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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卡克迪蒙,已经是七个星期之后了。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局势有了变化。
是我低估了佐纳拉斯舰长。没想到他真的追上了海盗。他拼命搜刮物资,第三舰队的五个小队中,有三队整装出海,朝派拉海进发。对了,不是他找到了海盗,而是海盗找上了他。舍尔登人肯定把北方所有的船都凑到这里来了。但即便如此,佐拉纳斯的船也比他们多一倍。他的大帆船会像拳头砸碎饼干一样轻易干翻这一小撮敌军。但两军一照面,他们便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掉头就跑。佐纳拉斯断后,剩余的人径直逃进了派拉海海峡。船只在这里紧紧地挤在一起,没有一点缝隙,简直可以从船队的一头顺畅地走到另一头。舍尔登人见状,选了十几艘没什么用的破船,往里边塞满了棉絮和灯油,然后点火,升帆。风正好从破船背后吹来,来势无人能挡。火借风势,就算第三舰队的人跑得再快,又怎么跑得过瞬间追上来的火苗?旗舰和另外三艘船成功逃走,没被火烧到;剩下的船全在半小时内烧成了漂在水面上的焦炭。此处风高浪急,一点都不适合游泳。所以海盗们最后只捞到几百个活着的俘虏。
情况很糟糕。船倒是损失得起,但风帆、绳子、锚这些装备却一点也不剩了。当世的海军霸主现在却连稍大一点的小船都送不出海。在瞭望角的灯塔修好之前,第一舰队也不敢贸然返航,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迷路。对了,舍尔登人又回瞭望角血洗了一次,不但杀光了修理队,还把塔顶巨大的铁铸篝火架砸毁了。这样一来,帝国的人要想点燃灯火,给进入海峡的船指出安全路线,彻底成了奢望。这就有趣了。城里的木炭储备刚刚够重新铸造一个篝火架。但是要大拼、调试、安装到位,高级工程师却不够人手:因为某个脑子长坑的荣誉上校带着整个工程兵团去了深山老林修一座不知所谓的桥。
是的,我是真心觉得不好受,甚至还有一点愧疚。我们以最快速度收拾上路,现在是不敢走海路了,而陆路需要绕上一大圈,因为瞭望角在海峡的另一边。这感觉就像下象棋时遇到一个真正会玩的对手。这一系列操作表明,对方是有脑子的。这让我很不习惯,和……奶白脸,好吧……打交道一般不是这样的。
就这样,我们朝着灯塔进发。你肯定猜到了吧?我们到最后也没成功走过去。
途经梅里亚斯灯塔山时,我们在漫长的上坡路上遇到一个骑手迎面冲下来。他戴着海军专用的羊毛毡药盒帽,不过很可能是买的二手货,在任何酒馆都能买到。等冲到我们面前时,我发现他右手按着肚子。
好吧,这人确实是海军。之所以捂着肚子,是因为那儿被人给开了花。他看上去一脸死相。我们上前扶他下马,结果他大喊别过来!离我远一点!冷静点,我说,我们这儿有医生,能帮你看看。他摇了摇头。没时间了,他说。于是我们不再纠结,等他讲出他的故事。
船长们看到风暴要来了,下令舰队在利卡沙停靠,让船员们上岸休假,他们已经在海上漂了几个星期了。这位兄弟随便找了一家卖劣酒的酒馆,痛饮了一晚上。日出没多久,他被脚步声和喊叫声和吵醒了。他推开门,发现港口下着大雨,但天却是红色的。舰队在燃烧,他不知道是谁干的,也没法找人问个明白。一个连脸都没看清的人捅了他一剑,让他躺在原地等死。他昏死过去,醒来时发现四周全是死尸。他用尽力气站了起来,又挪了几步,发现自己还能行走;也算他运气不错,就这么一步步地挪到了一匹马的面前。上马时,他感觉肚子里有些东西漏了出来,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拍马狂奔,离开港口,记不起到底跑了多久——然后就咽气了。
是个勇士。换成我多半会原地躺平。你应该能想象吧,听完他的故事我们都惊呆了,很长时间没人说话。接着,尼卡开始念叨着火的船,我让他闭嘴,淡定——大兵们都看着呢。带兵最忌讳的事,就是手头的大兵们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什么你不知道的坏消息。
