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朝鮮之役明軍將士群體與指揮體制(1)
孫衛國
萬曆朝鮮之役,持續七年(1592—1598),是近世東亞史上一場影響深遠的戰争,也是中、日、韓三國學者都相當關注的問題。(2)不過,相對于日、韓,中國學術界相關研究稍顯不足。不僅對於戰争中許多史實的認識模糊不清,就是明軍將士的人數,也不甚清楚。儘管在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和邢玠的《經略禦倭奏議》中,(3)都有調兵奏摺,但在《明實録》、清官修《明史》等明、清史籍中,都没有詳細的數字。僅朝鮮史籍有所載録,可資參考。日本參謀本部編《日本戰史·朝鮮役》一書中,(4)對於侵朝日軍的情況,無論是將領還是其所統轄的士卒數目,都有非常詳盡的介紹。對於明軍人數略有涉及,主要介紹了丁酉後期明四路軍的人數,其餘則未曾涉及。中國學術界雖有論著偶有論及,(5)尚未見系統全面的考察。筆者不揣淺陋,試以中朝史料爲基礎,以相關研究爲背景,力求對此問題進行考察,進而對戰争期間明軍隊指揮體制,略加探究,以就教於海内外方家。
一、明東征將士人數與將士群體考
萬曆朝鮮之役中,明朝到底出動了多少軍隊,明清史籍中找不到答案。萬曆二十七(1599)年九月初九,戰争結束,明神宗論功行賞時,没有提及有多少明軍將士出征,《明神宗實録》中没有數字。(6)清官修《明史·朝鮮傳》曰:“自倭亂朝鮮七載,喪師數十萬,糜餉數百萬,中朝與屬國迄無勝算,至關白死而禍始息。”(7)只有一個模糊的“喪師數十萬”的説法,但到底多少士卒,未見説明。在其他明清史籍中,如《萬曆三大征》《兩朝平攘録》《國榷》《明史紀事本末》《明通鑑》等,都未見論及過此問題。所幸朝鮮王朝留下了數種資料,對此問題有相當詳細的記載,給我們探討此問題提供了可能。
相對于明、清王朝,朝鮮王朝對這場戰争的記述更爲重視,不僅《朝鮮宣祖實録》中載録相當詳細,還出現多種專題史書。對於明出征將士的情況,戰争結束不久,“宣祖大王因經筵官建白,令朝臣撰輯先後天朝將官征倭事迹”,(8)指令海平府院君尹根壽主持此事。拖了一段時間,尹根壽才上交史稿,宣祖“以多浮辭”,並不滿意,遂指令申欽(1566—1628)重編。事實上,戰争期間,申欽一直在跟明軍將士打交道。宣祖二十五年(萬曆二十年,1592)十二月,申欽接替丁懮回家的李好閔,專管接待明軍將士,(9)遂長期擔任此職,對明軍情況十分瞭解。當時有人評價申欽:“此人久在備邊司,往復中朝大小事,知之甚悉,求之名流,鮮有其比。”(10)宣祖二十八年(1595)三月,他曾作爲書狀官前往北京,請求明廷册封光海君爲世子。(11)《朝鮮宣祖修正實録》稱他:“才氣過人。”(12)戰争結束以後,由申欽來編輯明朝來援將士的史書,乃最合適的人選。乙巳(1605)春,申欽完成史稿,“蓋舉其征討曲折,將官往來年月,兵糧多少,以便一時睿覽而已。”(13)遂上交正本,自留底本。壬戌(1622)秋,申欽對自留本加以修改,題爲《天朝先後出兵來援志》《天朝詔使將臣先後去來姓名》等篇章,録入他的文集《象村稿》之中。《象村稿》中涉及明軍援朝戰争的,還有《壬辰倭寇構釁始末志》《本國被誣始末志》《本國被兵志》《諸將士難初陷敗志》等多篇文章,一併構成“征倭志”,成爲研究這場戰争非常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隨後,申炅(1613—1653)于仁祖二十七年(1649)開始編撰《再造藩邦志》,書未成而卒,其子申以華在孝宗十年(1659)編校完成,書中對明東征將士的情況有所載録,據其自序稱,主要是以申欽《象村稿》中的“征倭志”爲史源。1830年左右,吴慶元編《小華外史》,在《小華外史·續編》中有《王人姓名記》,基本抄録申欽《天朝詔使將臣先後去來姓名》,只是調整了有關人物的順序,新加上了“兵部衙門”一欄,内容上並没什麽改變。此外,李肯翊《燃藜室記述》、不著撰人《宋經略書》和千萬里《思庵實紀》(14)等書籍中,皆談到有關明代諸將及所統兵卒人數,雖詳略不一,但大體相似。因此,朝鮮王朝幾種相關史料中,以申欽所撰的最早,藏於朝鮮王室的正本,未見流傳。(15)申欽文集《象村稿》,最早1630年由朝鮮寶蓮閣刊印,故文集中“征倭志”,成爲朝鮮後人討論這個問題最重要、最直接的史料來源。從篇幅上講,《小華外史·續編》之《王人姓名記》,與其相當,内容並無不同。其他幾種,内容比較簡單,皆大同小異。
就明東征將士的總人數來説,各書皆有載録。現據申欽《象村稿》、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吴慶元《小華外史·續編》和千萬里《思庵實紀》的記載,列表清單如次:
表一 朝鮮諸家史籍所載明軍將士與糧餉總數目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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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表可知:第一,明軍將士總數,前三種史料所載相同,皆是221500人,其出處應該皆來自申欽文集。《思庵實紀》稍有差别,爲234000人,多出12500人,出入差别也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明軍總數應該不超過234000人。第二,有關壬辰與丁酉兩次出兵人數,只有申欽《象村稿》和《思庵實紀》有載録,也略有不同。申欽將壬辰前後兩次出兵人數都列出,一是祖承訓首次援朝人數3319人,二是李如松攻平壤之軍隊人數43500,一共46819人。《思庵實紀》則是55500人,差别有8681人。申欽這個數目只是參加兩次平壤之役的明軍士卒人數,隨後還有一句,“追到者八千人”(16),加上這8000人,兩者就没什麽差别了,因而可以説没有多少出入。《朝鮮宣祖修正實録》也説:“攻破平壤,用四萬三千五百名,追到軍兵八千名。”(17)因而其所載數目皆同。丁酉援朝明軍人數,兩書記載都是14萬多,差别不到1000人,也在允許的範圍之内。第三,差别比較大的是明軍糧餉數目,乃是各自關注的項目不同,此數目今存而不論,留待以後再專門討論。
明軍將士總人數大體如此,而各路將士具體人數如何?其統屬關係如何呢?申欽《象村稿》是最早的記録,吴慶元《小華外史》對其順序略有調整,但内容與各將所統數目,並無不同。故以這兩部書爲基準,並參稽其他史料,將明軍各部將士及其所屬關係,列表如次,以見其詳細情況。
