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供暖通风和空调、净化
8.1 一般规定
8.1.1 供暖通风和空调净化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安全卫生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8.1.2 气流组织设计应根据各空调区和洁净区的温、湿度参数,允许风速和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要求选用。
8.1.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
1 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物质对其他工序、设备交叉污染,对产品质量或操作人员健康、安全有影响;
3 对温度、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
4 洁净区内工艺设备发热相差悬殊;
5 净化空调系统与一般空调系统;
6 系统风量过大的净化空调系统。
8.1.4 工艺设备对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及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应根据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特点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包装类聚丙烯薄膜生产环境的要求应按表8.1.4-1确定,其中聚丙烯电容薄膜对生产环境的要求应按表8.1.4-2确定。
表8.1.4-1 包装类聚丙烯薄膜生产环境参数
续表8.1.4-1
注:1 洁净度要求应依据产品及工艺确定;
2 对于普通包装类聚丙烯薄膜工厂,应密闭生产。
表8.1.4-2 聚丙烯电容薄膜生产环境参数
2 尼龙薄膜生产环境的要求应按表8.1.4-3确定。
表8.1.4-3 尼龙薄膜生产环境参数
续表8.1.4-3
注:洁净度要求应依据产品及工艺要求确定。
3 包装类聚酯薄膜生产环境的要求应按表8.1.4-4确定。
表8.1.4-4 包装类聚酯薄膜生产环境参数
注:1 光学膜、太阳能背板膜、聚酯电容器薄膜、热收缩膜、色膜等聚酯特种薄膜品种,这些特殊品种车间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可按本表;
2 净化等级需依据实际工艺需要设定,纵向拉伸、牵引站、收卷站、分切机等生产中薄膜外露区要求7级净化,铸片区为6级~7级,横向拉伸区、包装区8级~9级。
8.1.5 空调区的新鲜空气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8.1.6 空调区(洁净空调区)与周围的空间应保持一定的压差,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区与周围空间的压差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2 有洁净要求各区的压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8.1.7 洁净区维持不同的压差值所需的压差风量,宜采用缝隙法或换气次数法确定。
8.1.8 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的启闭连锁、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