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发展报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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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报告

乔永平

2020年,全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对社保工作带来的严峻考验,全力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和贯彻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暨全国社保局长视频会议、全区人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社保经办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参保扩面、社保减免、社保扶贫、待遇发放、工伤结算、转型服务等重点工作,着力强扩面、保发放、防风险、优服务,有力地助推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宁夏社保信息化建设、行风建设、疫情防控“八办并举”创新做法,以及在全国率先探索整省推行的工伤人员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工作得到人社部认可,并于2020年12月在宁夏银川分别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重点工作调度会、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专题调研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经办行风建设经验交流工作会议上,推广交流宁夏的经验做法。

一、2020年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现状

(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加快实施。印发《宁夏职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职业年金管理费业绩报酬计提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2019年度职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计划管理运行分析,形成2个专项报告。开发建设宁夏职业年金代理人受托监督平台,6月已上线试运行。截至10月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1.2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0.4万人,退休人员10.87万人)。全区职业年金参保人数23.68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2.33万人;职业年金资产总净值52.17亿元,本年投资收益率7.52%,累计投资收益率11.02%。协同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工作,严格执行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流程,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缴库、划转、支付等业务。

在全国率先探索全面推进工伤医疗管理和医疗费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办法》《宁夏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服务水平。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协调解决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及财社一体化有关问题,切实提高即时结算服务水平。截至10月底,全区累计即时结算门诊4622人次,基金支付96.82万元;累计即时结算住院4591人次,基金支付2737.82万元。

(二)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全民参保取得新进展。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参保扩面资源,截至10月底,各险种年度参保任务均已超额完成,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6.97万人、135.98万人、101.7万人、213.7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3.57%、111.46%、101.7%、109.77%,参保总人数达到688.4万人,社保基金累计结余258.88亿元(不含失业保险基金)。

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任务超额完成。抓住减免企业社保费惠企政策契机,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工作,截至10月底,按建设项目参保2180户30.5万人,其中新开工项目1341个,参保率10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精准落实。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参保重点,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平台推送的数据,督促指导市县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人逐户排查比对。对市县经办机构“四查四补”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截至10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参保52.72万人,参保率100%。其中已领取待遇10.61万人,发放率100%;已代缴养老保险费42.11万人,代缴率100%,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缴代缴完成率的3个百分百。会同卫健、医保、银保监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全区医疗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的通知》,升级改造“一站式”结算平台,为全区医疗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安全高效运行与数据管控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即时结算服务能力。

(三)社保惠民政策全面落地

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47.85万人(含暂停领取待遇6.77万人),调整后月人均水平达到203元;及时落实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调待政策,截至10月底,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57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236元,机关事业单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5511元。

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取得进展。持续实施“双通报”机制,按月通报被征地农民参保和补贴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实名点出市县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导抓好参保和资金筹集落实。截至10月底,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24.28万人,参保率100%,资金筹集率全区平均水平89.85%,其中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宁东基地资金筹集率达到100%。工伤保险政策积极落实。截至10月底,全区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495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4263人,享受工亡待遇1232人。

