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探望原身父亲
赵三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笑道:“没事,有人盯梢,再干几天,就挪窝了,怎么样,你上次让我抓的竹叶青没咬到你吧。”他虽然都已经把毒牙拔了,但乔笛拎着那五条毒蛇的走了之后,他这些天就没怎么睡好,托人去河沟村问了情况,知道那个姓禾的被咬了,送去劳改才放下心来。
竹叶青是乔笛让赵三强帮忙抓的,提前拔了毒牙,咬不死人,她带回了河沟村就是为了让禾功文吃苦头,现在禾功文劳改去了,下半身也不中用了,在乔笛的意料之外但也在意料之中。
乔笛问:“你找人打了一顿公社支书和禾功文?”
赵三强笑眯眯的样子没了,一副帮女儿出气的样子:“他们欺负你,活该被打。”
这个年迈的中年男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只是原书乔笛一直嫌弃他,没过几年赵三强就死了,除了刘海也没人再把乔笛放心上。
父女两个安静的坐了一会,赵三强住的屋子是四合院分出的一小间屋子,屋子一般,但打扫的干净整洁,乔笛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刚刚在供销社买的胶质黑色围衣递给赵三强。
“干活的时候穿。”
赵三强呆住了,他看着崭新发亮的围衣好一会都没回过神,半响,把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才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接过来,眼眶隐隐泛红:“给,给我的?”
乔笛点头:“过两天等供销社雨鞋有货了,我买一双给你。”杀猪不是把猪杀了就算了,还要刮毛处理,料理大肠内脏等等,胶纸的围衣好清洗,也方便。
“不用买,不用买,你自己留着钱买吃的。”一听乔笛还要给他买雨鞋赵三强转身进了屋,把藏在床头枕头里的钱拿了出来塞到乔笛手里:“以后别买,你在河沟村日子难过,钱你拿着,买好吃的。”
“没事,我在队上干活,赚工分,有钱,这些你留着不用给我。”
两人推了半天,赵三强到底没扭过自家的女儿,最后烧了一顿红烧肉让乔笛吃,吃完之后又从屋里拿出一个带盖的新口缸,洗刷干净之后把剩下的肉都给乔笛打包带走,从头到尾自己都没吃一口。
他坐在火炉旁,小心翼翼的用毛巾把溢出口缸的汤汁擦的干干净净,与他身上的围着脏兮兮的围裙形成差异,这幅情景看得乔笛眼睛发酸。
回去的时候,赵三强一直把乔笛送上车,看着车开远不见了,才回去。
坐了汽车又倒腾了牛车,等差不多傍晚的时候乔笛才回到了河沟村,她一手捧着擦得光亮的口缸,另一只手拎着两袋建设粉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本来想买一袋富强粉和建设粉混着用的,但供销社的富强粉暂时缺货,要果断时间才有新货,乔笛就买了两袋次一点的建设粉,总归比食堂的用料强。
“你可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好一会了,走上食堂去。”
才进宿舍,等了好一会的李喜拉着乔笛就走,乔笛把手里的口缸和其他的东西放下才跟着她出了门。
“天都快黑了,上食堂做什么,你饿了?”乔笛刚要说她那有吃的,不用跑食堂,而且现在这个时间,食堂怕是早关了。
李喜打断道:“你忘了,之前和你说要把那些晒干的田鸡下锅,今晚我们好好吃一顿。”
食堂里隐约透着光,里面坐着十多个人,有一部分是社员有一部分是知青,诱人味蕾的香气香得坐在食堂里的人坐不住了,可劲的往后厨瞅,就等着菜上桌。
大家看到李喜拉着乔笛来了,围坐在一起的一个男同志和旁边的人对视了一下,心照不宣的站了起来,挪出一个位置。
韩勇军在旁边给李喜留了位置,两人处对象的事情大伙都知道,李喜走到了韩勇军旁边坐下,而乔笛坐在了之前男同志挪开的位置上。
