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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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导读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可称得上是马克思新哲学思想的奠基性著作,被恩格斯视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虽然只有11条,不到1500字,是“供进一步研究用的匆匆写成的笔记”,但却建构起了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雏形。《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起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提纲》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实践的观点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正是基于科学的实践观点,马克思在《提纲》中阐明了新世界观和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以及一切唯心主义的区别,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科学地说明了人的社会性本质,正确地阐述了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正是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正确地解决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进而阐明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意义,实现了从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变和哲学领域的革命性变革。

一、写作背景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写于1845年春,是马克思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写在其1844—1847年记事本中的一段笔记,当时并没有标题,只是在笔记上端写着:关于费尔巴哈。马克思生前没有发表,1888年恩格斯在准备出版《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而阅读以前的一些文献时,发现了这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对提纲的个别地方做了文字上的修改,以《马克思论费尔巴哈》为题作为附录收入该书一并出版。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和德文版编者根据恩格斯在这片序言中的提法将这一笔记定名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任何哲学思想的产生和哲学著作的写作都有特定的思想文化和现实社会背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不例外。《提纲》的写作有三个方面的动机。

一是清算以前的哲学信仰,总结自己的思想成果。恩格斯在1890年10月27日致康拉德·施密特的书信中指出:“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58]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因此,批判地改造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就构成马克思创立新哲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马克思在大学期间,接受的主要是黑格尔哲学并深受其影响。大学毕业以后,马克思未能实现在大学任教的愿望而投身火热的社会生活,担任《莱茵报》的撰稿人、记者、编辑和主编。在《莱茵报》期间,马克思接触到一系列现实问题,发现了黑格尔哲学同现实生活的矛盾,由此对黑格尔哲学产生怀疑,并开始清算自己的哲学信仰。

德国哲学家路德维希·费尔巴哈(1804—1872),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唯物主义哲学发展到最高水平的代表。费尔巴哈原是一个黑格尔唯心主义者,属于“青年黑格尔派”,19世纪30—40年代,他作为资产阶级激进民主派的思想代表,通过批判宗教神学和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逐步转向唯物主义。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是以人本主义的形式出现的,他的主要哲学功绩,是在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唯心主义统治德国哲学界达数十年之久后,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其主要缺点是没有实践和辩证法的观点,未能摆脱18世纪机械唯物主义的缺陷。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意识是人脑的产物;时间、空间和机械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体。他肯定世界可知,在认识论上坚持反映论的基本观点,但在历史领域是唯心主义的,他把人只看作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生物,唯心主义地解释社会现象。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马克思的思想转变和哲学思想的形成起过积极的作用。它是马克思由黑格尔唯心主义走向他自己创立的新唯物主义的中间环节。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直接来源之一。

1843年年底到1844年年初,马克思在哲学上逐步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在政治立场上,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确认了宗教异化根源于世俗世界、对法和国家的批判依赖于对市民社会的解剖、政治解放有别于人的解放。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开始,马克思力图从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共产主义的结合上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和发展趋势,探索人类历史的奥秘,在《手稿》和《神圣家族》等著作中,提出了一系列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开启了哲学史上革命变革的序幕。

二是为了与一切旧哲学划清界限,阐明新唯物主义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原则区别。费尔巴哈曾对马克思完成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费尔巴哈并没有超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局限,特别是在历史观上仍然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正是通过克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因此,要阐明新唯物主义的实质,必须划清两个界限:同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以及同旧唯物主义的原则区别。虽然马克思多次公开批判了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但一直到1845年2月出版《神圣家族》,也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批判费尔巴哈和其他旧唯物主义。因此,阐明新唯物主义同费尔巴哈和其他旧唯物主义的原则区别,就成为马克思阐明新唯物主义实质的关键任务。

