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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图纸比例(GB/T 14690—93)
机械图中的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称为比例。比值为1的比例,即1:1,称为原值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称为放大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称为缩小比例。在绘制图样时,采用国标中规定的比例。表1-4列出的是国标中规定的比例值。
通常应选用表1-4中的优先值,必要时可选用表中的允许值。
表1-4 图样比例
在绘制图样时,应尽可能按机件的实际大小(原值比例)绘制,以便直接从图样中看出机件的实际大小。对于大而简单的机件,可采用缩小比例;对于小而复杂的机件,宜采用放大比例。
必须指出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比例画图,在标注尺寸时都必须按照机件原有的尺寸大小进行标注(尺寸数字是机件的实际尺寸),如图1-4所示。
图1-4 采用不同比例绘制的同一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