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134-2015 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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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电气设备及系统

9.1 电气主接线

9.1.1 发电机额定电压,应根据机组单机容量、地区电网电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发电机单机容量1MW及以上宜选用6.3kV或10.5kV,1MW以下可选用400V。

9.1.2 发电机电压母线的接线方式,应根据煤矿瓦斯发电工程的装机容量及台数确定,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口电压为400V的发电机,宜采用分组升压的接线方式,每组升压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2500kV·A。

2 出口电压为6.3kV或10.5kV的发电机,可根据机组容量和装机规模分组。每组发电机出口电压母线上连接发电机的数量,应根据机组本身特性和电网相关电气参数计算,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9.1.3 当发电机电压母线的短路电流超过所选择的开关设备的开断电流允许值时,可在母线分段回路中安装电抗器或采取其他限流措施。

9.1.4 接在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接在发电机或主变压器引出线或发电机中性点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

9.1.5 发电站升高电压侧接线,应根据电站装机规模、接入系统要求确定,宜选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变压器线路组接线方式。

9.1.6 发电机中性点工作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口电压为6.3kV或10.5kV的发电机,当与煤矿6.3kV或10.5kV母线直接相连时,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煤矿变电所接地方式一致;

2 出口电压为6.3kV或10.5kV的发电机,当与煤矿6.3kV或10.5kV母线不直接相连时,宜采用不接地方式,当发电机母线连接回路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发电机允许值时,宜经消弧线圈接地;

3 出口电压为400V的发电机,其中性点宜采用不接地方式;当需要由发动机组提供220V电源时,可采用经电抗器和刀开关接地。电抗器及刀开关的额定电流应大于发电机额定电流的25%。当电抗器有发电机长期工作允许的不平衡电流通过时,电抗器端电压不得大于10V。

9.1.7 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应根据接入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和要求确定。当采用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时,应装设隔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