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常规岛供水系统
6.1 一般规定
6.1.1 常规岛供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厂址水源条件和规划容量,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水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采用直流供水系统。当水源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常规岛供水系统应力求系统安全、可靠、成熟、简单。
6.1.2 常规岛供水系统宜采用单元制供水系统。
6.1.3 当常规岛直流供水系统兼顾向核岛提供重要厂用水或厂用水时,应满足重要厂用水或厂用水系统设计要求。
6.1.4 当采用直流供水系统时,机组的冷却水温度应考虑温排水对取水水温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凝汽器的设计冷却水温度应按多年平均水温确定;
2 冷却水的最高计算温度应按多年水温最高时期,可采用3个月,频率为10%的日平均水温确定;
3 当主冷却水系统兼向辅机设备提供冷却水时,辅机设备设计水温不宜低于凝汽器的最高设计水温。
6.1.5 当采用冷却塔循环供水系统时,机组的冷却水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凝汽器的设计冷却水温应为按多年逐月平均气象条件计算的年平均冷却水温。
2 冷却水的最高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按湿球温度频率统计方法计算的频率为10%的日平均湿球温度及相应的干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力;
2)当同一个频率为10%的日平均湿球温度值出现的日数较多,相应的干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力又不相同时,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冷却水温应采用其中日平均干球温度最高、相对湿度最低的一日气象条件进行计算;机械通风冷却塔的冷却水温应采用其中日平均干球温度最低、相对湿度最高的一日气象条件进行计算,冷却塔的计算气象条件还需考虑热空气回流影响。
3 气象资料应采用近期连续不少于5a,每年最热时期,可采用3个月的日平均值。
4 当主冷却水系统兼向辅机设备提供冷却水时,辅机设备设计水温不宜低于凝汽器的最高设计水温。
6.1.6 在设计最高水温下,机组的背压不应超过允许的最高背压。
6.1.7 每台汽轮机配置的循环水泵台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备国产化能力、系统布置等因素优化后确定。在条件许可时,水泵可采用双速电动机或可调叶片泵。
6.1.8 供水系统管、沟宜设置注水系统。
6.1.9 循环供水系统凝汽器或凝汽器出口管的顶部应设有放空气的装置;直流供水系统及冷却池循环供水系统中凝汽器的顶部宜设有抽真空的管路及装置。
6.1.10 当采用直流供水系统时,常规岛凝汽器宜采用低位布置。
6.1.11 对于寒冷地区直流供水系统,为消除冰絮影响和降低机组过冷程度,可采取冷却水排水回流至进水系统,融化冰絮和提高冷却水温的措施。
6.1.12 排水建筑物应采取减少泡沫产生及缩小其范围的措施。
6.1.13 当采用直流供水系统时,每台机组宜设独立的虹吸井。在虹吸井堰壁下的适当位置宜设置排泥孔或放空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