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典故(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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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滕薛争长

“滕薛争长”的意思是从尊位与首位之争,看出有些人的利禄之心尤甚。

此典出自《左传·隐公十一年》。

西周时期,有许多大小不等的诸侯国。其中一个诸侯国的国名叫滕,另一个诸侯国的国名叫薛。滕、薛两国都是侯爵国,滕是姬姓侯爵,其国君称为滕侯;薛是任姓侯爵,其国君称为薛侯。

鲁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春天,滕侯和薛侯到鲁国朝见鲁隐公,两个人都想排在前面为长。薛侯说:“薛的祖先奚仲是在夏代受封的,立国在滕国之先,因而应当位居前列。”滕侯说:“滕国的祖先曾经当过周天子的卜正官。而且滕与周室同姓姬,我滕侯不能排在异姓薛侯之后。”

事后,鲁隐公派遣羽父去劝说薛侯,对他说:“承蒙您和滕侯来鲁国慰问,真是不敢当。周人有句俗话说得好:‘山上有树,工匠才能派它的用场;宾客有礼,主人才会选择适宜的礼仪予以招待。’周室的同宗结盟制度规定,凡是不与主盟同姓的诸侯都居下位。如果鲁君到薛朝见薛君,自然不敢同任姓的诸侯同列为长。您如果愿意屈尊来到敝国,请同意滕君居先为长。”

薛侯答应了,于是就让滕侯居上为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