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
第一章 波士顿家族轶事和幼年生活
1771年,写于特怀福德[3]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
亲爱的儿子:
我一向喜欢收集家族里点点滴滴的逸闻趣事。或许你还记得,你跟我住在英格兰时,我为了向家族里健在的亲戚们打听家族轶事而到处走访的情形。我想,你也同样好奇我这一生中的种种经历吧,这其中还有很多你闻所未闻的趣事呢。我现在将有一周的时间在乡间休假,无人打扰,可以静下心来给你写下我的经历。况且,我这么做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我出身贫寒,地位卑微,幼年时期也过着贫寒的生活,但后来家里生活开始富裕,而且还有了一定的声望。经历了人生百态,其中不乏有些许幸运之处,加之我的处世之道以及承蒙上帝的眷顾,我才得到如此成功。我想,我的子孙后代或许对这些成功之道颇感兴趣,还能从中获得些许启示,找到一些同样也适用于他们自己的经验,从中借鉴和效仿。
每当我回忆起那些幸运的经历时,我时常会说,倘若再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并不会拒绝这样的人生重新来过,只不过想得到一个机会,就像作家再版自己的作品时,可以修正初版作品的瑕疵和错误一样。如果可以的话,在修正某些瑕疵和错误的同时,我也许可以更改一些不幸的境遇,把它们变得令人顺心一些。但即便我不能这样做,我仍然愿意再来一次。可是人生无法重演,那么最接近重过一生的办法似乎就是把所有的经历都写下来,让其经久流传。
人到了老年,常会沉浸于追忆往事,并乐此不疲。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我打算在这里也讲讲自己的往事。我不会让那些出于对长辈的尊敬而听我唠叨的人感到厌倦,因为我虽然会把这些往事写下来,但愿不愿意读一读,全凭大家自己的喜好了。最后(我最好承认,因为即便我否认,也不会有人相信我),写自传或许还能极大满足我的虚荣心[4]。事实上,我多次听到或者读到这样的开场白——“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但是这样的开场白过后却是一些夸夸其谈。大多数人不喜欢虚荣之人,不管他们自己有多么虚荣。但是,我无论何时何地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宽容以待,因为我知道虚荣心会使双方都从中受益。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人们把自己的虚荣心作为人生的慰藉之一而感谢上帝的话,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说到感谢上帝,我要万分恭敬地承认我过去得到的幸福都是上帝赐予的,他教会我处世之道并助我最终获得成功。这种信仰使我抱有希望,尽管我不应该幻想着还会有同样的幸运降临到我头上,或者让我像常人一样,能够面对生命的逆转。只有上帝知道我们未来的命运到底如何,在他的庇护下,即使我们身处困境也会得到保佑。
我之前从一位伯父那里得到了一些札记,里面有很多关于我们祖先的逸闻趣事(我那位伯父跟我一样热衷收集家族里的逸闻趣事)。从札记中,我了解到我们的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生活了300年之久,而在此之前,家族在那里还生活了多少年,他也不知道(或许始于我们的家族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氏起,当时整个英国流行采用姓氏。在这之前,“富兰克林”只是个称号),他们有一块大约30英亩的土地,以打铁为副业,这一行业一直传到我伯父那个年代,并总是以长子继承的方式传承,我父亲和伯父都遵循这种传统,让长子学习打铁。我曾查阅过埃克顿的户籍册,找到很多关于他们生辰、嫁娶和丧葬的记录,但这些记录都是从1555年开始的,在那之前对于这个家族没有任何记载。当然,在这本户籍册中,我发现自己是家族里五代以来最小儿子的幼子。我的祖父托马斯出生于1598年,他一生的大部分光阴都在埃克顿度过,直到年迈不能再工作了,才搬到牛津郡的班伯里和儿子约翰一起生活。我的祖父在那里去世,并埋葬在那儿。1758年,我们去他的墓碑前祭拜过他。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的家中,后来他把房产和土地一并留给了自己的独生女。他女儿及其丈夫(韦灵伯勒一个叫费希尔的人),又把房子卖给了伊斯特先生,他现在是那里的庄园主。我的祖父共养育了四个孩子,分别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我会尽我所能把这些遥远的事情记录下来,如果这些札记能在我离开后不被遗失的话,你将会从中发现更多详细的情节。
