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御史
史官
2.校尉
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司隶校尉来监督和检举京师百官以及皇族的不法行为。
3.刺史
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
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