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白菜猪肉炖粉条
虞啸卿走了。
留下的是一个要去缅甸作战的消息。
他们即将要成为远征军,成为虞啸卿的川军团。
“……倭军之三十三师团使用迂回穿插之战术……,而我远征之军以寡击众,披肝沥胆,做浴血之战,解救同盟之英吉利军七千余众……。”
此时,阿译所说是四二年四月中的仁安羌之战,第一次滇缅战役中难得的胜仗,但这些与收容站里的弃兵们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现在不想别的,只知道,他们已经快一天没有吃饭了。
阿译看着那些不理他的士兵们,听着不辣差不多叫嚣了一天的饥饿,终于开始履行一个校官的职责,他刷刷地在一块木牌上写上了几个大字。
大家终于抬起头,拉开了一个开小会的架势,默默地看着他。
大家不知道木牌上面写的是什么字,表现的都很不耐烦,因为,大家都讨厌这种瞎耽误功夫的讨论会。
大多数人脸上带着“我今天认真听课是给你面子”的表情,这让阿译很紧张,他的喉头轻轻蠕动,眼神有些焕散。
他最后望向张阳,因为此时的张阳正在微笑地看着他。
阿译感受到了微笑中的阳光,所以立即大声道:“我军即将大捷!这是肯定的!——我在上边的朋友告诉我的……。”
康丫立即哼哼道:“我没听错吧?谁在上边有朋友?有朋友还会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吗?”
蛇屁股快速接过话茬儿:“就是,就是,如果你有那么厉害滴朋友,早就坐飞机走喽。”
“哎呀,好困,好困~!”哈欠来自要麻,这样叫出声的哈欠,要表示的绝对不是睡意,而是不耐烦。
阿译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继续小声说道:“……中华铁军、美利坚之盟友、英吉利之盟友……”
蛇屁股则开始表演哑剧,扑捉一只盘旋在豆饼头上,其实并不存在的苍蝇,并且在下手时打得豆饼发出了一声惨叫。
“啊……”
郝兽医则立即拉着蛇屁股坐下,这样做不是为了阿译,而是因为蛇屁股实在下手太重,他于心不忍。
要麻立即警告蛇屁股:“豆饼是有些傻,但你不要总是欺负他。”
蛇屁股想要反击,但是有点儿怂,因为他知道欺负了要麻,通常不辣也会出手找他算账。
阿译仍然在那里自言自语地坚持着:“……铁流…汇成了这个铁流…这个铁流…我肯定这个铁流……。”
他已经彻底凌乱了,而最大的打击来自迷龙那边吼过来的一嗓子,“你肯定个屁啊!仗是你打的吗?!”
迷龙在竹椅上闭着眼睛,看这光景,还真不相信那一嗓子是他喊的。
康丫正在试穿一件缝了扣子的改制军装,尽管那颗钉在胸前的扣子让他露出了肚脐眼。
张阳在想,难道康丫喜欢新婚之夜让他的媳妇穿上制服?
阿译看着下面的这群人,愠怒而又羞惭,但是明摆的事,他惹不起迷龙。
孟烦了一直没有说话,直到郝兽医轻轻推了推他,他才吊儿郎当地一语中的:“阿译,你说什么废话,直接说今晚吃什么好不好?!”
阿译不再拿捏,用一种过于猛烈的动作把木牌给放正了,然后直面一众愕然的人们。
他现在像一只精神抖擞的公鸡。
木牌上有他用精致的工笔书写的七个大字——白菜猪肉炖粉条。
识字的人,诸如孟烦了和郝兽医,他们认出了几个字后,嘴里吞咽着口水,猛烈喘息着,整个人似乎都快要窒息了。
半识字的人,诸如康丫,正在艰难地一个个字数着。最后总算数明白了,一共有七个字,这道菜的名字足够长,肯定是一道硬菜。
比起五个字的小鸡炖蘑菇恐怕还要硬!
不识字的人,诸如要麻、豆饼和蛇屁股,还没有什么反应,没有那种看见“石榴”两个字,就整得满嘴发酸的生理反应。
康丫只挑了认识的字念道:“白——肉——米。”
坐在他一旁的张阳微微一笑,立即补充纠正道:“是白菜猪肉炖粉条!”
所人的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了他。
原来,这个新兵蛋子,居然识字,是一个有文化的学生兵!
能识字的人,在那个纷乱的年代,的确是稀有动物。
似乎找到了心有灵犀的知己,阿译看着张阳的目光,居然有些激动,开始继续扩大攻势,用他手中的白灰笔在每一个字下划着一条条的道儿,“没错!正是白菜——猪肉——炖粉条!今天我们就吃这个——白菜猪肉炖粉条!”
