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法学家孟德斯鸠曾经有个著名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其实权力本无错,错的是使用权力的人。掌握权力的人,依靠职位赋予的独家资源,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面对诱惑,作为国企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滥用职权会犯罪,滥用职权要判刑。
(一)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权力,一个人类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很多人犹如朝圣一般对它顶礼膜拜,向它伸出渴望的双手。那么,权力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自古至今会有那么多人为苦苦追求它、拥有它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痛斥它是腐败的温床、堕落的土壤?它究竟是什么,能让人们有这么多的看法?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人说,权力是恺撒大帝手中的一把利剑,拿着它的人可以豪情万丈地指点江山;有人说,权力是春秋五霸争夺的一只牛耳,执掌它的人可以所向披靡地横扫天下;有人说,权力就是一架梯子,谁拥有它谁就比别人高出一截;还有人说,权力只是一种交易,谁拥有它谁就能够换来生活上的享受。但是,也有人说,权力是一种需要,一种造福群体的工具,一种推动事业、实现理想的杠杆,善用它,群众的生活会更好,自己的人生会更精彩。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权力似乎更像是一个中性词,可好可坏。其实权力什么都不是,更多的时候,它更像是一把双刃剑,本身无所谓好坏,用在好人手中它便有了“善”的含义,用在坏人手中它便有了“恶”的含义。当然,反过来,它还能给使用者造成影响,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能成就一个人的同时也能毁掉一个人。它确确实实,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双刃剑。
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在不同人的手中,将会显现出不同的作用,善者用其来为善,恶者用其来为恶。因此,一定要弄清楚:权力本身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使用者如何使用。而领导干部正是权力的使用者。
在现代社会里,权力的使用者有了更广的定义,今天社会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会有权力的影子,小至国企,大至国家,权力都是支撑团体运转的最重要武器。领导干部一定要记得:无论处在哪一个位置上,只要手中握有权力,我们就有承担权力的责任。我们一定要学会用手中的权力为群体造福。
为官者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企业领导者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下属员工。我们必须弄清楚权力的来源,才能更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既然权力来源于群体,那就要服务于群体,这才是权力的本质含义。
权力是把双刃剑,道出了权力的双重性——为众则利,为己则害。当它用来为群体服务的时候,就能造福群体、造福社会;当它用来为个人谋私利的时候,它就会祸害群体,危害国家。权力,可以使人书写出光辉的篇章,也可以把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关键是要看手中掌握权力的我们如何去做。
权力是把双刃剑,说明权力周围布满了“陷阱”,权力运行中可能产生贪污、腐败。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明白,只要我们手中握有权柄,一些不良分子就会千方百计地“收买”我们,使我们成为“糖衣炮弹”进攻的目标。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权力越大,风险也就越大。陈毅同志在1954年参加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后写了《感事抒怀》组诗,其中,《七古•手莫伸》中有这么几句,非常生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鉴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什么意思?这就是在说,权力周围布满了“陷阱”,当权者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使自己落入陷阱之中。
(二)滥用职权必然导致腐败
我们在前面说过,权力是把双刃剑,使用者将其拿在手中,可以用来为善,也可以用来为恶。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是廉洁自律的关键。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要做到“三权”,即畏权、惜权、慎权。畏权,就是对权力有一颗敬畏之心,不亵渎权力,遵守法纪,行有所止。权力是神圣的,是人民赋予的一种责任,只能依法依规行使,不能胡乱作为、随心所欲。惜权,就是要珍惜手中的权力,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当作为个人、家庭和小集团谋取利益的工具,否则必然导致私欲膨胀、无视法纪、腐化堕落,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也随之化为泡影。慎权,就是要谨慎用权,人民给予的权力越多,职位越高,对人民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时刻增强忧患意识,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绝不能迷失方向,滥用权力会因小失大、坠入深渊。
