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隐老子(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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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普及经文]“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久。

[直译经文]天长地久,道理何在?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就是因为天与地同生共存,而非独自生、独自存,相辅相成,共处长久。所谓“天地长久”,就是这个道理。

如是我文:例证“有无之相生”。古语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生永存,就是因为有不死的“谷神”,供其勃勃生机而非自生自灭。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天?天地“共生”而不“自生”。天与地“二而一”,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万物生存的空间。

[百家争鸣]

河上“说天地长生久寿,以喻教人也。天地所以独长且久者,以其安静,施不求报,不如人居处汲汲求自饶之利,夺人以自与也。以其不求生,故能长生不终也。”河上认为,此句是喻说,教人以安静无求。对“不自生”的解释是“施不求报”,是“不求生”。强调的是天地与万物的关系。

想尔:“能法道,故能(不)自生而长久也。”想尔认为,天与地之所以长久生存,都是源于“道”、取法于“道”。

王弼“自生则与物争,不自生则物归也。”王弼说得更明确,强调的也是天地与万物的关系。用“私”来解释“自生”。认为“不自生”就是“无私”而“不争”,反而有所“得”。

唐玄宗:“标天地长久者,欲明无私无心,则能长能久,结喻成义,在乎圣人,後身外身,无私成私耳。天地生物,德用甚多,而能长且久者,以其资禀於道,不自矜其生成之功故尔。”唐玄宗认为是喻说,既要“无私”,也要“无心”。

[普及经文]是以圣人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

[直译经文]圣人懂得“不自生”的真谛,欲使“公身”为先,则要“私身”谦退;欲使“公身”巩固,则要少虑“私身”。能够做到“无私”,才能保证其“私”的合理存在,难道不是吗?

如是我文:“相生”而“不自生”,是“无私”的理论基础。“社会人”有二身,“公身(职务人)”与“私身(自然人)”,同生共存。如何巩固自己的地位,保障自身的权益?关键在于对公与私(一中之二)的处理要恰当,使公与私和谐共存。有“公”必有“私”。只有做到不以“私身”为主,先公后私,显公隐私,才能在“公身”与“私身”之间取得平衡,达到和谐。社会中的所有成员,构成利益共同体。我与众人的关系,应该是一切为了人人,人人之中,自然也就包括了自己。于公“无私”,泽被天下,自己的“私”也就在其中了。

[百家争鸣]

河上“先人而后己也,天下敬之,先以为官长。薄己而厚人也,百姓爱之如父母,神明祐之若赤子,故身常存。圣人为人所爱,神明所祐,非以其公正无私所致乎?人以为私者,欲以厚己也。圣人无私而己自厚,故能成其私也。”河上认为,要“后己”,要“薄己”,要无得失之“欲心”。河上的理解与《墨子》同,所谓“先人而后己”。而“身先”之身,则是指“官长”之身。至于为什么“无私”才能成其“私”?只用“己自厚”来解释,似乎少了点什么。

《淮南子》:《道应训》:“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休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一曰‘知足不辱。’”喻说解经。《淮南子》用“公仪休相鲁嗜鱼”的故事,说明人之“二身”的关系,作为对经文的注解。《淮南子》认为,摆正“二身(职务人与自然人)”的关系,是做到“无私”的前提之一,“知足”,是做到“无私”的前提之二。另外,《韩非子》中,同样记载了这个故事,说得更明白透彻。为官要处理好“二身”的关系,不能以权枉法,图谋私利。稍有不同之处,就是《韩非子》强调与其“人之为己”,不如“己之自为”;且故事后面未引用此句经文。《韩诗外传》也引用了这个故事及这段经文,内容与《淮南子》相近,最后以“《诗》曰:‘思无邪。’此之谓也”作结。均可参照理解。

严遵:“故先人逆身以顺道,外己以安人;功大无外而不可见,德高如盖而不可闻;化与神明通流,寿与山川为常,故存。”严遵认为,要“顺道”“安人”。圣人要卑身后己,隐其功德,只有这样,才能“人愿为主”,得到百姓的拥戴。

想尔:“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卽为后其身也。而目此得仙寿,获福,在俗人先,卽为身先。与上同义。不知长生之道。身皆尸行耳,非道所行,悉尸行也。道人所以得仙寿者,不行尸行,与俗别异,故能成其尸,令为仙士也。”想尔其解,已经直接变成布道传教了。