表二 申欽《象村稿》與《小華外史·續編》所載明軍將士情況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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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表格乃以《象村稿》和《小華外史·續編》爲准而編成,從中可見明軍將士的基本情況。從這個表中,可以看出幾點:
第一,從宣祖指令申欽重編明將士名録開始,目的性就很强,意在使朝鮮世代銘記明朝對朝鮮的“再造之恩”,尊明意味明顯,故按照時間順序,出征先後,將明軍將士分爲幾個群體,予以叙述。吴慶元編纂《小華外史》時,他對於申欽所設定的人物排序,頗覺不滿,認爲還不够體現尊明之意,故而他要重編。其曰:
宣廟命撰進《天朝征倭諸將姓名記》,象村申公掌其事。今見其序次者,尚書石公與沈惟敬同傳,而反居其後;遊擊史儒隨祖承訓先來,而闕而不載。噫!石公慨然主援,三上自莅之書,又對我使,往往流涕。其爲我之誠懇乃如此,竟以封事敗,遂至於瘐死。《詩》云“如可贖兮,人百其身”者,即我東人之謂。我不能叩閽申救,如楊經理之爲,以答一言救己之托,其孤負公大矣,區區祠饗,曷足稱焉!公之樹德於我,永垂於世者,惟賴此篇之存。而玉石相混,糠粃在前,則將使志士致慨於今日!是以不揆僭妄,敢以“兵部衙門”四字,特揭卷首,大書尚書之名;採入史儒等十數人,補其闕遺。又以監我之軍、援我之難、死我之地者,同編於後。(19)
這篇《書後》雖然出自吴慶元公子吴顯相之手,但真實反映了吴慶元重新編排人物順序的動機。爲了突出石星的功績,表達對石星的尊敬,特設“兵部衙門”一欄,以石星居首,體現出在朝鮮人心目中明朝“再造之恩”的具體實施者首推兵部尚書石星。儘管石星並没有到朝鮮前綫去衝鋒陷陣,但他是明廷力主出兵救援的關鍵人物。封貢議和失敗,他被下獄,最終瘐死獄中,令朝鮮君臣世代深感愧疚。朝鮮一方面爲石星設立牌位,予以祭奠,後來在漢城東、南關王廟中,也設立他的牌位,與李如松、邢玠等同爲關廟中的陪祀。另一方面,各類史書中編造各種有關石星的神話,甚至後來流傳一説:石星之所以力主救援朝鮮,乃因爲朝鮮通譯洪純彦曾在青樓救過一名年輕女子,此女子後來成爲石星的繼室,故而他力主救援,也是爲了報答朝鮮之恩情(20)。如斯傳説,不足爲據。(21)在朝鮮相關史書中,尊崇石星,自然是首先需要做到的,這也是吴慶元設立“兵部衙門”的出發點,所以通篇的目的乃銘記明朝將士的戰功,以表達尊明感恩之情。
第二,表格中所立欄目,完全按照《小華外史》所劃分的群體而排列。除了“兵部衙門”、“詔使衙門”兩欄外,其餘主要將領,根據出兵先後順序,依次爲“祖副總兵以下諸將官”、“宋經略以下諸官一時往來各衙門”、“李提督以下諸官一時往來各衙門”、“顧、孫兩經略衙門”、“封倭册使諸官一時往來各衙門”、“邢軍門以下諸官一時往來各衙門”、“楊、萬兩經理以下一時往來各衙門”、“四路提督諸官及善後留住諸官一時往來各衙門”等八組,完整呈現了援朝明軍的先後次序及最重要衙門。前面兩組來自明廷,兵部主管此事,石星是援朝戰争最主要的宣導者和支持者,故而居首;詔使亦代表著明廷,左右著朝鮮戰事的關鍵。“祖副總兵以下諸將官”,乃是壬辰六月,祖承訓率領數千人前往救援,平壤一戰,大敗而歸,不少將領戰死,故按照時間順序,先予以介紹。壬辰援朝,宋應昌爲經略,李如松爲提督,率大軍赴朝,故接著介紹這兩個衙門主要官員與將領。封貢和談時期,主要是顧養謙、孫礦兩經略負責;封倭册使,則指封貢和談前往日本册封諸臣;故中間的兩組人員,系封貢和談中,明廷參與的主要人員。最後三組則是丁酉援朝時期以邢玠、楊鎬、萬世德及四路進攻時期的四提督下的主要將領情況。這樣按照時間順序,一一加以介紹,清晰地呈現出明軍將士情況。就選取將領人員的標準來看,同一時期,以將領職位的高低來排序,武將而言,總兵、副總兵、參將、遊擊、守備、千總、把總等等,總兵、副總兵、參將、遊擊大多加以列出,守備以下則未必齊全。這樣對於七年戰争期間,明軍將士文武百官的情況,就一清二楚了。其所統士卒人數也列入表中,因爲不少將士兩度赴朝,所以表中出現兩個數字,乃是其兩次分别所帶兵馬人數。
第三,把這個表格中的兵力人數全部相加是230642人,跟《思庵實紀》所載數目差不多,比申欽《象村稿》《小華外史》等所載221500人稍多,相差不大,説明資料基本可信。而且因爲每位將領所率領士卒的兵種與來源也都有説明,這樣也就給我們進一步考察提供了幫助。儘管還有不少將領名下兵力數目不清楚,有的數目也可能不大準確,但總體數目應該和實際情況出入不大。表格中,凡是遼兵、山西兵、宣府兵等北方兵,以馬兵居多。南兵、夷兵基本上是步兵和水兵。從人數上看,北兵居多,超過一半,明軍騎兵在數量上占優。以南兵和京營兵爲主的步兵,則主要是用火器爲武器,專門有車兵、銃手,這是明軍攻城的關鍵力量;以步兵爲主的南兵不足四成,水兵大約一成,也就是説步兵和水兵加起來不足五成,這是明軍在朝鮮戰場上的總體情況。
二、明軍將士群體來源分析
萬曆朝鮮之役戰争期間,明軍將士的總體情況,在前表二中呈現出來。爲何會出現這種狀況?具體到壬辰和丁酉兩次出兵,前後有何不同?引起這種不同的根源何在?這是需要進一步考察的問題。在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和邢玠《經略禦倭奏議》中,有相當多奏疏,論及徵調士卒。作爲當時最主要的兩位徵調官,他們的奏疏還原了當時徵調的情況,可以探知形成這樣特點的背後根源。下面以他們的奏疏爲主要依據,並結合朝鮮方面史料,對明朝將士群體的具體情況,略作探討,亦借此窺視當時明朝軍隊的狀況。
表格中顯示各路兵馬的來源,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係當時明朝軍事體制所決定的。壬辰倭亂,事出突然,朝鮮措手不及,節節敗退,兩個月内,三京淪陷,大半國土淪喪。明朝也頗感意外,萬曆二十年(1592)四月戰争爆發,九月宋應昌才走馬上任,前往遼東徵調士卒,籌集糧餉。十二月二十五日,提督李如松方率大軍渡過鴨緑江,前往朝鮮征討,準備時間長達半年之久。之所以時間如此長,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軍隊徵調不易。徵調士卒,主要有幾個來源。
