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并购的基本知识
公司投资一般以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股权投资,本书在上一章中已经阐述,另一种就是公司并购。并购是迅速扩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知名度、赚取高额利润的有效手段之一。有些时候,并购还是削弱甚至消灭竞争对手的重要途径之一。
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称M&A。兼并一般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在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控制权,或者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因此,收购并不仅仅指公司法上的合并,也包括资产收购。下面我们介绍两种不同形式的收购: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1.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是通过购买一家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向一家公司增资,取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该公司的经营控制权的行为。前者交易的对方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即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后者并不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其所持的目标公司股权,而是通过向目标公司增资,从而达到稀释目标公司原有股东的股权,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两种不同方式的股权收购,其操作的要求也大不相同。对于购买目标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而言,如果目标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目标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此购买行为可以自由进行,但如果该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则又必须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对于增资方式收购,需经目标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方可进行,因此,在增资前持有目标公司多数股权的一个或多个股东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目标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目标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应当注意的是,不论是哪种方式股权收购,均意味着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绝对控制或者相对控制,其优点在于完成收购后仍可享有目标公司所有的经营资质、经营许可、税收优惠等等,而且可以相对较少的收购资金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实现以少量资本控制大量资本的目的;其缺点在于目标公司可能存在较多的负债或者或有负债,目标公司在股权、资产、债权等方面也可能存在瑕疵,此外,目标公司在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劳动等诸多方面也可能存在侵权、违约甚至违法行为。
2.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是向目标公司支付收购款,从而获得该公司的全部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业务。资产收购的交易对方是目标公司,因此,需由目标公司根据所出售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决定是由目标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还是董事会作出决议。
与股权并购相比,此种并购方式的资产转移手续较为复杂。因为股权收购只发生股权的变更,目标公司主体不变,其所有的资产也不变,因此,除了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外,只要办理资产转移占有的手续即可。而如果是资产并购,仅仅办理资产转移占有的手续还不够,还需办理资产的产权转移手续。对于不同的资产,产权转移的要求也不同:对于动产只需转移占有即可;而房屋、车辆、船舶则还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需向登记、注册机关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资产收购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受目标公司负债或者或有负债或者其他责任的影响,即使是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资产,也可以合法地剔除某些负债或者降低负债的影响。但是与股权收购相比,资产收购也有一些缺点:收购方不能承接目标公司所有的经营资质、经营许可、税收优惠;目标公司税收成本较高,目标公司需要缴纳与取得收购款相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下表简要罗列了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的主要差别,供广大读者参考:
续表
参考阅读3.1
并购的类型
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是从法律角度对公司并购所作的分类。在实践中并购还可以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分类,具体而言,并购有如下不同的类型:
1.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渠道和集中研发,以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实现经营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功能性重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因行业周期造成的经营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经营一体化,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以提高利润率。
2.按照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并购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又称水平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保持较高利润率,生产或经营同类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即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以提高行业集中度,减少竞争对手,但可能会面临反垄断诉讼或反垄断审查。
纵向并购又称垂直并购,是指为了向业务的上游或下游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一般是制造业企业并购相关产业的企业,通过并购控制原材料、销售渠道和用户,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产业流程风险。
混合并购是指在生产技术和工艺上没有直接的关联关系,产品也不完全相同的企业间的并购行为,包括产品的扩张和地域的扩张等。
3.按照并购支付方式分,可以分为现金并购、换股并购等。
现金并购,即以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现金收购对出让方而言存在所得税的问题,对受让方而言则会对其现金流、资产结构、负债等产生影响,应当进行综合权衡。换股并购是指收购方以向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当然,这两种方式也可以混合使用,甚至还可以附加其他支付方式,如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知识产权许可等。
4.按照并购后被并购企业的法律状态分,并购有三种类型:
1)新设法人型,即并购后成立一个新的企业法人,而并购当事各方都予以解散。
2)吸收型,即收购方吸收目标公司而继续存在,目标公司则解散。
3)控股型,即并购各方都不解散,但目标公司为收购方所控股。
参考案例3.1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
2008年9月,可口可乐公司拟以179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公司的消息一经披露,国内舆论一片哗然。根据某网站的调查,八成网民不赞同汇源果汁公司“卖身”,他们担心中国饮料行业的民族支柱逐步被外资全部“并吞”。网民的担心并非毫无依据,中国已经有不少民族品牌被外资并购后遭遇雪藏甚至销声匿迹。
但是,可口可乐公司明确表示,可口可乐公司将保留汇源的品牌:“第一,它是一个很成功的品牌;第二,它有自己顾客的忠诚度。”两家公司若能合作发展,必定能产生协同效应。因为可口可乐公司看好中国果汁市场的前景,但是,他们也清楚知道,要打进一个新市场,符合当地人口味是必要的,因此,收购在中国已有一定的市场和声誉的汇源果汁公司符合他们的战略目标。
网民的担心与可口可乐公司的观点正说明,并购不仅是进入新市场的手段(可口可乐公司宣称的并购目的),还可以是消灭竞争对手的手段(网民担心的真实并购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