在祖父的培养下,伯父托马斯成了一名铁匠。但是由于天资聪颖,他受到了当时教区里德高望重的大绅士帕默的鼓励,继续求学上进(他的兄弟们也同样受到鼓励),后来伯父托马斯获得了担任书记官的资格,成了当地很有声望的人,并为自己的村子以及北安普敦郡上一切公益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做过很多这样的事情,并因此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赞助。伯父于旧历1702年1月6日[5]逝世,四年后的同一天,我出生了。我还记得,当我们从埃克顿的老人们那里了解到托马斯的生平和性格之后,你还惊讶于我们竟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你说:“如果他是在你出生的那一天去世的话,也许有人会说那是灵魂转世呢。”
伯父约翰当了染匠,我感觉是染毛织品的。伯父本杰明是学染丝的,在伦敦当学徒,他也是十分有天赋的人。我对他印象最深刻,因为在我的孩提时代,他曾到波士顿来看望我父亲,并和我们一同生活了好几年。他很长寿。他的孙子塞穆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一直住在波士顿。他过世后留下了两大本四开的诗歌手稿,其中有几篇是赠予亲友的诗,下面就是他寄给我的诗[6]。他研究了一套自己的速记方法,后来也曾传授于我,但是由于没机会练习,现在我都忘光了。我就是以这位伯父的名字命名的,因为他和我的父亲兄弟俩关系特别好。他是个虔诚的教徒,每当有知名传教士前来布道,他都会以自己的速记方法记下笔记,并累积了很多笔记。同时,他还有很强的政治头脑,对于他当时的职业来说,未免大材小用了。最近,我在伦敦又得到了他收集的一些从1641年到1717年间的重要政治事件手册。根据手册编号来看,有很多册子已经遗失,但是仍有对开本8册、四开和八开本共24册。这些都是一位旧书商带给我的,因为我经常买他的旧书,当他看到这些册子时,就拿给了我。这些册子大概是我伯父去美国之前留下来的,看起来有50年之久。他还在书的空白地方做了很多注释。
我们这个无名小户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疯狂迫害新教徒的整个玛丽女王统治期间,他们一直信奉新教。当时,由于他们强烈地反对天主教,所以有时会招致风险和麻烦。他们有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隐藏和保存好它,他们把它摊开,用胶带绑在折叠的凳子下边。当我的太祖父给大家诵读时,他就会把凳子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然后翻开胶带下面的书页。他会派一个小孩在门口望风,如果有教会法庭的官员巡逻,就马上向屋内通风报信,这时太祖父会立刻把凳子正面朝上翻过来,这样《圣经》就又像以前一样藏在了下面。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知道的这段轶事。我们整个家族都信奉英国国教,直到查理二世的统治行将没落。当时,有些牧师由于没有信奉国教而被驱逐,因而到北安普敦郡进行秘密集会[7],这也使得本杰明和约西亚改信奉了非国教,此后一生追随,但家中其余的成员则仍然信奉国教。
富兰克林的出生地:波士顿,牛奶大街
约西亚是我的父亲,很早就结了婚,在1682年携妻子和三个孩子搬到了新英格兰。由于非国教教派的秘密集会受到法律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所以,父亲的好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决定搬到美洲新大陆——新英格兰去,我的父亲也被说服一同前往,他们同行的目的就是想一起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到了那里之后,他的那位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第二任妻子,也就是我的母亲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段时期,我们十三个孩子同时围坐在他身旁。现在这十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而且已经成家立业了。