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廉浙江的科学内涵
清廉浙江,是党风、政风、行风、家风、民风、社风以及政商关系的总体反映。一般来说,清廉浙江包括团结、清正、廉洁的党风,勤政、廉明、亲清的政风,为民、务实、清廉的官风,敬业、自律、透明的行风,向上、和谐、清正的家风,崇廉、向善、淳朴的民风,诚信、尚廉、清新的社会风气。正确认识“清廉浙江”的科学内涵,必须把握其基本内容、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 清廉浙江的基本内容
浙江省委提出的建设清廉浙江,是指浙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围绕“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目标,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披荆斩棘,创路前行,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值得注意的是,建设清廉浙江是浙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高水平”“六个浙江”目标进程中的清廉建设总要求。清廉机关主要指不以公权力谋取私利。清廉社会蕴含着不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外,还包括不奢华、不攀比、不沉沦。[8]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打造干部清正的浙江。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包括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主要内容。
第二,坚持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打造政府清廉的浙江,包括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规范权力的立规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规范管理,看护好经营好公共资产等主要内容。
第三,坚持和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打造政治清明的浙江,包括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等主要内容。
第四,坚持以清廉机关建设来带动、引领全社会崇廉倡廉促廉,打造社会清朗的浙江,包括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推进清廉企业建设,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等主要内容。
二 清廉浙江的基本特征
建设清廉浙江就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为“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提供根本保障。由此,清廉浙江基本特征如下。
第一,良好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了“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要求,强调浙江要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也期待浙江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清廉浙江,在建设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同时,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这既是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的政治保证,也是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浙江样本、浙江元素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是浙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市场经济活跃,各种利益关系纷繁交织,加上现代化建设中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大转型、大调整、大变化和多元社会价值影响,浙江面临的挑战和考验依然严峻复杂。这需要披荆斩棘、亮剑沥血,需要爬坡过坎、克服万难。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清廉浙江,浙江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强调全面建成清廉浙江,这是敢于自我加压、自我革命,敢于直面挑战、攻坚克难,敢于决战决胜反腐败斗争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战略抉择,体现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5590万浙江人民的历史担当。
第三,完善的制度保障。浙江具有一整套推进发展的完善的制度保障。浙江严格遵守党章,坚决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内政治建设,着力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党员干部时时刻刻都能呼吸到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空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没有禁区。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在做出表率的同时,还要盯着抓、反复抓,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注重以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提升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影响力;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融入党的建设工作中,统一安排部署,推动党的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
第四,丰富的清廉文化。浙江不断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在新时代改革发展实践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亲民亲商,积极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治生态较为优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党风政风民风呈现新气象,为打造清廉浙江奠定了扎实基础。浙江历来就有清廉文化传统,自古就有以岳飞、于谦等为代表的清廉文化形象,以“江南第一家”郑义门[9]等为典型的清廉文化传承,这些清廉文化传统为清廉浙江注入了优秀文化基因。浙江的清廉传统,必须在新时代清廉浙江建设中通过创造性转化接力传承下去。
三 建设清廉浙江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委提出的清廉浙江建设,主要是从两个时间节点,分别实现如下目标:一是到2022年,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案件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二是到2035年,清廉浙江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浙江的风尚,清廉浙江全面建成。围绕这样的目标,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第一,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必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赋予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新的时代内涵与现实意义,指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推进清廉浙江,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方面,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清廉浙江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力量。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是必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决贯彻并持续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聚焦反对“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深入改进党的作风,不断拉近党同人民群众的距离。着眼于思想建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并将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学一做”常态化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坚守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追求。二是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清廉浙江建设的渠道,实现人人崇尚清廉,人人参与反腐,人人起来监督,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三是必须着眼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党政机关要锻造自身、为政清廉、秉公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10],“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11]。他还多次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特别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样才能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第三,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坚定信心决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尤其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夯实治本的基础,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思想教育、法纪约束、制度建设同向发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特别是要认真执行好“两个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即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切实把不敢腐的目标树起来、把不能腐的笼子扎起来、把不想腐的堤坝筑起来。
第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清廉浙江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尚未解决的新老问题、有待攻克的顽症痼疾,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准确把脉、精准施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力争抓一项、成一项、见效一项、巩固一项,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发展。
第五,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必须坚持开拓创新。注重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兼收并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切实增强清廉浙江建设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第六,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必须坚持共建共创。充分发挥省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建设清廉浙江的积极性,做到广大党员一起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清廉浙江全域化、社会化、具体化。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把清正廉洁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形成建设清廉浙江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