因此,国企领导干部一定要记住,手里的权力是用来为员工服务的,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贪污公款,中饱私囊,否则,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们知道,领导者的权力都是群众赋予的,应当用来为群众利益服务,并受群众的监督。但是大权在手,很多人却无法把持住自己,他们可能会拿着权力,行使一些偏离群众利益的事,甚至为个人牟取私利。一旦到了这个时候,权力已经悄然变成滋生腐败的土壤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很多当权者面临的问题是:手中握有权力,但所受的约束却不够,而自制力又太差。这样一来,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越大,掌控的资源越多,面临的诱惑和风险也就越高,必然导致不受节制的腐败堕落。
所以,无论任何时候,国企领导干部的权力都必须被很好地限制。国家要限制官员手中的权力,企业要限制管理者手中的权力。当然这里所说的限制,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权力是为群众服务的工具,这一点还是根本。不过我们也知道,限制权力只是外力,掌权者必须学会自我控制,不要滥用职权。
现代社会,腐败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如各种类型的企业、团体等,只要是出现权力机构的地方,都会出现一些因滥用职权而导致腐败现象出现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明白:防止权力腐败的根源,就在权力的使用上!不管权力约束的力量够不够大,掌权者自己一定要慎重,切莫滥用职权。
《三字经》中说:“人之初,性本善。”为什么原本一个很好的人,当手中有了权力之后,就慢慢变了呢?究其原因,是因为没能抗拒权力带来的诱惑。权力这把双刃剑,握在手中,总会为掌权者带来很多东西,比如金钱,比如享受,比如美色等,定力稍有不足,就会深陷其中,腐败堕落。所以有人说,腐败的实质是对权力的滥用。
在如今“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如何才能不被权力所诱惑、走向腐败的深渊呢?学会活用“权”字至关重要。
一要合理合法用“权”。国企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并用权力拍板决策、服务职工、造福社会的同时也应该时刻警醒,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用则利民,为己谋则害己。领导干部要学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用权,牢记“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谋利的工具。对待权力上要学会“四则运算”法则,即在追求事业成功上用“加法”,在为民服务上用“乘法”,在谋求个人利益上用“减法”,在权钱、权色交易上用“除法”,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
二要公正公道用“权”。能否做到公正公道用权,是能否正确用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利益的诱惑是国企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催化剂,面对五光十色的诱惑,如何把握自己,这对我们的国企干部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国企领导干部若办事、分配、用人不公,出卖手中的权力,势必会失去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甚至把自己送进牢房和末路。国企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私有财产、随心所欲。要管住自己的心,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困;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有效地防止权力私用。
三要尽心尽职用“权”。人民赋予的权力是领导干部为人民建功立业和充分施展自己才华的武器。它能切实有效地督促领导干出一番事业,而绝不能只掌权,不干事,平平庸庸,无所作为。国企领导干部要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好“当官为了谁、掌权为了谁、服务为了谁”这一为官做人的根本问题,有效地防止权力无为。
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解放初期,为了整肃纪律,我们党毫不留情地处决了刘青山和张子善两大贪官。党员干部如何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形象和命运,更关系着党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关系着党的前途命运。所以,我们国企领导干部一定要从维护企业的利益、维护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政治觉悟清醒坚定,思想道德纯洁,始终保持秉公用权,审慎用权。
(三)规范职务行为,防范职务腐败
对于那些因权力而腐败堕落的人来说,职务与贪污受贿形成了一种因果关系:因为有职务上的便利,所以他们才有机会大肆贪污受贿。这样一分析我们就会发现,问题原来出在“职务”上,出在对职务的设置先天不足、对职务的监督后天失调上。那么应该怎样做,才能最大可能地避免这种情形的出现?
