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巡夜人
1
蒂姆·贾米森的航班半小时前就该离开坦帕,飞往灯火通明和满是高楼大厦的纽约了,但德尔塔航空公司的飞机依然停在登机口前。看见该航空公司的职员和一名脖子上挂着安全人员徽章的金发女人走进机舱,挤在经济舱的乘客预感到情况不妙,抱怨声此起彼伏。
“各位乘客请注意!”航空公司职员大声说。
“到底还要延误多久?”有人问,“别糊弄我们。”
“不会延误太久,机长向各位保证,航班基本上会按时抵达。但我们有一名联邦官员必须登机,因此希望一名乘客能主动让出座位。”
众人齐声哀叹,蒂姆看见几个人拿起手机,做好迎接麻烦的准备。这种局面曾经闹出过风波。
“德尔塔航空承诺将为这位乘客提供下一班离港航班的免费机票,也就是明天上午六点四十五分——”
又是一阵哀叹。有人说:“枪毙我算了。”
小官僚不为所动,继续道:“这位乘客还将得到一张今晚的酒店招待券,外加四百美元。朋友们,条件很好啊。谁有兴趣?”
没有人愿意接受。负责安全的金发女人一言不发,用全知全能但毫无生气的眼睛扫视拥挤的经济舱。
“八百美元,”德尔塔航空公司的职员说,“外加酒店招待券和补充机票。”
“这家伙说话就像问答游戏主持人。”蒂姆前面一排的男人嘟囔道。
但依然没人接受。
“一千四?”
还是没人应声。蒂姆觉得很有意思,但并不怎么吃惊。六点四十五分的航班意味着你要起得比上帝还早,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经济舱里的大多数旅客不是游览完佛罗里达名胜后回家的一家人、晒斑明显的情侣,就是膘肥体壮、红脸膛、一脸不高兴的男人,他们在大苹果[1]有生意要谈,区区一千四百美元何足挂齿。
机舱尾部有人大声说:“来一辆野马敞篷车和阿鲁巴的双人豪华游,我们的座位就全送你了!”这句俏皮话引来哄笑,但听上去并不怎么友善。
负责登机的航空公司职员望向戴徽章的金发女人,也许他希望能够得到帮助,然而事与愿违。她只是继续扫视众人,全身上下只有眼睛在动。他叹了口气,说:“一千六。”
蒂姆·贾米森忽然决定要离开这架该死的飞机,然后搭车去北边。尽管在此刻之前,这个念头根本没在他脑海里闪现过,但他觉得他能想象自己这么做,而且画面无比清晰。没错,赫南多县半中央的某处,他站在301号公路边,高举大拇指。天气炎热,爱虫[2]密集,路边竖着广告牌,专打滑倒官司的律师在招揽客户;不远处有一辆拖车,门口是个水泥墩子,上面放着一台手提收录机,《带着爱离去》[3]唱得正起劲,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在洗车;终于来了个农夫,用皮卡载了他一程,木栏杆的车斗里装着甜瓜,仪表盘上贴着耶稣磁贴。最妙的甚至不是他口袋里多了一笔现金,而是他孤零零地站在路边,离这个“沙丁鱼罐头”几十英里[4],没有香水、臭汗和发胶的混杂气味。
至于第二妙的嘛,那就是从政府的奶子里多挤了点钱出来。
他起身,挺直了背,他的身高(五英尺十英寸[5]多一点)非常普通,把眼镜顺着鼻梁往上推了推,举起一只手。“先生,加到两千,再全额退掉我这张机票,座位就归你了。”
2
