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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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目的和任务

一、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目的

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需要服从于国家执行刑罚的目的,它也是矫正的最终目的。所谓刑罚目的是指国家运用刑罚的目的,即国家通过制定、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8]贝卡利亚早就说过:“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归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9]我国刑罚则以“惩罚犯罪,保卫人民”为目的。

社区矫正的目的即社区矫正追求的目标与结果。从矫正工作目的看,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一样,都是以“改造人为宗旨”,将罪犯教育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刑罚的最终目的—预防犯罪。但是,社区矫正将服刑人员放在开放的社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最大限度地消除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更多的是未来追求刑法的个别预防目的,正如《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规定,非拘禁措施执行监督的目的是“减少再度犯罪和协助罪犯重返社会,尽量使其不致重新犯罪。”[10]监狱矫正强调刑罚的特殊目的和一般目的兼顾,尤其强调特殊目的,对刑罚的一般预防的追求是由于其威慑、警戒效果更为显著。

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目的:通过教育,使矫正对象提高对所犯罪的认识,认罪服法,接受矫正组织的教育矫正,矫正他们的不良心理和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在思想上、素质上、行为习惯和道德习惯上都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

专栏2-1 世界主要国家社区矫正目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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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任务

矫正(correction),有正曲使直、纠正和改正之意,在西方国家,一般指适应、训练、配备、教育和治疗。矫正在社会领域是指通过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以及社会环境改善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促进其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危害社会行为的再次发生。社区矫正任务受制于社区矫正的目的,有怎样的目的,便应担负怎样的任务与职责。从《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的规定要求来看,社区矫正的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依法对非拘禁措施加以监督执行;二是针对个案予以行为矫正;三是向罪犯提供心理、社会和物质方面的援助,并使它们有机会与社区加强联系,从而促使他们重返社会。[12]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有关社区矫正任务中有“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任务有以下三项:(1)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2)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3)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任务是指社区矫正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为实现教育矫正目的而确定的矫正教育的步骤、手段和措施的总和。在社区矫正中通过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使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明辨是非,知罪悔罪,努力向善,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理性水平,提高服刑人员生存与发展能力,促进社区服刑人员人格向善的方向发展。

(一)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清犯罪的危害,知罪悔罪

犯罪影响了社会安定,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长期的痛苦,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必须让社区服刑人员认清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危害,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社区服刑人员与监狱大墙内的罪犯相比,有着较大的人身自由,在很多方面与普通公民没有区别,一些社区服刑人员由此缺乏应有的服刑意识,对自身犯罪行为发生原因和危害的认知存在偏差,无法面对法院的判决,总觉得“我的问题有那么严重吗?不就是干了这么点小事吗?”往往感觉“冤枉”,从而不认罪服法,对社区矫正抱着抗拒或无所谓的态度,不能遵守相关社区矫正的规定甚至重新违法犯罪。

专栏2-2 社区服刑人员被收监执行案例[13]

社区矫正人员柯某,因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间自2012年2月24日起至2013年2月23日止,该对象于2012年2月28日到浙江温州北岙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然而,自今年4月起,柯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未经请假,擅自离开洞山区域前往山东,经司法所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司法局随即走访了柯某所在村委会、相关监护人和保证人等,对其违法和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切实掌握了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县司法局认为,柯某的行为已违反“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5条所列情形第2款、第5款之规定,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洞头县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经当庭审理查明,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存在违法和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情节严重。据此,依法作出了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裁定宣布后,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县司法局及时将柯某送交温州市看守所收监执行。

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就是要让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法律教育,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客观、全面、正确地正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清自身犯罪的危害性,认真剖析自己犯罪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应当让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到正是因为他们主观恶习性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认真接受改造,才得到了司法机关的从宽处理,能够以非监禁的方式承担刑事责任,不用在高墙内度过服刑期间。让社区服刑人员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以实际行动弥补所犯的过错,承担起对社会、自己、家人应有的责任。

(二)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增长知识和技能,适应社会生活

知识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成果,从社区服刑人员知识结构看,他们与监狱内罪犯一样,具有文化程度低,无技术特长,缺乏谋生手段等共同特征,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因此,有必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掌握文化知识,提高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为技能和其他方面的学习打下基础。文化知识水平与技能水平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才会增强,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才会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才能得到巩固。

