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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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地下水封洞库

4.7.1 地下水封洞库岩土工程勘察宜划为预可研阶段勘察、可研阶段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勘察。

4.7.2 水封洞库应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洞库围岩强度高、岩体完整和稳定、具有弱透水性及稳定地下水位的区域。

4.7.3 确定库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开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9度地区、地应力集中的构造部位和活动断裂;

2 避开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且对库址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地段;

3 宜避开含过量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的岩体分布区域;

4 避开重要的深层地下水供水水源地。

4.7.4 预可研阶段勘察工作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选择符合水封洞库要求的库址,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7.5 预可研阶段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了解地质条件。可进行工程物探、钻探工作,每个库址勘探点的数量宜为1个~3个,钻探深度应达到预估洞库底板以下15m。应对区域稳定性和山体稳定性做出评价,确定库址类别。

4.7.6 可研阶段勘察工作宜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选定的库址场地上进行,初步查明库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为最终确定库址和库区布置进行地质论证和提供可行性研究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勘察的工作范围宜为库址范围,当发现异常需进行追踪时,可超出此范围。

4.7.7 可研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步查明库址的地形地貌条件、物理地质现象和区域地质构造条件;

2 初步查明库址区的岩性、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及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对工程的影响程度;重点查明松散、软弱层的分布;

3 初步查明岩层的产状,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及其组合关系;

4 初步查明库址区的地下(地表)水位、水压、渗透系数、水温和水化学成分,判定地下水对钢质管道及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

5 初步查明涌水量丰富的含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预测洞室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估算最大涌水量;

6 进行围岩工程地质预分级,确定适宜建库岩体范围,对洞室轴线方位、洞跨、洞间距、竖井和巷道口等有关地下工程部署提出建议;

7 初步确定设计地下水位标高,并综合岩体工程地质条件和储存介质压力要求,提出合理洞库埋深建议;

8 初步查明场区地应力状态分布规律,并结合岩体和工程条件初步评价洞顶、边墙和洞室交叉部位岩体的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

9 初步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

4.7.8 可研阶段勘察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绘制库址的工程地质图;

2 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2000;

3 根据地质条件和需要,局部地段可进行比例尺为1∶500的工程地质测绘。

4.7.9 可研阶段勘察工程物探的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物探测线间距宜为100m~300m;

2 在地形条件允许时,主要测线宜通过库址区勘探孔。

4.7.10 可研阶段勘察钻探工作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物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任务是初步查明建库岩体的性状及存在问题。钻探工作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利用预可研阶段勘察所完成的钻孔;

2 每个钻孔均应有明确的钻探目的,并做出钻孔设计,宜有针对性地进行孔内地应力测试等试验;

3 各类钻孔的布置宜综合利用;

4 结合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关键地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为200m~400m;勘探深度应达到洞底设计标高以下15m。

4.7.11 可研阶段勘察报告宜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 库址围岩分段预分级和可用岩体的范围;

2 库址可行性分析评价;

3 库址方案、地下工程部署的初步建议;

4 设计地下水位标高;

5 洞库涌水量估算;

6 洞室稳定性初步分析评价。

4.7.12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工作应在选定的库址场地上进行,基本查明库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7.13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查明库址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物理地质现象及巷道进出口边坡的稳定性;

2 基本查明库址区的岩性、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及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对工程的影响程度,重点查明松散、软弱层的分布;

3 基本查明岩层的产状,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及其组合关系,调查岩层中有害气体或放射性元素的赋存情况;

4 基本查明库址地段的地下水位、水压、渗透系数、水温和水化学成分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和对储存介质质量的影响等;

5 查明涌水量丰富的含水层、汇水构造、强透水带以及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预测洞室掘进时突然涌水的可能性,估算最大涌水量;

6 进行围岩工程地质分级并建立地质模型;

7 按围岩工程地质分级结果确定适宜建库岩体范围,对地下工程部署提出优化建议;

8 确定设计地下水位标高,结合岩体工程地质条件和储存介质压力要求,提出合理洞库埋深建议;

9 评价洞顶、边墙和洞室交叉部位岩体的稳定性,提出处理建议;

10 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

4.7.14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钻探工作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钻孔均应有明确的钻探目的,并做出钻孔设计;

2 各类钻孔的布置宜综合利用,勘探点宜在竖井处及洞室外侧交叉布置,同时应结合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关键地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为150m~250m;勘探深度应达到洞底或竖井井底设计标高以下3m~5m;

3 钻探工作进行中,应视已完成钻孔所揭露的地质问题,随时调整其他钻孔布置方案,洞室进出口处可布置勘探平硐;

4 在钻进过程中应记录水文地质信息,并根据需要进行压水、注水、抽水等试验。

4.7.15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进行钻孔内测试工作,孔内测试宜包括下列项目:

1 声波测井;

2 孔内成像;

3 孔内地温测试;

4 钻孔地应力测试。

4.7.16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对水封条件进行评价,当库区外围有人为因素而使库区地下水位剧烈改变的地表水体或导水性强的含水带存在时,应针对其水力联系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并依据试验结果对其联系的程度及对水封条件的影响给予评价。

4.7.17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库址围岩分段分级及范围;

2 地下工程部署优化建议;

3 地下水设计水位、动态分析、涌水量预测;

4 洞室稳定性分析评价;

5 巷道口稳定性及洞室轴线布置方案;

6 存在问题及对下一步勘察工作的建议。

4.7.18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勘察应在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的基础上,结合初步设计资料获取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地质信息,补充论证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并提出优化设计方案的建议。

4.7.19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勘察工作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配合设计、施工及时解决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有影响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问题;

2 随巷道、竖井、洞室的开挖,进行围岩地质编录,校核并修正围岩分级;

3 编制巷道、竖井、洞室的地质展示图和洞库顶、底板基岩地质图以及洞库围岩富水程度图等图件;

4 配合围岩分级或为测定爆破松动圈、检查喷锚质量和注浆效果等进行岩体声波测试;

5 进行岩体表面应力和位移测量,确定围岩应力状态,判别或预报顶板压力,进行洞室稳定性分析和衬砌支护设计计算;

6 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对水封洞库的重要地下工程部位或新揭露的地质现象,补充必要的钻探工作;

7 实测洞库涌水量,预测洞库投产后地下水位恢复动态,为评价水封条件提供依据;

8 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和资料整理分析。

4.7.20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勘察中,当发现规模较大的隐伏构造或由于地下工程部署不合理而严重影响围岩稳定时,应提出工程处理或调整的建议。

4.7.21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勘察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总结分析库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并对施工前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进行复核;

2 分析施工中出现的岩体失稳原因、处理措施与效果,同时对各级围岩的支护措施、施工方案和施工注意事项等提出建议;

3 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对地下工程部署提出工程处理或调整的建议并做出评价;

4 对洞库投产后的地下水动态或岩体稳定性监测工作等提出建议;

5 计算洞库、巷道涌水量,为施工排水设计提供依据,为洞库投产后的排水设计提供预测值;

6 进行岩体质量评价和岩体工程地质分级,并应进行围岩稳定性评价;

7 提出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含水裂隙的注浆封堵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