他拿到招待券后入住的酒店其实是一家廉价旅馆,不远处就是坦帕国际机场最繁忙的跑道的尽头。蒂姆听着飞机起落声入睡,又被同样的声音吵醒。之后他下楼去吃附赠的自助早餐,吃了一个水煮蛋和两个橡皮似的松饼。尽管这远远算不上盛宴,但蒂姆还是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然后回房间等九点钟银行开门。
他没费任何周折就把这笔意外之财变现了,因为银行知道他要来,支票已经预先核准过了。他没兴趣在廉价旅馆里等着兑现。他拿出五十美元和二十美元面值的钞票,价值两千,叠好后放进左侧的前裤袋,然后从银行保安那儿取回行李包,叫了辆优步去埃伦顿。来到目的地后,他付钱给司机,走到最近的一个“301—北”路标底下,伸出大拇指并举起手。十五分钟后,一位戴着凯斯广告帽的老先生让他上了车。皮卡的车斗没有木栏杆,也没有装甜瓜,但除此之外基本都符合他昨晚的想象。
“朋友,你往哪儿去?”老先生问他。
“呃,”蒂姆说,“最后要到纽约,应该。”
老先生把嚼过的烟草渣子吐到窗外。“一个老子么坑的人怎么会想去那儿?”他把“脑子没坑”说成“老子么坑”。
“我不知道。”蒂姆答道。其实他知道,一个老战友说大苹果有很多私人保安的空缺岗位,其中一些雇主会更看重他的经验,而不是鲁布·戈德堡[6]式的玩意儿,他就是因为这个才结束了在佛罗里达警务部门的职业生涯。“今晚我只想赶到佐治亚,说不定我会更喜欢那儿。”
“这话说得有见地,”老先生说,“佐治亚可不赖,你要是喜欢蜜桃就更好了,只可惜我吃了就管不住屁眼。不介意来点音乐吧?”
“当然不介意。”
“先提醒你一句,我喜欢开得很响,耳朵有点聋。”
“能搭车我就感激不尽了。”
他放的是韦伦·詹宁斯,而不是REO快速马车,但蒂姆挺喜欢的。韦伦过后是“枪手”詹宁斯和马蒂·斯图尔特。两个男人坐在泥点斑斑的道奇公羊车里,听着音乐,望着公路匆匆掠过。开了七十英里后,老先生靠边停车,向蒂姆抬了抬帽檐,祝他这一天过得特别开心。
那天晚上,蒂姆没能赶到佐治亚,他在另一家廉价旅馆里过了夜,旅馆隔壁是一家卖橙汁的路边摊——但第二天他到了。他在不伦瑞克(这儿的居民发明了一种美味的炖菜[7])的一家废品回收厂打了两个星期短工。他做这份工作时没怎么考虑未来,这和他决定放弃离开坦帕的航班座位时一样。他需要的不是这笔钱,但他觉得自己需要这个时间。他正处于过渡期,而过渡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完成的。另外,工厂隔壁就是一家保龄球馆和一家丹尼餐馆[8]。谁能拒绝这么一个组合的诱惑呢?
3
废品回收厂的薪水到手,加上航空公司的那笔意外之财,蒂姆站在不伦瑞克95号州际公路向北的坡道旁,觉得自己是个相当富裕的漂泊者。他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个多小时,正有点想离开,回丹尼斯店里喝一杯冰凉的甜茶时,一辆沃尔沃旅行车靠边停下了。车厢里装满了纸箱,驾车的老妇人放下乘客座的车窗,隔着厚厚的眼镜片打量着他。“块头不大,但肌肉似乎挺结实,”她说,“你不是强奸犯或变态狂吧?”
“不是,夫人。”蒂姆对她说,心想:不然我还能怎么说呢?