我是父亲最年幼的儿子,在所有的孩子中,只有两个妹妹比我小。我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8]。我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她叫艾比亚·福尔戈,是彼得·福尔戈的女儿。我的外祖父彼得是新英格兰的早期移民。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科顿·马瑟[9]曾在《美洲教会史》(讲述的是美国的宗教史)中赞扬过他,说他是“一个虔诚和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外祖父写过多种即兴短诗,但是只有一篇出版了,那就是多年之后我还能看到的这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普通诗体写给执政当局的。诗中坚持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曾遭受迫害的宗教的意愿,并指出殖民地中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国家遭受的其他各种灾难都是宗教迫害所致。这些正是上帝对这种滔天大罪的惩罚,并呼吁当局废除这一系列残酷的立法。在我看来,全诗朴素得体,自由奔放。这首诗的结尾共有八句,我已经记不起前两行是什么了,但是记得后面的六行。因为全诗透露的指责是出于善意的,所以他愿意公开承认自己就是作者。
我的哥哥们都去做了各行各业的学徒。我八岁那年被送到文法学校读书,因为父亲想好好培养我这个小老十,让我以后可以到教会去供职。我很小就显露了读书的天赋(我一定很早就开始识字了,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有不识字的时候),此外父亲的朋友们都觉得我肯定能成为一位渊博的学者,这些原因促使他送我去读书。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样赞成我去读书,并且答应把他所有布道的速记札记都送给我,如果愿意学习他的速记笔记,就权当是财富积累吧。后来,尽管我在文法学校念书还不到一年,我的成绩就已经从中等水平到名列前茅,接着就直接升入了二年级,以便年底的时候可以升到三年级。但与此同时,由于父亲考虑到教育经费的问题——对于如此庞大的家庭来说未免困难,况且,很多有学识的人也同样过着清苦的生活——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因此,父亲改变了送我读文法学校的初衷,把我送到了一个学习写作和算术的学校,那所学校是由当时很有名的乔治·布劳内尔先生主办的。总的来说,乔治先生的办学非常成功,并且总是用循循善诱和鼓励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书法并写了一手好字,但是我的算术却不及格,而且在这方面一直没有什么进步。十岁那年,父亲把我接回家,让我帮他经营生意。父亲经营的是蜡烛和肥皂制造业。父亲并不是一开始就干这一行,而是到了英格兰之后发现他的染色技术不能维持家里的生计,迫不得已才开始从事这一行。辍学后,我就帮着做剪剪灯芯、浇灌蜡烛模具、看管店铺以及跑腿送货等差事。
我不喜欢这一行,总是想着去航海,但是父亲明确表示他反对这件事。我家就在海边,所以我常去海里玩水,因此很小就擅长游泳,也学会了划船。每当和其他孩子们划船玩儿时,一般都是由我来指挥,尤其是当船遇到险境时。在其他事情上,我一般也是孩子们的头儿。不过,有时我也会犯错误,让他们陷入窘境。说到这儿,我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我很小就表现出了热心公益事业的精神,虽然现在看起来,这件事情当时可能并没有处理好。
在蓄水池旁有一片盐沼湿地,每当涨潮,我们就会站在岸边捉小鱼。由于长时间在那里踩踏,我们把岸边踩成了一个泥潭。于是我想了个办法,在那里修一个小码头,这样我们就可以站在上边捉鱼了。我带着我的小伙伴们在附近考察了一圈,找到了一大堆石头,这可能是用来在盐沼湿地旁边盖新房子用的,正好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因此,晚上工人们都下班时,我叫上了一些同伴,来来回回地搬运石头,仿佛辛勤劳作的小蚂蚁,有时候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得起一块石头。最后,我们把那些石头都搬走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发现石头不见了,吓了一跳,最后却在我们的小码头上发现了那堆石头。他们开始追查是谁干的,所以我们难逃厄运,被教训了一番。有的同伴还被自己的父亲教训了一番。尽管我不断辩解我们做的这件事情是有意义的,但是父亲还是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诲——不诚实的事情是不会带来什么益处的。
