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和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煤矿立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 50384—2007(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收了近年来我国煤炭系统立井井筒和硐室设计、施工的实践经验,引入了经实践检验已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修订过程中,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教学、建设、管理等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井筒装备、井筒支护、硐室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了第5.7节“井筒装备的腐蚀与防护”、第6.1节“一般规定”,增加了第3.0.8条、第5.3.8条第3款、第5.4.1条第6款、第6.4.2条第1款、第7.1.3条第2款强制性条款。
(2)修改了结构重要性系数,煤矿立井井筒及硐室设计原则调整为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表“基岩井壁厚度经验数值”改为“基岩段混凝土井壁厚度经验数值”。
(3)删除了钢筋混凝土井壁材料强度设计值计算表达式fs=中的系数“0.9”,删除了关于料石和混凝土砌块的内容,删除了原规范附录A、附录B,删除了木罐道及相关内容。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设计、施工、生产实践,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邮政编码:210031,传真:025-5886305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现春 齐宝健 韩松峰 王书磊 由胜武
于为芹 徐鸿明 杨兴全 王仲民 井士娟
田昌富 李 磊 张晓燕 丁国胜 魏烈昌
主要审查人:宫守才 周国庆 陈远坤 谭 杰 马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