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结构、防火安全、节能环保等技术要求,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水、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
9.1.2 建筑、结构设计应采用适用的新材料和新技术。
9.1.3 地震区的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