第一,九邊兵。在所有兵力之中,九邊兵最重要,也是北兵最主要來源。明朝當時最重要的軍事體系是衛所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全國共有内、外衛547個,所2563個。根據衛所兵力設置的要求,每衛5600人,所1200人,原則上明朝全國軍隊有數百萬,加上南、北二京的京營兵,數量就更多。因此明朝主力部隊是衛所兵。嘉靖以來,“南倭北虜”問題嚴重,衛所主力部隊集中于九邊,以抵禦北部的蒙古人。南方爲了抗倭,形成了以募兵制爲主體的南兵,以戚繼光的“戚家軍”爲代表。進入萬曆年間,明朝軍隊的情況並無特别變化。南方倭寇基本掃除,戚家軍被調往薊鎮防守,武器以火炮、火銃等爲主。這是戰前明朝兵力的大致狀況。
九邊是明初沿長城防綫陸續建立的九個軍事重鎮,分别是遼東鎮、薊州鎮、宣府鎮、大同鎮、太原鎮(山西鎮或三關鎮)、延綏鎮(榆林鎮)、寧夏鎮、固原鎮(陝西鎮)、甘肅鎮。嘉靖年間又在北京附近設立昌平、真保二鎮,故後來稱爲“九邊十一鎮”,構成明代北部最重要的邊防重鎮,也是明朝衛所軍精鋭部隊所在地。宋應昌徵調士卒以九邊爲主,他在《報進兵日期疏》中言:“徵發各路軍兵,自薊鎮來者,自保鎮來者,自宣府、大同二鎮來者,近不下千餘里,遠不下二千餘里。”(22)在另一篇奏疏中,他提到與李如松決定分三路進攻平壤,其軍隊佈置如下:
臣以爲謀既同,事宜速舉,乃與如松,將大兵分爲中陣、左、右兩翼。以副將楊元將中軍分統,原任參將楊紹先領寧前等營馬兵三百三十九名,標下都司王承恩領薊鎮馬兵五百名,遼鎮遊擊葛逢夏領選鋒右營馬兵一千三百名,保定遊擊梁心領馬兵二千五百名,大同副總兵任自强並遊擊高昇、高策共領馬兵五十名,標下遊擊戚金領車兵一千名,共統一萬六百三十九名。以副將李如柏將左軍,分統原任副總兵李甯、遊擊張應種領遼東正兵、親兵共一千一百八十九名,宣府遊擊章接領馬兵二千五百名,參將李如梅領義州等營軍丁八百四十三名,薊鎮參將李芳春領馬兵一千名,薊鎮原任參將駱尚志領南兵六百名,薊鎮都司方時輝領馬兵一千名,薊鎮都司王問領車兵一千名。宣府遊擊周弘謨領馬兵二千五百名,共統兵一萬六百三十二名。以副將張世爵將右軍,分統本官並遊擊劉崇正領遼陽營並開元參將營馬軍一千五百三十四名,原任副總兵祖承訓領海州等處馬軍七百名,原任副總兵孫守廉領瀋陽等處馬軍七百二名,原任加銜副總兵查大受領寬甸等處馬軍五百九十名,薊鎮遊擊吴惟忠領南兵三千名,標下都司錢世楨領薊鎮馬兵一千名,真定遊擊趙文明領馬兵二千一百名,大同遊擊谷燧領馬兵一千名,共統兵一萬六百二十六名。一應軍機悉聽提督李如松居中指麾。贊畫劉黄裳、袁黄隨軍,彼此籌畫謀議,其餘將佐等官,分别調度有差,俱於十三、十六、十九等日,臣親拜師告戒,宴賞各官,拔營齊進。及續到薊鎮應調步兵二千八百餘名,併發軍前聽用。(23)
這是宋應昌彙報的明軍人數,分左、中、右三路進軍,每路大軍都是10600人左右,三路大軍一共31897人,再加上隨後到的2800人,一共34697人。這裏只是三路大軍的人數,尚未包括李如松所率領的親兵,其親兵數目至少1000人。從士卒來源看,基本上是九邊兵,分别從遼鎮、薊鎮、宣府、大同等地徵調來的。這是當時明朝最精鋭的部隊,宋應昌在這裏所提出的34697員,疏中的數目應是確切資料。而前面表格中的數目,壬辰援朝明軍人數是50930人,減去劉綎未到的5000人,再減去跟隨宋應昌在遼東的標下官軍,以及京營的神機營與南兵數目,還剩36770人,與宋應昌所提的數字差2073人,加上李如松親兵數目,相差無幾。兩相對照,基本相同,説明申欽所寫的兵力數目可信。
儘管丁酉再亂之時,明朝事先已想到日軍會再度侵略,但邢玠徵調各路軍馬之時,還是頗爲緊急,九邊兵依然是首選。因爲士卒相對集中,距離也最近,尤其是遼兵,宣府、大同等山西兵、薊鎮兵等,都是首先考慮徵調的對象。邢玠在奏疏中説:
臣先後調兵五萬……永、薊、密三道募兵六千,尚未得完,其餘先調薊、遼、保定、宣大並浙江水陸兵,即督催俱齊,亦不滿三萬……臣五月間,曾照先年並前督臣孫(礦)題議宣大、山西挑選一萬二千之數,除已發六千,再求添調前來……但路遠恐緩不及事,容臣先將薊鎮馬步官兵之内,抽調四千,内用馬兵一千,應於東西兩協營各有馬兵三千内挑選各五百。(24)
此處乃調宣府、大同、山西、薊鎮兵之情況。從中看出,其調兵原則,並非將一地之兵全部調往前綫,而是抽調選擇,從每部兵力中,抽調一部分,或一半、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視所抽調兵的地方形勢以及兵種情況的不同而有别。具體數目是:山西兵12000(已發6000,未到6000)、薊鎮4000(1000馬兵、3000步兵)等。
九邊各鎮本來就有防守重任,現在大批軍隊調往朝鮮,防守力量減弱,急需補充新人。邢玠遂指令防守相對比較輕鬆的宣大總督,將兵力調往薊鎮,填補調往朝鮮兵力的空缺。對於薊鎮調兵情況,邢玠特别考慮:“薊鎮係陵、京重地,前後調發已多,邊關不可久虚,急行宣大督撫將應調征倭兵馬六千,以四千作速如數調發,限八月終旬赴薊門代守邊臺。以二千限九月終,速赴朝鮮征剿。合用行月二糧及安家等項,赴薊者,照入衛班軍事例;赴朝鮮者,照東征事例,聽彼中督撫轉行該道如數借給,徑自奏報,聽該部開銷補還。”(25)薊鎮位置重要,其防守則不能懈怠,但主力部隊被調往朝鮮,遂指令宣大總督調兵四千前往薊鎮協防。遼鎮的情況亦類似:“遼鎮征倭援兵,先經題調七千,今已調三千,又該經理撫臣調發標兵一千五百名尚未及前數。但該鎮孤懸,虜騎不時衝突,難以如數抽取合量,于寧前道調發二百,分巡道四百,海蓋道四百,分守道五百,共一千五百名。亦聽臣另疏選謀勇將管統領,照例給予安家犒賞,限文到半月以裏過江,聽臣調度。”(26)邢玠特别强調其餘各鎮調兵填補遼鎮與薊鎮空缺兵力的重要性:“兩處兵馬,系干萬分緊急,時不容緩,且毫不可少。尤期各該督撫同心共濟,勿分彼此,依期嚴督各鎮守、宣府分守,口北、大同分巡,冀北、山西、雁平、薊、遼、密、薊、永、寧前守巡海、蓋,各該道總提調選發。各撫臣仍將起行日期具奏,方克有濟。”(27)特别强調各官員的責任,要求通力合作,彼此幫助。
丁酉援朝時,朝鮮君臣感覺以九邊兵爲主體的北兵不如南兵。宣祖三十年(1597)六月十八日,尹鬥壽曰:“吴惟忠軍丁似勝楊兵矣。”柳成龍曰:“遼兵所恃,只是短劍,恐難制勝矣。”(28)八月十五日,朝鮮君臣又議論北兵,左副承旨金信元曰:“北兵長技,惟在於馬,而圍城之中,既無用武之地,必有援兵,可以得全。李福男今雖下去,驅此殘卒,何能有爲?楊元,北將也。只知禦,未曾嘗倭,深可慮也。都督若不分送一枝,南原之圍,恐未易解也。”國王進而説:“都督亦是北將,豈知禦倭?都督亦可疑也。”(29)朝鮮君臣感覺北兵不大適合禦倭,武器不大適合,也没經驗。邢玠調兵之時,也考慮到這種情況,從比例上來説,增大徵調南兵,同時增加徵調水兵,這樣九邊兵比起壬辰時期,比例降低了。上面表格二中看,第二次徵調九邊兵一共有61100人,出征總人數超過14萬,九邊兵已不足一半,儘管絶對數目比第一次多了不少,在整個明軍所占比例降低了,但其重要性依然不能忽視。
