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赛跑(新改)
因为徐远洋这么一闹,陈初一和张佳春之间忽然变得尴尬起开。
两人只是沉默着迈着碎步子,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最终还是陈初一打破了沉默。
“追你的那个人我今天见过。”陈初一说道。
张佳春开始有些惊讶,当她想到今天在医院碰到陈初一,也就瞬间明白了,她担心的看着陈初一问道:“初一,忘了问你,你今天来医院是身体不舒服吗,要紧吗?”
“不小心烧伤的,已经涂了烫伤药,不碍事。”
张佳春明白,从初中到高中陈初一一直都是犟脾气,只要他不想说的,就算别人打死他也不会说,对于这点张佳春到现在还格外的记忆犹新。
记得上初中的那会,高年级的几个学生翻墙逃课,正好被路过的陈初一和班长遇到,结果班长跑到校长那里告密。
那几个倒霉的高年级男生当晚就被校长抓了回来,后来不知道是谁传出是陈初一和班长看到了那几个翻墙的男生,所以那几个男生找到了陈初一,他们说只要陈初一说出是谁在校长那里告的密,他们就会放过陈初一。
当时在学校是出了名的闷葫芦陈初一,险些被那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打死,他就是没有说一个字,要不是被刚好路过的张佳春碰到,她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杀人了!”估计陈初一能被下手不知轻重几个愣头青给活活打死。
张佳春跟陈初一从初中到高中读了六年,张佳春至今都觉得陈初一很神秘,因为在初中到高中的六年里,陈初一除了是个闷葫芦外,张佳春从来没有见过陈初一的父母来过学校,她只知道陈初一住在B市一户姓楚的单亲母女家,而陈初一也从是对于自己的父母闭口不谈。
想到以前读书的六年时光,张佳春心情也变得舒畅起来,张佳春浅笑着看向陈初一问道:“初一,你知道从初中到高中的六年里我最崇拜你什么吗?”
陈初一老脸一红,他挠挠头有些好不意思问道:“我能抗揍?”
张佳春被陈初一的那种有些呆萌的表情,逗的如同一个孩子一般,捂着肚子笑的直不起腰来。
记得初中时候的张佳春扎着两个羊角辫子,圆乎乎的脸,一双好看的桃花眸子,让人看着像是一个瓷娃娃一般的可爱,好像那时候张佳春就坐在陈初一的身后,她上课无聊的时候动不动用手指戳陈初一的后背,而陈初一每一次都是选择视而不见,这个习惯一直被她坚持了三年年。
在上高中的时候,两人居然考到了同一所学校而且还分到了一个班里,在高中后的张佳春身边由初中时候的微胖变得苗条,而且下巴微微变尖,那双小马尾辫变成了齐肩的长达,身材正具备雏形的张佳春那时候就已经具有了美人的胚子,而且还是学校里公认的校花。
他们在高中的三年,张佳春虽然没有坐在陈初一的身后,但是她还是在上了走神的时候目光瞥向陈初一那边。陈初一在班级里遇到不平事的时候,依旧是张佳春第一站出来替陈初一出头。
因为张佳春爱为陈初一出头的事情,还闹出过张佳春是陈初一的青梅竹马的流言蜚语,那段时间很多男人都是把情书交给陈初一,让他转交给张佳春。
那段时光恍然若梦,陈初一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回和她走到一起。
陈初一看到她因为他的一句话,被逗的笑的捂住肚子,笑出眼泪,陈初一觉得张佳春很可爱,于是他也跟着傻笑起来。
两人像是热恋时候的情侣,他们沿着马路来来回回逛到了深夜十二,在陈初一把张佳春送到她家的楼下的时候,张佳春有些不舍的看着陈初一许久,最终她鼓足勇气说道:“陈初一,我有一个隐藏了很多年的秘密,你想知道吗?”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面颊泛起桃红。
陈初一微笑着点点头。
“其实······其实我。”张佳春红着脸支支吾吾,哪怕是陈初一已经知道了答案,他还是想听张佳春说出来。
可是又在这个时候麻烦找上门来,还没等张佳春说完,陈初一微笑着说道:“赶紧上楼睡觉去,不然你明天起不来了!”