两人坐下之后,和周围的人聊了一会,李喜扭头朝后厨看,“真香,今天谁掌勺?”开小灶一般都是他们自己动手,大师傅可不会这么晚了还呆在食堂给他们做吃的。
“我掌勺。”厨房的位置,林启刚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大搪瓷盆走了过来,搪瓷盆里是散发着香气的爆炒田鸡,红绿的辣椒丝显得肉质鲜嫩可口。
一伙人齐齐欢呼一声,搪瓷盆上桌之后,纷纷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味道很辣很香,晒干的田鸡肉比新鲜的肉质紧实,骨头基本都是酥香的,而且里面除了辣椒还放了许多提味的藤椒。
一群人能吃辣的吃的痛快,不能吃辣的则边喝水边吸着嘴吃。
食堂的伙食翻来覆去就是一些糙米高粱,吃上这么一锅简直是一种享受,要是天天都能这么吃上一顿,他们干活一定铆足了力气。
乔笛肚子不是不饿,但藤椒的气味勾人,麻麻辣辣的,陆陆续续的几筷子下去,也吃了不少,吃完之后坐在边上小口小口的喝水解辣,太辣了,她眼泪花都出来了,不过好吃。
没想到林启刚还会做菜,做出来的还这么好吃,出乎意料,真是人不可貌相。
“林队长,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比食堂的大师傅还好!”一群人吃饱喝足,有空说话了:“好吃,太好吃了!国阳饭店的猪肉乱炖都比不上这一锅!”
有时一些手里有余钱的知青会凑钱到国营饭店去点一锅猪肉乱炖,那味道,那滋味,都比不了现在这锅藤椒爆炒田鸡。
林启刚没吃多少,坐在凳子上抽烟,他年纪不大,但抽烟时显得老成,似乎经过了风霜的磨砺,看着颇有威严。
“都是肉能不好吃?”林启刚笑了一声,点了点烟上的灰烬。
韩勇军用筷子拨了拨见空的盆底,找出一块漏网之鱼的田鸡腿夹到李喜碗里,自己夹了红辣椒放进嘴里说:“不知道了吧,村里哪家办喜事,摆酒席,都请刚子过去掌勺,你们林队长不做队上的大队长,做厨子也是行的。”
桌上有人立马建议了:“下次我们去抓,让林队长再给我们做一顿!”
“对对!!”
“得空了,我们就去!”
这个建议大伙都同意,摩拳擦掌,打算过几天就行动。
林启刚没接话,他吐出个烟圈,烟雾缭绕中他看着坐在角落里的女人,不知道是不是不能吃辣,两只眼睛辣得水汪汪的,整张脸也变得粉红粉红的,在烟雾散开后他收回了视线,忽的轻笑出声,把手里的烟按灭了,站了起来:“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乔笛正端着碗喝水解辣,闻言诧异的抬头。
林启刚已经端起桌上被一扫而光的搪瓷盆去了厨房。
乔笛下意识用手背碰了碰自己烫呼呼的脸,微皱着小脸:“……”是在说我?猴屁股?
坐在韩勇军旁边的李喜站了起来,压低在乔笛耳边道:“林大队长真是的,嘴真毒,哪像了?”乔笛一个漂亮的知青,脸粉红粉红的和苹果差不多,怎么像猴屁股了,李喜说着就拉着乔笛打算回宿舍。
天黑透了,食堂和知青宿舍有一段距离,明天还得上工干活,得回去了。
等两人走了,其中一个男同志朝之前坐在乔笛旁边的男知青说:“你怎么没和人说话啊,不是你说想和乔知青坐一起搭话吗?一顿饭下来,你话都没说几句,乔知青下次见到你,八成都没印象有你这个人。”
“我,我这不是紧张吗。”男知青咕噜噜喝了一口水,把碗一搁,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放出豪言壮志:“我下次肯定让乔知青对我印象深刻!”
韩勇军在旁边用事实打击他,“得了吧,要我看,队上男社员不少,来来回回,你觉得她能记得几个?照你这情况,还印象深刻呢,混个熟脸都难。”
看林启刚已经收拾完厨房,他站了起来:“走吧,时候不早了,各回各家。”
胆子比老鼠还小,还想追人,难不成等乔笛自己送上来。
林启刚和韩勇军拿着手电筒回家,两人在河沟村混惯了,走的飞快,在岔路口要分道扬镳的时候,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的林启刚冷不丁的冒出一句:“你下次不如戴朵大红花,甩块红帕子。”
韩勇军拿着手电筒照过来:“咦???”
