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重行行(1983-1996)(合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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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作为商品的集散中心,它的商品流通与农村的经济发展之间具有互为前提、相互作用的关系。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要搞清楚小城镇商品的流通环节和疏通商品的流通渠道。

商品的流通环节,是指商品从生产者那里出来到达消费者手上,中间所经历的步骤。比如某一工业产品由上海的工厂生产后运往苏州,苏州的商业部门将它分配给吴江县,吴江的商业机构再把它分拨到各公社,公社供销社又把它批发给集体商业,最后由门市部出售到农民手中。商品就是这样经历了5个非直接消费的部门一步步地转运给消费者农民。这每一次转手都是商品流通的环节。同样,农副业生产的商品也要经过若干环节做相反方向的流通。这里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目前的商品流通要经过哪几个环节,以及各个具体环节对于商品流通有什么作用。

让我们撇开大中城市,先取出从小城镇到农村这一段来做考察。从这一段商品流通环节的具体分析中,就可以看到小城镇之间还有大小不同、层次高低之别。

前述的类型分析表明,小城镇对农村的主要作用可以因类型不同有所偏重。然而即使是同类型的小城镇,对周围农村所发生的作用,也不是等量齐观的。例如,同是作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的小城镇,震泽的乡脚大,庙港的乡脚就要小得多。因此,由小城镇作用影响范围的大小,反映出一个有系统的高低不同的层次来。

城镇层次的划分,过去大多以人口数的多少为标准。然而,小城镇商业作用的层次分析,单以人口为指标是不够的。因为人口大体上相同的城镇在商品流通环节中所处的地位却可以不同。在目前我国商品流通的过程中行政的因素特别重要,许多不同等级的行政性的商业机构决定了商品流通的环节。所以,我认为不妨首先从城镇的行政地位入手来观察商品流通的过程。

吴江县的小城镇依据行政地位,可以分为三层五级:第一层有县属镇,在吴江有人称为7大镇。这一层小城镇的共同特点是具有镇和公社双重商业机构。县属镇又分两个级别,第一级是县城松陵,它有县、镇、社三重商业机构。第二级是震泽、盛泽、平望、同里、芦墟和黎里等6个非县城的县属镇。第二层是有公社商业机构的公社镇(或称为乡镇),吴江的16个公社镇也分为两个级别。第三级是商业人口接近于县属镇的八坼、铜罗和横扇,当地叫作3小镇,这3小镇除公社商业机构外,还有若干县属商业机构的派出部门,其管理范围越出本公社。第四级是设置有公社商业机构的庙港、七都、莘塔、金家坝等13个镇。第三层是大队镇(或称村镇),这一层镇在区域上都属某一大队范围,在行政上并不附设商业管理机构。它不同于有下伸店和双代店(5)的大队中心村,区别在于有商店,服务业和集市贸易的聚合和有经常性的商业管理人员。第三层不再分级,在吴江县共有如前面所说的陆港等12个村镇(6)

由此可见,商业流通的环节实际是以一层层的行政级别为依据的。那么商品是怎样在这些环节上运行的呢?实际情况要比工业品通过高层次到低层次再到农村,农副产品又反向运行的理论分析要复杂得多。

例如开弦弓村有一家下伸商店,这个店销售量最大的是火柴、糖果、香烟、酒、酱油、盐一类的商品。店里还有三只铝锅,据商店工作人员说铝锅在货架上已放了整整一年。难道是开弦弓村人不用铝锅?不是。农民说买一只锅子要用几年,总得挑个好的,但这里只有三只没法挑选。所以买铝锅之类的物品他们就要上震泽或庙港。村里的青年男女结婚时新房里所需要的一些用品还要到上海、苏州去买。开弦弓是一个村落,不是村镇,但从这里可以看出普通农村里农民生活各种必需品是分别由不同层次的城镇供应的。这里就体现出了小城镇作为商业中心的层次来。一般情况下,农民生活中食用的如油、盐、酱、醋等一次性消费品基本上可以在村镇得到满足。村镇商业的门市部一般不到10个,销售范围大都是在1公里以内。农民生活中日常用品如热水瓶、脸盆等低档耐用的消费品,基本上是从乡镇或县属镇得到满足的。乡镇内同类商品一般都是独家经营的,花色品种与数量均较少,它们的商业门市部在10到50个之间,销售范围在3公里左右。县属镇内同类商品则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门市部销售,花色品种与数量比乡镇多,选择余地增加,它们的商业门市部在50到100个之间,销售范围在5公里上下(7)

小城镇的层次是层层包含的。这就是说高层次的小城镇的销售范围不仅包含低层次的小城镇及其销售范围,而且高层次的小城镇自身也具有属于低层次小城镇的销售范围。例如,假定庙港、七都、八都等乡镇和这些公社的农村都到震泽来买铝锅,那么对铝锅这一商品来说,震泽镇铝锅的销售范围就包含了以震泽为中心的所有乡镇及乡镇的销售范围。但震泽不只是卖铝锅,它同时也卖油、盐、酱、醋,就这些商品的销售来说,震泽镇的范围与陆港这些村镇的范围相差无几,都限于附近约1公里范围内的居民。商品的销售范围实际上就是吴江民间所说的“乡脚”。乡脚并不是以镇为中心的一个清晰的圆周,每一种商品都有各自的乡脚,所以一个小城镇的乡脚由许多半径不等的同心圆组成。小城镇层次的划分实际上决定于它们乡脚的大小。