三是为了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施蒂纳的错误观点,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不良影响,为社会主义运动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促使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直接原因,是1844年10月,青年黑格尔派施蒂纳出版的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该书用抽象的“唯一者”批判费尔巴哈抽象的“人”,但实际上,只有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才能真正把握现实的人类和现实的个人。施蒂纳不仅陷入了同抽象的“一般”既相对立、又畸形互补的抽象“个别”的另一个极端,而且根本否定了隐藏在费尔巴哈抽象的“类本质”背后的实际的社会关系,在关于“人”的本质方面还出现倒退。尽管此时的马克思实际上已经超越了费尔巴哈,但其哲学思想仍然带有费尔巴哈哲学的痕迹。施蒂纳正是以此为借口将《神圣家族》的作者称为“费尔巴哈的追随者”。因此,对于马克思来说,彻底同费尔巴哈划清界限日益紧迫起来。同时,1844年下半年后,与费尔巴哈哲学中消极因素有直接渊源关系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在德国开始流行并对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了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必须通过批判费尔巴哈哲学来消除“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不良影响,为社会主义运动奠定科学的理论基础。

二、主要内容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全文11条,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

总论部分(1~2条):从总的方面揭露和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哲学的根本缺陷,阐明了实践在认识过程和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实践是认识论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标准。

分论部分(3~9条):用实践的观点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社会观和历史观的唯心主义错误。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关于人与环境、教育的关系、宗教的本质、人的本质以及社会生活的本质等方面的错误观点,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

结论部分(10~11条):注重实践,揭露旧唯物主义唯心史观的阶级根源,阐发了新旧哲学的根本区别以及新哲学的阶级立场和历史使命。

(一)批判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和唯心主义片面夸大主观能动作用的错误,阐明实践的本质

马克思基于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理解,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和一切旧哲学的主要缺陷,并阐发了自己对实践本质的理解。

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脱离实践理解客观对象。马克思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就在于对对象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即把客观世界只是当作认识的客体,而把认识的主体——具有意识的人当作被动的,认识只是主体对客体的消极反映。也就是把客体当作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的物质世界。“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即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或任何过程去直接地把握客观事物。把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看成是照镜子式的或者照相机那样消极的反映。直观性是旧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缺陷。

“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的感性活动就是实践活动。“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即不懂得主体的能动作用。”旧唯物主义者把主体的作用消极地直观外部世界,是处于被动状态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把实践排除在认识之外,在他们看来,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只是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而不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客观世界成了直观的对象,而不是实践改造的对象。所以,旧唯物主义是直观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乃是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在这里批判的不是一般唯物主义原则,而是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只是把客观世界当作认识对象,而不了解人在变革现实的实践中的能动性,从而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割裂开来的观点。

第二,唯心主义片面地夸大了主观能动作用,而没有理解现实的感性活动。“能动的方面”,指意识、精神的能动性;“只是抽象地发展了”,指脱离现实的被夸大了的歪曲了的能动性;“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指人类客观世界(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其中物质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和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看到并肯定了意识的能动作用,但却把这种能动作用无限地绝对地夸大和歪曲了,他们颠倒了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把能动性看成是脱离物质的纯思维活动,把意识看作是独立于客观世界之外的创造物质世界的能动的主体,因而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在马克思看来,唯心主义之所以只能抽象地发展人的能动性,其根源在于它没有真正理解人的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它只知道人的精神活动,而不知道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马克思借用费尔巴哈的这两个术语,是要强调实践活动是具有物质的、客观的对象性。显然,否定人的活动的客观性和物质性、夸大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和主观性,与仅仅承认客体的客观性和人的活动的受动性,同样是片面的。马克思在批判旧唯物主义的同时,也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第三,批判费尔巴哈的实践观,指出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思想客体”,即抽象理性,指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和宗教的神。费尔巴哈认为这些东西是思想对象,而不是感性对象。“感性客体”,即客观事物,费尔巴哈指的是自然界和人。与黑格尔把意识、思想、精神当作哲学研究对象不同,费尔巴哈要研究客观存在的感性客体和感性对象。但是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只是看到人和自然界是现实的感性客体和对象,而没有看到人的实践活动本身是整个感性世界、对象世界的现实基础。因此,他不可能理解人的实践活动对于认识和社会发展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改变现存世界的意义。

