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刑法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历史,环顾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在各国现实社会中的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可以反思:历史的或他国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规定与实践对于保护法益、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构建现代文明的社会是否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或许我们应该将思维脱离于封闭的概念思维与呆板的司法传统,转向以刑法的社会价值为诉求的开放性思维,这是新康德主义主张在刑法学领域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