(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严格规范

一是抓好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加强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等工作,发挥财社一体化和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系统作用,全区养老金待遇申请、审核、拨款及发放工作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公,养老待遇全部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调剂金规范化管理。按规定程序共向8个市、县核拨工伤保险调剂金9950万元。三是制定规范援鄂医务人员就医费用预付金流程。制定疫情期间援鄂医务人员就医费用预付金流程,激活本局工伤保险基金结算户,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拨入援鄂医务人员工伤保险基金100万元,解除宁夏援鄂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畅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简化疫情防控人员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程序,及时落实相关待遇,高效保障防控人员工伤保障权益。四是加强社保基金运行分析。按季度分析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基金、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监控、社保卡金融应用运行情况,撰写分析报告,服务决策和政策执行。编印《宁夏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9》《2019年度全区社会保险统计运行分析》,筹划编制宁夏2020—2024年各险种基金收支余测算表,对各险种未来5年基金收支因素进行预测分析。五是严格执行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流程。宁夏社保局在7月7日全国社保基金管理研讨会上作为6个交流经验省份之一,介绍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及统收统支工作做法,在人社部、财政部组织验收中得到认可。规范了工伤保险基金区内异地就医资金上解下拨流程,并与银行协商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结算资金账户利息分解市县处置方法等工作。部署落实财政部宁夏监管局提出的全区2019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意见,指导各市县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招标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2019年8月31日区本级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六是全面推进风险防控及数据质量稽核。对违规一次性补缴、重复领取待遇、违规向服刑人员发放养老金等社保经办风险难点,核查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风险防控体系进行部署,全面开展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工作,梳理涉及“三个全面取消”、内部控制、业务经办、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特殊业务等25个风险问题,对社保经办、财务、信息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待遇领取比对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复领取待遇问题的发生。印发《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养老保险联网监测数据质量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将数据生产、提取和转换全流程各环节,与业务统计数据、财务决算数据逐一进行回溯,排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数据管理制度机制,严把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关,实现了“数从库中提,表从库中来”的目标。成立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逐条逐人核实疑点数据信息。高效启动工伤保险即时结算监控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结合医学知识库科学设置监控规则,全面加强统筹区、医疗机构、费用明细数据分析。截至10月底,全区工伤保险医疗费累计即时结算10796人次(门诊5748人次,住院5048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3530.94万元(门诊122.61万元,住院3408.33万元),基金支付3176.69万元(门诊121.12万元,住院3055.57万元)。

(五)数字化社保纵深推进

巩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集中统发成效。指导市县经办机构及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款项划拨到全区集中统一发放银行,督促浦发银行银川分行实施全区基本养老金即时代发到户到人。截至10月底,累计集中统发养老保险待遇2735万笔552亿元。

加快推进社保信息化建设。依托“网上人社”、“我的宁夏”APP、“掌上12333”APP等平台推行社保业务“不见面”快捷办理,巩固高频业务下沉基层全区通办成效,优化完善信息系统省集中优势功能,着力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对接国家人社部转移系统开发建成宁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7月1日起实现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全程网上办,截至10月底,已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审核转移申请2409人,发送联系函2211人,接收联系函1093人,发送转移信息表814人,接收转移信息表773人。针对个别市县仍存在手工发放定期待遇的情况,督导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三个全面取消”要求,5月底全区全部实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系统发放。9月25日起,工伤门诊签约管理、工伤待遇延长审批等功能在工伤业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实现了区内工伤保险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导,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圆满完成2020年社保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任务。在前期已实现“多证合一”、企业注销“一网”服务、部分社保业务下沉全区通办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人社厅信息中心,与自治区政府政务改革办、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对接沟通,加快推动企业开办“一网一窗通办”、企业员工参保登记“秒批”、政务服务“好差评”对接等工作。

全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精心研究,分别印发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过世、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申领社保卡5个“打包办”实施方案,目前工伤、社保卡有关需求已提交相关开发单位组织开发线上功能,力争年底前社保领域“打包办”“提速办”事项全部实现线上线下统一标准化办理。

扩大“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惠及面,区本级集中采购电子签章6000枚,免费配发各地社保中心,进一步扩大“网上人社”系统应用服务范围,提高企业网报率。联合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通告,引导全区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我的宁夏”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登记、核定、缴费。截至10月底,全区“网上人社”累计注册单位用户4.49万户、个人用户68.97万人,当年通过“网上人社”在线分别获取单位和个人权益记录4.83万件、11.62万件,通过手机APP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核定8.59万笔6.71亿元,城乡居民缴费37万笔1.6亿元,社保待遇资格认证71.37万件;通过服务下沉政务受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19.8万人,参保人员死亡待遇2万件,养老保险定期待遇3.3万件。

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对内,制定印发《宁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求开发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内部相互钳制机制,实行需求、开发、运维、监督“四分离”。对外,对接人社部和自治区卫健、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进一步推动部门间业务数据共享与应用,将信息数据共享成果在基层落地落实,为业务经办工作提供便利。在严格规范执行数据保密规定的基础上,为审计、统计、财政、税务、就业等厅内外单位提供相关社保数据,实现共享。