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对实践也有过一些比较合理的论述,他曾经讲到“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问题,实践会给你解决”[59]“从思想到实在的过渡,只有在实践哲学中才有它的地位”[60]。但从总体上看,他对实践的理解是不科学的。这是因为,费尔巴哈把理论和实践对立起来,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的人的活动;把犹太人那种利己主义的经商活动看作是实践活动;把人的生理活动,如吃、喝、呼吸看作实践活动。所以马克思说“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这里所说的“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就是指革命的实践,是针对费尔巴哈强调“理论批判的活动”而提出来的。

(二)阐述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强调实践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检验思维真理性的标准

思维的真理性及其检验问题,是哲学认识论长期争论的问题。费尔巴哈承认客观真理,主张思维能够正确认识存在,具有客观真理性,但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却离开了社会实践。在费尔巴哈看来,真理的标准首先是感性直观,真理性、感性、现实性是一回事。他说:“只有那通过感性直观而确定自身、而修正自身的思维,才是真实的、反映客观的思维——具有客观真理性的思维。”[61]人们认识的“唯一标准,乃是直观”[62]。在他看来,感性直观是不需要任何证明的东西,是直接通过自身而肯定自己的,因此,是绝对无可怀疑的、绝对明确的东西。其次,意见一致是真理的标准。费尔巴哈把大多数人的意见当作真理,认为真理的东西不仅仅是“我或者您的创造物”,而是大家的创造物。只有那种把“我和您联合起来”的思想,就是真理的思想。只有这种联合才是真理的核准、标志和确证。因为联合本身就已经是真理了。再次,把“类意识”作为真理性的标准。他说:“只有别人和我相一致的地方,才是真的;一致是真理的第一象征;而这却是因为类是真理的最终尺度。”[63]费尔巴哈提出的真理标准,无论是个人感性直观还是类的意识,都没有超出意识的范围。

马克思则从实践出发考察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首先,提出了人应该在实践中检验自己思维的真理性的思想,奠定了新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不能从实践的观点去认识和理解客观对象,去认识和理解事物、现实、感性,也就不能把作为认识的来源和基础的实践当作检验人的认识和思维的真理性的标准。针对费尔巴哈以及以往一切旧哲学在检验真理标准方面的缺陷,马克思鲜明地提出了关于真理标准的观点,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这就是说,人的思维是否能达到客观真理,这个问题不是在认识范围内所能解决的,而必须由实践来判定。真理是指认识具有客观实在的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马克思在这里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作为检验人的思维真理性的客观标准。

其次,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马克思指出,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证明思维所具有的真理性。所谓“思维的真理性”,是指人的认识与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相符合;“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指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的思维,通过实践可以转化为现实和改造世界的力量;“思维的此岸性”,指人的思维具有能动性,能够认识现实世界的本质。“此岸性”,是借用康德的哲学术语。康德承认外部世界在我们之外存在,他称之为“自在之物”。但他又宣称,“自在之物”是人的认识能力不可能达到的“彼岸”。人们只能认识“自在之物”的现象,即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表象。在康德看来,人的思维只能停留在“现象”的此岸,而不能达到本质的彼岸。真理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相一致,这在主观范围内无法解决,只能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才能解决。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检验思维真理性的客观标准,是因为实践是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目的与手段相统一的现实基础。实践既是人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目的性和主观能动性,又是能产生物质效果、转化为物质力量的活动,具有客观现实性,它不仅仅具有理性的普遍性,而且具有感性的直接性。因此,它能够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通过它产生的客观结果和实际效果,反过来检验支配它的思想认识是否正确,是否与客观相符合、相一致。

再次,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离开人的社会实践来谈论思维的真理性是没有意义的。尽管费尔巴哈以“直观”作为真理标准来反对黑格尔的“理念”,但由于其“直观”仍然局限在精神的范围之内,所以他同黑格尔关于真理标准的争论,实际上仍然是一种“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种“纯粹经院哲学的争论”。

