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团队建设研究
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提出了“重视城乡文化、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社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新要求。为社会文艺团队的生存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社会文艺团队的文化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且在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使广大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启迪,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和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健康的变化。
一、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发展现状
(一)群众文艺队伍不断发展
多年来,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为银川市社区文化和农村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基层群众文艺团队搭建了广阔的平台、造就和培育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群众文艺队伍。目前,银川市拥有各类群众文艺团队1000余支,常年坚持开展活动的优秀团队130余支、常年坚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业余文艺骨干13000多人。遍布全市的群众文艺团队常年坚持开展活动,创作和表演水平不断提高。这些团队,已成为全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和群众文化事业的骨干生力军。银川“秦韵乐”老年艺术团成员荣获陕西电视台“秦之声”栏目“戏迷大叫板”第四名;贺兰县文化馆中老年舞蹈队先后在“中国澳门金莲花中老年舞蹈大赛”等高规格比赛中获奖;银川老年大学服饰舞蹈艺术团、兴庆区掌政镇农民艺术团、金凤区丰登镇农民威风锣鼓队、西夏区常青藤艺术团、灵武市“乐哈哈”秦腔自乐班、永宁县“阳光彩虹”歌舞艺术团等各具特色的业余文艺团队为我市群众文化大舞台增添了绚丽多姿的色彩。
2013年银川市文化艺术馆群众艺术团创作表演的数来宝《说法》、宁夏坐唱《民生工程为民生》双双获得中国十艺节“群星奖”。2009年起,银川市政府每年增加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当年,银川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协会。2011年,银川市在宁夏率先推行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星级化”评选及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二)群众文化骨干培训辅导工作逐年加强,形成常态化、体系化
多年来,银川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十分重视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及骨干力量培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市群众文化的重点工作。近10年来,市文化艺术馆及各县市区文化馆(站)每年都精心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业务骨干深入基层举办各类专题辅导讲座150多期,开展群众文化专题辅导活动500多场(次),辅导、培训骨干2万人(次)。伴随着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全市群众文化骨干培训辅导工作已成为一件常态化、体系化的经常性亮点工作。
二、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多年来,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并在形成常态化、体系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但从总体来看,全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尚存在城乡差距较大、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人才力量不足等多方面的问题与困难。
(一)城乡差距较大,资源分布不均衡
银川市城市文化资源分布广泛,资源占有类型相对丰富。设施相对先进的文化广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繁华歌舞娱乐场所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使城镇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也为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发展搭建了展示才艺的平台。但是,全市农村文化资源相对匮乏,文化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在一些地区,看电视、打纸牌、打麻将仍然是农民群众选择的主要文化活动形式,大部分文化站室(文化中心)受场地、经费限制,组建的民间文艺团队的形式较为单一,一般仅在节假日组织活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没有被充分挖掘利用。由于缺少经常性的文化活动,农村文化阵地难以发挥作用。
(二)人才匮乏,骨干不足,队伍力量薄弱
近年来,银川市基层群众文化专干待遇普遍偏低,基层群众文化骨干流动性强、流失量大、难以制约管理等,导致全市群众文化人才奇缺、人才匮乏的现象普遍存在。现有基层文化干部及群众文化骨干由于参加业务培训少,专业理论素质及业务技能提高缓慢,缺少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与激情。很多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群众文化骨干缺少业务专长,对协调、组织、辅导、策划群众文化活动难以胜任,难以有效发挥骨干作用。受此影响,全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缺少创作与创新能力,团队发展提高进程缓慢、自身建设水平较低、队伍力量十分薄弱。
三、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是群众文化的主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是指由群众自发组织,经所在地区文化、民政部门登记、审批,以音乐、戏剧、舞蹈、曲艺、书画、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为特色,自我管理、自主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社会民间组织。
各级文化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众对文化事业的新期待,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民间文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把加强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优化全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的管理机制、加大培育力度、拓宽建设空间、加强长效管理、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高质量抓好组建工作
1.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自主”的发展原则,凡银川市辖区热爱文艺演出活动的群众均可申报组建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新组建的团队要按照程序要求,到所在乡镇(街道)文化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情况登记表》和《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队员名册》等信息资料,由乡镇(街道)文化站初步审核后向县市区文化馆推荐申报,县市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注册登记、审核上报、资料备案等工作。市文化艺术馆负责审核审批,并统一颁发“银川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牌匾。