第二,南兵與京營兵,以步兵、水兵爲主。壬辰援朝之時,以九邊兵爲主,儘管也有南兵參加,所徵調的南兵主要是已經移駐薊鎮的浙兵,也就是戚繼光曾經訓練的部隊,因爲他們已經駐紮薊鎮,從大範圍來説,應該屬於九邊兵,只是因爲他們主要是步兵,且使用武器不同,加上主要是來自浙江、福建等南方地區,所以還是稱爲南兵。在李如松所指揮的平壤之役中,南兵和京營兵,主要使用火炮、火器等武器,只有吴惟忠率領的浙兵1500人、戚金率領的1000人、駱尚志的3000人、王必迪的1500人,一共7000人。劉綎所統領的川兵5000人還没有趕到。儘管南兵人數不多,但在攻打平壤過程中起了關鍵性的作用。
火炮兵中京營兵相當重要。明初立五軍都督府,隨後置三大營,分爲五軍營、神機營、三千營,後改爲十二團營,護衛北京安全。從防守的重要性來講,京畿是最重要的地區,最爲重點防護的地方,京營火炮最多,武器最好,是明軍攻城最有威力的武器。在平壤大捷中,就曾發揮過重要作用。丁酉再度援朝,邢玠特别指令:
其步兵三千,查遵化右營原有兵二千七百名,於内挑選一千;遵化輜重營原有兵二千二百餘名,於内挑選五百;三屯車前車後營,共有兵五千名,於内挑選一千;建昌車營原有兵二千二百余名,於内挑選五百以上官兵。(30)
再度徵調京營車兵、炮兵,儘管人數並不多,卻是攻城掠地的主力部隊,與掌握火器的南兵結合,在戰争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南兵,也就是浙、閩、粤等地徵調而來的士卒,以步兵爲主,大多是由戚繼光所操練的原來的禦倭部隊。這部分軍隊掌握當時最先進的火器,火槍、火炮部隊是明朝戰鬥力最强的部隊。人數雖然不多,但是在關鍵時候起決定性作用,朝鮮君臣對南兵的評價也是最高的。宣祖二十五年(1592)八月,南兵尚在來朝鮮之路上,司諫李幼澄即向國王彙報:“臣路上見南兵來到,皆是步軍,所持器械,皆便捷,多帶倭銃筒火炮諸具。其人皆輕鋭,所著巾履,與遼東、北京之人不同。有駱遊擊者領來,其人善使八十八斤大刀,力舉八百斤,號爲駱千斤云。”(31)有朝鮮大臣説:“南兵一當百云。”(32)平壤之役過後,朝鮮君臣瞭解到南兵的英勇表現,深感敬佩,《朝鮮宣祖修正實録》都説:“是戰也,南兵輕勇敢戰,故得捷賴此輩。”(33)但是在獎勵軍功之時,“李提督如松……凡用軍議功之際,右北軍而退南兵”。(34)朝鮮君臣甚爲南兵不平。在隨後跟明將討論時,朝鮮大臣每每稱頌南兵的重要性。宣祖二十六年(1593)十一月奏聞使盧稷對經略孫礦説:“本國形勢險阨,不宜於馳騁,必用南兵之備諳禦倭者,然後可以取勝。”(35)宣祖二十九年(1596)十二月十二日,李德馨也説:“賊之所畏憚者,惟在南兵。小邦所望,亦欲得一枝南兵,屯據要害,以張聲勢。”(36)故朝鮮國王特别移咨經略邢玠,“爲乞急調南兵,星夜赴援事”,其中特别提到:“小邦地形,素稱不便馬兵,而倭賊所畏,惟在南兵。”(37)希望盡可能多徵調南兵前來。所以,丁酉再援之時,除了駐守薊鎮的浙兵之外,從浙江、廣東、福建等地大批徵調南兵前來,在前面的表二中,超過30000人,成爲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丁酉再援之時,邢玠吸取第一次没有水兵的教訓,提出必須要派水兵前來,水陸夾攻,才能取得更大的勝利。水兵以廣東、福建、浙江水兵爲多,遂大肆徵調南方水兵。邢玠指出:“倭所依者水,而水戰卻不利。正兵之用,須東西各水兵一枝,各色作用,牽其回顧,而陸兵方可衝突。仍一枝屯南原,以捍全羅;一枝屯大邱,以扼慶尚;一枝屯慶、羅之中,如晉州、宜寧等處,以爲中堅,然後分向釜山、機張。兩陸路與水兵東西,四面齊發,此正著。”(38)既有如此設計,徵調之時,重點考慮水兵。邢玠在奏疏中特别强調:
伏乞皇上軫念時勢最急,水兵最要,敕下兵部馬上差人守催,先調吴淞水兵一千、福建一千及南京三千,星夜兼程前來,以憑分防緊要水路,庶王京之守可堅,而内地尤可恃以無恐矣……查得八月三十日,該本部題爲緊急倭情事,增調吴淞、福建水兵各一千名。九月初二日,該本部題爲投報海嶼人船等事,議調梁天胤江北水兵五千名。九月初六日該本部題爲島夷未靖等事,增調浙江、廣東水兵各三千名,連前已逾二萬一千之數,合行一併分投馳催。(39)
可見,當時已調任水兵總數21000人,主要來自于浙江水兵、吴淞水兵、福建水兵、廣東水兵等,這是朝鮮戰場上明水兵的來源。但並不是全部,另有“陳璘所統廣兵五千一百名”(40),邢玠奏疏中,所反映明水兵人數26200名;而前面表格二中的水兵人數相加一共是26700人,基本相當,也反映申欽所載數目準確。丁酉援朝期間,明水軍是非常重要的一支部隊,水陸配合,大大提升了明軍的戰鬥力。
水兵之外,邢玠特别强調兵船的重要性,因爲朝鮮水兵損失慘重,兵船所剩不多,而福建兵船大且堅固,“征倭所用,非福船之大而堅者,不足以收衝犁之功;非福船之輕而捷者,不足以成追擊之效。是必不可不用,而必不可不來者。”(41)希望福建巡撫徵集不少於五十艘福建兵船,以供水軍之用。調兵之時,亦須選將。當時以爲陸戰之將尚多,水兵之將甚缺,副總兵鄧子龍自薦前往,“原任副總兵鄧子龍稟稱,生平慣於水戰,立功半屬鯨波,且有横海搗虚誓不與賊俱生之志,以補楊文員缺,似屬相應。”(42)果真批准鄧子龍戴罪立功,前往朝鮮爲水軍副總兵。丁酉最後階段,與日軍決戰之時,明軍四路進攻,陸上三路進攻都受挫。水軍提督陳璘與朝鮮水軍將領李舜臣配合作戰,連連取勝,最後在露梁海戰,擊毁日軍大批戰船,儘管李舜臣與鄧子龍都戰死,但給予日軍以沉重打擊,島津義弘的部隊損失慘重,中朝水軍聯合作戰,取得了露梁大捷,爲戰争的最後勝利,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第三,川兵與夷兵。從地域上來説,川兵與夷兵,皆來自南方,應屬於南兵的一部分,只是因爲南兵一般指閩、浙、粤兵,主要是步兵和水兵,以使用火器爲主。而川兵與夷兵相對來説有些特殊性,故而單獨來講。這支部隊由劉綎統領,既有步兵,也有馬兵。壬辰援朝之時,因爲從四川出來,路途遥遠,當劉綎率兵五千,趕到朝鮮時,平壤已經收復,幾次關鍵性戰役,他們並没有趕上。後來封貢和談進行之時,他們在朝鮮暫時留下來,並没有跟隨宋應昌、李如松于萬曆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份回國,他們成爲留守朝鮮的明軍。後來,因爲糧餉供應不繼,劉綎率領這支部隊也回到了遼東。