经院哲学,又称“烦琐哲学”。产生于11—14世纪欧洲基督教教会的官方哲学。因产生于天主教的学院,故称为经院哲学。它是运用理性形式,通过抽象的、烦琐的辩证方法论证基督教信仰,为宗教神学服务的思辨哲学。它的研究只允许在基督教教义的范围内自由思维,为信仰找合理的根据。它反对离开教义而依靠理性和实践去认识和研究现实,因而其结论也不受经验和实践的检验。经院哲学往往争论一些荒唐的问题,如“天堂里的玫瑰花有没有刺?”“上帝能否制造出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天使吃什么?”“一根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到世界末日,死人复活时,是青年还是老年?”“鼹鼠有没有眼睛?”等等,都是一些脱离实际、烦琐空洞的抽象议论。因经院哲学所研究的大都是脱离现实的抽象概念,其论证方法甚为烦琐,因此,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凡是脱离实际、进行烦琐论证的哲学或理论都被称为经院哲学。

马克思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证明思维的真理性、现实性和此岸性,离开实践去争论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就如同中世纪经院哲学争论的那些问题一样,是完全脱离实际和荒谬的。

(三)批判旧唯物主义在人与环境、人与教育等问题上的错误,阐明实践是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现实基础

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问题的集中体现。马克思基于实践的观点,对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进行了探索。

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离开实践讨论人和环境、教育的问题,必然走向历史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只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和感性,表现在历史观方面,是对人与环境相互关系的不正确理解,即只看到了社会环境决定人,而忽视了人也作用于社会环境。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人在批判唯心主义和宗教神学的过程中,力图用社会环境来说明人的形成和性格,主张人是社会环境和教育制度的产物,这在当时反对封建神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他们没有从实践的角度思考问题,所以他们并没有真正看到人与环境、人与教育的双向互动关系,片面强调社会环境和教育制度对人的作用的一面,而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64]。于是他们在研究社会环境和教育制度时,又把好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制度归结为少数先知和天才人物的头脑的产物,认为正是这些少数先知、天才的“意见”支配着社会历史,从而得出了“意见支配世界”的结论。这样,他们不仅陷入逻辑上的循环论证,而且“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65],从“人是环境的产物”回到“意见支配世界”,最终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马克思进一步强调,“环境的改变和人自身改变的一致,只能被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66]。只有把实践的观点引入历史观,才能科学合理地解决人与环境的关系。人创造环境,环境同样也改变人。也就是说,人生存在一定的环境中,并为环境所影响,但人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影响,而是在实践中能动地改变着环境,人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因此,只有从社会历史实践出发,把实践看作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现实基础,才能超出“环境决定人”和“人决定环境”的二律背反,对历史的主客体关系做出科学的解答。

(四)揭露费尔巴哈宗教批判的局限性,指出实践是消除宗教异化及其世俗根源的根本途径

第一,费尔巴哈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其世俗基础,但未能找到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和消除宗教的真正途径。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他坚持对传统宗教进行批判,揭露宗教的神秘外衣。但“他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所谓宗教的“自我异化”、世界被“二重化”,就是一切宗教都把世界分成两个:一个是宗教的想象世界,即神仙世界;另一个是现实世界,也就是人间世界或世俗世界。费尔巴哈批判宗教就是从这一事实出发的。他的做法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即宗教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化身,应当还原到现实世界。费尔巴哈指出:“近代哲学的任务,是将上帝现实化和人化,就是说:将神学转变为人本学,将神学溶解为人本学。”[67]费尔巴哈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自我异化,是人将自己的本质外化给神、给上帝,接着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上帝,上帝的本质不过是人的本质的虚幻的反映,“上帝的人格性,本身不外乎就是人之被异化了的、被对象化的人的个性”[68]。“上帝的活动、恩典,乃是人的被异化了的自我活动,乃是被对象化了的自由意志。”[69]费尔巴哈就是通过把宗教世界归结于人间世界,由此揭穿了宗教的秘密。费尔巴哈宗教批判的目的,就是把宗教世界还原于世俗世界,用对人的类本质的崇拜代替对上帝的崇拜。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哲学的一个重大贡献就是揭露了宗教的秘密,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它只是停留在人的自然性和人的心理层面探讨宗教的根源,而没有进一步从现实社会的矛盾中寻找宗教的基础,因而没有找到产生宗教的真实根源和消灭宗教的真正途径。

