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梁
10.3.1 梁的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截面宽度不宜小于250mm;
2 截面高度与宽度的比值不宜大于4;
3 净跨与截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小于4。
10.3.2 梁的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2.5%,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置两根通长的纵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
2 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间距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
3 梁最小配筋率满足本标准表9.5.1的要求。
10.3.3 梁简支端下部纵向受力钢筋从支座边算起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小于12d(d为钢筋最大直径);
2 如纵向受力钢筋伸入梁支座范围内的锚固长度不满足本条第1款的要求时,可采取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并应符合本标准第9.3.2条、第9.3.3条的规定。
10.3.4 梁支座负弯矩纵向受拉钢筋不应在受拉区截断。
10.3.5 在悬臂梁中,宜将上部纵向钢筋伸至悬臂梁外端,并向下弯折不小于12d。
10.3.6 梁内受扭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ρtl,min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ρtl,min——受扭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取Astl/(bh),其中Astl为沿截面周边布置的受扭纵向钢筋总截面面积;
T——扭矩设计值;
b——受剪的截面宽度,按本标准第7.4.1条的规定取用。
当T/(Vb)>2.0时,取T/(Vb)=2.0。
10.3.7 抗扭所需的纵向钢筋及箍筋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10.3.8 梁宜采用箍筋作为承受剪力的钢筋,最小配箍率ρsv=0.3ft/fyv。
10.3.9 梁中箍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承载力计算不需要箍筋的梁,应沿梁全长设置构造箍筋。
2 箍筋的最大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确定,且不应超过h0/2。
3 梁端箍筋加密区长度为2倍梁高,箍筋最大间距不大于6d、梁高的1/4和100mm中的最小值,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非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在满足计算要求的基础上不宜大于加密区箍筋间距的2倍。
4 当梁中配有按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应做成封闭式;
2)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5d,同时不应大于400mm,当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5根且直径大于18mm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d为纵向受压钢筋的最小直径;
3)当梁的宽度大于400mm且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3根时,或当梁的宽度不大于400mm,但一层内的纵向受压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10.3.10 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受扭箍筋的间距不宜大于0.75b及300mm。
10.3.11 局部配筋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