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 井下开采
Ⅰ 采区布置
A.6.1 首采区特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进行首采区数目确定和位置选择;
2 首采区地质特征,应说明采区尺寸、构造、煤层赋存、水文地质、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等;
3 首采区资源/储量,应说明资源/储量类别、设计可采储量。
A.6.2 采区巷道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说明煤层分组、分层关系和开采顺序;
2 采区巷道布置,应说明采区上山、下山布置方案,并应进行采煤工作面巷道布置方案比选;
3 采煤工作面布置,应进行采煤工作面数目选取,首采工作面位置选择。应附移交和达产采区平、剖面插图。
A.6.3 采区车场和硐室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区车场,应说明采区上、中、下车场布置;
2 主要硐室,应说明硐室位置及布置形式。
Ⅱ 采煤方法及工艺
A.6.4 采煤方法与采煤工艺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区煤层开采条件,应说明断层分布、岩浆岩侵入、煤层厚度及稳定性、煤层倾角及变化规律、煤层夹矸及岩性、煤层顶底板条件、瓦斯赋存情况、煤层自燃倾向等;
2 采煤方法及工艺选择,应经综合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
A.6.5 主要采煤设备选型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附主要采煤设备特征表,表格形式应符合表A.6.5的规定。
1 采煤机;
2 液压支架;
3 刮板输送机;
4 转载机和破碎机;
5 乳化液泵站和喷雾泵站;
6 可伸缩带式输送机;
7 其他。
表A.6.5 主要采煤设备特征表
A.6.6 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应进行论证和计算,并应附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工作面特征表,表格形式应符合表A.6.6的规定。
表A.6.6 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工作面特征表
A.6.7 回采工作面接替应进行20年的采煤工作面接续安排,并应附工作面接续表,表格形式应符合表A.6.7的规定。
表A.6.7 工作面接续表
Ⅲ “三下”采煤及村庄搬迁规划
A.6.8 地面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内容应说明受开采影响的地面建(构)筑物和设施。
A.6.9 “三下”采煤项目及安排的内容应叙述“三下”采煤项目内容、范围,开采后地面沉降变形的预计,“三下”开采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A.6.10 村庄搬迁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矿井村庄搬迁规划,应说明需要搬迁的村庄数目、面积和人口,搬迁位置与小城镇规划的关系;
2 首采区村庄搬迁规划,应说明搬迁村庄数目、面积和人口、位置、时间等。
Ⅳ 巷道掘进
A.6.11 采区巷道断面和支护方式的内容应说明巷道名称、煤岩类别、支护方式、巷道断面尺寸等,并应附采区主要巷道断面特征表,表格形式应符合表A.6.11的规定。
表A.6.11 采区主要巷道断面特征表
A.6.12 矿井生产巷道掘进进度指标的内容应给出不同巷道和机械化程度的月掘进进度指标。
A.6.13 掘进工作面和掘进设备配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掘进工作面数目;
2 说明矿井采掘比;
3 进行主要掘进设备选型,并应附主要掘进设备特征表,表格形式应符合表A.6.13的规定。
表A.6.13 主要掘进设备特征表
A.6.14 井巷总工程量的内容应说明移交生产时各类井巷工程量及所占比例,巷道万吨掘进率,并应附井巷工程量表,表格形式应符合表A.6.14的规定。
表A.6.14 井巷工程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