第二,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是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提出了宗教的产生是由于“世界被二重化”这一事实,但没有深入研究宗教产生的阶级根源。马克思认为,宗教的产生既有认识论的、心理学的原因,也有社会的、阶级的根源。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把自然加以神圣化,从而产生了原始宗教。但严格意义上的宗教是在阶级社会中产生的。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构成了社会的基本事实,被压迫被剥削阶级找不到自己受苦的真实原因和摆脱苦难获得幸福的道路,幻想死后到天国去摆脱苦难获得幸福,而剥削阶级也需要用宗教来麻痹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使之安于现状,于是宗教获得了自己的社会保证。因此,“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70]

第三,消灭宗教的根本途径是变革产生宗教的世俗基础。费尔巴哈批判宗教,但他并没有找到消灭宗教的正确途径。费尔巴哈所批判的只是传统的宗教神学,但他绝不希望废除宗教,而是希望使宗教完善化,建立一个无神的永恒的爱的宗教。马克思指出,要消除宗教,就必须对其世俗基础本身进行分析,揭示其各种现实的矛盾和冲突,并通过革命的手段消除这些矛盾和冲突,变革产生宗教的世俗基础。具体地说,就是在认识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基础上,用革命的手段消灭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进而消灭阶级,消除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阶级根源。马克思指出,对于世俗基础,不仅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还应当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71]。

(五)批判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错误理解,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的哲学是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他的宗教哲学和伦理学都是建立在人本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的。他的自然观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则陷入唯心主义。他离开人的社会实践和人的社会性去观察人,所以,他把人只看作是人本学和生理上的人,认为人的本质“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即是从“你”和“我”这些单个人抽象出来的共同性、意志和感情。这些是人生来所固有的、区别其他一切事物的东西。

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的学说,进一步阐述了他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提出人的本质是实践的产物,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第一,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具有积极意义。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是其宗教批判的一个重要成果。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深化了宗教批判本身。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既超出了施特劳斯和鲍威尔仅仅将圣经故事归结为“群体无意识”和“个体自觉意识”的局限,强调宗教是具有类本质的“人”的异化;又超出了18世纪唯物主义者仅仅将宗教神学归结为人类“理性的迷失”或“无知”,强调了宗教是人的本质包括“理性、意志、心”的异化。二是客观上为世俗的批判创造了前提。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把上帝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必然推动人们沿着费尔巴哈的思路,从宗教批判走向世俗批判,从对上帝的批判进入对人的探究。费尔巴哈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秘密归结为宗教神学,批判了唯心主义,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为世俗批判和人的探究寻找科学的方法提供了出发点。

第二,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仍然是抽象的。费尔巴哈力图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把握人的本质,提出了“人的类本质”的观点。但由于离开了实践、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关系,他依然在旧唯物主义的思维圈子中徘徊,把人理解为自然的人,理解为抽象的个体,把人的本质理解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其出发点和结论都是错误的。一方面,其出发点就是假定了一种抽象的孤立个体。费尔巴哈主张从感性的、现实的人出发来考察人的本质,但他撇开了人的历史发展,其结果必然把人的宗教感情设想为独立存在的东西,并把人设想成自然个体,即不属于任何社会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72]。另一方面,其结论只能是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种抽象的“类”。费尔巴哈强调人的本质是一种“类本质”,但他撇开了人在特定历史阶段所结成的现实的社会关系,其结果必然是只能看到人的自然性、人与人之间的自然联系,即“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73]

