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自20世纪50年代起,社会活动借由网络媒介不断地数字化、信息化。在大数据的语境下,个人信息被搜集、存储、传输、分析、使用,在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的同时,也面临着被不当使用进而危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风险。具体到犯罪治理领域,一方面,个人信息大数据在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方面开始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另一方面,这种新型犯罪治理手段也在更深层次上撼动传统刑事司法的运行规律和基本模式。更重要的是,这种变动不仅体现在以事实真相为依托的犯罪控制层面,同时也体现在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核心的正当程序层面。
围绕个人信息大数据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具体应用,目前存在两种主流声音:一种是不断强调其在强化犯罪控制方面所蕴含的巨大潜力,[2]另一种则是持续警示其在运用过程中与公民基本权利的紧张关系。[3]就后者而言,研究焦点主要在于对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个人信息权等实体性权利的保障,但就公民所享有的程序性权利而言,其尚未引起学者的足够关注。
本文正是从此入手,从刑事司法探求真相以打击犯罪与遵循正当程序以保障人权这两项基本任务出发,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基本权利互动的理论框架下,剖析个人信息大数据的应用对刑事正当程序形成的挑战,以及立法者应当如何修订具体规则以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当前正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究其本质是国家刑罚权要如何合理配置和运行的基本问题。协调好个人信息大数据与刑事正当程序之间的关系,以及时应对数字革命对刑事司法体系的冲击,对于构建符合中国司法生态的刑事司法体系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以下四个步骤分析大数据应用与刑事正当程序的关系问题。首先,本文围绕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就信息革命下“权利—权力”二元互动的新特征进行分析;其次,本文就大数据的含义、特质以及其在本国及域外犯罪治理活动中的具体运用进行述评;再次,以大数据的现实应用为基础,本文进一步分析这些应用与刑事正当程序原则之核心要求的冲突,其中主要关注无罪推定原则、控辩平等原则和权力专属原则;最后,从以上冲突出发,本文探讨立法者应当如何在平衡犯罪控制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两项刑事司法核心价值的过程中,应对以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