黑夜中,林启刚脸色不虞,又带着点懒洋洋的揶揄,“都赶上人家牵红线的媒婆了,你闲的很?不如把名字改了,叫韩媒婆,韩大娘?”
韩勇军瞪着眼,狐疑盯着他:“……”
※※※※※※
乔笛收到了来自B市的电报,是乔清倾给她发的,说了一些乔爸爸乔妈妈的情况让她不用担心,还寄来了许多的东西,除此之外还有秦睿景附上的一封信。
“安好,勿念。”
短短的四个字,乔笛拿在手里觉得奇怪,之前原书乔笛给写了很多信,也不见回一封,现在这一封——说实话,她不是原书的乔笛,有些乔笛该有的感情她没有,包括对于乔清倾。
乔清倾不愧是书中的女主,心地善良,即使乔笛不待见她,她依旧没有任何隔阂的对乔笛。
不过,现在的乔笛换了芯,她不喜欢秦睿景,不想和姐妹抢人,尽管两人没有血缘上的任何关系。
乔笛给乔清倾回了电报,让她不用再寄东西过来,至于其它的则什么都没提。
“你妹妹又给你寄东西了?”李喜今早看着乔笛收了一个大包裹,知道里面的东西不少。
“对你真不错。”也不知道乔笛妹妹做什么的,隔三差五就给乔笛寄东西。
乔笛嗯的应了一声,没有多提其他。
两人现在正在番薯地里挖番薯,乔笛戴着手套,整个人裹得严实,挖出的番薯都是个头大的,今天要把这块地里的番薯都挖完,她和李喜一上午挖了三分之一,上午的时候太阳不大,干活也快,不过等太阳大了,速度也不比刚刚快了。
在她们后面跟着一些村里的小孩子挎着小竹篓,捡番薯根和小番薯之类的。
小孩子捡的这些是捡到多少都算她们自己的,可以带回家里,不算生产队的,有个小男孩捡的特别认真,乔笛看到他腰上的竹篓都差不多要满了。
晌午休息的时候,太阳大,其他的孩子都一哄而散了,只有那个小男孩一小团的在番薯地里认真的捡番薯根。
乔笛和李喜在番薯地旁边的树下乘凉,拿着头上的帽子扇风,没一会就见到林启刚走到番薯地里把小男孩拉了起来。
“包子,走,吃饭。”
乔笛咬着白面馍馍,转头问李喜:“那个孩子,林队长家的?”
“嗯,他弟弟包子,你应该没见过,平时都是一大早就起来捡牛粪,挺勤快的一个小孩,干起活比我们女知青还麻溜。”李喜说着在不远处看到一个人,用手肘推了一下乔笛:“看,林队长对象来了。”
林启刚对象,乔笛还是有些好奇的,得长成什么样的人才能和林启刚处对象?
