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大常委会
组织机构
略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周崇明(2017年1月任)
副主任 黄朝谦 吴建军 杨程絮 崔卫东
委 员 黄学军 翟备军 张国有 赵成海刘平安 邓惠琳(女) 任秀兰(女)任 帅 熊 英(女) 衡智海李 梅(女) 胡 丹(女) 张志强王继民 朱锁锁 王志文 庞玉琴(女)张鹏满 李玉香(女) 罗云鹏 胡朝剑郭 军 陈 骁 任怀智 杨平寿何中华 李彦成 张 红(女)
工作机构及负责人
办公室
主 任 张秦岭(2017年3月止)
戴俊新(2017年3月任)
副主任 李维刚
机关事务管理科科长 周继军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赵成海
副主任 王 敏(女)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平安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黄学军
副主任 裴明周(2017年7月任)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张国有
副主任 付 静(女)
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 任 翟备军
副主任 侯继荣
概 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行政和事业编制26名,实有工作人员36人。下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镇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全年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7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9次。
重 要 会 议
【县人民代表大会】 略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至12日召开。应出席代表160人,实到会159人。列席会议人员21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范卫民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钱德玉所做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胡彦飞所做的《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李剑明所做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关于略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略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还通过《略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略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略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依法选举了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选举了县长、副县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了略阳县出席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主 要 工 作
【依法履职】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决算,依法调整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配合市人大联动执法检查,就社会关注度高的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题视察调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周边人流密集区域“如厕难”问题。制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做出《关于略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办法的决定》,先后对《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全市首例因客运车辆超员涉嫌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审判和全县首例涉林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进行临案听审和评议,对县人民政府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敦促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推进公正司法和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实现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全年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次,撤职1人。修订《关于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实行履职承诺评议暂行办法》,根据履职情况和考核情况,每年选择20%以上的履职承诺人员进行履职评议。推行“履职承诺三公开”,拓展监督渠道,凝聚监督合力,增强“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举办新当选县人大代表培训班,就法律法规和代表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印发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管理办法, 3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87名基层人大代表联系全覆盖。落实接访、办理、督办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全年接待、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1件(次)。其中,办理上级批件9件,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2件(次),直接处理16件,常委会领导批阅转办45件。
【镇人大工作】 年初召开县镇人大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与各镇办人大签订工作目标指导责任书,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半年检查督导、年底考核奖励,促进镇办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坚持常委会领导和“一办五委”分片联系镇办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受邀参加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坚持邀请镇办人大主席(主任)全员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15名镇人大主席参加省人大举办的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黑河镇人大主席到南郑县人大介绍镇办人大规范化建设经验。各镇办人大围绕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热议、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现场评议等活动,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的职能作用。
【代表工作】 各镇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建档管理,保证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对代表履职误工及时进行补助。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活动,推荐人大代表参加全县重大事项听证、论证、评议等多种会议,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通报重点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询对脱贫攻坚、追赶超越、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代表风采”栏目,对部分优秀市、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81件代表建议转“一府两院”落实办理,9月份,确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10件重点建议举行检查督办,并在常委会议上专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年底代表建议按时限要求全部回复,办结率86%。县、镇人大代表主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全年43名县人大代表和171名镇人大代表分别向选区选民进行述职,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自身建设】 在常委会、县人大机关、镇办人大等多个层面,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贯彻活动,引导人大干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县委的决策部署、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上来。在机关开展以“激情、干净、超越”为主题的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制定承诺书、作战图,订立军令状,落实“一季一督”及点评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治四病”“四查找四提升”为抓手,深入学习讨论、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廉政制度、抓实问题整改,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干部作风的转变。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开展“道德讲堂”、孝老爱亲等活动,机关干部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重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在各级媒体和内部刊物登载播发调研、新闻信息139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脱贫攻坚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委“各级人大牵头对精准扶贫脱贫加强监督”的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检查县政府贯彻《陕西省扶贫开发条例》、落实“六个精准”要求等情况。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和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反馈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加强对“八个一批”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创业扶贫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专题询问3次,并提出整改意见。委托镇办人大开展对扶贫一线的监督和调研,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每月进行1次监督检查,做到人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全覆盖。向全县841名县镇人大代表印发《关于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的倡议书》和《关于县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学习、开展调研和县内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产业培育、移民搬迁、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引导农村致富能人代表树榜样、做表率,用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联镇包抓责任,坚持每名常委会领导分别包联1个镇办脱贫攻坚工作、县人大机关牵头包抓接官亭镇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中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包联单位落实帮扶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反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增强帮扶实效。实行人大机关“一办五委”结对联村帮扶责任制,选派精干力量到包联的3个村(社区)驻村开展帮扶。全年为包联的镇村协调落实帮扶资金80余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在产业扶贫上,指导新建及规范运营互助资金协会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扶持贫困户发展中蜂养殖、“武都大红袍”花椒等产业项目,促进产业培育和农民增收。
(撰稿:徐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