对症才能下药,才能治得好病。既然问题出现在“职务”上,那么就只有采取各种措施规范职务行为,使之“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才能有效地防止职权被滥用。
其实任何时代,贪污腐败现象都是出现在职务上。回想一下我们就能明白,法院在对腐败分子进行判决的时候,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媒体在列举贪官受贿行为时也经常会用这句话。这绝对不是套话,而是实话,大大的实话。因为,职务与贪污腐败的因果关系,是如此的清晰。可不是吗?没有权力,贪污腐败就变得不可能,而权力正是源自职务。
无数贪污腐败的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无论是国家干部还是企业领导,只要身上有职务,手中有权力,那么什么级别的职务都有可能被利用。而且利用职务,什么样的事情都能干。正因为如此,要想更好地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我们就必须在职务上做文章。怎样去做?我们已经说过,使职务行为规范起来,让其减少腐败的可能性。
要规范职务行为,最重要的是先要从规范人事制度做起。很多贪污腐败现象都表明:制度上的缺陷是职务腐败产生的最主要原因。这种缺陷主要体现在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只交权力,不注重规范权力;只有工作制度,缺乏制约机制等。很多上级领导在对下属单位任命领导人员的时候,往往只把权放下去,其余一概不管。这样一来,没有了制度的制约,那些掌权者手中的权力忽地就大了起来,他们甚至不知道哪些事情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内,哪些事情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外。因此,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很容易产生问题。
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事比比皆是。无怪乎那个外国市长会惊讶,任谁都知道,哪位领导都不会花自己的钱。可是,作为一名掌权者,他怎么支配公款就像支配自己的钱一样随便?他就有权力拍着胸脯保证,一切费用全包?这种现象并非个例,有些掌权者花起公款来,就像是花自家保险箱里的钱,用不着预算,用不着讨论,想花就花。说到底,还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制度约束。
所以,要消除职务腐败现象,职务上的功夫一定要做到位。规范制度是必需的,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设定明确目标,不能让掌权者随心所欲地越权或者不行使权力。除此之外,还要做到:第一,职务设置一定要科学合理,要使职务与责任挂钩,不仅明确职务,还要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目标;第二,要建立职务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于重要职位的掌权者,一定要施行严格的制约监督;第三,对职务行为要实行“阳光作业”,实施过程要及时公示,让更多的人看到,说白了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监督。这三点很重要,却能够很有效地防范职务腐败。
贪官检讨堕落的深层次原因,人们不难发现,除监督缺失等外在因素外,绝大多数贪官把权力当成了谋私的工具,肆意挥霍,缺少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以敬畏之心对权”,既是对权力的清醒把握,又是预防职务犯罪的良方。国企领导干部面对灯红酒绿、金钱美色的诱惑,只有“敬畏”才能在诱惑面前止步,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预防职务犯罪,还要注意自己的“身边人”,警惕身边人滥用权力,导致职务腐败。国企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其配偶、子女和身边的秘书、司机、下属往往就成为热衷于权钱交易者拉拢行贿的对象。少数国企领导干部在身边人向他们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不但不去教育制止,反而放弃原则,以权谋私。在近年来曝光的许多腐败案件中,不少国企领导干部陷入贪腐的泥潭,就是被别人从其“身边人”打开缺口从而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国企领导干部“身边人”腐败,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个高发点。
如果想要更好地规范职务行动,国家需要量体制作,用人单位也需要根据自身现况出台相应的政策。总之,不论任何方法,只要能够有效地解决规范职权问题,就能够很好地预防职务腐败现象的出现。
我们从这里也能看出,规范职务行为,加强掌权者的廉洁意识,就能很好地防范职务腐败。既然如此,那么职务腐败现象为什么还是屡防不绝呢?究其根源,是因为工作没有做到位,职务规范不到位,廉洁意识不到位,惩处制度不到位等。很多时候,这些东西看似与腐败很远,所以很多掌权者忽略了这些。其实,这些才恰恰是防范职务腐败的关键。
不管怎么说,防范职位腐败,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我们自身做起。
(四)公私分明,不拿职权做交易
韩非在《韩非子·饰邪》中说:“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什么意思呢?他是在强调,掌权者一定要公私分明。事实上,韩非一贯主张公私相分、公私相悖,提倡尊公废私,这也是他最重要的法制思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公私观念一直把“循公废私”看作国家兴盛强大的不二法门,从而把公与私置于势不两立的境地。其实,势不两立倒大可不必,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私必然有公,有公也必然会有私,掌权者只要能够做到公私分明,公平公正也就够了。
但问题是,现代社会中,很多掌权者往往无法做到公私分明。这其实不难理解,公与私原本就只有一线之隔,私欲又是人类原始的本性,如果不能很好地限制私欲,那么掌权者心中的私欲稍一膨胀,就不可避免地要过界,侵犯到“公”的利益。这就好比一个人肚子很饿,桌子两端放着食物,“私”的一端放着两个窝窝头、几碟咸菜,而“公”的一端则放着一盘盘山珍海味。那么这个人吃东西的时候,稍微把持不住,可能就会把筷子伸远一些,夹一些山珍海味尝尝。结果,公私不分就出现了。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在基层工作中不在少数。有很多员工公私不分,工作、生活上的开支几乎都是单位出钱。单位的车子被他和家人包了,公事、私事出车都是用单位的油;招待客人,无论是朋友或者亲戚,都一股脑儿地签在单位的名下;外出“学习考察”,夫人、子女随行。有的甚至将单位当成自家开办的公司,公家有的,则尽可能为我所用;公家没有的,购买时,开张发票,到公家报销。这些只是多揩了一些单位的油水罢了,更有甚者,把单位的权力当成自己手中的遥控器,随意使用。将单位的巨额资金以自己的名义借给他人,或者做经营的本钱;将单位的决策权当成牟取私利的法宝,大肆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将单位的人员当成自己的雇员,想用谁就用谁,想整谁,谁就倒霉。最终,这种想法和做法滋生腐败。