丁酉之時,再調川土兵入朝,“惟是續調川省土兵一萬”,(43)邢玠特别上疏,論及徵調西南土兵的用意:首先是因爲明衛所軍隊士卒不足爲用,兵力不濟,只得考慮以其他士卒補充。而西南土兵,“議選調川東施州衛八司、酉陽石砫土司、邑梅、平茶二長官司、湖廣永順、保靖土司兵一萬名,不足,再于叙馬瀘道屬土司土婦奢世續下選補,分爲三營。令參遊吴文傑等三員各領一枝,而以臨洮大將劉綎統之,以川東副使王士琦監之,並用府佐吴良璽、李培、汪京三員隨營查督,然土兵必須土官隨行,如無土官,必不可入選。行分作三截,將官專管約束,文官稽查虚冒,更請將刑部尚書蕭大亨速補本兵,以便調度。”(44)徵調西南土司兵,由能幹將領統轄管理,嚴格約束,使之統屬于劉綎。之所以選調這部分土兵,邢玠自陳其理由:
臣所議調者,夷司之土兵也;該省所用以防虜者,民間之軍兵也。軍兵勢不可調,臣亦未敢輕議。土兵則土司所以自衛,其人以兵爲業,以戰爲事,以立功報朝廷爲榮。先年調征九絲膩乃黄中等處,累立戰功。即征倭、征虜,亦皆調之,及其〔戰〕勝凱旋,各歸其業。非若四方無籍之徒,原無歸著者比。臣在川、貴時,知之甚悉。而或者謂其悍而難制,是在馭之耳。夔州水路至荆州只三四日程耳,由襄陽而河南、而南隸,與浙兵赴遼,地理亦不甚相遠也。請將已准發六千員名,分爲二營,先後進發。續選三千三百名爲一營,挨次起行。文武將吏,以各兵之擾不擾爲功罪。(45)
西南土司兵,生平“以兵爲業”“以戰爲事”“以立功報朝廷爲榮”,作戰英勇,是一支征倭的精幹部隊。而且戰争結束以後,他們回歸家鄉,繼續從事原來的職業,也不擔心有什麽後果。只是在徵調過程之中,要做到嚴格約束,地方供應物資必須及時充足,以防意外發生。後來徵調去了朝鮮,主要有西南夷兵、狼兵、土兵等,皆屬於劉綎所率領的部隊當中,將領有擺賽、頗貴等,作戰英勇,還頗受朝鮮人稱頌。事實上,在劉綎的部隊裏面,除了土兵、夷兵之外,甚至還有緬兵、暹羅兵、黑人兵等等來自外國的士卒,他們都充當劉綎的家丁。(46)
此外,還必須注意到,每位將領都有自己的家丁,也就是將領的貼身侍衛。這些家丁在戰鬥中,除了與敵作戰之外,保護主將的人身安全,關鍵時候挺身而出,對於將領來説至關重要。宋應昌在奏疏中曾提到,各級將領所統領的家丁總數有2637人(47),人數少則二三十,多則數百,甚至更多些。明代的衛所之中,往往兵將分開;平時將不統兵,兵不屬將。戰時,臨時調度,這樣兵將互不熟悉,彼此之間也没有依存關係。戰争之中的協同作戰能力,就很受影響。士卒一般皆只聽命於自己的直接長官,所以領兵主將很多事情,只能依靠自己的家丁處理。碧蹄館之役中,儘管李如松所率領的明軍只有數千人,而日軍數萬,雙方死傷人數卻相當。從最後結果來看,應該是明軍勝利了,但是李如松從此卻不再堅持主戰,關鍵是在這場戰争中,他的隨身家丁損失殆盡,“提督標下李有昇勇士八十余人俱砍死……提督僅免”,(48)失去家丁的保護,李如松心態發生極大的變化,他從此無心再戰。明軍也從此改變了戰略方針,由主戰轉向了封貢和談。島山之戰時,“(陳愚聞)以先鋒分守東南隅,領家丁先登,手自斫賊。又放大炮及火箭,破賊舡。經理獎其壯勇,以城北地險,命移其軍攻之。愚聞先入栅中,家丁戒其輕進,不從。已而中丸舁歸,得不死。”(49)這都是家丁保護主將鮮活的事例。同時,還有票下官,乃直接聽令于主將的親信部隊,也是主將的核心依靠力量,少則數百,多則數千。
綜上所述,明軍將士最主要有三部分來源:九邊兵、南兵與西南夷兵,從總體人數上講,九邊兵爲代表的北兵超過一半,以騎兵爲主,尤其是壬辰援朝時的主力;南兵與京營兵以步兵爲主,使用火器、火炮,是攻城的利器。丁酉明軍再援之時,除繼續徵調九邊部隊之外,經略邢玠力主成立以南兵爲主的水兵部隊,加上朝鮮君臣敦促多征南兵,故加大了南兵的比例;同時調集西南土司兵,增强戰鬥力。實際上當時明軍最精鋭部隊,全都抽調前往朝鮮,成爲抗倭的主力部隊。從經略宋應昌、邢玠奏疏中所得到的有關明軍士卒的數字與申欽等所記録的明軍士卒數目,儘管並不能找到總數,但就某些部分來講,基本相同,説明申欽等朝鮮人所載明軍將士數目是真實有效的。
三、明東征軍事指揮體制的特點及其影響
明軍兩次援朝,從全國不同地區,徵調不同類别的軍隊,奔赴朝鮮,征討日軍。壬辰時期五萬余將士,丁酉時期超過十萬,這麽龐大的部隊,明朝將領如何實施有效指揮?明廷採取怎樣的措施?其軍事指揮體制有何特點,從而能調動將士的戰鬥力,有效配合,以實現征討目的?
從軍事指揮體制來看,壬辰時期,明廷特設經略統領全域,提督前綫指揮,這樣一種文、武二分的經略與提督配合的體制,可以説是明代軍事指揮體制上的一種創新。儘管“經略”一名早在永樂十年(1412),就有侍講楊榮經略甘肅,(50)但當時既非常設官名,亦非軍事最高指揮官,把經略作爲重大戰争最高的指揮長官,乃從宋應昌開始。宋應昌于萬曆二十年(1592)八月,由工部右侍郎改兵部右侍郎,“經略備倭事宜”,(51)《明史》直接指出:“經略之名,起于萬曆二十年宋應昌。”(52)《萬曆野獲編》有如斯説明:
近年朝鮮告急,廷遣侍郎宋應昌往援。時以總督爲不足重,特加經略之號……當倭事起時,宋素無威望,物論無以閫外相許者,一旦特拔,議者蝟起,且謂事權過隆……若宋所帶贊畫二主事,亦特賜四品服以示重。(53)
因爲當時宋應昌人微言輕,在他走馬上任之時,明廷特命他爲經略,以增强其權威。神宗下旨:“經略關係重大,應昌忠勇任事,督撫官毋得阻撓,將領以下一聽節制,違者以軍法行。”(54)賦予他很大權力,作爲文臣,可以節制諸將。這樣作爲經略的宋應昌就成爲明軍在朝鮮戰場上的最高統帥,提督李如松以下皆受其節制。
因此,萬曆朝鮮之役中,從最初開始,明朝就奠定了這樣的指揮體制:兵部主持,由文官出身的經略運籌帷幄,統領監督,最高武將加職銜提督,率軍衝鋒陷陣,彼此分工合作,盡可能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明軍的戰鬥力。經略宋應昌戰前主要調集兵馬,籌集糧餉,協調各個部隊的行動,居中調度。在平壤大捷前後,他一直居於遼東。之所以如此,他給提督李如松解釋道:“不佞所以暫憇遼陽者,因兵馬、火器、糧餉等事,非不佞親促之,未免濡遲……”(55)他曾言:“矧提督專管兵馬,而臣所經略,不止兵馬,兼督糧餉。”(56)調動兵馬,籌集糧草,保證後勤供給,是他最重要的職責。這樣,壬辰時期,宋應昌爲經略,李如松爲提督,形成文、武二分的指揮體制。李如松是前綫軍事行動最主要的指揮官,職銜上不如宋應昌高,一定意義上也受到牽制。平壤大捷之後,他們二人矛盾加深,對於軍事行動多少有些影響。