2.组建团队基本要求:团队建制稳定,有专人负责,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团队人员相对稳定,队员名册齐全,有一定文艺专长或爱好、热心公益文化活动,具有一定的文艺创作和表演水平,队员人数至少在12人以上。团队设有团长、副团长、财务、艺术指导等职务。团队有相对固定的排练(创作、展示)场地,能坚持经常深入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坚持开展艺术培训辅导,有1-2名在本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的文艺骨干,能积极创排新的艺术节目,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展示,参加相关比赛展演。
3. 按照合理分布、注重质量的原则,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注重挖掘本地音乐、戏剧、舞蹈、书画、摄影、文学、曲艺、民间文艺等各门类文化资源,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设备等设施,鼓励、引导、支持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建立一支以上特色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目标。积极引导、支持辖区企业、学校、部队等单位组建业余文艺团队,推进企业、校园、部队文化建设。
4.各级文化馆(站)要加强组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已组建的要做好复查登记工作,完善并上报各类信息档案。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无效的要进行注销;市文化艺术馆要对全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组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普查,加强组建业务指导,完善全市团队建设资料档案,建立全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基本信息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经复查合格的团队进行统一挂牌。团队组建情况档案资料及每年变更情况及时报市文化广播局文化处备案。
(二)明确规范管理职责
1. 按照宏观指导、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按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实行四级管理,相应级别的团队分别由相应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应文化馆、站、室管理。
2.市、县市区文化馆要分别成立市、县级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协会(服务中心、联合会),加强对社会民间文艺团体协会组织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从办公场地、设施、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和支持,充分发挥团体协会的作用。促进社团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形成团队联动的集聚效应。
3.各级社会民间文艺团体协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协会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财务管理、考核奖惩、信息档案、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并强化自律机制,促进协会良性发展。
4. 各级文化馆要利用评估、达标验收、节目审查、业务辅导、团队例会等手段加强对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文化艺术馆要在总结以往开展星级团队评选工作的基础上,从团队规模人数、设施设备、艺术水平、社会贡献、组织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团队五星级考评办法和细则,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层层推荐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评定星级,健全奖励扶持机制,抓好每两年度的星级团队评选表彰工作,实行星级评定动态管理,达到以评促建、以奖代补的目的。
(三)加强团队组织的业务辅导
1.各级文化馆、站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和业务辅导职能,加强对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业务辅导。建立相应的辅导考核、培训公示、效果评估等制度,在重点抓好全市文化志愿辅导员、业务文艺骨干培训的基础上,推进全员业务辅导工作,确保全市每年举办相关培训100个班次、培训5000人(次)、人均参加培训5天以上。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相关文化单位要加强对各级文化馆、站业务辅导的指导监督,并有重点、按计划,定期开展以骨干培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为主要方式的业务辅导。
2. 要注重发挥现有文化志愿辅导员、专业文艺团体、文化志愿者的作用,采取菜单式、包干式、联系点等培训模式,做好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文艺提高工作。同时,要积极培养现有各团队组织的文艺骨干作为志愿者,做好文艺团队的文艺普及工作。
(四)大力扶持团队发展,积极培育品牌团队
1.利用多种方式保证团队活动场地。各级文化馆、站要对团队活动场地进行排查摸底,积极帮助协调对接,一般情况可根据团队所属级别和团队专业性质,相应由所在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给予场地保证。对一些优秀团队和特殊团队,除了相应级别的单位,上级单位也应给予必要的场地保障;同时要积极鼓励协调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公园、广场等向团队免费开放场地。
2.加大对创作和演出的指导和鼓励。一是采取项目申报、节目审核制,加强对团体创新演出剧(节)目的补贴和扶持,鼓励各文艺团队结合自身实际,创作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或编撰优秀文艺作品。二是每年通过组织团队文艺汇演、比赛、展示等形式,对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三是积极推荐优秀表演团体和优秀剧(节)目国际、全国、全区相关展演、比赛活动。四是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合理分布的原则创设演出场地舞台,为民间文艺团队演出搭建平台,并采取政府采购制等方式对演出团队给予一定经费补贴。五是各文艺团队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定期为所在地群众开展公益演出活动,丰富周边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3.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经费。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将扶持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各文化馆站、文艺团队也要主动作为,积极采取企业和社会各界捐助、挂靠、冠名赞助等方式,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团队活动需求。
4. 大力培育打造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特色品牌。要围绕提升团队发展水平,传承发扬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打造一乡(街)一特色、一村(社区)一品牌,培育地域文化品牌,积极鼓励支持各社会民间文艺团队创新发展,培育打造戏曲、广场舞、书法、美术、摄影、社火、“花儿”等特色文化品牌。市、县区要定期组织各类展演展览比赛和交流学习活动,命名表彰一批特色品牌艺术团队。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也要每年定期组织各类群众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为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创设良好环境。要有意识地培育一些品牌团队,在参与公益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尝试参与市场运作演出,为团队发展创造良性循环机制。
2014年8月
(此论文荣获“第十六届宁夏文化艺术论文研讨会”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