“你当然会这么说了,对吧?你要去南卡罗来纳州那么远的地方吗?看你的旅行包,似乎是的。”
一辆车绕过沃尔沃,加速驶上坡道,猛按喇叭。她毫不在意,只是平静地盯着蒂姆。
“是的,夫人。一直到纽约。”
“我可以带你到南卡罗来纳——开进那个愚昧的州一点,不会开远。不过,作为回报,你要帮我一个小忙。洗手需要两只手,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帮我挠挠背,我也帮你挠挠背[9]。”蒂姆咧嘴微笑。
“挠背什么的就免了,不过你可以上车。”
蒂姆乖乖地上了车。她叫玛乔丽·凯勒曼,负责管理不伦瑞克图书馆。她也是东南图书馆联合会的成员。她说,这个组织没有经费,因为“特朗普和他的那帮小丑全收回去了。他们要是理解什么是文化,驴子都懂数学了”。
车向北开了六十五英里,还在佐治亚州境内,她来到普勒镇上一家破旧的小图书馆。蒂姆卸下几箱书,用小车推进图书馆,然后再把十几箱书搬出图书馆,装进沃尔沃的车厢。玛乔丽·凯勒曼告诉他,这些书要送到耶马西公共图书馆,往北走大约四十英里,过了南卡罗来纳州的州界就是耶马西。然而刚开过哈迪维尔不久,他们就不得不停下。两条车道上堵满了汽车和卡车,他们后面很快也停满了其他车辆。
“唉,我就讨厌这种事,”玛乔丽说,“而且在南卡罗来纳似乎总是发生,他们太吝啬了,不肯拓宽公路。前面什么地方出了车祸,但只有两条车道,结果谁也过不去。贾米森先生,我要在这儿干等半天,你可以不用继续卖苦力了。换作我,我就下车走回哈迪维尔的出口,然后去17号公路碰碰运气。”
“这么多箱书怎么办?”
“哦,我会找到另一条壮汉帮我卸货的,”她对他微笑道,“跟你说实话吧,我看见你站在大太阳底下,突然决定来点刺激的。”
“好吧,不过你确定吗?”交通堵塞让他产生了幽闭恐惧症。事实上,滞留在德尔塔航空公司的经济舱里时,他感觉到的就是这种窒息感。“要是你不确定,我可以留下。我反正也不赶时间。”
“我确定,”她说,“贾米森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一样,凯勒曼女士。”
“金钱方面需要帮助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分你十美元。”
普通人,尤其是那些手头并不是很宽裕的人的平凡的善意和慷慨,让他既感动又吃惊,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美国依然是个好地方,无论有些人(他自己有些时候也会)如何反对。“不用了,我挺好的。谢谢你的好意。”
他和老妇人握了手,下了车,沿着瘫痪的95号州际公路车道往回走到哈迪维尔的出口。他没能立刻在17号公路上搭到车,于是走了几英里来到它和佐治亚州92号公路的交会点。这儿有个路牌指向迪普雷镇。此刻已经临近傍晚,蒂姆觉得他还是找个地方过夜比较好。毫无疑问,这次依然会是一家廉价旅馆,但其他的选择——睡在室外,被蚊子生吞活剥,或者睡在农民的谷仓里——更加倒胃口。于是他走向迪普雷镇。
巨大的转折往往始于小事。
4
一小时后,他坐在两车道公路边的一块石头上,等待似乎没有尽头的货运列车过去。列车以三十英里的时速庄严地开往迪普雷镇的方向:棚车、汽车运输车(里面装的废车比新车多)、槽车、平板车和敞盖车(里面装着不知什么邪恶物质,万一脱轨翻车,就会点燃松木林,有毒甚至致命的浓烟涌向迪普雷镇的居民)。最后是一节橘红色的守车,一个穿背带工装裤的男人坐在躺椅上,正抽着烟读平装本小说。他从书上抬起头,朝蒂姆挥挥手。蒂姆也朝他挥挥手。
还有两英里才到小镇,小镇围绕92号公路(在镇内叫主大道)和另外两条街道的交会处而建。迪普雷镇似乎基本上逃离了连锁商店的魔爪,没有重蹈那些比较大的城镇的覆辙。这里有一家西部汽车门店,但已经关门了,橱窗被挡得严严实实的。蒂姆看见一家食品杂货店、一家药店、一家什么都卖的店和几家美容院。还有一家门头标牌上挂着“急寻租售”标牌的电影院、一家把自己吹嘘成“迪普雷速修店”的汽车配件店和一家名叫“贝芙小馆”的餐馆。有三座教堂,一座属于卫斯理宗,两座不知所属,反正都是召唤人们信仰耶稣的教派。商业区旁的斜向停车位上停着顶多二三十辆汽车和农用卡车。辅路上几乎没有人影。