专栏2-3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14]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切实解决好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渠道,2014年11月13日下午,福州华大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在街道三楼会议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讲座,主要是开展家政护理知识的技能培训。作为从事家政护理工作人员,在家政护理工作中常遇到护理对象的危机情况,在迅速打电话叫120的同时,及时开展急救非常必要。这次培训针对开展急救的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一些生活中急救护理基本技能知识进行讲授。在授课方法上,采取理论讲解,动作示范,组织练习的方式,既有理论,也有实践训练;在授课形式上,采用图片与模具相结合的方式,使培训课堂丰富多彩,培训内容形象生动。参加培训的服刑人员一致表示:这次培训让我们掌握了生活中自我急救的知识和技能,拓宽了日后就业渠道。

社会转型、社会变迁给人们带来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变化,一部分假释、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因无所适从而显得茫然无助。如有的假释人员因犯罪,户口被依法注销,假释回到社区后因原先居住的房屋已经出售,无处落户。有的服刑人员保外就医出监回到社区,因与家人关系恶化,无法取得户口簿原件进行恢复户口等。社区矫正机关可通过组织文化知识比较匮乏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文化补习、社区课堂培训等,增加他们的文化知识技能,提高其文化素养,逐渐让他们掌握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促进其今后的进一步发展。社区矫正机关可积极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创业指导咨询;亦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的创业融资、小额贷款和政府机关提供的各项补贴为创业过程中遇到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保障政策。

专栏2-4 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助[15]

王某是一名高龄矫正人员,自2012年12月入矫以来,能够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完成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表现良好。2013年6月,她因突发大出血被送医治疗,确诊为子宫内膜腺癌,短短一个多月花费医疗费人民币11万多。王某家庭贫困,全家三口人至今仍住在危房内,其丈夫多年前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王某自身患有心脏病,长期服药治疗。三口之家就靠其子打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镇政府及慈善公会申请慈善补助,并发起爱心捐款倡议会,举办一场爱心捐款活动,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也踊跃捐款,共为王某募集善款人民币3900余元。同时,为了让王某既不耽误治病,又能顺利接受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量身定做了一套矫正方案。一方面免除其劳动任务,同时定期到病榻前为其开展个别学习教育和心理辅导;另一方面根据其治疗的需要制定走访计划,坚决不因矫正工作影响其病情。除此之外,逢年过节司法所还会向镇慈善总会申请困难矫正人员生活补助,带上这些补助和工作人员自己购买的大米、食用油等生活品等去看望病榻上的王某。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大大小小的节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总不忘为王某家中送去温暖,使他们过上一个又一个祥和的佳节。

现在,王某一面积极治疗,一面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解矫宣告。问及她的感受,她说:“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我的关怀,更加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援助。我希望康复之后,也能有机会回报社会,回报这些帮助过我的人。”

(三)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身心健康发展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相对于普通人群而言,面临的心理问题会更多,如有的服刑人员对生活缺乏信心,内心焦虑、恐慌;有的服刑人员因就业、择业的艰难而抑郁、悲观;有的服刑人员甚至心怀怨恨、消极冷漠等。这些消极情绪,不仅使人的认识和行为受到不良影响,不利于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而且可能造成生理机能的紊乱,导致各种疾病的产生。社区服刑人员的特殊社会身份也可能影响他们的人际关系,产生人际紧张、失调,原有社会关系网断裂等人际关系问题。

在社区矫正中应关注社区服刑人员各种心理问题,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手段,改变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知,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不良的行为;学会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减轻、消除异常心理;掌握人际沟通的技巧,建立起正常的社会交往关系,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专栏2-5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心理健康教育视频[16]

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知与行为偏差,促使社区矫正人员认罪、知罪,端正自己的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习惯,2014年11月20日,福州鼓东司法所组织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观看了省厅矫安处委托东南网联合制作的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视频。视频围绕心理健康影响人的三个方面,即心理健康对身体的影响、心理健康对家庭的影响、心理健康对个人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视频通过案例讲解了心理健康影响人的三个方面,并分析了各种负面情绪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方法。视频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让矫正人员将观后感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同时勉励矫正人员要学会建立起深刻而持久的良好人际关系。

通过教育,使矫正人员懂得了要认识自己、悦纳自己,要调整自己、适应环境,要多交朋友、与人为善,要稳定情绪、调整心情,要融入集体、关心社会,要锻炼身体、学习休闲,做一个心理健康并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