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综述
一 国外相关研究
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仑(Veblen,1899)《有闲阶级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休闲学的诞生。至今,休闲研究在西方已经历了百余年。以20世纪60年代为分界,可将西方休闲研究划分为两大阶段。前一个阶段,由于缺少专门性的学者,西方学术界对休闲的关注还只是零散的、非系统性的,对休闲的研究也主要停留在表面层次,研究的主题主要局限于休闲现象、休闲在日常生活中的意义、运动与休闲等一般性的问题;而后一个阶段,休闲研究在关注休闲现象的同时,开始重点关注对休闲本质的揭示。学者们更多的是从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休闲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从而使得休闲研究在更高的层面上得以展开。[8]然而,学者们从二战以后才开始对休闲服务尤其是公共休闲服务加以关注。二战后的人口生育高峰意味着社会对包括休闲服务在内的公共服务的需求出现大幅度增长,为解决现实问题,各国政府开始积极介入休闲服务领域,并以各种方式鼓励休闲产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休闲产业成为西方国家的重要产业,然而在休闲服务的规划与管理上,却缺乏科学的理论和指导。在此背景下,很多学者逐步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休闲经济与休闲服务,并在公共休闲服务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9]伯尔顿等(Burton,1982)最早提出了西方国家政府在休闲服务领域扮演的五种角色:(1)直接提供者,政府对公共休闲服务的运营与管理是其职能的一部分;(2)提供者,但对相关设施与项目的运行和管理则依靠政府之外的专门机构,政府则不直接参与;(3)赋权者和协调者,主要靠一些非政府组织和机构来提供公共休闲服务,政府只在资源配置和项目运作等方面做一些协调工作;(4)民间主体的赞助者,鼓励和资助一些非政府组织为公众提供有价值的休闲服务;(5)规范立法者,制定科学的法律法规,形成休闲服务的工作规范,促进休闲服务的健康发展。[10]迈克尔·史戈(Michael Scott,1985)研究了公共休闲服务中的法律问题,并出版了《公共休闲服务法》一书,作者探讨了休闲服务提供者的一般性法律原则、特殊的法律原则、图书馆和博物馆、公园和游憩场所、特殊案例、公共娱乐、运动、开发的户外活动地以及财政上的可支持等问题。[11]英国学者乔治·托可尔岑分别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休闲规划、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国家公园管理、户外运动管理、节事活动管理等休闲服务中的作用、策略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12]英国学者布尔和胡思等在《休闲研究引论》一书中,从休闲用地、休闲供给政策、商业部门和非营利机构的供给作用和范畴等几个方面对广义的休闲供给问题进行了论述,并对公共部门和商业部门的休闲供给进行了比较。[13]维尔对旅游和休闲领域的公共政策和规划进行了全面的、多学科的研究,其中涉及不同部门(运动、户外游憩、旅游、艺术)和群体(男人、女人、残疾人、宗教团体、老年人、年轻人)的休闲规划等问题,在理论观点和应用实践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指导。[14]著名的休闲研究学者杰弗瑞·戈比在多本著作中分别对联邦、州、市等各级政府组织在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及管理中的不同角色、职能及相关政策等均做了较为详细的研究。[15][16]克里斯多弗·R.埃廷顿等分别对北美国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休闲服务供给的特点、服务机构的类型、直接提供的游憩资源和服务类型以及未来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介绍,为较全面地了解北美公共休闲服务供给情况,从而提升国内公共休闲供给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17]奥萨利文重点介绍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公园与休闲、学校和社区休闲以及特殊休闲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共休闲中政府的角色和职责,并指出政府发展三大休闲项目的理念源自公共休闲的发展,这也将是年青一代乃至整个社会福祉提升的关键所在。[18]
二 国内相关研究
