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一封信改变此生
——高永胜
那时我还不到三十岁,在纽约市南布朗克斯八十二消防队当消防员。某个悠闲的星期天,天气温暖晴朗,我们辖区内火警比平日增多,消防队也因而忙些。那天接到的火警电话有十五到二十个,最严重的一次是垃圾起火,发生在一幢弃置楼房的后部,我们拖着水龙带艰苦前进一百八十米才到达现场。
在待命的间隙,我总是抓紧时间到消防队办公室去看格雷队长那份星期日版的“纽约时报”。到我终于读到书评版,已经是近黄昏了。我一边看,一边禁不住热血沸腾。有一篇文章公然说,爱尔兰文学复兴运动健将、诺贝尔奖得主威廉·巴特勒·叶慈超越了他的爱尔兰传统,以寰宇诗人之名永为世人所知。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恶语诽谤。
看完这篇文章,我义愤填膺,觉得非要在公众论坛上站起来抗议不可。
此生能够让我自豪的东西并不多,其中之一就是我的爱尔兰传统。第一次读到叶慈,是在服兵役的时候。我从军营书架上拿起他的一本诗集,从此叶慈就成了我最喜爱的爱尔兰作家,后来还有肖恩·欧凯赛和詹姆斯·乔伊斯。
我的祖先都是爱尔兰农夫、渔民、蓝领工人,但是就我所知,他们都对文学有良好的感受能力。这种能力也传给了我母亲。母亲是电话接线员,每当坐下来,手里总要拿一本书。
看完那篇文章,尽管我自己指甲缝里可能仍满是那天灭火过程中沾上的烟灰,我却义愤填膺,觉得非要在公众论坛上站起来抗议不可。
这倒不是因为叶慈的一生及其诗作都与爱尔兰息息相关,而是因为那篇文章把爱尔兰传统当作可以超越的东西。不管是从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还是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说法实属大不敬。
我心中波涛起伏,决定立即行动,一分钟也不想浪费。我问:“格雷队长,我可以借你的打字机一用吗?”
那是台老爷打字机,虽然我会十指打字,却也只能用一个手指打——最有力的手指。我找到一张白纸,纸的顶端印着纽约市消防局的徽记。我希望接到下一个火警电话之前有二十来分钟时间,随即愤慨地给“星期日书评”的编辑写了一封信,一共有四段文句。
信中写道,叶慈在他的诗中一再表明渴望救星出现,领导爱尔兰挣脱英国统治;他对于世界和人类的观点彻头彻尾是爱尔兰式的。
我在信封上写地址的时候,传来了我这次值勤时间的最后一次火警警报。我顺着长长的黄铜杆子滑下来,感到出乎意料的平静,仿佛心头卸下了一块巨石。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觉有责任站出来捍卫这位世界最伟大诗人(顶多仅次于荷马和莎士比亚)的声誉,为爱尔兰的文学创作辩护。我只知道这封信一定要写,就像牧师应该祈祷,乐手应该演奏一样。
在这以前,我除了写过几首诗、几篇短篇小说、一部讲年龄渐长的小说的开头以外,从未写过有什么价值的东西。我知道我写的东西都很粗糙,但我也明白,不论是什么,只要你做得越多,最后就会做得越好,因此我经常写些东西,磨炼写作技巧。我也曾给各种杂志和报刊投稿,只是从来未获采用。
因此,我知道我写的东西总算要刊出的时候,真是喜出望外。很讽刺,刊出的不是我的诗,也不是短篇小说,而是我寄给《纽约时报》那封信。我想,编辑决定采用这封信,是先被我的信纸所吸引(是不是有编辑人员到防火楼梯上去吸烟?)然后才注意到一个贫民区消防队员居然很不相称地用了“救世信念”这样的字眼——我在信末写明了我是纽约市消防员。不过,我还是喜欢这么想:编辑暗中同意我的观点。
我记得有大约二十位教授从美国各地写信到消防队支持我的观点,并向我道贺。这些信让我觉得自己不但像是个著述甚丰的作家,且有独到观点。我一下子好像成了个说话有分量的名人。
我还收到了《真实》杂志和《纽约客》的信,希望我接受采访。“纽约客”的那篇专访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题为“消防员史密斯”的文章刊出以后,我接到某大出版公司的编辑打来的电话,问我有没有兴趣写一本讲我的生活的书。
我怀疑自己是否有本事写一本书,不过凭直觉知道消防员工作是值得写的题材。就这样,我在六个月里写出了《八十二消防队的报告》。这本书后来售出两百万册,并译成十二种语文。此后数年我又写了三部畅销书,去年并出版回忆录《献给玛丽的歌——一个美籍爱尔兰人的回忆录》。
我原先没想过成为作家或畅销书作家。这是怎么来的?我常常思索这个问题。每一次,思绪总要回到那封写给“纽约时报”的信上去。
我认为,最正确的解释是我找到了一直在找的主题,找到了令我有强烈感受的东西,激使我自自然然就藉写作发泄这种强烈情感。
我开始写消防员故事的时候,感到的就是这种感情,后来写我母亲的时候,也是这种感情。在我看来,这些主题代表了人类生活珍贵的品质——正直、诚实、公平。我写作的时候,这些主题在我的心里熊熊燃烧如火。
这些年来,我的五个孩子偶尔会带着心中疑难来找我:该学英国文学还是学艺术?该踢足球还是打篮球?该到这家公司工作还是去那家公司?
我的回答从来都是一样的——不过他们还是会问,因为问明白了才放心。我的回答是:想一想你内心深处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再看一看那一团火到底有多么热烈,因为那就是在你心里涌动的热情。你的教育和经验会引导你正确取舍,但是,能够让我们所作所为能有所建树的,则是热情。
这就是我当年站出来捍卫爱尔兰最伟大诗人之时学到的道理。
人,无论怎么过,都是一生,但要使自己的人生比别人的茁壮,就必须先学会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