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普及经文]视之不见,名之曰“微”;听之不闻,名之曰“希”;㨉之不得,名之曰“夷”。
[直译经文]从视觉的角度来命名,基本物质可以称之为“微”;从听觉的角度来命名,基本物质可以称之为“希”;从触觉的角度来命名,基本物质可以称之为“夷”。
如是我文:古人对物质世界的认知,以“我”为主,主观色彩很浓,偏重于用想象和形象作表述。
[百家争鸣]
河上:“无色曰夷。言一无采色,不可得视而见之。无声曰希。言一无音声,不可得听而闻之。无形曰微。言一无形体,不可抟持而得之。”河上明指无色叫做“夷”,无声叫做“希”,无形叫做“微”,认为“夷”“希”“微”,都是“一”的不同角度的称谓。
严遵:“夫鸿之未成,剖其卵而视之,非鸿也。然其形声首尾皆已具存,此是无鸿之鸿也。而况乎未有鸿卵之时,而造化为之者哉!由此观之,太极之原,天地之先,素有形声端绪而不可见闻,亦明矣。不以视视者,能见之;不以听听者,能闻之;不以循循者,能得之;不以言言者,能辩之。是故,无形之形,天地以生,谓之夷。无声之声,五音以始,谓之希。无绪之绪,万端以起,谓之微。”严遵用“鸟”“蛋”作喻,喻说“太极之原”“天地之先”。㨉:循也,摩也。
想尔:“夷者,平且广;希者,大度形;微者,道炁淸:此三事,欲叹道之德美耳。”想尔认为,“夷”“希”“微”是对“道”的形容,溢美之辞。
唐玄宗:“此明道也。夷,平易也。道非色,故视不可见。以其於无色之中而能色焉,故名曰夷。希者,声之微也。道非声,故听之不闻。以其於无声之中独能和焉,故名曰希。抟,执持也。微,妙也。道无形,故执持不得。以其於无形之中而能形焉,故名曰微。”唐玄宗认为,是从“非色”“非声”“无形”三个角度来明“道”。
[普及经文]三者不可至计,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直译经文]三种称谓都无法代表基本物质的整体,因为三者混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个“一”,在时空中,或上、或下,或明、或暗,无物不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如是我文:“微”“希”“夷”,“三而一”。“一”指“先天之物”。“微”“希”“夷”都是“之一”而非“全一”,都不宜作为它的“总名”。
[百家争鸣]
河上:“三者,谓夷、希、微也。不可致诘者,夫无色、无声、无形,口不能言,书不能传,当受之以静,求之以神,不可诘问而得之也。混,合也。故合于三名之而为一。言一在天上,不皦皦光明。言一在天下,不昧昧有所暗冥。”河上认为,“夷”“希”“微”三个名称,只是从不同角度的命名,无法深究整体,所以还是应该总称之为“一”。
想尔:“此三者,淳说道之美。道者,天下万事之本,诘之者所况多,竹素不能胜载也,故还归一。多者何伤?朴散淳薄更入邪,故不可诘也。道炁常上下,经营天地内外,所以不见,淸微故也。上则不曒,下则不忽。忽,有声也。”想尔认为,如果从不同角度来形容“道本”,那么溢美之名将会数不胜数,所以还是归之为“一”的好。上无明,下无声。
王弼:“无状无象,无声无响,故能无所不通,无所不往。不得而知,更以我耳、目、体不知为名,故不可致诘,混而为一也。”王弼还是以“无”为“本”,认为一切皆源于“无”。对“夷”“希”“微”之定义,略而不谈,似乎认为既然“不知为名”,无法诘问,所以混为一体,不必深究。
唐玄宗:“三者将以诘道,道非声色形法,故诘不可得,但得夷希微尔。道非夷希微,故复混而为一。在上者必明,在下者必昧,唯道於上非上,在上亦不明。於下非下,在下亦不昧也。”唐玄宗认为,“道”不是“夷”“希”“微”,“夷”“希”“微”只是“道”的一部分,所以无法深究“道”的整体,还是综合考察为好。
[普及经文]寻寻兮不可命也,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忽恍”。迎而不见其首,随而不见其后。
[直译经文]无论如何也无法为其选择恰当的“具名”,只好以其先天之物的本质为“名”,据实称之为“一”,或称之为“状”。“物”“道”之“象”,与“物”“道”之“本”的关系,可以用“忽恍”二字来描述、形容;即使如此,也无法囊括其全部内涵。
如是我文:古人眼中,“物”分“先天之物”与“后天之物”,“无形之物(无形有质)”与“有形之物(有形有质)”。“道”分“不变之道”与“变化之道”,“客观之道”与“主观之道”。“无物”不是“无物质”,而是万物未成形前的微观状态,是没有具体形态的基本存在状态,如经文所说的气、光、尘。“无物”属“客观之道”,“无物之‘象’”在这里主要指“主观之道”,是“客观之道”的“法象”。关键字句,断句不同,理解截然不同。本书如此断句,似更合理。
[百家争鸣]
《韩非子》:《解老》:“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韩非子》对“象”的定义,就是“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今天常说的“想象”一词,或源于此。那么,“道”之“象”又是个什么样子呢?他认为“道虽不可得闻见”,既“无状”,又“无物”,但还是可以根据它所显示出来的功用,来想象出它的形状。这实际上是一种超出五官功能的一种感觉,一种思惟状态,或称之为“抽象”。