他走了三个街区,又经过一座教堂,看见了迪普雷汽车旅馆。旅馆的另一头——主大道大概在那儿与92号公路重新会合,又有另外一个铁路交叉口、火车站和一排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铁皮屋顶。这些建筑物的另一头,松林再次合拢。总而言之,这个小镇在蒂姆眼中就像是从乡村民谣里蹦出来的,而且是阿兰·杰克逊或乔治·斯特雷特[10]唱的怀旧金曲。汽车旅馆的古老招牌锈迹斑斑,意味着此处也许和电影院一样已经歇业,然而下午行将结束,这儿似乎是全镇唯一可以过夜的地方,蒂姆也只好走向那里。
他走到一半,刚过迪普雷镇办公室,便看见一座红砖建筑物,常春藤爬满了整个侧墙。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插在草坪上的标牌提示这里是费尔利县警察局。蒂姆心想,假如迪普雷镇就是县政府所在地,那么这个县也未免太寒碜了。
两辆巡逻车停在警局门前,一辆是比较新的轿车,另一辆是浑身泥点的老旧四驱车,活动式警灯放在仪表盘上。蒂姆望向警局大门,就是那种口袋里装着很多现金的流浪汉几乎无意识的一眼,他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转过身,仔细看着双开门两侧的告示牌。其中一张告示他看得特别认真。他觉得自己肯定是看错了,想再确认一下。
在这个时代,不可能吧,他心想。绝对不可能。
但他没看错。在写着“假如你认为大麻在南卡罗来纳州已经合法,请再想一下”的海报旁边,一张告示写着:招募巡夜人。应聘者请入内。
哇,他心想,所谓来自过去的重重一击。
他转身走向生锈的旅馆招牌,但又停下了,琢磨着招聘巡夜人的告示。就在这时,警察局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瘦高的警察走了出来,一头红发上戴着一顶帽子。夕阳照得他的警徽闪闪发亮。他打量着蒂姆的工作靴、满是灰尘的牛仔裤和蓝色钱布雷布衬衫。他的视线在蒂姆背后的行李袋上停留片刻,然后落在蒂姆脸上。“先生,有什么事吗?”
先前使他在飞机上站起来的冲动,此刻再次席卷而来。“应该没有,但谁知道呢?”
5
红发警察是塔格特·法拉第警员。他陪蒂姆进去,熟悉的漂白水和氨水气味从后面四个牢房的拘留区飘进办公室。法拉第介绍蒂姆和韦罗妮卡·吉布森认识,后者是一位中年警员,今天下午负责调度。法拉第请蒂姆出示驾驶证和至少一件身份证明。蒂姆拿出驾驶证和萨拉索塔的警察证,没有掩饰证件已经过期九个月的事实。尽管如此,两位警员看见警察证,态度还是有了细微的改变。
“你不是费尔利县的居民?”罗妮·吉布森说。
“对,”蒂姆承认,“当然不是。但得到巡夜人的工作之后我就是了。”
“薪水不高,”法拉第说,“也不是我能决定的。人员的雇用和解聘由阿什沃思警长负责。”
罗妮·吉布森说:“我们的上一位巡夜人退休去了佐治亚。埃德·惠特洛克,他得了渐冻症,卢·贾里格[11]得过的那个病。埃德人很好,但病得很重。不过他在那儿有人照顾。”
“倒霉的永远是好人,”塔格·法拉第说,“罗妮,给他一张表格。”他对蒂姆说:“贾米森先生,我们的机构非常精简,一共七个人,其中两个是兼职。纳税人只养得起这么多人。约翰警长出去巡逻了。要是他五点——最晚五点半——没回来,那他就是回家吃饭去了,要到明天才会回办公室。”
“反正今晚我要在这儿过夜。当然了,前提是汽车旅馆还营业。”
“哦,诺伯特应该还有几个房间。”罗妮·吉布森说。她和红发男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哈哈大笑。
“我猜那儿大概不是什么四星级酒店。”
“无可奉告,”吉布森说,“但换作我,躺下前一定会看看床单上有没有小小的红虫子。贾米森先生,你为什么要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要我说,你太年轻了,离退休还早着呢!”