于光远先生是我国最早推动休闲学研究的学者。在他的倡导下,1995年在北京成立了“六合休闲文化策划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以推进全民广泛开展具有文化意义的休闲活动为宗旨,将休闲理论作为研究重点。随后,逐渐有学者开始从自己的学科背景出发关注休闲问题,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如下几类:以马惠娣、庞学铨、刘慧梅等为代表的学者从哲学角度,关注作为人的生命状态存在的休闲,并认为休闲是一种文化,是人类文明程度的标尺;以王雅林、王宁等为代表的学者从社会学视角对居民闲暇时间的分配状况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调查;以宋瑞、楼嘉军、王婉飞等为代表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休闲,主要集中在分析休闲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国内学者对休闲服务供给问题的研究介入较晚,目前仍未能成为休闲研究的重要议题。在检索到的文献中,最早涉及休闲服务供给问题的学者是卿前龙(2005),他把休闲服务的供给渠道分为自我供给的休闲服务、私人部门供给的休闲服务、公共部门供给的休闲服务和志愿性组织供给的休闲服务,并指出因某些休闲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政府为了保证一般民众享有基本的休闲权利从而促进休闲机会的平等,为此而发生的财政支出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休闲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19]随后,有学者开始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休闲服务供给体系进行了考察,如可妍(2006)考察了休闲服务供给在美国的发展与构建,验证了休闲服务供给主体随历史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而必然出现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商业企业并存格局的结论。[20]宋瑞(2006)和盛小芳(2013)对英国公共休闲供给的发展历程、休闲政策制定、休闲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察,为我们全面了解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休闲服务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21][22]而最早系统地关注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学者是吴承忠(2008),他对国外地方政府在休闲和游憩领域直接供应的范围和各级政府在休闲供应中的相应责任进行描述,并对几种公共休闲供给方式(公有、志愿者机构、商业性娱乐机构)进行了比较,为我国的公共休闲管理提供了启示,对推动学术界和公共管理部门提高对休闲经济的重视起到了积极作用。[23]
然而,上述相关文献大多是对欧美发达国家公共休闲服务体系的描述,而对国内公共休闲服务的研究较少涉及。最早对国内休闲服务供给进行详细论述的是范钰娟,她从涉及休闲服务的政府部门、政策法规、政府供给方式、当前的突出问题四个方面对我国休闲服务供给现状进行了详细阐述[24],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重要参考。近年来,对政府介入休闲服务供给关注较多的学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伍先福,他曾多次撰文分别阐释了政府介入休闲服务供给的理论依据[25]、我国政府在休闲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定位[26]以及对西方国家城市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层级体系的考察[27]等,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指导实践发展做出了理论贡献。另外,国内对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研究大多采用定性的描述性研究,极少学者采用定量的分析方法,代表性的研究是白日荣对城市公共休闲进行的调查,她通过对43个城市的公共休闲资源状况进行比较,据此对我国公共休闲服务供给整体乏力的原因加以探讨,为公共休闲服务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28]
三 研究评述
城市公共休闲服务这一研究命题,属于休闲学和公共服务学两个学科的交叉研究,范围广泛、内涵复杂。从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来看,虽然国外对休闲学的研究起步较早,但是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休闲实践层面,如在休闲产业、休闲项目运营方面的成果积累较多。有关城市公共休闲服务方面,不仅研究成果数量较少,而且研究重点也主要集中在公共休闲服务管理方面,如城市公共休闲管理机构、相关政策法规、休闲规划等,涉及公共休闲服务供给的专门研究成果较少。
在国内,一方面,关于城镇公共服务的研究多侧重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或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另一方面,国内的休闲研究起步较晚,所涉及的研究领域比较狭窄,主要集中在居民闲暇时间、闲暇活动方式、休闲产业和休闲空间等。而有关城市公共休闲服务方面的研究较少,且现有成果多集中在旅游公共服务、体育休闲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休闲服务三个方面,对于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及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问题很少涉及。
总体来看,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城镇公共休闲服务供给及基本公共休闲服务均等化全面、系统的研究都显得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