河上:“绳绳者,动行无穷极也。不可名者:非一色也,不可以青黄白黑别;非一声也,不可以宫商角徵羽听;非一形也,不可以长短大小度之也。物,质也。复当归之于无质。言一无形状,而能为万物作形状也。一无物质,而为万物设形象也。一忽忽恍恍,若存若亡,不可见之也。一无端末,不可预待也。除情去欲,一自归之也。言一无影迹,不可得而看。”河上认为,非一色、非一声、非一形,“万物”殊类千差万别,各有其“名”;但每个“物”、每个“名”都不能代表“道”,应该从精神世界的层面理解“道”的本质。认为“忽恍”是一种若存若亡的状态,是对“一”的感受。
《淮南子》:《道应训》:“田骈以道术说齐王,王应之曰:‘寡人所有,齐国也。道术虽以除患,愿闻国之政。’田骈对曰:‘臣之言无政,而可以为政。譬之若林木无材,而可以为材。愿王察其所谓,而自取齐国之政焉已。虽无除其患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可陶冶而变化也。齐国之政,何足问哉!’此老聃之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者也。若王之所问者,齐也;田骈所称者,材也。材不及林,林不及雨,雨不及阴阳,阴阳不及和,和不及道。”喻说解经。《淮南子》用“田骈以道术说齐王”的故事,说明“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指的就是“道”,即所谓“抽象的理论,可以指导一切具体的行动”。
严遵:“沉沉汎汎,复归虚空,曲成万物,皆得以存,穷微极妙,尽得以然,周流上下,莫睹其无也。无状之状,无所不状;无象之象,无所不象;光于惚恍,无所不显;大而若小,存而若亡也。”严遵将“无物”理解为存万物的“虚空”。他将“无物之象”改成“无象之象”,似已感觉到此处有所误,并据此认为,“一”并非如河上所说的“无物质”,而是“无象”,只是人类觉察不到其“物”罢了。
想尔:“道如是,不可见名,如无所有也。道至尊,微而隐,无状貎形像也。但可从其诫,不可见知也。今世间伪技,指形名道,令有服色、名字、状貎、长短,非也。悉邪伪耳。道明不可见知,无形像也。”想尔认为,“道”无所有、无形象。
王弼:“欲言无邪?而物由以成。欲言有邪?而不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也。不可得而定也。”王弼认为,要说“一”是“无”,“万物”又都由它而成;要说“一”是“有”,却又不见其“形”,所以或“无”或“有”而不可得。“忽恍”就是“不定”的意思。
唐玄宗:“绳绳者,运动不绝之意。不皦不昧,运动无穷,生物之功,名目不得,非物能物,故常生物而未始有物,妙本湛然,故云复归於无物。是谓无形状之状,无物质之象,不可名有,不可名无,无有难名,故谓之惚恍。无始,故迎之不见其首。无终,故随之不见其後。”唐玄宗认为,“妙本”即“道”。“道”能生“物”。“道”不是“物”。“道”,无“始”无“终”,难名“无”“有”,所以“惚恍”。对“惚恍”之解,又见第21章注。
[普及经文]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直译经文]把握运用今日之“道”,驾御今日之“万物万事”;同时上溯古之“道”与古之“有”,了解古人是如何想的、如何做的,古今一脉相承,称之为“道纪”。
如是我文:“道”指理论,“古始”指经验,理论与经验“二而一”。理论指导,易全;复制经验,易偏。“史家文化”是中国百家文化的总源头。“史家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喻说”,就是“经验”,用史实说话,“知古始”。老子是“经史文化”的总代表。《老子》的最大贡献,就是在汇萃前人经验的同时,试图使“形象”上升到“抽象”范畴,为“经验”插上“理论”翅膀,从而使“史家文化”飞跃为“经史文化”。《老子》草创了理论之学与大量术语,为中国哲学的探索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开创了学术上百家争鸣的先河。始终不要忘记你是中国人,《老子》的思惟模式与行为准则,将使你受益无穷。
[百家争鸣]
河上:“圣人执守古道,生一以御物,知今当有一也。人能知上古本始有一,是谓知道纲纪也。”河上所据经文是“执古之道”,强调“守一”。
严遵:“执古自然,以御于今。不为夷狄变则,不为中国改容。一以知始,一以知终,仰制于道,物无不悬。无所不生,无所不临,其职溥大,无所不然。为虚纲纪,天地祖宗也。”严遵所据经文也是“执古之道”,强调“不变”。
想尔:“何以知此道今端有?观古得仙寿者悉行之,以得知今俗有不絶也。能以古仙寿若喻,今自勉厉守道眞,卽得道纲纪也。”想尔又回到“仙寿”之说。
王弼:“有,有其事。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虽今古不同,时移俗易,故莫不由乎此,以成其治者也。故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上古虽远,其道存焉,故虽在今,可以知古始也。”王弼所据经文同样是“执古之道”,认为虽说今古不同,时移俗易,但上古之道存,所以是万变不离其宗。有一点不同的是,将“有”解释为“有其事”,务实,灵活。
