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与老干部工作
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方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干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财政厅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实施意见》《财政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文件,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用制度选人用人。二是开展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出台《财政厅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对同一岗位时间较长的13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厅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激发潜能,提高工作动力和效率。三是规范选拔任用干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流程,经党组会研究通过,提拔副处级干部6名,为2名符合条件的同志晋升了职级,推进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对17名试用期满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厅党组会议研究后按期进行转正定级。严格规范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5123工程”和正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工作,按时报送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及6名正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对象人选名单,积极推进优秀年轻干部锻炼成长。四是开展挂职锻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新选派1名干部到市县挂职工作,进一步锻炼提升干部多领域、多岗位工作能力。到财政部汇报和沟通,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交请示对接协调财政部来财政厅挂职锻炼事宜,加强与财政部干部的交流和学习。
二、整合利用资源,加强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效利用各方资源,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效率。一是科学谋划培训。制定印发《财政厅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18年干部网络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47期,科学谋划和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二是主导举办培训。举办5期财政大讲堂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来财政厅就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理解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进行全面翔实的解读,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重大政策精神,指导工作实践。集中时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副处以上干部集中轮训时间全部达到5天以上,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举办全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各市、县(区)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市、县(区)财政局局长,厅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培训,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搭车参加培训。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校、公务员局和财政部等部门的培训教育计划,积极争取支持,安排厅机关50余名不同级别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利用财政部在宁夏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的有利条件,安排厅机关和全区财政系统近200名干部搭车参加培训,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帮助开阔眼界、提升综合能力。四是扎实开展网络培训。下发《通知》明确网络学习任务和要求,督促干部利用网络平台选课、听课,拓宽学习方式和知识获取渠道,着力满足干部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对学习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疑惑及时解决、解答,确保网络学习顺利进行。
三、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
及时健全制度,创新方式,加强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财政厅干部业绩纪实办法》《财政厅干部考勤管理办法》《财政厅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干部职工在职教育学习,推进干部平时管理信息化,为全面精准了解、识别和使用干部夯实基础,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机制进一步形成。财政厅《干部业绩纪实》管理工作模式得到财政部认可,并在全国财政系统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健全财政内网人事管理模块功能,实现干部考勤管理、请销假、因公外出等事项审批“无纸化”。加强干部人事系统、公务员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等建设,按时完成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完成2018年度自治区编制年审工作,按时上报公务员管理系统数据库和统计报表、全国财政系统人事教育统计报表,查询和统计分析干部队伍相关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三是规范档案及监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场所改造配置到位,档案数字化录入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严把政策,坚持标准,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干部监督管理规定,组织107名副处以上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并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不如实填报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坚持“凡提四必”,严格审核拟提拔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有关事项报告等信息,确保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规范有序。四是严格出国(境)管理。认真审核办理因公出国(境)事项,联合厅办公室对出国境预算及执行情况动态管控,经党组会研究审批共有13人因公出国(境)参加培训和开展工作,全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审核。认真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公款出国旅游”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因公出国(境)专题自查。认真梳理因私出国(境)人员情况,对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厅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严格因私出国(境)事项审批,做到出国事项不合规定的不批准、审批手续不全的不批准。
四、围绕大局中心,强化服务保障
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财政工作大局为重,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落实、强保障。一是认真抓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印发《财政厅行业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建立台账、定期督导、重点帮扶,使全区市县财政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按照自治区有关通知要求,征求意见,研究审定后积极推荐上报“民族团结先进个人”2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先进个人表彰人选1名、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1名。二是服务党组中心。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修改完善并印发《中共宁夏财政厅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厅党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坚持人事任免、干部管理等人事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严格遵守党组会议流程和要求,坚决落实党组会议决定。认真筹备2017年度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18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和从严整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相关材料起草、整理编印及会议对接协调等工作,及时上报总结汇报,为开出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统筹开展“下基层”活动。印发《财政厅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通知》,明确2018年“下基层”工作任务和要求,督促厅机关196名干部深入全区60个基层联系点开展帮扶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财政惠民政策,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理清发展思路,进一步锤炼工作作风,目前所有人员均已下基层2次以上。安排4名机关干部补充到基层扶贫工作队,制订《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驻村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厅机关扶贫队员的职责任务,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四是服务干部职工。按规定和程序办理干部调动、职级晋升、退休等手续,会同办公室及时核发工资和规范性津补贴,积极协调自治区人社厅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转接、发放等工作。认真研究政策,耐心解答、解释干部职工对工资待遇的疑问疑虑,着力保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关心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分批次组织429名干部职工参加体检,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延期安排补检,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进行健康体检。根据人社厅通知要求,梳理获得先进奖励情况,积极推荐3名干部参加健康休养,落实干部福利待遇。五是深化机构改革。深入学习研究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财政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特点,反复征求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并派专人到财政部请示汇报,为做好财政厅机构改革打好良好基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部署,起草8份财政厅机构改革文件及材料,提请厅长办公会研究,成立财政厅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制订《自治区财政厅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财政厅机构改革任务清单时间表,按时报送财政厅机构改革初步方案,确保财政厅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常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