第三,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从社会历史的视角,对现实存在的人的本质进行探讨,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不是所有人之间的抽象共同性,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具体地说,现实的人不仅是从事物质生产的人,而且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因此,人的本质,首先表现在人们的社会关系中,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的直接规定和体现。各种社会关系都是现实的个人在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不同的社会实践水平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关系,从而也决定了不同的人的本质。人们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与其相适应,社会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因而,人的本质也处在不断发展和丰富过程中,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抽象的人的本质。

第四,不能撇开社会历史孤立地谈宗教感情和人。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所讲的作为人的本质的宗教感情本身,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社会历史的产物。脱离实践、社会、撇开历史进程,孤立地讲宗教感情,只是使宗教感情孤立化,陷入唯心主义。每个人都是属于一定形式的社会存在,其思想观念总是其社会存在的某种反映。费尔巴哈所设想的永恒的人类宗教感情,本身就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一般的个人,也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实际上不过是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个人。

(六)阐明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揭示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

马克思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把实践看作人的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阐明了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科学基础,以及它同包括旧唯物主义在内的以往一切旧哲学在历史观上的对立。

第一,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总是把社会生活归结为人的精神活动,而马克思则把包括精神生活在内的一切社会生活归结为实践活动。他运用科学的实践观考察社会生活,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认为社会生活的本质就是人对自然界、社会关系和人自身的实践改造。实践构成社会生活的最基本、最基础的内容,社会生活的其他内容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马克思把实践规定为人的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表明了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科学基础和精神实质,体现了新唯物主义在历史观领域所实现的革命。

第二,一切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具有实践的根源。马克思认为,人的精神活动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因而精神领域的问题必然可以在实践领域找到自己的根源。实践规定了包括社会精神生活在内的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因此,人们可以在实践中以及对实践的理解中,找到一切理论的缘由,找到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根源。任何理论,无论其多么神秘,都不是脱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凭空产生的,而是对社会存在的歪曲的或曲折的反映。既然能够找到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找到理论与神秘主义根源之间的联系,那么也就能够在实践中通过对现存世界的改造,来解决和消除这些神秘的东西或神秘的根源。

(七)批判直观唯物主义的局限性,阐明“新唯物主义”的阶级立场和历史使命

直观唯物主义把感性看作是人的感官对客观事物的直接的消极的反映,而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不懂得实践活动的意义。这是旧唯物主义的共同缺陷。因此,旧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也就是说,他们至多只能把人看成是一个个孤立的、抽象的肉体的人,而不能看到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只能说明英雄人物行为的动机和达到成功或失败的结果,而看不到动机背后的经济根源和阶级根源,即不能把人当作处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中的人进行考察,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人的本质,也不能正确地说明社会的本质,揭示社会的客观规律。

“市民社会”是18世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哲学家的用语。当时用它来表示社会生活中的经济关系和财产关系,用与它相对称的“政治社会”来表示国家、法律等政治关系;同时也用这个词来表示随着经济交往而发展起来的各种社会组织。因此,“市民社会”也就构成国家等上层建筑的社会经济基础。马克思在本文中讲的“市民社会”是指资本主义社会。

马克思不仅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还论述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在阶级基础、社会功能和历史任务等方面的对立,阐明了新唯物主义的无产阶级立场和“改变世界”的历史使命,全面展现出新世界观的风貌。

第一,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指出,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是以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为立脚点的,而新唯物主义则是把真正人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社会的人类——无产阶级看作自己的立脚点,这种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决定了它能够而且必须对资本主义持彻底的批判态度。唯物主义以超越资产阶级社会、实现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作为自己的目标,因此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思想武器。它充分表明了新唯物主义的阶级性。

第二,“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提纲》的结论部分,马克思从哲学所担负的历史人物的角度,鲜明地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以往一切旧哲学的本质区别。由于以往的哲学家们不懂得实践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懂得“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决定了他们实际上只能停留在思想领域,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不可能真正将理论转变为革命的实践。这在费尔巴哈那里表现得最为明显。马克思恩格斯后来指出:费尔巴哈“和其他的理论家一样,他只是希望确立对现存的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74]。与旧唯物主义以至一切旧哲学不同,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是一种具有实践性的唯物主义,它服从和服务于无产阶级改造现实的斗争。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75]