唐玄宗:“执古无为之道,以御今有为之事,则还返淳朴矣。能知古始所行,是谓道化之纪纲。”唐玄宗对王弼的论述进一步发挥,认为“道”是“无为”之“道”,“事”是“有为”之“事”。
[版本对照]
(1) (2)
(3) (4) (5) (6)
(7)
如是我文:
(1)普及本为何选用“……微;……希;……夷”?其一,帛本与其他诸本相较,“微”与“夷”的位置不同,帛书之顺序为“微”“希”“夷”,传世诸本为“夷”“希”“微”,都可以。傅奕本作“视之不见名曰幾。”“幾”与“微”同义。诸本都在试图寻找较为相配的描述与界定,既然都是“不可至计”,所以不必深究。从其造字原则来看,“微”当与“听”有关,“希”也与“听”有关,所以在与上半句的对应上,出现了混乱。其二,“”“”当为古楚之“微”。“”是“(希)”的别体。“㨉(音民)”与“搏”义相近,都有“抚摸”之义。此处未选用“搏”,恐今人理解上出歧义。“摶”字此处似形误。这三句讲的就是“道”之于人类最重要的视觉、听觉和触觉。其三,《文子·微明》:“道者,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也,无达其意,天地之间,可陶冶而变化也。”《列子·天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庄子·天运》:“故有焱氏为之颂曰:‘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庄子·知北游》:“光曜问乎无有曰:‘夫子有乎?其无有乎?’……终日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搏之而不得也。”《礼记·中庸》:“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吕氏春秋·大乐》:“欢欣生于平,平生于道。道也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不可为状。有知不见之见,不闻之闻,无状之状者,则几于知之矣。道也者,至精也,不可为形,不可为名,强为之名,谓之太一。故一也者制令,二也者从听。先圣择两法一,是以知万物之情。……故知一则明,明两则狂。”《淮南子·原道训》:“布施而不既,用之而不勤。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所谓无形者,一之谓也。所谓一者,无匹合于天下者也。”可作参考。
(2)普及本为何选用“计”?传世诸本多作“诘问”讲,但总有隔靴搔痒之感。两本帛书再次解决了难题,是“计算”的意思。后人再次用同音假借法,望文生义,偏离了本义。“三者”都已“名曰”了,又要“诘问”什么呢?训为“计”字的实证,就是后面的“混”字。正因为各自所占的比重,最终是无法计算的,所以才要混而为“一”。计:算也。描述“一”的角度岂止三处?随之而来的名称,又岂止三个?实在数不胜数,所以才要混而为“一”。
(3)普及本为何选用“一者”?两个系统。其一,“一”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学术概念之一,所以必须强调,以便学老者重视。傅奕本也作“一者,……”“一”究竟指“物”,还是指“道”?历来分歧虽大,其实并不矛盾。“物”不离“道”,“道”不离“物”。以“水”为例:水的构成是H2O;称其物质为“水”,称其构成规律法则为“H2O”,即“字之”为“道”。无论是“水(物)”,还是“H2O(道)”,说的都是同一个主体。古人只能见到“水”之实体,不能见到“H2O”之构成,所以才导致对“物”与“道”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其二,汉竹本作“叁也”,或误,或为另类理解。
(4)普及本为何选用“……皦,……昧”?“上”“下”二字,在这里属时空范畴。“攸”为“悠”的省笔。《庄子》有“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之论,可见“谬”“悠”义近,各有所据。“悠”“谬”与“忽”,“杲”“没”与“皦(皎)”“昧”,表达的意思相近。本章所有的形容,都是试图描述“一”的存在状态。描述“一”的存在状态,古人多靠想象或形象喻说,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忽忽悠悠不着边际,明明暗暗不清不楚;“悠”“忽”:无限小、无限大。“皎”“昧”:如光一样,若隐若现。汉竹本中,“忽”皆作“没”。有人用“通假说”来统一各版本之异字,似不可取。各字之义,见本书《用字字典》。
(5)普及本为何选用“寻寻”?“寻”“绳”:继也,都有不绝之义。“寻”还有“求”的意思,内涵更丰富。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用字习惯,作为形容词,“寻寻”或“绳绳”,加不加“呵”或“兮”,都可以。汉竹本作“台台微微”,“台”音“夷”,此处似“夷”的借字,似乎是对首句之“命”的否定,即,无论“夷”“希”,还是“微”,实际上都不能作为“一”的唯一命名。
“命”与“名”通。帛乙本除残一处外,共三处写为“命”。此处应该是“命”而非“名”。既然已称之为“一”,怎么还算是“不可名”呢?命:计也。连绵不绝而无限量,正与前面的“计”字相呼应。所以后面又说“迎而不见其首,随而不见其后”。