王弼“无私者,无为于身也。身先身存,故曰能成其私也。”王弼认为,“无私”就是“无为”于“私身”,也就是“后其身”“外其身”的意思,像公仪休嗜鱼而不受一样,不谋私利。“公身”“私身”本为一体,既然“公身”已先、已存,那么“私”也就在其中了。

唐玄宗:“後身则人乐推,故身先。外唐玄宗认为,“无私”就是“忘己”。

[版本对照]

(1)  (2)

(3)  (4)

如是我文:

(1)普及本为何选用“长久”?其一,“故能长久”是对前面“长且久者”的解答,更符合语言逻辑。《想尔》此处改得合理。其二,对“不自生”有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天不生天而生地,地不生地而生天。《列子》:“《黄帝书》曰:‘形动不生形而生影,声动不生声而生响,无动不生无而生有。’”另一种理解,就是天与地同生共死而非独自而生。《庄子·大宗师第六》:“夫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可作参考。

(2)普及本为何选用“退”?帛甲本原字为“”。“芮”“(退)”同源,也可能是形误。“退”“后”二字,义相近,但“退”比“後”的含义更丰富,语意更准确。“后”字可能为后人所改,但此处的改动并不理想。《论语》:“退而省其私”。

(3)普及本为何舍用“外其身而身先”?帛乙本此句明显是衍文。类似情况不再另注。

(4)普及本为何选用“非……耶”?其一,“私”“尸”都是指“自身”,不必改。“尸”字是张道陵在《想尔注》中改动的,与“身”相对,虽有道理,这里暂不采用。“私”指“私身”。“公”为“阳”,“私”为“阴”。其二,参照第66章,两章内容、句式基本一样,两果一因,也就是果—因—果。此章讲“无私”,彼章讲“不争”。内“无私”而外“不争”。帛书一处用“不”,一处用“非”,可能是避免呆板,现均统一为“非”字。其三,“舆”,第66章用“與”,可知二字相通或随笔。輿”或视做“與”的同音假借,都是语气词。“舆”也可视为本字。“舆”:负也。《庄子·大宗师》:“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岂私贫我哉?”作“私载”讲,亦通,只是有些牵强。“耶”是“邪”的俗字。

[意犹未尽]

什么叫“公”?什么叫“私”?《韩非子》在《五蠹》里这样解释:“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知矣。”苍颉造字,将“私”定义为“自环者”,将“公”定义为“背私”。“私”通作“厶”。“厶”应该是“私”的本字。“公”与“厶”,无论字形,还是字义,都是正反相背。所谓“自环者”,就是一切“小九九”,都是围着自身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

什么叫做“无私”?“无私”就是既要“无心”,也要“无身”;无得失之心,无贵贱之身。“知”易,“行”难。

大多常人要做到“无私”,很难,还是“少私寡欲”,更现实一些。

荆国有一个人丢了一把弓,却不打算去寻找。为什么呢?他说:“这把弓是我这个荆人丢的,肯定还会有荆人得到它,都是荆人,谁得不是得、谁用不是用?丢了就丢了吧,我又何必去寻找呢?”

孔子听了,觉得说得还不到位,就说:“应该把‘荆’字去掉,‘人遗之,人得之’才对。”孔子认为,既然谁得不是得,那么,这把弓不见得一定是荆人得到,也不必一定是荆人得到。老聃听了之后,认为孔子的境界还不够开阔,又进一步纠正了孔子的说法,说:“应该把‘人’字去掉。”

什么意思呢?老聃认为,谁用不是用?“荆人”也好、“众人”也罢,谁都可以享用这把弓,而不在乎谁来拥有。

有“人”,则有得失之心;无“人”,则无得失之心;忘“人”,则无私,天下为公。所以说,这把弓一旦成为器具,就其功用以及所有权而言,应该是社会共享的,是没有私人归属的;如此,对私人来说,既然无所谓“得”,也就无所谓“失”。

在这里,老聃提倡的就是“至公”,也告诉你,应该如何做到“至公”,就是要做到“无我”,或称之为“忘我”。

老子与孔子这里所说的“去”,都是身心修养的要点之一,也就是“失”什么、如何“失”。称赞老聃“至公”,就是因为他去掉了“人”的“自我”与“得失之心”。

修养身心,做到忘我,老聃称得上是身体力行第一人。如《老子》多年的传承一样,只见其“书”、不见其“人”,所以,孔子尊称他是像“龙”一样的人,司马迁尊称他是“隐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