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水泥粉磨
6.10.1 水泥粉磨配料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喂入粉磨系统的物料粒度应根据粉磨设备的型式和规格确定;
2 配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水泥磨生产的需要;采用储存库配料时,库容量应按储存期要求确定;
3 喂料设备宜选用定量给料机,计量精度等级宜为0.5;喂料量调节范围应为1∶10;
4 选用辊式磨、辊压机作为粉磨设备时,应设置除铁器、金属探测报警装置和旁路系统,具有破坏性的金属件不得进入挤压、碾压设备。
6.10.2 水泥粉磨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能耗指标、物料性能、水泥品种、产品性能、投资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应选用带辊压机的粉磨系统或辊式磨粉磨系统。
6.10.3 水泥粉磨系统中,主要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磨机台数应根据生产规模、品种、粉磨系统特点确定,磨机的规格应根据生产能力、日工作小时、物料的易磨性等因素确定,并应选用节能的粉磨工艺系统和设备;
2 水泥输送应根据输送距离、高度、总图布置、能耗、投资等因素综合比较后确定输送设备。
6.10.4 水泥粉磨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球磨机中心的高度宜取磨机直径的80%~100%;
2 中心传动的球磨机的传动部分和磨机厂房间应设置隔墙;
3 磨机研磨体的装载宜设置电动提升装置;
4 选粉机、提升机、大型风机等设备上方应设置起重装置,并应留出起吊空间;
5 磨机润滑系统的稀油站布置应保证回油顺畅;
6 磨机两端轴承基础内侧应设置顶磨基础;
7 细粉、黏湿物料不宜喂入辊压机,应直接喂入磨机或选粉机;
8 辊压机喂料仓应保证料压,且仓内物料不应产生离析;
9 磨机出料口应设置锁风装置;
10 水泥磨系统宜设置循环风管。
6.10.5 水泥球磨宜采用独立的磨机通风系统,宜根据系统流程、产品品种设磨内喷水装置。
6.10.6 水泥粉磨系统和配料仓顶及仓底输送设备转运点均应设置收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