我想你也许对我父亲这个人和他的性格比较感兴趣吧。他体格很好,中等身材,长得结实强壮。他也很有才华,擅长画画,略懂音乐,嗓音轻快悦耳。在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傍晚的闲暇时间,有时候他会用小提琴伴奏,边拉边唱,实在是动听极了。他在机械方面也很有天赋,偶尔用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也是驾轻就熟。但他最大的长处在于深明事理,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都能谨慎处理。事实上,父亲确实没有担任过公职,因为他有众多子女需要教育,同时还要负责一大家人的生活开销,所以全身心地投入在了自己的生意里。但是我清楚地记得,经常会有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家里拜访他,向他咨询如何处理镇上或教会里的一些事情,而且十分尊重他的判断和劝告;不仅如此,人们在个人生活上遇到困难时,也常常向他请教,他甚至还常被选作争执双方的仲裁人。父亲经常邀请一些明事理的朋友或邻居来家中做客,围桌座谈,他总会选取一些机敏或有益的话题进行谈论,以此来启发孩子们的思维。通过这种方式,父亲把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什么是善良、正义和为人处世之道上,而不去在意饭桌上的食物怎么样、做得好坏、是否应季、味道是否可口、与其他同类菜肴比是好还是坏等,因此我从小就对饭桌上的食物不敏感,不会区分好坏。直到今天,如果有人在饭后几个小时问我吃了什么,我依然答不上来。在旅途中,当我的同伴们有时候因为缺乏精致美味的食物、无法满足他们的口味和食欲而闷闷不乐时,我的这种习惯倒成了一种方便。
我的母亲同样也有一副好体格:她养育了自己的十个孩子。除了父母亲在过世前生过病外,我从来不知道他们生过什么病。父亲活到89岁,母亲活到了85岁。他们合葬在波士顿,几年之后,我在那里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10],上面刻着碑文:
约西亚·富兰克林
和
妻艾比亚
同葬于此。
婚后相亲相爱,
共同生活55载。
没有田产,也无厚禄,
靠着不懈劳动,
承蒙上帝眷顾,
维持一大家子的生计,
安适度日。
抚育了13个子女,
和7个孙子女,
颇具盛名。
朋友,这个例子告诉我们,
做人应当兢兢业业,
坚信上帝。
先父虔诚,为人正直。
先母贤良淑德。
其幼子,
为表孝心和怀念之情,
立此墓碑。
先父约西亚·富兰克林(1655—1744),享年89岁。
先母艾比亚·富兰克林(1667—1752),享年85岁。
我好像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题外话,看来,我是真的老了,从前我写文章的时候都是很有条理的。不过我是在给你写家信,所以也不必太讲究,就好比在私人聚会中人们从来不会像参加正式舞会那样盛装打扮自己。这也许不过是懒散的借口罢了。
言归正传,就这样,我继续在父亲这里干了两年,也就是说干到了我十二岁那年。我的哥哥约翰从小就干这一行,离开了父亲之后,在罗得岛州成家立业。很显然,我注定要接替哥哥的岗位,做一名蜡烛制造匠。但是我仍然不喜欢这一行。我父亲深深意识到,如果他再不给我找到更合适的工作,我也可能像他另外一个儿子约西亚一样,逃到海上工作,这件事令他十分懊恼。因此,他有时候会叫上我和他散散步,并拜访木匠、砖瓦匠、车工或者铜匠,看看他们的工作,以便发现我的爱好,尽力让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对我而言,看着工人们熟练操控他们手里的工具是一种乐趣。而这种细心的观察也使我很受益,我从中学会了很多技巧。如果家里临时找不到工人,我也可以自己动手做些零活儿。当做实验的想法在头脑中鲜明而强烈的时候,我还可以为了实验的需要,制作一些小物件。最后,我的父亲决定让我选择制刀业,本杰明伯父的儿子塞穆尔也从小在伦敦学习制刀,他大约在那个时候打算在波士顿创业。于是,我就被送到他那里见习,打算尝试做这个行业。但是由于堂哥想从我身上收取学费,我父亲对此感到很不满意,于是再次带我回到了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