深入推进社保卡综合应用。联合自治区18个厅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通知》,明确以社保卡(包括电子社保卡)为载体,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社保卡的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费用缴纳、待遇领域以及金融支付等功能。拓展社保卡在就业领域应用,将社保卡作为失业登记的有效身份凭证,劳动者持社保卡就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就业创业扶政策。完成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应用前期准备,持续做好残疾人证数据交换、信息系统融合等工作。截至10月底,全区共发行社保卡701.65万张,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签发电子社保卡194万张,占户籍人口的28%。共制作、换发残疾人社保卡2.92万张。拓展电子社保卡宁夏模式,开通支付宝、微信、“我的宁夏”等31个签发渠道,实现在全区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扫卡就医购药和自治区中医院全线上应用。

(六)经办系统行风作风持续优化

提升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水平。组织开展扶贫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深化巩固“解民忧转作风”三年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系统窗口单位落实精简35项办事材料、解决20个堵点问题、31项社保利企便民服务措施。完善作风建设配套机制,督促市县对照《2019年全区社保经办窗口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反映的问题,逐项督促纠治,推进第三方机构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应用,制定加强和改进行风作风建设意见,解决各类行风问题,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社保”服务品牌。在人社部社保中心2020年12月于广西南宁举行的全国社保经办行风建设经验交流工作会议上,交流宣传了宁夏经验。全面整改完成2019年审计厅对宁夏养老保险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配合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工作。扎实推进为基层减负“八个持续紧抓”重点任务。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营造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社媒联盟”宣传合作机制。着力加强战“疫”期间全区社保惠企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宣传。围绕推行社保“网上办”“掌上办”、工伤保险“绿色办”、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电子社保卡推广使用等工作,提炼总结社保“六个强化”“八办并举”“隔空便民”等亮点做法,协调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让参保单位和群众及时知晓社保便民举措。加强社保经办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退休养老待遇测算、社保卡签领使用等热点,紧扣“看得懂算得清”宣传目标,精心设计制作宁夏养老待遇测算和社保卡综合应用宣传动漫视频,推送人社、社保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合作银行及媒体上播放宣传。《宁夏社保降费减负宣传动漫》被人社部宣传中心审定为“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动漫音视频作品;《工伤保险猛如虎,不是猛虎却吃人——小安小全来说“法”》动漫获自治区安委办第一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三微”作品三等奖。在全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宁夏宣传工作做法,《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微信公众号刊发介绍宁夏社保宣传工作经验。

加强社保档案规范管理,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保档案数字化处理三期工程以及全区社保业务档案系统升级完善工作。落实宁党发﹝2019﹞ 129号文件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中央驻宁及区属国有行业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管理工作,全面摸清移交档案底数,督促企业及时规范整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制订移交方案,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后,最终确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托管,并同步建设了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截至10月20日,中央驻宁及区属国有行业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圆满完成,共移交接收37家集团公司共178家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10.22万多份,接收率100%。属自治区社保局接收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基本完成,所有人员基本信息已全部入库管理,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档案查询社会化服务,自治区副主席吴秀章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七)助力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及时启动疫情防控机制。自治区社保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加强全区经办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调度指导。建立由经办机构、系统开发公司、通信运营商等133名相关人员参加的疫情防控信息系统24小时运维专班,确保就医购药、院端结算、养老金发放等工作顺畅高效运行。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举措,严格落实来局和大厅办事人员测温、检查健康码等措施,及时做好消毒排杀工作。督促干部职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活动,避免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离宁报备和核算检测。