公私分明,才是做人处事的根本。人在社会中生活,一方面作为个体而存在,另一方面又作为社会的成员而存在,总是需要和他人交往,和社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公私问题,都必然会面临道德上的选择——为公还是为私?私当然要顾,但在公私问题前,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绝对不能公私不明。如果公私不分,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权力,总想着在工作中占点便宜,谋点私利,就极有可能在代表企业谈判或是交易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惜损害公司的利益,这样的腐败行为,就很严重了。所以,还是那句话,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国企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务必时刻做到公私分明,才能秉公持正,不谋私利,才能自觉自律,廉洁守职。
国企领导要成为一个廉洁的人,就必须做到公私分明,尤其是不能以权谋私,用职权做交易。当个人、企业、国家的利益发生交集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做到不能以个人的一己私利侵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要清廉自守,洁身自好。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家、为企业服务。
(五)惩治职务腐败,须把权力关进笼子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为什么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权力本是为群体造福的工具,如果将其关在笼子里,那么它还能发挥权力的作用吗?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一个事例着手,非洲大草原上,动物之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那些凶猛的猎食者,如狮子、豹子等。许多去非洲旅游的客人,都想亲眼看一看那些猎食者的雄姿。可是,怎么去看呢?那些凶猛的野兽根本就分不清楚人和斑马的区别,它们会将靠近自己的人撕成碎片。针对此,人们想出了办法:把大车外面加上铁笼子,这样人就可以近距离地观察那些凶猛的动物了。于是,非洲大草原上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人坐在大铁笼里,去和那些动物做亲密接触。其实仔细想一想,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办法应该是最好的办法——既能让人们看到野兽的雄姿,又不让野兽伤害到人们。
同样的道理,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一个处理不当,它们极有可能会像野兽一样伤到人们。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当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并不是说要弃权力于不用。之所以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只是为了更有效地把关。这样,既保证了权力可以造福群众,又保证了权力不会伤到群众,这才是掌权者使用权力的好方式。
英国历史学家柯克顿曾经说过,“使人堕落和道德沦丧的一切原因中,权力是最永恒、最活跃的……从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滥用权力,就是连接这两者的通道”。现在好了,我们在权力外面加了一个笼子,可以随时收放,这样就能够远离“滥用“权力,自然也可以远离职务腐败。
无论坐在什么样的位置上,权力都是群众赋予的。所以,千万不要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当成后花园中的草坪,开心的时候精心修剪一番,不开心的时候就随意践踏。无论是政府官员也好,还是国企领导也罢,都要学会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曾经坦言:“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致害人,才不会有以强凌弱,才会给无助的老人和流离失所的乞丐以温暖的家。”他的这段话,意思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才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伟大的进步。
无限的权力,必然会导致无限的腐败。而腐败呢,则会亡党亡国亡企业,无论大小,任何一个团体都禁不起腐败的折腾。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没有限制的权力,是一切祸端的根源。正因如此,所以我们才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另外再加上一把锁。
还有人说:加上一把锁不够,需要加上“三把锁”。这种说法很有意思,要加上什么样的“三把锁”呢?
第一把“锁”是“不敢腐之锁”。什么意思?这就是说,要让那些手中有权的掌权者们,不敢腐败。想借职务之便以公谋私?他们不敢,因为这把锁是律法之锁。只要他们敢以身试法,那么等着他们的将是严惩。其实这把锁是笼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二把“锁”是“不能腐之锁”。强制手段要用,软化手段也要用。这把“锁”,从思想上教育掌权者们,不能以权谋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上抓起。
第三把“锁”是“不易腐之锁”。显而易见,这把“锁”指的是监督管理措施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要有,还要有很多人看着,这样掌权者们才能更好地遵守规矩。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们想不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都难。
有这三把“锁”,就能更好地把国企权力关进笼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