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权——夫妻就夫妻财产共同共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管理、收益、处分权
★夫妻一方行使夫妻财产权时,不得损害对方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了解权利
夫妻财产权,是关于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以及对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权涉及的事项较为广泛,但这都是基于夫妻共同共有关系产生的。共同共有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共有人之间在共享权利的同时也平等地承担义务,对外共同负担连带责任。
保护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
王某与赵某2010年5月结婚。2011 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20万元的收入。201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1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获得7万元赔偿金。赵某受伤后,亲友来探望时,共收礼金1万多元。赵某受伤后造成腿部残疾,一直未能痊愈。2012年12月,赵某因家庭日常生活向好友张某借款2万元。2013年5月王某、赵某两人感情出现危机,遂协商离婚。但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王某认为继承的母亲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并且2万元债务是赵某个人债务,赵某不同意,起诉到人民法院。
此案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婚姻法》第17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具体到本案,小说的20万收入,王某母亲房产,礼金1万多元是共同财产,6万元赔偿金属于赵某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王某继承财产时,王某与赵某仍在婚姻存续状态,并且王某母亲并未明确房产归王某所有,所以,有争议的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万元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对家庭具有家事代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因此,可以认定为2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
权利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