高家堡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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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节牌坊

听老人们说,旧时高家堡的东南西三条大街立着数座跨街牌坊,牌坊多为木石结构,四柱三间,设计精巧,坚实中不失灵动。其中为表彰封建女性对自己的丈夫坚贞不渝,一生恪守贞节而建立的贞节牌坊最多。被旌表的节妇烈女除了名字题在大牌坊上,《延绥镇志》《榆林府志》和《神木县志》对她们的事迹也有所记载,通过史志中零星的记述,我们可以了解这些妇女和她们所处的那个时代。

西街的贞节牌坊是明代官府为军户子弟郑维绪的妻子闫氏所立的石坊。据明万历《延绥镇志》记载,郑维绪去世时,闫氏年仅二十八岁,她过着贫苦的生活,抚育着失去父亲的孤儿。由于她品貌出众,多次有人愿娶其为妻,故上门求亲者不断,但闫氏意志坚定,守节到底,最终得到旌表。

南街的贞节牌坊是清代道光九年(1829)为宋昱的未婚妻王氏题旌的石牌坊。清光绪《神木乡土志》记载,王氏是高家堡人王躬的女儿,自幼许配宋昱为妻。王氏十八岁那年,迎娶的吉日已经确定,宋昱却突发疾病亡故。王氏听闻噩耗痛哭不已,卧床不起,也不饮食。在母亲劝慰中,王氏提出要到宋家未婚夫的灵前祭奠。父母看女儿可怜,便答应了她的要求。王氏至宋昱灵前哭奠完毕后,发誓要为未婚夫守节,不再回娘家。于是双方父母协商就在灵前为王氏绾起头发插上簪子,加笄成服,算是与亡者成了亲。宋家是当时高家堡的大户人家,便将宋昱兄长的儿子宋存义过继给王氏为嗣子。此后,王氏终身没有施抹过脂粉,勤苦持家,抚育宋存义成长,八十二岁时去世。

高家堡的民间还保存着一块清代的“岁寒高节”木匾。这是光绪三十年(1904)七月,陕西学政朱益藩题赠刘门赵氏节孝坊的匾额,内容为:“钦命提督陕西学政翰林院编修加三级记录十次朱 为旌表 岁寒高节刘门赵氏节孝坊光绪三十年岁次甲辰林钟月 毂旦”。这块匾额的书法价值和历史价值也较大,题匾的陕西学政朱益藩是光绪庚寅年的翰林学士,曾任湖南正主考、陕西学政、上书房师傅、考试留学生阅卷大臣。也是北京大学的第三任校长,为清末民初著名的书法家。“岁寒高节”四个大字妍丽遒劲,雍容冲和,宁静淡雅,法度严谨。

明洪武元年(1368),太祖朱元璋下诏旌表节烈妇女,同时规定:“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是史上首次为嘉奖贞节的特别命令。此后,明清统治者在许多地方修建表彰节妇烈女的贞节牌坊,从物质和形式的结合上将妇女守节予以推崇。同时,也给世人树立起一个个封建道德的楷模,以此教化百姓。

在明万历《延绥镇志》中还记载着一个边墙外蒙古族贞妇阿捧比姬的故事。阿捧比姬是指挥佥事朵儿计台吉的妻子,朵儿计台吉病死时,二十六岁的阿捧比姬痛哭不已,不思饮食,只愿求死。其他妇女看守着她,怕她发生意外。一天,阿捧比姬要与众人饮酒,当其他妇女醉卧时,阿捧比姬就自缢殉夫了。《延绥镇志》是延绥巡抚负责主持编纂的官方志书,记载一个异族女子的守节故事,恐怕并非专门劝谕妇女应当为男人守节,而是以此提醒汉族军民,时刻不忘民族大义,关键时候在气节上不要输于一个敌方的女子。

“文化大革命”前夕,“破四旧”运动开始。高家堡一些家庭收藏的古旧书籍、家谱、圣旨,高家堡业余剧团的戏装、行头在南街的牌坊下付之一炬。街道的各个牌坊不久也消失了,旧的建筑和旧的观念在时代的风暴中荡然无存,贞节牌坊逐渐成了高家堡人们模糊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