我们用一堆石头把海军士兵埋了,我选了两个脑子灵光的年轻中尉,派他们骑上快马探路。能探到消息最好,我告诉他们,最重要的是隐蔽,别被发现了。接着我下令全军就地解散,整理辎重。这样大家手上有活,就没时间细想海军传回的消息了。
两个探子深夜回营,看上去已经吓傻了。他们沿着海边……我忘了走了多远了,反正到最后,他们能清楚看到山谷,以及利卡沙方向遮天蔽日的浓烟。两人想凑近点看个明白,但还没来得及决定走哪条路,就看到远处出现了一队骑兵,大约只有七十码的距离。他们迅速离开大路,在荆豆和蕨菜丛里骑了快半英里才重返道路上,然后像疯子一样赶着马狂奔了回来。据他们说,骑兵的面目没看清楚,但肯定是奶白脸,而且穿着盔甲。
工程兵团隶属帝国军,但我们对自身认知很清楚,我们不是士兵,不会打仗。虽然手上也有兵器,但主要用来撬开箱子、吓唬平民。而且大家一致认为,薪水就那么一点,是万万不值得拿起武器去和一群蛮子拼命的。所以我们以风一般的速度收好东西,原路返回。如果你当时在场,可能眨一下眼睛就发现营寨没了。
当然,因为我们是工程兵团,所以这不叫逃跑:这称为有序撤退,或者直接叫战术转移。我们像野兔一样飞速转移,一直退到斯宾顿悬崖边上。在这里,我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你知道吗?”我对尼卡说,他刚刚去了一趟后军,催他们跟上队伍,“从树林里抄近路,能少走十五里。”
他瞪了我一眼,“那是违法的。”
好吧,他没说错。斯宾顿林地是帝国圈出来的私人围猎场,“行啊,”我说,“那就犯法吧。说不定能把敌军吸引过来,我们就能以擅闯为由逮捕他们了。”
他知道我在逗他,这让他不太高兴,“只有你会遭殃,”他说,“而且,从战略层面来看……”
我叹了口气。不就是他妈的斯宾顿林地吗?地形和普通城郊没区别。“我们从林子里穿过去。”我对他说。
他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遵命。既然如此,叫士兵排成防御阵势,再派几个探子吧。”
好吧,个子太高容易脑缺氧。“不用。”我说。
他咂了咂舌头,领命而去。
斯宾顿林地现在已经不在了。所以我接下来要说的,你只能靠想象,没法儿去亲眼求证。这地方风景不错,若是有热爱自然之人,更能领略其美妙之处。林子长在一片坡度和缓的山谷里,谷底有一条小河。橡树有些年头,根须虬结,枝叶繁茂,日光几乎无法穿透。低矮的植物无法生长,地面空旷,除了偶尔碰见倒下的大树(这是野猪最爱藏身的地方)外,大部分地方都可以让军队毫无阻碍地穿行。
驰道自然是沿河而建,修得还算平整,和军用道用的是同一种铺路石,宽度刚好够两辆马车并排通过。如果要过河——那时河面挺宽,河水也深——有一座结实的柱板式桥梁,是我的前任修的,修得很不错。我们轻快地走在帝国狩猎队悉心维护的道路上,移动得很迅速。树下凉爽宜人,斑驳的阳光从弯曲的树枝间斜射下来。
“有人最近走过这条路。”尼卡说。
“皇帝陛下来打鹿了呗。”我说。
“一大队人。”
“你见过那些皇家狩猎队就知道了,他们的骑兵队非常壮观,奥吉斯用来征服贝萨基恩都绰绰有余。”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亲眼见过。当事实站在我这一边时,我还是很诚实的。真是个二愣子,我暗暗埋汰尼卡,为了丁点儿大的事情瞎咋呼。正想着,队伍走到转弯处,发现了一堆尸体。
事后我和尼卡聊起来,他承认他的推断和我差不多:被打劫了。因为这些尸体都被扒得精光,身上没留下任何人造的物件。通过肤色可以断定他们都是帝国军。尼卡的第一反应是:众神啊,皇帝陛下在打猎时被伏击了,凶手不是盗贼就是雇佣兵。但我觉得商贩也有可能。某个商队未经批准就抄了小路,与帝国军狭路相逢,罚款高得人神共愤。
“我们回去后必须报告这件事。”尼卡说,“应该安葬他们的,可又不能破坏现场,都城那边可能会派人调查……”
我想到了第三种可能,搭上他的肩膀,“小声点,”我说,“听话。”
“你觉得我们能追上凶手?”
