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我国司法体制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提纲挈领的规定和部署。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该方案旨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部署,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目标任务和基本遵循,对改革的任务分工、进度和成果作了明确要求。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司改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上海司改试点方案》),对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明确了相关政策导向,确定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正式启动上海司法改革的试点工作。
本次司法改革上海试点工作突破以往司法改革中局部改革的窠臼,是全国司法改革这盘“棋”的一部分,不是某个地方的“单打独斗”,也打破了既往司法改革各相关机关各管一段的屏障,整体性、协调性得到增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紧扣中央的顶层设计方案和改革部署,原原本本地按照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蓝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并且顺利完成了改革方案设定的目标。三年多来,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向中央部署要求对标的过程,无论是各项配套制度的设计,还是各项试点的具体推进,都确保与中央的要求高度一致,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确保不走样、不变形。在司法改革试点推进过程中,上海高度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改革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遵循司法规律,明确实施科学的改革方法论,最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司法改革领域开展的“上海试点”不仅由于其先行先试而具有重要的代表价值,而且由于其系统、全面、成绩突出,梳理、研究、检讨司法改革上海试点的经验,尤其是其中可复制、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而具有重要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展开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设立了“司法改革的上海经验研究”项目,旨在全面梳理司法改革上海试点的实践,系统总结、评估司法改革上海方案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评估内容包括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既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在上海的推进、实施过程,也重点关注改革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提炼总结司法改革上海经验,特别是其中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分析司法改革的上海经验对于全国司法改革的借鉴作用,以及如何在当前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语境下将上海有益经验加以推广,形成示范效应,以期有所裨益于司法改革的目标推进、内容设计、逻辑发展、路径选择等方面的研究,有利于推动全国性司法改革的具体实践,并对上海及全国未来进一步深化推进司法改革进行前瞻分析。
本项目主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担。项目组于2016年底组建由李林所长负责的研究团队,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9月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研究工作。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上海作为重要的改革试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通过围绕4项内容开展改革,从而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进行,目前已在各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的研究主要是以中央深改组确定的司法改革方案、上海市委政法委在贯彻落实上海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具体方案为基础,对照上海司法改革的实践展开的。本项研究的主体内容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一是中央确定的由上海先行先试的基础性体制改革内容,包括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及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五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二是由中央深改组、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的全国性的司法改革任务,包括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执行体制改革等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实施推进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三是以信息化、大数据等高科技为助力的司法改革,在上海率先探索并正在积极推进的实践与经验;四是上海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与经验研究。
在对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与经验进行评估时,总体上我们采用的是世界银行通行的“目标实施一致性评估”方法,对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的完成情况、完成效果、目标与执行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做客观的衡量。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立足于实证研究方法,这是本项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项目组通过调取司法统计数据、集中与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观察法等研究方法,获取客观材料,对上海的司法改革进行全面、深入了解,从个别到一般,归纳、整理司法改革的上海经验;同时运用系统研究的方法,将全国范围的司法改革工作看作一个系统,将司法改革上海试点工作纳入司法改革整体中予以讨论研究,对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的共性和个性进行分析,以便对司法改革上海试点工作进行有效评估和检讨,为全国范围司法改革提供有益借鉴与发展方向;并且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司法改革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与演进趋势作为参照,从横向和纵向进行了比较。司法改革不仅仅是中国在进行的工作,放眼世界,主要法治国家都在司法体制、司法制度等方面进行着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对于揭示法治发展中的共同问题起重要参照作用,其中的一些措施对于研究我国的司法改革问题、推动我国法治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追溯我国近些年的司法改革实践,研究新一轮司法改革以及上海试点的背景,探寻司法改革与上海试点的实践目的,以目的为导向研究司法改革上海试点的启动与发展,分析与评价司法改革上海试点的经验与教训,为全国性的司法改革提供必要理论与实践基础,并对下一步上海全面深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