丁酉時期,明廷在制度上作了調整。經略依然是地位最高的指揮官,同時設立由文官擔任的經理,分擔經略的有關職掌,成爲朝鮮前綫明軍的最高指揮官。邢玠在奏疏中,特别强調加重將領職銜的重要性,爲請求給麻貴加提督銜,他上疏説:
大將乃三軍之司命,外夷之觀瞻,所係匪輕,是故其事權必重,其體統必隆,然後威行而令肅。今照備倭總兵官麻貴擁旄仗節,特奉簡書,以專閫外之權。其體統已自隆重,但查往日征倭俱係提督職銜,昨添調總兵官劉綎,已照例授以提督。兩將並馳,似當一例。伏乞敕。下兵部將總兵官麻貴,仍加提督南北官兵禦倭總兵官,换給敕書行令欽遵任事,庶大將體統既隆,而威令自肅矣。(57)
事實上,壬辰援朝時,只有李如松一人爲提督;丁酉再援之時,出現四位提督,征戰之權分散,不再專斷於一人,這樣也就改變了壬辰時期,提督與經略分庭抗禮的局面。在整個戰争期間,明軍先後有四位經略:宋應昌、顧養謙、孫礦、邢玠。顧養謙與孫礦爲經略的時期,因爲處於封貢和談之時,他們倆都没去朝鮮,只是在遼東主持相關事務。宋應昌也是在平壤大捷之後,才渡江赴朝的;邢玠戰前也主要在遼東主持籌糧、調兵,很晚才去朝鮮。因爲經略主要在後方籌備糧草,調集兵馬,作爲最高指揮官的經略遲遲不到朝鮮戰場,也造成一些問題,所以丁酉時期,明朝新設立了一個經理職位,以彌補經略不在戰場上的弊病,先後以楊鎬、萬世德爲經理,統領前綫軍務,這樣就彌補了壬辰時期軍事指揮體制的弊病。對於前綫衝鋒陷陣的將領,把武將提督一分爲四,設立四個提督,分别是:中路提督董一元、西路提督劉綎、東路提督麻貴、水軍提督陳璘,分工合作,力求做到既有統屬關係,又有相對獨立的自由。這種體制後來被承繼,在薩爾滸之戰時,基本效仿,成爲明朝後期一套重要的軍事體制。所以根據戰事情況的不同,明朝軍事指揮體制盡可能調整,以便能够更好地滿足軍事需要。
同時,從前面表二中,充分體現了明朝軍事體制中的文武關係。運籌帷幄,是文官之事;衝鋒陷陣,是武將之責,但是最終權力還是由文官掌管。不僅最高級别的長官是文官出身的經略,而武將在前綫表現如何,還需要得到文官監軍的監督,朝廷派往前綫有各種各樣由文臣擔任的監軍。前面表二中,平壤大捷前後,既有監軍周維翰、韓取善,亦有查驗軍功的賈維鑰。丁酉四路進軍前後,明廷派丁應泰、陳效、徐觀瀾、楊應文等前往勘會軍功。一名小小的監軍,可以鬧翻整個戰場,丁應泰只不過是一名小小的主事,但他一紙疏文,不僅經理楊鎬被罷,整個朝鮮戰場上幾乎人人自危,朝鮮國王都被牽連,受到彈劾,成爲其揮之不去的夢魘。(58)戰争結束之時,武將功勳如何,也需要由文臣勘定,所以整個朝鮮戰場,恰好深刻地反映了明朝文臣武將的關係以及複雜的軍事政治體制。
結 語
綜上所述,萬曆朝鮮之役,持續七年,明廷兩次派大軍前往征討,其士卒主要來自于九邊兵、南兵、京營兵、西南土司兵等;兵種而言,以馬兵、步兵、水兵爲主。壬辰援朝時期,以九邊兵爲主,總兵力超過5萬人;丁酉再援之時,九邊兵依然重要,但增加了南兵人數,新添水兵,第二次總兵力超過14萬人。朝鮮王朝申欽等人所記録的明軍人數,與明經略宋應昌、邢玠等留下的奏疏所談及的明軍數目,基本相當,真實可信。七年戰争期間,明軍總人數超過23萬人。第一次援朝之時,形成以文臣擔任的經略和武將出身的提督,文、武二分的配合體制;丁酉時略有調整,經略依然是最高指揮官,新設經理成爲前綫最高指揮官,將四路進攻主將,皆升爲提督。經略運籌帷幄,經理前綫指揮,四路提督各自作戰,分工合作,但最終都受制於地位低下的文官監軍的監督,體現了明後期軍事指揮體制的特徵。
(作者單位:南開大學歷史學院)
(1) 本文係2019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東亞視野下萬曆朝鮮之役研究”(批准號:19BZS025)的階段性成果。
(2) 日、韓學術界組織“日韓歷史共同研究委員會”,就這場戰争,舉行過多次共同研究學術研討會,2005年他們曾就兩國學術界研究狀況開過一次學術討論會,分别由六反田豐和朴晢珖宣讀了相關論文,介紹兩國研究狀況。在2005年出版的共同報告書中,截止2004年,公開發表論文和出版著作,韓國393種、日本502種。參見六反田豐等著:《文禄·慶長の役(壬辰倭亂)》(研究綜述);朴晢珖:《壬辰倭亂(文禄·慶長の役)研究の現狀と課題》。文章參見網址:http://www.jkcf.or.jp/pro-jects/kaig/ihistory/first/1-2/。中國學術界的研究狀況,參見孫衛國、孫中奇《近百年來中國對萬曆朝鮮之役研究的回顧與總結》,《史學月刊》2020年第1期,頁125—136。
(3) (明)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臺北:臺灣華文書局,1968年。近期,鄭潔西、張穎的點校本由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明)邢玠《經略禦倭奏議》,收入經莉等編《禦倭史料彙編》第四、五册,北京: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影印,2004年。
(4) [日]日本參謀本部編《日本戰史·朝鮮役》,東京:村田書店,大正十三年(1924)初版,昭和五十三年(1978年)複刻本。隨後,在日本學者的相關研究著作中,對於此問題都有詳盡的討論。
(5) 關於明東征將士人數等問題,中國學者尚無全面系統的考察,只在某些論著中偶有涉及。如柳樹人《壬辰抗倭戰争》(收入延邊歷史研究所編《延邊歷史研究》第二輯,1987年),在日、韓相關書籍基礎上,對於明軍兩次出兵的人數有所提及。孫文良《明代“援朝逐倭”探微》(《社會科學輯刊》1994年第3期),參考《思庵實紀》一書的材料,提及過明軍人數與糧餉數目。萬明《朝堂與戰事之間:明朝萬曆援朝之戰官將群體的初步考察》(《煙臺大學學報》2017年第3期)以《宋經略書》爲據,分兩個階段討論了戰争期間各個將士群體。孫衛國在《李如松之東征及其後裔流寓朝鮮考》(《人文雜誌》2014年第1期),考察了平壤大捷時期,明軍人數問題。劉永連、段玉芳《萬曆援朝抗倭戰争明軍兵力考》(《朝鮮·韓國歷史研究》2016年第17輯),以明朝史料爲據,重點考辨了征調兵力人數。
