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证人不能出庭作证怎么办?
现实困惑
牛女向张男借了一万元钱,没有写欠条,唯一的证人是他们的同事甲。后张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提供甲为证人。但是甲过两天就出国了,不能参加庭审,因此法院以张男没能提供证据为由,驳回了张男的诉讼请求,请问张男应该如何保留证据?
律师点评
张男应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证据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证据由于存在时间短,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有可能灭失,如本案证人将要出国无法出庭作证。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诉讼参加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据保全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本案若张男申请证据保全,法院可以对证人甲采取制作询问笔录等方式来保留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第一、二款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别提醒
证据是能否打赢官司的关键,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申请人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能够更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