朝李喜指的位置看去,这一看,乔笛觉得确实符合林启刚的口味。
稍稍丰盈的女人,重要的是胸和屁股都挺大的,怪不得喜欢,长得和村里其他的村妇不一样,看着扎眼的很,队上的不少人现在视线都往那看。
乔笛问:“是个知青?”看打扮似乎是其他队上的知青。
李喜怪声怪气道:“什么知青,就是河沟村的人,平时打扮的比我们这些知青还知青。”她咬完最后一口手里的糙面馍馍偷偷的说:“我听说,之前费尽心思想和队上的一个男知青好,结果那个男知青压根看不上她,我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最后和我们林队长定了亲,估计半年后就要结婚了,定亲的时候,硬是要了三十斤的肉票,一毛都不能少。”
乔笛沉吟了片刻,微启嘴角笑着说:“大概因为爱吧。”
李喜噗嗤笑了:“是是是,因为爱。”
那边,林启刚拉着自家的弟弟去吃饭,随即看向旁边的女人。
冯小倩,也就是他对象,穿着一小白裙子,披散着头发,看上去一尘不染的,林启刚从头到脚看了她一眼,微微皱了眉:“回去吧,别把衣裳弄脏了。”
冯小倩身材凹凸有致,胸前波涛汹涌,打扮的像个城里的知青,但皮肤略显得有些黑黄,看上去气色不是很好,她五官端正,算得上是河沟村少有的美人了。
“启刚哥,这是我一早起来给你做的饭。”冯小倩笑意盈盈的把篮子里带的饭拿了出来,躬身凑到林启刚身边,胸前都快碰到了林启刚麦色的手臂。
林启刚微不可见的挪开了身子,端过了冯小倩递过来的碗,碗里是蒸熟的糙米,上面铺着一些金黄色的油渣和绿色的苦菜。
“来,包子,吃饭。”林启刚把碗递给旁边的包子。
包子靠在装着番薯的竹篓上,他捡了一早上的番薯根,手上都是泥,黑乎乎的一张小脸抬起看了一身白裙子的冯小倩才慢慢把碗接过来。
冯小倩在旁边僵了下脸,但在林启刚她什么都没说。
“林队长,你过来看一看!”麦子地的社员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忙喊着林启刚过去。
林启刚摸了摸虎子的脑袋,让他多吃点,然后去处理事情去了
冯小倩看包子一口一口拔扒着饭上的金黄的油渣吃,她有些舍不得了,这都是肉啊,于是咬牙说了一句:“包子,启刚哥还没吃,一会他还要干活,你给他留点。
乔笛和李喜在树下说话,看到包子一个人又去了番薯地捡番薯根和小番薯,这休息了半个钟头都不到,饭都没吃上一口,怎么又到地里去了?
乔笛朝冯小倩的方向看去,只见她端着碗把碗重新放到了篮子里,用纱布盖好,等着林启刚来吃。
李喜叹息:“冯小倩进门,这包子可能也不会好过,现在就走这样,要真当了嫂嫂,怕不是要去睡牛棚。”
乔笛疑惑的问“……他妈妈呢?”
乔笛把手上扇风的帽子戴好:“早就死了,不说了,走,干活去,不然到傍晚都干不完。”
包子挎着小竹篓,捡了满满的一篓番薯根,觉得差不多了,他拍了拍腿上的土,站起身,眼前出现了一个白乎乎的白面馍馍。
“吃吧。”乔笛每天出工会带一个或两个馒头,看食堂的师傅给她做几个,她不会做饭,每个月都会交一些私粮给食堂的师傅,今天她带了两个馍馍,自己吃了一个,还剩一个。
包子长得比同龄人小些,他的视线从香香软软的白面馍馍移到了面前漂亮的姐姐身上,抱紧自己的小竹篓,眼珠一转透着机灵,谨慎的拒绝:“谢谢姐姐,我不要。”
看不出来还蛮懂礼貌的,乔笛看着他有些好笑,问:“你不饿?”
“阿婆在家里做饭了,我哥说了,不能拿别人的东西。”特别是陌生人的,他没见过乔笛,心里防备的很。
还挺有个性的,乔笛掐了一下虎子的脸:“看你乖给你的,这是奖励。”她摘了片树叶垫在馍馍上放到包子脏兮兮的手心:“好好拿着,别掉地里了。”
等林启刚忙完了之后,到处找包子的时候,就看到包子坐在麦田梗上咬着白面馍馍。
“包子,让你吃饭不吃,从哪来的馍馍?”林启刚抱起包子放在腿上,扫了一眼他手心的馍馍:“哪来的?”
包子只咬了一半,打算剩下的要带回去给阿婆吃,他指着番薯地的人:“漂亮姐姐给的。”说着从兜里掏出两个奶糖:“还给了我糖,她说是给我干活的奖励。”
林启刚皱了眉,沉默了半响:“你小倩姐对你不好?”
