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妹妹巫莎莎结婚了
十一岁这一年,也是妹妹来了月事的第二年,妹妹巫莎莎结婚了。
妹夫是个非常优秀的小伙子,如果不是他一味地追求妹妹,她应该可以有两位妻子吧。
原始人类无法解决男性婴儿夭折率大于女性婴儿的问题。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人类还在蒙昧时代就留下的基因。
人类,至少是发明了火的女性,把更强的生命力的遗传留给了女婴。其实常带孩子去妇幼医院的人都该知道,总体上女婴是免疫力更强,夭折率更低的。
梁旭的村子,男女比例基本上是1:1.5,因此优秀的男性可以选择追求姐妹俩,或者追求没有妹妹的女性。总之都是男性自己选择的。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是男女比例决定的。而且女性越是幸福,生出来女孩的比例就越高。这在漫长的人累了历史中,人类也是总结了出来了的。
哪怕是娥皇女英,也是要分享丈夫的——可是不要忘了,娥皇女英是招婿,简单说,舜是倒插门的女婿。这就保证了女性的家庭地位。
文明社会,女多男少,女性同样有地位。
野蛮社会,男多女少,女人也一样没地位。比如山贼,土匪,这样的社团,女性有什么地位呢?
同样是男人守护边疆,你是为了女人孩子生活好,还是为了境内女人喝男人洗脚水,貌似相同的行为,是相同的动机吗?
妹夫人品非常好,现代社会难找的那一种。驱赶狒狒时候非常勇敢,也善于踢足球。
妹夫总是陪着妹妹打乒乓,终于俘获妹妹的芳心。
这个时代,男人是不太愿意打乒乓的,因为这个运动是女性的天下。软木制成的小球,很小的球台,让男人觉得很不好发力。男人们还是更喜欢足球。
小男孩喜欢乒乓,因为可以挑战成年男人。
梁旭心里又一次吐槽:如果不该规则,如果不是小球改大球的话,张怡宁能赢男子选手吧?
道理就是其实胳膊长弯刀有优势,但是胳膊短,用长矛就有优势。胳膊短,发力冲程短。
步伐方面,球台大小就那么大,腿长也不是一定有优势,灵活反而有优势。
在现代社会的时候,看到篮球上的奥尼尔,梁旭就想过,其实在冷兵器时代,黄种人是有优势的。因为扎枪或者长矛还是胳膊短的人有优势。最科学的步战武器还是长矛。步战对骑兵的话,最科学的武器是戈,也是胳膊短有优势。
而运动方面战胜奥尼尔,你只要和他比乒乓球就可以了。
还是为张怡宁感觉可惜,如果不改规则或者大球的话,应该男子选手也赢不了她的。
表面上国际乒联是惩罚中国,实际上是国际乒联歧视妇女。事实很清楚,就是怕男人在这个项目输给女人甚至永远输给女人吧?
妹夫和妹妹打乒乓的水平差不多,不是故意让球,就是恰好是作为对手最愉快的那一种。
妹夫和他家的萨乌关系也非常好,这也是妹妹喜欢他的原因。
他总是温柔地叫自家的狗为girl,然后管妹妹也叫girl,而且妹妹也很受用。
至于在现代社会学过英语的梁旭,对girl这个发音,条件反射就没那么好了。
梁旭一般管少女叫娜,
也会管年纪小的叫“啥家”
年纪到了可以结婚的叫“沙加”
母亲给妹妹温习了数字0到9的含义。至于新婚知识,古代人从来不缺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