小城镇层次分析应当深入到满足农民各种生活需要的功利评估。所谓功利评估,是指农民对买何种商品,花多少时间,付多少成本的计算和均衡。功利评估的原则是以最少时间、最低成本去取得最满意的商品。小城镇的商业层次应当根据这样的研究结果来布局。我不知道现在的商业部门有没有一本在哪个环节该储备什么样的商品和每种商品要储备多少的账。如果没有这本账,就会产生有些环节上应该具备的商品无货供应,而在另一些环节上不应该储备的商品又被囤积的不合理现象。例如我在广西大瑶山的新华书店买到一本《陆游年谱》,对我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但在瑶山的书店里摆上这类书籍,恐怕是很少有机会被人赏识,难以遇上知音的。

流通环节的合理化是商品流通的必要条件,道理是显见的,但做到合理化却需要做细致的研究。

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是一件更大的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小城镇上行政化的单轨渠道发生的问题,我们还不怎么清楚。我只是了解到集市贸易在吴江已经恢复起来,农民挑担上街,商贩摆了摊子,到处很热闹。松陵镇还为这样的集市搭了个玻璃瓦棚,下雨天,买卖人群不致淋雨,做了一件好事。虽然在集市贸易中是有价格管理等许多问题存在,但我看主要的问题是为什么吴江县小城镇的集市贸易还只是停留在农民提上一篮鸡蛋在集市上等上半天的原始状态,而不是像北京市中关村一带那样,只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便从日中为市的个体经商变成一排排集体合作的商店。

听说供销社也正在进行改革,对此我得首先说明自己是外行,又没有进行实际调查,目前还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说几句。从客观形势看,现在要供销社重新回到合作性质上去恐怕不那么容易,要国营商业把已经经营的那些项目让出来恐怕也有难处。据说,前两年小镇上供销社和集体商业从体制上划清了。然而所谓的集体商业,其实还是批发商品给它出售的供销社附属机构。不客气一点说,那是换一把勺子去舀大锅里的汤。

那么,小城镇集体合作形式的流通渠道怎样才能建立、发展起来呢?前些时松陵镇的同志写信给我,要我帮助他们买一辆卡车,用它把凤尾菇运销到苏州市场上去。买汽车,我当然是毫无办法,但这封信使我受到了启发。1981年我把澳大利亚一位朋友送给我的平菇的菌种带回了家乡。1982年吴江县农技所和松陵镇的同志试种成功并做小规模推广,有同志还给它起了一个优雅的名字叫凤尾菇。经化验,这种蘑菇不仅食用价值高,而且体积大,产量高,每斤以七分钱的成本能卖得六七角钱,它还能立体柱形栽培,适宜作为农村家庭副业。可是在农村里推销有困难,县城内的市场太小,而苏州和上海却很欢迎这种食品,于是运销的问题也就发生了。所以,他们要我设法买一辆卡车。这封信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新商品要走新的商业渠道。既然原有的商品走集体形式的流通渠道困难重重,新的商品或许就比较容易创出新的方式来。我们应当支持鼓励生产者自己组织起来做集体流通的新的尝试,一切好的形式都是从尝试中出现的。我们要积极发展小城镇,就要从一切方面想各种方法去尝试新的发展。

由此我想到要进一步研究农村产品商品化的问题。凤尾菇产量大了,就想到自己要买汽车运销,那是商品产量的提高促使他们想到的。如果农村除社队工业外的商品生产还不足以满足附近几个小城镇居民的需要,那么手拎肩挑的集市贸易渠道就完全可以承担流通任务,自然不必也不会有更上一层楼的要求。然而1982年江村杀兔吃肉的事实又说明,农村经济商品化的水平必须要有新的立足于国内市场的流通渠道才能巩固和提高,如果一味把身子靠在洋人的背上过日子,人家动一动小拇指,我们就要跌筋斗。所以,我希望有同志能从农村经济商品化的现状出发,深入探讨小城镇商业流通渠道与农村商品化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我从这些事实又引出一个看法,小城镇商业的发展之所以没有社队工业的发展快,原因是受到原有商业渠道压抑的农村商品经济,对小城镇的冲击力还不够强,一旦这种冲击力强大起来,包揽式的流通渠道就非改革不可。而现在农村经济尚处于生产责任制的低级阶段,商品生产的程度还不够高。要突破当前的局面,还有待于多种经营专业责任制的发展。从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的责任制到集体专业化生产的责任制,是当前农村生产力继续提高的必由之路。从整个苏南地区来说,集体专业化生产的责任制形式已经在某些方面出现。所以,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客观的发展会带来的结果,以开辟新的流通渠道的尝试去自觉地适应、促进这一具有光明前途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