从总体上讲,《提纲》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忽视主体能动作用的缺陷和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主体能动性的错误,阐明了科学的实践观,划清了新世界观同一切旧哲学的界限;揭示了在思维的真理性标准、宗教异化的根源、历史主体与客体关系、社会生活和人的本质等一系列主要哲学问题上,新唯物主义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对立,批判了后者的直观性和唯心史观;阐明了新旧唯物主义在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上的区别,并从社会功能和历史使命的角度进一步揭示了新唯物主义同一切旧哲学的区别,为唯物史观这一全新世界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提纲》的核心观点包括:一切旧哲学的根本缺陷是脱离实践理解客观对象;实践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人与环境、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现实基础;实践是消除宗教异化及其世俗根源的根本途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三、理论贡献

第一,《提纲》首次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的实践观,为新世界观的创立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哲学革命奠定了基础。实践是一个古老的哲学概念。从先秦到明清的中国哲学中,实践虽然是一个与“知”相对应的概念,即“行”,但这个“行”大多包含的是“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践履,而没有同人变革社会现实的活动联系起来。

在古希腊哲学中,实践概念虽然在亚里士多德以前就已存在,但是,亚里士多德才是西方实践哲学的真正创始人。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实践”只是一个没有从日常生活中提升出来的常识性概念,尚未进入西方思想的反思领域。亚里士多德首次用实践概念来分析和反思人类行为,从而使“实践”成为一个哲学范畴。亚里士多德割裂人类活动的统一性,把人的活动分为“实践”和“制作”,并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制作和实践截然不同,二者互不包容,“实践并不是一种制作,制作也不是一种实践”[76]。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践”是一种道德活动,而“制作”则是依据自然的原理去制作,实践重在于“行”,制作重在于“知”。亚里士多德虽然将“实践”提升为一个具有哲学意义的范畴,但他的“实践”也仅仅是道德活动,而不是人类为了谋求生存而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相统一的整体性活动。

到了近代,“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弗朗西斯·培根把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拒斥的“制作”与近代实验科学相结合,开创了一种新的实践哲学传统,赋予了“实践”科学实验的特性,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也继承了培根关于“实践”的观点。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提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概念来揭示人的认识和行动,但他依然把“实践”局限于道德行为范围之内,并把道德准则看成是理性的“绝对命令”,是先验的和普遍有效的,因此,他的“实践”不能成为理性通往现实的桥梁。所谓“实践理性”只是一种“应当”和“信仰”,最终导向道德神学。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最强调实践的哲学意义,将实践作为思维与存在统一的桥梁,并得出了实践高于认识的结论,但他的实践只是一种“理念的活动”,是绝对观念从一种形态过渡到另一种形态的中间环节。

费尔巴哈把“实践”和“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见,如“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但他又认为人的理论活动高于人的实践活动,同时,他所说的实践只是人的本能活动和消费活动,而不是生产活动,所以,马克思说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批判性地继承以往实践观念的基础上,赋予了实践新的内涵和意义,不仅将实践视为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统一的基础,并且将实践与生产活动以及一切变革社会现实的活动统一起来,从而为新世界观的创立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哲学革命奠定了基础。

第二,《提纲》第一次将实践引入认识论,作为检验人的思维真理性的客观标准。在哲学史上,这是关于真理观和认识论的一次革命。在西方哲学史上,认识论问题和其他重大哲学问题一样,是一个古已有之的问题。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就对认识对象、认识途径、认识方法、真理标准诸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提出了不少很有意义的见解。如柏拉图的“灵魂回忆说”、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等。

近代以后,为了解决认识论问题,形成了“经验论”和“唯理论”两大哲学派别。前者强调观察、实验,倡导经验归纳法,后者则强调数学方法的普遍意义,倡导理性演绎法;前者强调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和实在性,强调认识的经验来源;后者则强调理性认识的可靠性和必要性,强调认识的理性来源。由于脱离社会实践去探讨认识问题,因此,两派尽管“各有片面的真理”,但“在认识论的全体上”都是错误的。

