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输水设施和水池
8.1 输水管、沟渠和水池选择与布置
8.1.1 输水管、沟路径的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 缩短管、沟长度;
2 减少穿越障碍物;
3 方便施工和运行维护;
4 避开地形、地质不利地段;
5 在隆起或低陷处宜分别设置排气或泄水设施;
6 穿越铁路和公路的管道应执行相应的专业设计规范。
8.1.2 管道的材料应根据管道的工艺要求、工作压力、管线地质、地形条件、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不同管道可选用的管材应包括:
1 补给水压力管道可选用的管材有:钢管、球墨铸铁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玻璃钢管、硬聚氯乙烯管等;
2 大口径循环水压力管道可选用的管材有:钢管、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涵)(包括内衬钢管或玻璃钢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或预应力钢套筒混凝土管;
3 大口径循环水压力钢管应设置刚性环;
4 自流管、沟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8.1.3 进排水管、沟的经济断面应根据供水系统优化计算确定。在初步选择断面尺寸时,管、沟流速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
1 对钢管和钢筋混凝土压力管,当管径为1000mm~1600mm时,流速宜采用1.5m/s~2.0m/s;当管径大于1600mm时,流速宜采用2.0m/s~3.0m/s;
2 钢筋混凝土自流沟道宜采用流速1.0m/s~2.5m/s。当地形、地质条件合适时,虹吸井后排水沟流速可酌情提高;
3 水源为江河的直流供水系统或补给水系统,其管、沟的流速应大于该河段推移质泥沙的不淤流速,防止泥沙在管沟中淤积;
4 水源为海水的供水系统应注意防止海生物对循环水管沟的黏附,循环水管流速不宜小于3.0m/s,循环水沟流速不宜小于2.5m/s。
8.1.4 管线宜沿道路布置,地下管线宜敷设在道路行车部分以外。当布置受到限制时,局部地段可敷设在道路的行车部分内。宜具备不开挖路面进行检修的条件。在厂区内,管径大于或等于1600mm的钢管,且布置受到限制时,允许布置在道路的行车部分内。
8.1.5 输水管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主厂房附近管沟比较集中的地带,应考虑管道、沟的运行环境、管道材质、管线走廊宽度、管道间的相互影响、管道所处的土层特性、施工土石方的开挖量及地基处理等情况;输水管道间、输水管道与沟的净距,在采用大开挖的施工条件下,当管径小于1000mm时不宜小于0.6m;当管径为1000mm~2000mm时不宜小于0.7m;当管径大于2000mm时不宜小于0.8m;
2 其他区域的输水管道、沟净距应根据施工、检修和地形地质等条件确定;若采用大开挖的施工方案,当管径或沟宽为不大于1400mm时管道间净距不宜小于0.8m,当管径或沟宽大于1400mm时管道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8.1.6 管径小于300mm输水管道管顶宜低于土层的最大冰冻深度线埋设。
8.1.7 当输水管、沟穿越铁路和公路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沟穿越道路时,管、沟顶面与道路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0m,穿越铁路时,管、沟顶面与轨底的距离不应小于1.2m;
2 管、沟穿越道路、铁路时宜设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应按相关的行业规范的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与要求。
8.1.8 管道穿越河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采用管桥、拱管或穿越河底等形式。有条件时应利用已有桥梁或结合新建桥梁进行架设;
2 当为单水源供水时,穿越河底的管道在过河处应敷设两条,当一条停止运行时,另一条应能通过设计流量;
3 穿越河底管道宜避开锚地,其管顶距河底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冲刷条件确定,不应小于0.5m。在航运范围内,Ⅰ级~Ⅴ级航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2.0m;Ⅵ级~Ⅶ级航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1.0m。应有防止冲刷的设施;
4 应取得当地航运、水利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件,并应在两岸设置标志。
8.1.9 敷设在永冻土、膨胀土、地震区、断层或断裂带等特殊地区的管、沟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范设计。
8.1.10 当管道布置在管廊内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管廊的净宽度、净高度应根据管道运输、安装、检修等要求确定,管廊净高不宜小于2.1m,管廊的人行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9m,管廊的转弯半径应满足管道转弯半径的要求;
2 管廊内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管廊侧壁、管廊地面的净距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的要求,最小净距不宜小于0.4m;
3 管廊与建筑物连通处宜设置封堵措施;
4 管廊内宜设置必要的排水、通风、照明设施。
8.1.11 沟、渠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渠线时,宜避开地质构造上的断裂破碎地带,强烈的折皱地带,可能出现滑坡和崩坍现象的山坡脚等不良地质地段;
2 渠线宜选择在挖方或半填半挖地区,并宜避免渠道的高填和深挖,防止因渠线选择不合理而增加投资;
3 渠道相邻纵坡或边坡变化不宜过大,若渠道相邻纵坡或边坡变化过大时,应设置渐变段。
8.1.12 在洪水期有可能发生倒灌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洪水倒灌至厂区的措施,如采用压力排水、井身加高及密封井盖等措施。
8.1.13 直流供水时,每台机组宜采用独立的虹吸井。在虹吸井堰壁下的适当位置宜设置排泥孔或放空孔。
8.1.14 沟道应设立必要的便于检修、清淤和分期施工的检查井与闸门井,并宜采用相同形式与尺寸的闸门。检查井的沿程间距不宜大于400m。
8.1.15 直径1400mm及以上的压力管,必要时可设立检查孔。其间距可视管段布置情况、是否输送海水等因素而定。每条管道不宜少于两个。
8.1.16 原水池、清水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
8.1.17 水池应设置人孔、通气孔、水位显示装置。
8.1.18 设置水泵吸水管的水池宜设置吸水坑,吸水坑的尺寸应根据吸水管的大小和形式确定。
8.1.19 水池应设置保证水流动的分隔设施。
8.1.20 在寒冷地区水池应采取保温措施,防止水冰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