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了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使换流站厂界和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国家、地方行政部门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
1.0.3 换流站噪声控制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1.0.4 换流站噪声控制设计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1.0.5 换流站噪声控制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