听到确定了菜名,一群人都怔住了。
今天,他们被那个一向最没说服力的阿译长官冲击到了。
阿译继续扩大着难得的战果,“昨天我们吃的白水煮菜叶,前天我们吃的盐水煮南瓜——汤,但是今天,我们吃这个,有肉!有油!有粉条子!因为我们要去打仗了!因为胜利在望!因为希望就在眼前!……”
终于,有人反应过来,这不是一句空话,他们今天晚上就要吃这么一道菜!
康丫用了压倒性的音量喊道:“我有盐!”
阿译在激昂的演讲中瞬间被呛了一下:“啊?……我还没讲需要用什么材料呀……”
“我去弄酱油!”蛇屁股踊跃地卖弄起他的广东腔。
要麻大方地举起了整只手臂:“我去找白菜!”
阿译竭力在咳嗽中恢复着:“你们……等等……我还未讲完嘛……”
但是,要麻是那么的仗义,热烈地捅着被他欺负过的豆饼,以至于豆饼都开始发声:“我去找劈柴。”
吃饭这件大事,在现在显得有些热烈,一向小心谨慎的孟烦了,试着拿出他副连长的官威,摆手道:“嗳,我说……你们这么折腾,以后的日子不过了吗?”
但周围都在回旋爆炸着这样的呼声,哪个都比他的声音响亮多了。
“我去整锅!”
“我来搭灶台!”
阿译呻吟着:“你们能不能听我把话讲完……”
说干就干,最后的一顿晚餐,最后的一顿饱饭,现在谁还要继续听他胡扯啊?
“我去找碗筷!”
“我去找葱姜蒜!”
阿译现在很茫然,他已经沉默,可怜巴巴地望着孟烦了和郝兽医,在这一群人中,这两个人,他认为在人品上还是值得信任的。
“兽医,你年纪最大,替我说句公道话啊……。”
郝兽医瞪着孟凡了看了一会儿,最后扭头看向阿译,慢慢举起了一只手,“长官……我有油。”
孟烦了立即诧异失色,给了老头子一个足以万箭穿心的眼光。
“我有油。我真的有油。……”
孟烦了只好回身看着阿译,现在无论如何,事情已经成了定局,根本无法挽回,在阿译的手刚刚伸出一半时,他已经喊了出来:“粉条子!我去找粉条子!”
阿译很失败,脸色憋得通红:“我再说一次,白菜猪肉炖粉条,最重要的是猪肉……猪肉!”
要麻深谙先下手为强的真理,招呼着:“走啦!我去找大料了!”
他跳了起来,并且顺势推着豆饼:“抓紧了,赶紧去劈柴啊!”
每个人叫喊着所承包下来的那个微不足道的份额,立即化做了鸟兽散。
郝兽医看见孟烦了颇为费劲地站起身,拉了他一把,小声道:“粉条不好找啊。”
在这个吃都吃不饱饭的年代,粉条确实不好找,当然了,更别说无比金贵的猪肉了。
他都没脸去看阿译,急忙掉身走开。
孟烦了急忙跟上,用眼角的侧光里扫视着阿译。
阿译正在看那块木牌,并且用十分悲苦的语气抱怨着:“猪肉……猪肉真的不好弄啊!”
大家都走了,院落之中,只剩下了躺在竹椅里装睡的迷龙,盯着猪肉两字发呆的阿译,还有坐在角落里的张阳,以及什么都不想出力的李乌拉。
过了一会儿,迷龙睁开了眼睛,看着阿译手上的一块手表,笑道:“手表……挺好啊!”
阿译立即明白过来,有些心疼地道:“这我爹留给我的。”
迷龙其实眼馋这块手表已经很久了,也知道这块手表背后的故事。
阿译他爹在日占区做顺民,有一天,高高兴兴去上班。有个日本兵想试试刚刚擦完的枪,就把他爹当枪靶子给打死了,最后他爹只留给阿译一块手表。
手表,是纪念,也是仇恨。
迷龙的眉头一皱:“不论手表背后含有怎样的故事,它在我眼里,就是一块手表。阿译长官,别扯犊子,一句话,到底卖不卖?”
阿译握了握拳头,为了给兄弟们吃上一顿猪肉炖粉条,他也是拼了,点头将手表摘了下来。
这时,张阳走了过去,说道:“迷龙,有些东西如果失去了,就真的再也找不回来了。这块手表,是阿译他爹留给他的纪念,希望你好好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