从康德开始的德国古典哲学,尽管对认识论和真理进行了深入持久的探讨,但依然是在脱离社会实践的前提下探讨认识的本质、结构,知识的可靠性,人的认识能力和真理等问题,所以,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认识的来源、检验真理的标准等核心问题。

马克思在《提纲》中首次将实践引入认识论,不仅阐明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基础,而且揭示了认识的结构、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动力、认识的目的和检验人的思维真理性的标准等重大问题。这无论在认识论还是真理观上都是一次革命,为以后列宁和毛泽东解决认识的重大问题奠定了基础。

第三,《提纲》第一次将实践引入历史观,阐明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基础,科学地解决了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解开了社会历史运行之谜,也实现了自然领域的唯物主义和社会历史领域的唯物主义的统一。探究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历史运行之谜,一直是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孜孜以求的愿望。但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本质以及实践在社会生活和历史运行中的地位,他们要么用宗教、上帝的意志、绝对精神等来解释社会现象以及历史运行的秘密,要么用帝王将相和英雄人物的思想来揭示社会历史的发展,即便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在历史观的问题上,也走不出“意见支配世界”的唯心史观的窠臼。正如列宁所说:“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察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这种关系的根源。”[77]

马克思以前,费尔巴哈将唯物主义发展到最高水平,他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在批判宗教和认识自然界方面都卓有成就,但由于他脱离社会实践,因此,他在历史观方面没有将唯物主义贯彻到底,他把人只看作是一种脱离历史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生物,唯心主义地解释社会现象。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78]

在《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将实践引入历史观,阐明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基础,科学地解决了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各种神秘主义产生的现实基础,解开了社会历史运行之谜,也实现了自然领域的唯物主义和社会历史领域的唯物主义的统一,为后来唯物史观的创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在批判费尔巴哈的人性观的基础上,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达到了新的高度,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理解的革命性变革。哲学是人学、是对人的生命本质、生存方式、生存意义和价值进行求索、追问,对人的生存发展命运进行终极关怀的智慧学说,人性、人的本质等根本问题一直是困扰哲学家们的重大问题。自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之后,哲学家们就一直试图揭示人性以及人的本质之谜,并提出了“性善论”“性恶论”“无善无恶论”“人性三分说”(柏拉图)、“中道人性论”(亚里士多德)、“神学人性论”(托马斯·阿奎那)、“自然人性论”等种种观点,但由于脱离人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都无法说明人性及人的本质的复杂性和变化性。

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脱离人的社会特性、把人的本质看成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的错误,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既为我们理解人的本质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也使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达到了新的高度,从而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的理解的革命性变革。

第五,将自己的“哲学观”表述为“新唯物主义”,第一次将改变世界作为哲学的根本使命,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和历史使命的革命。在马克思以前,唯物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朴素唯物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两种形态,其共同特点是脱离人的社会实践去解释社会历史,因此,只能用不同的方式和话语体系去认识世界、解释世界,而无法承担改变世界的理论使命。

在《提纲》中,马克思把实践引入认识论、历史观,创立了一种和以往一切哲学迥异的哲学形态——“新唯物主义”,不仅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而且揭示了人的本质和社会历史的运行机制,指出哲学的使命不仅在于解释世界,更重要的在于改变世界,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和建构世界的有机统一,从而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和哲学使命的革命性变革。

四、现实启示

第一,《提纲》中的实践观点昭示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实践的观点,弘扬实践精神,勇于探索,践行创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提纲》中对实践在认识活动中地位的论述昭示我们,必须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不断解放思想,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作风,领导干部的一切工作都要接受实践检验,深刻领会“时代是命题人,干部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实践意蕴。

第三,《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昭示我们,必须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去把握和理解人的本质,自觉践行宗旨意识,在领导实践中,要依靠人、尊重人、凝聚人、开发人、为了人。

第四,《提纲》中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观点昭示我们,必须从实践思维去理解和处理生态环境、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等问题,坚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