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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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政协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

·综 述·

【概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的推进、“三大战略”中卫方案的实施和“五个扎实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全年,共审议通过法规性决定两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检查6次、视察调研15次。督促办理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7件、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40余件,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王 琛 谢 微)

【立法工作】 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紧扣改革发展需要,强化组织协调,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调研,反复论证,紧扣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结合中卫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审慎研究决策,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永久性水源地”列为立法项目,及时公布出台《关于建立永久性水源地的决定》《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决定》。建立法工委初审,各工作委员会之间分工合作、主任会议决定的备案审查机制,对市政府《中卫市城市供排水节水管理暂行办法》等17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审查。督促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出台的办法中与上位法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修改。对《中卫市竞技人才培养办法》《中卫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中卫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与市法制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各县(区)人大和全市乡(镇)人大专干进行备案审查培训,推动县乡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

(王 琛 谢 微)

【重大事项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起草《中卫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听取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批准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内容,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2017年市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未使用资金用途、确定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王 琛 谢 微)

【监督工作】 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摸清投资落实情况,分领域分层次梳理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等27个问题,对市发改委等9个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强化责任落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情况的报告,坚持全域化规划、全行业融合、全时空打造,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8年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王 琛 谢 微)

【人事任免】 坚持人事任免议案上市委常委会前,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审议、任前法律考试、任前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向宪法宣誓等程序,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保障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接续任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王 琛 谢 微)

【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突出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畅通代表意见建议表达渠道,会聚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培训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230余人次,增强代表尽责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宁夏人大》杂志,编辑印发《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公报》,让代表及时掌握人大工作动态。年内,共邀请50余位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代表找准履职着力点、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年初,常委会及时将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第三排水沟进行综合治理等17件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并把督办代表建议与推动相关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征求民意、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和常委会各委室对口督办、副主任分工督办、常委会集中督办的方式持续跟踪落实。三是扎实开展代表“双联”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及时核对更新代表信息,对已组建的309个代表小组进行调整和完善。闭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40余件,内容涉及农田建设、沟渠整治、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组织本辖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对中卫市促进就业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及司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中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及时向自治区人大进行汇报。

(王 琛 谢 微)

【视察检查调查】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对全市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情况,开展《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调研;对全市贯彻人民调解法情况,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开展全市农村幼儿园新改建、促进民族教育发展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情况检查;对自治区及中卫市2018年重大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检查;对全市宗教工作调研;开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全市就业扶贫工作开展调研;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本辖区内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检查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组织中卫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对全市环保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王 琛 谢 微)

·重要会议·

【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7日在中卫红宝宾馆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邹玉忠、马和清、朱利军、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郭亮、黄华、万克军、王自强、韩秉文出席会议。李晓波、罗成虎、刘明生、陈加先、赵国武、杨文生、叶宪静、崔昆、刘金柱等大会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和市政协领导出席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何健主持会议。会议应到代表282人,实到代表265人。李晓波当选中卫市市长;邹玉忠当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克军、王自强当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红香当选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将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马良俊、王朝升、冯玉森、刘金保、何太成、张学文、魏建雄当选为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新当选的市长李晓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邹玉忠及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进行宪法宣誓。李晓波、邹玉忠作表态发言。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以及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卫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市委书记何健在会议闭幕时讲话。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郭亮、黄华、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副市长刘学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效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法制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旅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关于审议将中卫南站黄河大桥PPP项目资金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的议案,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召开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草案,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郭亮、黄华,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市长万新恒,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明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效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法制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旅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依法任命苏海涛、拜英奇为中卫市副市长,任命3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5名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3月6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郭亮、黄华,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春枫、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宪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书面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郭亮、黄华,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副市长张隽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效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经局、旅发委、国税局、地税局、云计算与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7月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郭亮、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副市长曾申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效恩,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旅发委、文体新闻广电局、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市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下午、8日上午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马桂岚、刘林森、李树茂、黄华、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副市长孙文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效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卫生和计生局、审计局、扶贫办、法制办、城管局负责人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传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会议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建立永久性饮用水水源地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市人民政府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8年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未利用资金用途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就业扶贫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等。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健、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李树茂、郭亮、黄华、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健主持会议。市政府全体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雍振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提请任命叶峰同志为中卫市副市长(挂职),挂职期2年;崔昆同志为中卫市副市长;李斌同志为中卫市副市长;免去王伟同志中卫市副市长职务,免去刘启峰同志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10月20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健、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李树茂、郭亮、黄华、万克军、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健主持会议。市政府全体副市长崔昆、孙文德、苏海涛、曾申平、叶峰、蔡菊、张隽华、拜英奇、李斌、赵建新、董立军、市委秘书长杨照明、市政府秘书长戎尽寒、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明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立柱、市人民检察院检副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接受万新恒辞去中卫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提请李晓波代理中卫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王 琛 谢 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 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李铁路、蔡波、马桂岚、李树茂、黄华、万克军、秘书长韩秉文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玉忠主持会议。副市长崔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盛建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立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教育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旅发委、文体局、卫计局、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等。

(王 琛 谢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