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常规岛的控制方式应与核岛匹配,采用集中控制方式。
2.0.2 正常运行时,机组可实现堆跟机运行模式。
2.0.3 当部分或全部甩负荷时,通过汽轮机旁路控制系统动作及汽轮机调节系统的作用,不会引起停堆和停机。
2.0.4 应在主控制室中设置常规岛必要的仪表控制盘或后备控制操作设备,后备监视仪表和操作设备的数量和种类,应满足在分散控制系统故障情况下主控制室总体功能要求。
2.0.5 常规岛配套设施宜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各控制系统宜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