包子没说话。
林启刚脸色微沉,但语气温柔, “回去让阿婆给你洗洗。”林启刚笑着摸了摸包子花猫似的脸:“馍馍全吃了,不用给阿婆留,一会我回去做饭,给你烧肉。”
被林启刚抱着逗了几下,包子伸出小胳膊抱着他的脖子,撒娇道:“哥,等小倩姐做了我嫂子,我是不是不能吃上肉了。”
“谁说的,想吃就吃,饿不着你。”林启刚一手抱着包子,一手拎着包子捡满番薯根的竹篓,把人送到了麦田边的岔路口上:“先回去,别让阿婆找你。”
看着包子的的背影消失,林启刚在兜里摸了摸,才想起今天没把烟带出来。
一整天冯小倩像是个小白蝴蝶似的围在林启刚身边打转,林启刚要检查农活质量,少不得要在地里钻进钻出的。
冯小倩穿着白裙子跳不过一条沟,嗲着嗓子硬是让林启刚拉拉她。
乔笛小脸憋得难受,看得这场直播,直发好笑。
李喜也乐的很:“你瞧瞧她,上地里来穿这一身,生怕别人注意不到她,听她喊一声启刚哥,我就抖的慌。”随后,还特意学了下那腔调字,惹得乔笛嘴角一直高高上扬,嘻嘻呵呵作笑。
黄昏的时候去仓库里还农具,冯小倩就坐在旁边和队上的女社员说话,他是林启刚未过门的媳妇,社员们都紧巴着她。
最后,方向标朝这边来了,问乔笛 “你就是队上新来的乔知青?”
才把农具放回仓库,冯小倩就和乔笛搭话了:“我听说过你,前不久跳河了,被我的启刚哥救上来的。”
她声音不低,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
乔笛没闹明白怎么突然和她说话了,她转回身道:“嗯,我是乔笛。”
“你长得真好看,”冯小倩凑了上来,看着样子十分的和气。
冷不丁的说这一句,乔笛也不好接话,笑着回了一句:“谢谢。”然后拉着李喜走了。
※※※※※※
晚上,林家,炊烟四起,不大不小的院子,林启刚拿着一把从田里摘的野芹菜回到家。
院子里很安静,两只鸡崽在地上跑着,用爪子刨地里的蚯蚓,阿婆坐在土灶里加柴火,包子今天捡了一天的番薯根这会打起来瞌睡,去里屋睡觉了。
“包子睡了?”林启刚手脚麻利到水井边把嫩绿的野芹菜摘细干净,用土灶里烧开的开水烫熟,加了些调料拌制。
他记着要给包子烧肉,去里堂把剩下的挂干的肥肉全部拿了下来,上次弄到的多,但被冯家分去了一半,这是家里剩下的最后的肉,他得找个时间去趟县里。
包子身体不好,营养得跟上。
“今天,冯家的姑娘去找你了?”阿婆从头到尾都坐在土灶边,脚边放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是地里收下晒干的玉米,她用螺丝刀在玉米棒上起出一条条小缝,然后拿着起好的两根玉米相互搓,把玉米粒碾下来。
林启刚在锅灶上做饭,白花花的肥肉切成块下锅,“刺啦”的炒出飘香,他含糊的应了阿婆一声。
“刚子,你听我一句劝,把婚退了,冯家姑娘心眼不好,又和之前的男知青不清不楚,村里那么多的姑娘,这么些年,冯家陆陆续续打了不少的秋风,那20块钱的情分早该还完了。”
屋里油香飘散,林启刚把切好的土豆下锅和肉一起加水炖煮,盖上盖子,锅灶里咕噜噜的声音翻滚。
这是一个阿婆时不时就会说的事情。
林启刚习以为常,不过,不知想到了什么,愣了一下才道“……冯小倩他爸是生产队队长,我和她结婚没什么不好的。”
阿婆把手中的螺丝刀一丢,篮子里才剥下的玉米粒被溅出几颗,掉在了土灶的地上,家里的母鸡瞅准了机会,扑腾着过去几下把玉米粒啄了。
“你瞅准了她爸是生产队队长,她家还不是也看上了你是生产队队长,我们承他家当时借我们的救命钱,可用那20块的情分硬压着你娶一个没了清白的姑娘,他冯家当你是什么了?!你真是糊涂!”
“阿婆,我有分寸。”
“你有什么分寸?冯小倩和你娘不一样!你这孩子怎么越大越想不清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