张佳春撇撇嘴,虽然心底有那么一丢丢的失望,毕竟她最了解陈初一。
“那好吧,你也早点回去休息,等哪天你有时间了,我请你吃饭哦!”张佳春不情不愿的说道。
陈初一点点头,张佳春这次慢吞吞的向楼道里走去。
陈辰转身看向小区门口的位置,有五个带着帽子的家伙站在小区门口抽着烟,他们时不时的看向陈初一这边。
就在陈初一准备会会那几个人的时候,陈初一忽然间觉得自己脸蛋像传来一阵温热,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张佳春已经吧唧一口亲在了他的脸蛋上,然后她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心满意足,一蹦一跳的上了楼。
陈初一这瞬间觉得心情大好,看向门口那几个明显是冲着他的人,也就变得无所畏惧了。
陈初一不急不缓的向门口走去,他的脑子里不断的出现这五个人的信息,五个人中身材最结实的那个,看得出他是常年锻炼,从他抽烟的时候手指两侧的老茧可以看得出,这个家伙是一个很有身体素质的练家子。
陈初一把这五个人身上传来的信息总汇后,知道了他们的计划,他们是要等陈初一出小后区,避开有监控的地方,然后他们一举拿下陈初一。
那个身体强壮的家伙左侧裤兜里揣着一把水果刀,他的怀中揣着一个保鲜盒,水果刀是用来砍掉陈初一右手的十指和小拇指的,而他怀中的保鲜盒是用来装陈初一的手指。
随着陈初一距离那几个人越来越近,脑子里面的警惕信号也越来越高。
陈初一有把握的是,自己连雨滴落下的速度都能够清晰的捕捉,那他躲避这个几人个拿他的动作,应该不在话下,再者说了,如果他现在不出去,他们也会想办法逼着他出去。
当陈初一走出小区后,那五个人紧紧的尾随在陈初一的身后,他还没走出几步忽然才警醒一件事,他的眼睛能够捕捉到最快的东西,可是他的身体根本无法达到那种速度或者力量。
知道了这个最致命的弱点后,陈初一早已没有之前的镇定,他使出吃奶劲的向前狂奔而去。
那个身材壮实的男子,显然被忽然之间像兔子一样快的陈初一惊的一愣,然后骂了句娘,就没命的追了上去。
逃跑这项本事是陈初一大小就练出来的,记得在懂事的时候,因为和发小余胖子惹祸,他就被他老子追着打,他没了命的跑;上了小学后,惹事精余胖子连累他被邻居家大黑狗追着咬,而上了初中和高中后,性格内向,打死不啃声的陈初一被人欺负的时间久了,也知道了只要看到事情的苗头一不对,他就转身撒丫子跑。
从小大,被人撵过,被狗追过,逃跑对陈初一来说是一件最拿得出手的本事。
身材壮实的家伙以为这个看起来瘦不拉几的小子最多跑二十分钟,定然体力不支,可他哪里料到,他们追着陈初一跑了足足半个时辰。
纵然是还有些身体素质的壮实家伙也感觉到有些体力不支。
他一边跑一边大口喘着粗气骂骂咧咧道:“他娘的,这小子是属兔子的?”当他回头的时候,看到跟着他的四个弟兄都一个个的累趴在地上,还有一个甚至躺在地上口吐白沫,身体抽搐。
姓雷的壮实男子只好咬牙,继续追陈初一,他敢发誓名字叫陈初一的这小子是他这辈子见过最能跑的,连他都不由得都要敬佩几分。
如果他今晚不剁掉陈初一两根手指,徐远洋定然会剁掉他的两根手指,为了自己妹妹将来的工作,他只好咬牙继续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