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融资工具,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出现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而迅速的发展,并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资产证券化范围已经从最初的银行信贷扩展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部门,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从早期的房屋抵押贷款债权应用发展到任何具有合理的价值并能够产生合理的可预测的未来现金流量的资产,如世界杯足球赛的转播权收入、影片发行收入、唱片发行收入等文化资产。世界范围内最早的一例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是1997年诞生于美国的“鲍伊债券”音乐版权资产证券化。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美国等发达国家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发展迅速,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类型已经非常广泛,从音乐版权、电影版权到药物专利权,再到足球电视转播权,甚至油气勘探资料等,都被纳入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范围。由此可见,虽然文化资产作为“非常规资产”,具有与传统证券化资产不同的特点,导致其证券化融资的复杂性及难度提高,但是由于二者实质上都具备资产证券化的最基本要素——可预测的未来现金流量,因此,在创新性金融工程制度安排下,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其合理性和客观基础。在知识产权资产对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增大、金融工程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前景广阔、意义重大。从目前来看,尽管我国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在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中的份额还很小,但是它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应当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借鉴国外的经验,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方式。
本书从发起人的视角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全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阐述研究选题的意义、研究方法、基本框架、研究思路以及创新和不足。鉴于文化资产在使用中经常产生歧义,本书在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中对此进行详细阐述,对国内外文化资产证券化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国外资产证券化研究领域已经逐步由金融机构拓展到其他领域,研究视野也逐步由信贷资产拓展到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收入、唱片发行收入、大型赛事的门票收入等。目前,国外文化资产证券化已广泛运用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休闲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国内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现有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大多数学者是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某一方面进行探讨,比如针对融资的交易流程或融资风险的分析和控制研究,却少有学者进行整体和系统性研究;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具体运作模式研究不足,大多数学者只是简单介绍了融资过程的某一方面。
第二章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基本原理进行阐述。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与阐释,论述文化资产证券融资的基础理论。资产证券化最初产生于美国,产生背景是美国政府为应对当时的“储贷”危机,迫切需要一种金融工具来化解,于是资产证券化应运而生。融资理论和风险规避理论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理论基石。对任何融资手段的解释都必须考虑经济学上的一个著名理论——M-M理论,该理论是由莫迪利亚尼(Franco Modigliani)和米勒(Merton H.Miller)共同提出的假设,为以后的融资理论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他的权衡理论、新资本结构理论、企业成长周期理论等都为资产证券化融资理论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在此基础上,本书研究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运作机理、交易结构、运作流程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一个合理的关于文化资产证券化结构的图示能够将资产证券化融资所具有的区别于传统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特征全面地反映出来,概述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一般程序,指出SPV、真实出售、风险隔离、信用增级和偿付安排这五个环节是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的关键所在。此外,本书还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进行经济学分析,从发起人视角指出推行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对我国文化发展的战略意义。
第三章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资产定价进行研究。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证券化过程中的价值评估问题。文化资产证券化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不是基础资产池被提前偿付,而是文化资产所面临的实际商业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这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文化创意资产定价方法。文化资产自身特性导致其资产价值具有高不确定性风险,给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定价带来困难。本书对文化资产证券化定价的理论基础以及影响文化资产证券化定价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方法。
第四章选取美国、意大利、日本、印度等国外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发展经验进行比较分析。美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是政府主导是资产证券化产生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市场需求是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动力;完善的法律、会计、税收制度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扫除了障碍;等等。通过对美国版权产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发展历史和特点进行分析,本书认为其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社会经济环境的外部冲击是首要动因;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快速发展的保障;文化资产种类齐全和国际投行的参与。英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关键是市场化机制,而不是依靠政府推动,英国政府对证券化的推动仅限于从管理的角度对其发展予以规范。通过对日本、印度资产证券化发展历史和特点的分析,本书认为日本中小文化企业证券化融资的经验,对成长中的亚洲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意义;而印度电影产业的崛起,无不得益于本国推进的文化资产证券化,解决了电影产业集聚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第五章介绍我国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产品设计。通过研究国内外已经成功的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案例,本书设计了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主要产品,并针对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与经营性文化企业的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进行有效的研究,提出多样化的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如文化公共产品证券化融资、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公益性文化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大型文化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文化版权资产证券化融资、中小型文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演艺产业的设备租赁费证券化融资、演艺行业不动产证券化融资、演艺产品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艺术品资产证券化融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国有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等。
第六章对我国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防范相关风险的应对措施。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三部分:证券化基础资产池风险;证券化交易结构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证券化基础资产池风险包括本息不能按时收回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证券化交易结构风险包括基础资产“真实出售”风险、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风险、定价风险、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风险、法律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等级下降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本书针对我国目前试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难点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并尝试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监管体系。
第七章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案例进行研究。针对收益类文化资产、金融类文化资产、知识类文化资产,本书分别选取国内外比较典型且较为成功的案例,如国外的“大卫·鲍伊”音乐版权资产证券化作为世界首例文化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其意义或影响深远,它拓展了人们的资产证券化视野与领域;“梦工厂”电影版权证券化案例,一直为国内外的影视制作机构所借鉴。我国探索出以未来收益资产为基础资产、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SPV的华侨城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资产证券化,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开辟了新路径;阿里小贷证券化的获批,为我国中小微型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本章详细地介绍了其融资的运作流程与交易结构等过程。本书认为,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一般由文化资产原始权益所有人(以音乐、电影版权、票房及相关门票收入作为未来预期收益)、SPV(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和投资者三类主体构成。目前,我国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已经探索出以未来收益为资产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类型,有理由相信未来的文化资产证券化类型会越来越丰富。
第八章为主要结论与前景展望。本章总结全书并梳理出主要的结论或观点,同时提出未来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我国发展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前景给予期待,指出我国发展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巨大需求、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产品的广阔市场以及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新局面。
关键词:文化资产证券化 金融类文化资产 实物类文化资产 交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