(6)普及本为何选用“无状之状”断句?两种断句方式。其一,传统将“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断为一句,似是而非。两个“是谓”,相互冲突。而且,“无物”是谓“无物之象”,也不合逻辑。严遵诸人有见于此,甚至改“无物之象”为“无象之象”,也佐证了原句确有商榷之处。逻辑混乱,错不在经文用字,而是断句有误。其二,断在“无状之状”,以释“无物”之名曰“状”,属上句;“无物之象”是进一步申说“物”与“道”的关系,属下句。两个“是谓”,各有归属。上句是对“无物”的界定,“无物”属“客观之道”。“无物”再小,也是有形有状的,只不过人类看不见而已。下句是对“无物”的“法象”的界定,“法象”在这里主要指“主观之道”,是“客观之道”的“法象”。老子学说中,所谓“象”,既包括想象,又包括形象(镜象、法象);认为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之间、“物”与“道”之间,或靠“象”来维系,或用“象”来比喻,或称“道”为“象”。其三,“忽恍”之说,又见第21章之“道之物,唯恍唯忽”,或认为是对“物”与“道”之关系的描述、形容及“另名”,或认为只是对“道”的形容,各有其理。“忽恍”是一种很复杂、很模糊、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似“实”似“象”,亦“实”亦“象”,虚虚实实,如影如形,若有若无,若即若离,或迎或随,或先或后,无始无终,无穷无尽。总之,论述“象”时所对应的“道”,多指“主观之道”。“象”与“忽恍”,既是对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物”与“道”的关系,也是对“道”的存在状态,以及人类精神状态的恰当比喻与描述,不可一概而论。
(7)普及本为何选用“执今”?其一,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古”字明显为后人所改。老子强调“变”,而后学者多尊古守成,明显与老子本义不合。先秦“重今”,汉以后,“尊古”之风盛行,“高远其所从来”,甚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现应反本还源:尊传统,应尊先秦“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之传统,而非汉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之传统。其二,御:主也。与“无物”相对应,“有”就是“有物”,就是具象的万物、万事。“能知”与“以知”的意思是不一样的。“能”字在这里,有另起一段以表达“前因后果”的意思,即前两句为一段,后两句为一段,共两段。而“以”字则承继前句“以御今之有”,成排比,四句为一段,共一段。既知今,又知古,一气呵成。其三,《易·系辞》:“变通者,趋时者也。”《论语·述而》:“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文子·上礼》:“故先王之法度,有变易者也,……因时而变者也。”《庄子·外物》:“至人不留行焉。夫尊古而卑今,学者之流也。”《吕氏春秋·察今》:“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案:《意林》无“益”字。)《战国策·赵策·武灵王平昼间居》:“王曰: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韩非子·五蠹》:“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故曰: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淮南子·修务训》:“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能入说。”《淮南子·汜论训》:“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天下岂有常法哉!”《太史公自序》:“圣人不朽,时变是守。”可作参考。
[意犹未尽]
有一个有趣现象。对“老子”的研究,外国人的热情一点儿也不比中国人差,相关论述,多有记载。德国哲学大师黑格尔(公元1770年-1831年)在《历史哲学》中说:“老子的著作,尤其是他的《道德经》,最受世人崇仰。”在《哲学史演讲录·第一卷》中又说:“老子的主要著作我们现在还有,它曾流传到维也纳,我曾亲自在那里看到过。”“我曾引证了‘三’,因为在那里,我们想要看出别的类似这种形式的发生和起源。”据黑格尔描述,当时研究《道德经》的人很多,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老子》本章中所说的“夷”“希”“微”三字,就是上帝“耶和华”名字的音译。看来,外国的研究者们,也注意到“神”在“道”中的存在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