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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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前清汉人移民台湾

一 汉人开发台湾景观

清初台湾行政区划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中央于台湾设一府三县,改明郑之承天府为台湾府,万年县为台湾、凤山二县(以二层行溪为界),天兴县为诸罗县(以盐水溪与台湾县为界)。雍正元年(1723年)诸罗虎尾溪以北设彰化县,为一府四县。雍正九年(1731年),又分大甲溪以北归淡防厅管辖。

招募汉族移民拓垦 清廷统一台湾后,明郑文武官员、丁卒与各省难民,相率回归对岸大陆原乡,一年间近有其半。随后数年间,年年均有汉族移民返回泉州、漳州、厦门等地。当时,台湾汉人中的富商大贾与强有力者尽归大陆,所留者琐尾残黎(穷苦百姓)耳。因离台者众,故人去业荒,井里萧条,南北草地,一望荒芜。首任知府蒋毓英与各县知县乃大力招集流亡民众开垦。1685年,全台三县招集流亡民众3,500余人(当时全台湾汉人共3万余人)。1690年抵任的诸罗知县张尹,也继续招集民众开垦,多方抚绥,流民归者如市。

表4 前清在台汉族居民人口表

(续表)

减税 清初统一台湾后,将明郑时期的官佃田园及文武官田一律改为民田,其赋额如依原先苏拜等大臣所议,则与明郑时期的赋额相近。但施琅认为明郑当时自称一国,自为一国用度,因其人地取其饷赋,未免过重,今台湾人民既归天朝,均属赤子,故奏请康熙以格外之恩泽,减以应需之赋。康熙准其奏,减旧有赋额十分之四,故清初台湾地方的赋税仅为明郑官方直接向农民所征官田税率的一半。

△ 康熙朝台湾图(大台北地区)

清廷一面积极招垦,一面大幅降低明郑田赋,大批闽粤人遂前往台湾开垦,从而加速了台湾的农业开发。1693年时,台湾不但恢复了人去业荒之田园,并新垦田园约8,000甲(约7759.2公顷),较十年前(1683年)增加43.4%。

南路流移日趋日众 南路是指自新港溪(盐水溪)以南至沙马矶头(屏东恒春鹅銮鼻)的平原陵地,清初行政辖区包括台湾县与凤山县。就当时官方观点,南路一带原先是有番无民的下淡水(高屏溪)、大昆麓、琅峤(屏东恒春)等地,1720年前后开垦流移(迁徙民众),日趋日众,其间“汉番”杂居。淡水(高屏溪)以南,悉为潮州客庄,他们治埤蓄泄,灌溉耕种,颇尽力作。

中路鹿场悉为良田 中路是指大甲溪以南至新港溪以北的广大平原陆地,当时此区属诸罗县管辖。1684年时诸罗县一眼望去,草木茂盛,民杂而贫,地疏而广。县治诸罗山(嘉义市)民少番多,流移开垦之众,极远不过斗六门(云林斗六)。18世纪初,流移开垦已渐过斗六门以北,惟半线(彰化市)以北仍茫然千里,没有尽头,很少有汉人到达。1715年前后,流移开垦之众,渐过半线、大肚溪以北。唯大甲溪以北,仍无市场店铺等,人死后没有棺木收殓,而以鹿皮裹尸埋葬。至于斗六门以南,或为番民鹿场,或为业户请垦,或为流民占耕,悉为良田。笨港地方,商船聚集,载运五谷货物,18世纪30年代时笨港“行铺(商铺)特多”。

北路流民拓垦日多 北路则是指大甲溪以北至基隆的广大平原陵地。1697年时,自大甲、竹堑(新竹市)至南嵌(桃园南嵌)沿路一带,不见一人一屋,只见群鹿出没其间。1715年前后,竹堑过凤山崎一望平芜,至南嵌,时有“野番”出没。沿途无村落,行人也很少,孤身过客必须请“熟番”持弓矢保护才敢前行。18世纪20年代前期,后垅至竹堑地方,流民开垦甚众,竹堑埔(约竹堑至南嵌之平地)却仍地广无人,“野番”出没。18世纪30年代,竹堑“漳泉潮惠之民耕种生理(闽南语‘生理’是经商的意思)者,日渐云集”。

至于大台北地方,1710年,台厦道陈瑸曾费时十数日,亲自北抵淡水地区巡视。1712年调佳里兴分防千总移驻淡水八里坌,实际上只屯兵50人。1715年冬,北路参将阮蔡文巡视淡水地方,但见淡水“寒风阴雾间荒冢累累,问之皆西来将士”的情境,淡水河“沿溪一水清,风被成文绮”的旖旎景色,及“通事作头家,土官听役使”的社会现象。是时,已有垦户结伙开垦上淡水大佳腊(台北盆地)、淡水港、麻少翁社及新庄平原等荒地,淡水地方亦流民日多。18世纪30年代,淡水“内港两岸土田,宽阔肥美,居民增盛”。

表5 雍正十三年(1735年)台湾府属各县厅人口

客家移民蜂拥渡台 施琅对惠潮之地素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的现象很不满意,故严禁粤中惠潮之民(客家人)渡台,直至施琅去世(1696年),继任者渐渐放宽管制,惠潮之民乃得渡台。1720年以前,在台南府城四坊内租屋的客家人已不可胜数。当时广东惠潮民人远渡重洋,在台种地佣工或种田谋生,空暇时则入山伐木,运至城中售卖,他们聚集一处,每村聚居千人或数百人,谓之客庄。当时,客庄多分布于诸罗山以北及淡水溪(高屏溪)以南,台湾县则几无客庄。1720年,淡水溪以东地方已有客庄77处,丁壮多达万余人。中部地方自下茄冬(台南后壁)至斗六门(云林斗六),客庄漳泉民人相半,斗六门以北客庄愈多,混杂于诸番而各自为俗。

汉族流民归者如市 台湾昔日“有社无庄,南北千余里,草木茂密,各番以世相承,用资捕鹿,名曰‘草地’,此疆彼界,社番自定。迨后地入版图,闽粤之人以次鳞集,或向番仆垦(租借番地),年贴社饷、社租,或向番价买,昔日荒芜,今(18世纪30年代)为沃壤矣”。

关于闽粤汉人移民台湾之事,文字形容,虽能予今日以当时开发景观的想象,但倘能辅以确切数据,则更能有清晰的轮廓。尹士俍所修《台湾志略》,为前清时对岸汉族民众大量移民台湾,填补了数据上的空白。尹士俍,山东济宁人,雍正七年(1729年)莅台,任台湾海防同知,1733年升任台湾知府, 1735年升台湾道,1739年任满调补湖北郧襄道。尹士俍在台为宦十年,所修《台湾志略》成为当时珍贵的人口分布记录。就雍正十三年(1735年)时的情况来看,当时全台汉族居民分布,以人口密集度而言,最集中的地方是面积最小的台湾县,占当时全台汉族居民人口的23.9%,至于广阔的彰化县与淡防厅,仅占当时汉族居民人口的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