落实减免社保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通知》,印发《自治区社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指导市县扎实做好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及实缴退费工作,实实在在惠企利民。细化明确了13条具体经办措施。通过部门联动提前获取减免对象企业名单,牵头划分企业类型,在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企业实施“三免一告知”(免申请、免填单、免跑腿,告知函)快办服务,减免社保费工作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完成,不需要企业申请审批,不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材料,不需要到窗口办理。精心制作全区统一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告知函》,发送各类相关企业,让企业明明白白地享受政策优惠。截至10月底,全区共依法依规落实减免社保费38.7亿元。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35.77亿元、失业保险费1.13亿元、工伤保险费1.79亿元。自治区主席咸辉对人社、社保部门创新实践的“四不”(政策出台“不拖延”,经办服务“不掉链”,信息支撑“不断线”,宣传解读“不停步”)做法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国家金融局稳企惠企保企政策落地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中,减免降费政策效果最好。”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经办工作。制定印发《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夏社会保险业务容缺经办规程(试行)》《宁夏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服务指南》《社保网上经办倡议书》等文件,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依规延期办理业务,大力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中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服务,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强化经办大厅和窗口防控措施,保障经办服务安全、有序。建立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及城乡社区工作者等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机制。印发《关于印发医务人员及城乡社区工作者等相关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具体经办措施,成立待遇保障专班,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建立待遇保障协作机制,加强同卫健、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建立援鄂医务人员信息台账,保障信息畅通、业务衔接和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二、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社保参保扩面难度加大

受疫情、经济下行和就业环境等影响,短期部分外贸企业和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用工减少,造成新增参保少,扩面难度大。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以及低收入群体,“缴不起”“不愿缴”问题突出。

(二)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

减免和降费政策实施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缴费负担和生产经营成本,但基金社保收入有所减少。2020年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5.38亿元,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将造成当年基金减收22.3%,当期收不抵支需从基金历年累积结余中弥补确保待遇发放,社会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三)社保档案管理基础亟待加强

社保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和数字化处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社保局积极推进完成中央驻宁及区属国有行业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管理工作,但还存在无档案管理机构、无档案专业人员、无档案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对进一步推进社保档案规范化、专业化、一体化建设,提升档案查询利用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工作带来压力。

三、推进宁夏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厅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保数字化转型方向,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统筹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全民参保计划、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养老待遇集中统发、工伤异地即时结算、第三代社保卡换发等任务落实,抓好参保扩面、基金管理、待遇调整、基金监控、社保扶贫、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时期社保经办工作良好开局。

(一)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转化和巩固参保登记成果,挖掘扩面资源,推进现代服务业、互联网、新业态、非公经济组织等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保,力争应保尽保。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建立建筑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二)健全完善社保制度体系

协同推进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统筹做好养老待遇集中统发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待遇计算、补(扣)发工作,加强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待遇保障工作。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深入推进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积极探索将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纳入即时结算范围,建立完善工伤“大预防”工作机制。

(三)着力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

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精细化管理,强化基金运行风险研判和精算分析,预算执行差值率控制在10%以内。完善基金预算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基金收支预算完成情况与基金调剂补助挂钩。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相关工作,增加基金投资收益。

(四)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监控

一是完善社保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区、市、县三级联动的风险预警机制,做好社保业务稽核考核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大社保数据质量稽核力度,加大社保数据质量稽核力度,通过在线校验、数据关联比对、档案核对等方式,检查业务生产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三是拓展社保信息化监控手段。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完善工伤保险监控系统功能,针对异地结算等业务做好规则阈值设置及调整,加大协议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工伤基金核查力度,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

(五)创新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一是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协同推进金保二期项目建设,优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做好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实施社保事项“跨省通办”“好差评”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网络安全。二是完善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数据实时共享机制,提升共享数据应用分析能力,支撑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三是提升社保便民服务水平。完善养老待遇和资格认证短信提醒服务,优化“我的宁夏”手机APP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流程,提升群众使用满意度。四是做好第三代社保卡换发应用工作。推进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省区建设,全面推进社保卡在政府民生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拓展电子社保卡综合应用范围和功能。

(六)大力提升社保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全面落实社保“放管服”改革及“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任务,精准实施“企业招用员工”“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保卡”等5个社保办事场景“打包办”和社保卡“提速办”方案,提高经办服务效能。加强社保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社保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效果,营造政策落实良好范围。完善落实社保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传统服务能力基础,创新社保智能化服务手段,促进社保业务与新技术融合,为参保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保惠民体验感。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强社保系统档案管理基础建设,为提升档案规范化、专业化、一体化建设水平提供有效保障。深化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常态化组织开展社保系统练兵比武强技能活动,不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经办水平,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群众对社保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作者简介 乔永平,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