(6) 《明神宗實録》卷339,萬曆二十七年九月乙卯,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7年,頁6288—6292。
(7)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320《朝鮮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8299—8300。
(8) [朝]申欽《象村稿》卷39《<天朝詔使將臣先後去來姓名>識》,韓國民族文化推進會編刊《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1991年,第72册,頁291。
(9)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編《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26,宣祖二十五年十二月丁亥,《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5册,漢城:探求堂,1981年,頁632。
(10)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51,宣祖二十七年五月庚辰,《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2册,頁263。
(11)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61,宣祖二十八年三月庚子,《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2册,頁469。
(12)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118,宣祖三十二年十月戊子,《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3册,頁693。
(13) [朝]申欽《象村稿》卷39《<天朝詔使將臣先後去來姓名>識》,頁291。
(14) 參見[朝]李肯翊《燃藜室記述》,朝鮮古書刊行會編刊《朝鮮群書大系續》,1913年;佚名《宋經略書》,臺北:珪庭出版社刊《中韓關係史料選輯》影印本,1980年;千萬里《思庵實紀》,朝鮮刊本,1846年。
(15) 筆者在大阪府立圖書館中,找到一種版本,題爲《征倭詔使將臣録》,申欽所著,内容相同,單獨成書,疑爲初本。
(16) [朝]申欽《象村稿》卷39《天朝詔使將臣先後去來姓名》,頁269。
(17)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34,宣祖二十六年正月丙寅,《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1册,頁602。
(18) 《小華外史·續編》幾乎全文抄録申欽《天朝詔使將臣先後去來姓名》,只是加了“兵部衙門”一欄,下面欄目個别人物有所調整,其餘皆抄自申欽之書。《小華外史·續編》末尾還附了“己未深河監軍”“丁卯東援都司”“丁丑東援舟師將官”數人,跟朝鮮之役無關,故不録。另有《宋經略書》,作者不詳。分“經略以下文官各衙門”“武臣以下各衙門行迹”,介紹了宋應昌、邢玠、楊鎬以下的經略、經理等主要文官,並及李如松、董一元、麻貴、劉綎等以下武將的生平事迹及其在朝鮮戰場上的主要戰績。但没有提及其所率兵力人數及來源,也是瞭解明軍文武百官的一部重要資料,没有超出申欽《天朝先後出來援表》,可以説三者同源異流。《宋經略書》比較簡單,未談及每位明將領所帶兵力數目,所收録的將領人物也比較少。《再造藩邦志》摘録《象村稿》資料,簡要介紹了主要將官姓名、籍貫及所領兵馬數目。
(19) [朝]吴慶元《小華外史續編》卷1《題王人姓名記卷後》,朝鮮刊本,明崇禎五年戊辰(李太王五年,1902)序刊本,頁54a-b。
(20) 參見[朝]尹行恁《碩齋稿》(韓國民族文化推進會編刊《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第287册,2002)卷9《海東外史·洪純彦》,頁150。[朝]朴趾源《燕岩集》(韓國民族文化推進會編刊《影印標點韓國文集叢刊》第252册,1999)卷14《熱河日記·玉匣夜話》,頁302。
(21) 參見孫衛國《朝鮮史料視野下的石星及其後人事迹略考》,《古代文明》2012年第4期。文中對於朝鮮有關石星的傳説進行了分析。考證出朝鮮現存最早關於石星後妻被洪純彦拯救的記録,出現在戰争結束五十年以後,當事人洪純彦及相關燕行録中並無半點記録,因而不可信,只是朝鮮後人一種故意編造。
(22) (明)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卷4《報進兵日期疏》,頁305—310。
(23) (明)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卷4《報進兵日期疏》,頁307—310。
(24)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增調宣大薊遼馬兵覓調閩海商船疏》,頁71—73。
(25)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增調宣大薊遼馬兵覓調閩海商船疏》,頁73—74。
(26)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增調宣大薊遼馬兵覓調閩海商船疏》,頁74—75。
(27)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增調宣大薊遼馬兵覓調閩海商船疏》,頁75—76。
(28)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89,宣祖三十年六月丁丑,《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3册,頁250。
(29)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91,宣祖三十年八月癸酉,《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3册,頁280。