我盯了他一秒钟,“可闭上你的乌鸦嘴吧。”
他惊讶地睁大眼睛,随即点了点头,转身给士兵们传令。队伍变得静悄悄的,我不禁想,走大路太蠢了,也许我们应该进林子才对。但这样一来,辎重、役畜和各种重型器械就不那么好拉了。另外,谁说得准呢?也许害死帝国军的只不过是一窝土匪。
最后这个假设让我开心了一段时间,但没能持续太久。上桥之前一段长长的笔直道路消失了。这里是主要战场:敌人埋伏在道路两旁的蕨类灌木里,从侧翼和后面进攻。看起来,大部分厮杀都发生在这里。两边弓箭一轮盲射,再接一轮标枪投掷,最后用长矛和斧头收割人头。队伍前排的一些士兵试图跳河逃走——他们的尸体挂在了水草和落在河里的树枝上,身上还穿着铠甲。其他士兵可能做过一些徒劳的反抗,这很难说,反正我们看见的是一边倒的屠杀。地上的尸体都被扒得精光,没有一天时间根本数不清楚具体人数。不过,据我估计,大概有六到七千人。死的全是蓝皮肤,敌人肯定是把战死的同伴带走埋了。这花不了多少时间,仗打得越多干起来越熟练。我只是个修桥的,没上过战场,所以趁尼卡不注意就准备开溜,找个没人的地方吐个痛快。一些白蜡树下长着一圈茂密的冬青灌木,就是这儿了。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然后看见了普利斯卡将军的脸,以及好几个高级副官。
我撞了个脸对脸。敌人把他们的脸从骨头上揭下来,钉在白蜡树干上,刚好和人的视线齐平。就像风干的松鼠皮。
我是个胆小鬼,但尼卡很勇敢。但当他听到我大喊大叫冲过来时,也好像迎头挨了一棍。看得出来他也很震惊:膝盖打弯,继承了贵族血统的屁股“咚”的一声坐在地上。之后回想起来,他一屁股坐下的样子总能让我好受一点。
但在当时,我害怕得忘了呕吐,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被抽走了。我抓住尼卡的手臂,帮他站起来,拖着他离开现场,回到大路上。“闭嘴。”我在他耳边说道,“别跟任何人透露。”他说不出话,只是点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六神无主,也不好怪他。我下令队伍继续前进。增加探子、队形改为双层防御,总之按照书上的指导一一做足。但我们并不着急赶往什么地方,毕竟桥已经断了。作为工程兵,要把桥修好自然很容易,但我根本没想到那儿去。然后一个年轻的中尉给我指出了一串脚印,看着像是一群人匆忙离开。亏得他还能冷静观察。
我努力转动已经石化的脑子,让手下们背上所有能背的东西,放生所有役畜,解下全部辎重。这里已经被占领,价值几万金斯塔隆的军用物资就这样送给了敌军。老实说,我一点也不心疼。队伍继续沿着杂乱的脚印前进,每个人都祈祷着走在我们前面的是自己人,并且活着。
五五开的几率不算差。我们沿着脚印走了一大概一英里的上坡路,接着向下来到一小块洼地。剩下的六千残兵在这里做了最后的抵抗。抵抗没什么效果。可以看出来,又是一轮箭,一轮标枪,一轮冲锋。他们大概是被四面包围,无法突破,所以战斗结束得很快。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最后的战场,因为敌人打完之后居然有时间庆祝和宣泄。他们把死人的头、手和生殖器砍了下来,整齐地垒成三座小丘。十几个倒霉蛋——应该是活下来的战俘——被钉在树上,成为投标枪比赛的道具。和前几次一样,所有死人都被扒光了衣物,小部分被扒了皮。一头奶白色的马被他们砍下头,插在一根长矛上。想怎么玩都可以,我得承认,他们有权这么做。
尼卡有不少才能,其中就包括算术。“一万三千人。”他说,“都城卫戍部队就这么点人?”
我没回答。他和我都知道答案。这些混蛋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把普利斯卡和都城全部的兵力引到了这片屠宰场。也就是说,没有人保卫家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