(30)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增調宣大薊遼馬兵覓調閩海商船疏》,頁73。
(31)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29,宣祖二十五年八月庚子,《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1册,頁532。
(32)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31,宣祖二十五年十月乙巳,《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1册,頁555。
(33)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34,宣祖二十六年正月丙寅,《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1册,頁601。
(34)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37,宣祖二十六年四月乙巳,《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1册,頁691。
(35)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82,宣祖二十九年十一月甲寅,《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3册,頁116。
(36)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83,宣祖二十九年十二月甲戌,《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3册,頁129。
(37) 《朝鮮宣祖修正實録》卷83,宣祖二十九年十二月辛卯,《朝鮮王朝實録》影印本第23册,頁141。
(38)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申明進止機宜疏》,頁34—35。
(39)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守催閩直水兵並募江北沙兵疏》,頁137、141—142。
(40)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4《催發續調兵馬疏》,頁236。
(41)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增調宣大薊遼馬兵覓調閩海商船疏》,頁76—79。
(42)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4《催發續調兵馬疏》,頁239—240。
(43)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申明進止機宜疏》,頁41。
(44) 《明神宗實録》卷310,萬曆二十五年五月癸巳,頁5791—5792。
(45) 《明神宗實録》卷311,萬曆二十五年六月甲戌,頁5808—5809。
(46) 參見鄭潔西《萬曆朝鮮之役明軍中的外國兵》,《登州與海上絲綢之路——登州與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47) (明)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卷6《議乞增兵益餉進取王京疏(十六日)》,頁506。
(48) [朝]申欽《象村稿》卷38《天朝先後出兵來援志》,頁257。
(49) [朝]申欽《象村稿》卷38《天朝先後出兵來援志》,頁263。
(50) 參見(清)龍文彬《明會要》卷34《職官六·經略》,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頁600。
(51) 《明神宗實録》卷251,萬曆二十年八月乙巳,頁4681。
(52) 《明史》卷73《職官志》,頁1773。
(53)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22《經略大臣設罷》,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頁563。
(54) 《明神宗實録》卷251,萬曆二十年八月壬子,頁4684。
(55) (明)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卷5《與平倭李提督(二十日)》,頁411。
(56) (明)宋應昌《經略復國要編》卷9《議經略提督不必屯駐一處疏(二十一日)》,頁776。
(57) 邢玠《經略禦倭奏議》卷2《請加麻貴提督職銜並取董一元參替疏》,頁89—90。
(58) 有關丁應泰事件,研究成果甚多,中日皆發表了相關論文。參見王崇武《論萬曆征東島山之戰及明清薩爾滸之戰:讀<明史·楊鎬傳>》,《“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948)四月,第17期;李光濤《丁應泰與楊鎬——朝鮮壬辰倭禍論叢之一》,初刊於《“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53本第一分册,1982年,又見於氏著《明清檔案論文集》(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6年),頁785—811。李啓煌《慶長の役の最末期における“丁応泰誣奏事件”と日·明將らの講和交渉》,《日本史研究》(389)1995年1月,頁30—53;鈴木開《丁応泰の変と朝鮮——丁酉倭亂期における朝明関係の一局面》,《朝鮮學報》(219)2011年4月,頁39—71;孫衛國《丁應泰彈劾事件與明清史籍之建構》,《南開學報》2012年第3期,頁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