“这事我还是和你们局长讨论吧,假如他能给我一个面试的机会。”
两名警员又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次对视得稍久,然后塔格·法拉第说:“罗妮,去拿张申请表给这位先生。很高兴认识你。欢迎来到迪普雷镇。你乖乖的,咱们就会相处得很好。”说完他转身出去,不乖的后果是什么只能让你自己去猜想。蒂姆透过带栏杆的窗户看见四驱车倒出停车位,沿着迪普雷镇短短的主大道开远。
申请表夹在写字板上。左侧的墙边有三把椅子,蒂姆找了一把坐下,将行李袋放在双腿之间,然后开始填表。
巡夜人,他心想,我死定了。
6
阿什沃思警长大腹便便,走路慢吞吞的,蒂姆后来发现,他手下的警员和绝大多数镇民都叫他约翰警长。他有着垂耳猎犬般的下巴,满头浓密的白发,制服衬衫上有一块番茄酱的污渍。他腰间别着一把格洛克手枪,小拇指上有一枚红宝石戒指。他口音很重,看上去一副好乡亲的友好态度,但深陷于肥厚眼窝中的双眼机敏而好奇。假如他不是黑人,倒是很适合去演《威震八方》[12]之类的南方俗套电影。还有一点,他办公室的墙上挂着镶了框的联邦调查局匡蒂科国家学院的毕业证书,旁边是特朗普总统的官方肖像。这可不是集燕麦包装盒兑奖券能换到的东西。
“那好吧,”约翰警长说,坐在办公椅里往后一靠,“我没多少时间。玛塞拉最讨厌我吃饭迟到。当然了,除非碰到什么生死危机。”
“明白了。”
“那咱们就直接说最重要的吧。你为什么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还有你来这儿干什么?南卡罗来纳州一共也没几条旅游路线,而迪普雷镇更是不在其中任何一条上。”
阿什沃思今晚大概不会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但明早肯定会,因此粉饰太平毫无意义。蒂姆也不想这么做。要是他得不到巡夜人的工作,他打算在迪普雷镇过一夜,明早再上路,继续他前往纽约走走停停的旅程。他现在将这段旅程视为一个必要的间歇,往前是去年年末某一天在萨拉索塔的韦斯特菲尔德商场发生的事情,往后是他的下一段人生。抛开这些不说,诚实也是最优策略,因为谎言往往会反噬说谎者,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只要你有键盘和无线网络,几乎所有信息都唾手可得。
“他们让我在辞职和被开除之间做选择。我选择了辞职。没人乐意,尤其是我,我喜欢我的工作,也喜欢墨西哥湾,但这是最好的结果。这样我能领到一小笔钱,当然比不上全额补偿金,但有总比没有好。我和我前妻平分了。”
“原因呢?长话短说,这样我吃饭还赶得上热的。”
“用不了太久。去年十一月的一天,我值班快结束的时候,拐进韦斯特菲尔德商场买鞋。我要去参加一场婚礼。当时我还穿着制服,明白吗?”
“明白。”
“我走出鞋区,一个女人跑过来说有个少年在电影院旁边挥舞手枪。于是我跑了过去,三步并作两步。”
“你掏出了武器吗?”
“没有,长官,刚开始没有。拿枪的少年大概十四岁,我确定他不是喝醉了,就是嗑药了。他脚下还有另一个孩子,他正在踢那个孩子。枪也指着他。”
“听着怎么像克利夫兰的那个案子。警察朝一个挥舞弹丸枪的黑人少年开了枪。”
“我走过去的时候也在想这个,朝塔米尔·赖斯开枪的警察发誓说他认为少年在挥舞真枪。而我相当确定自己看见的不是真枪,但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约翰·阿什沃思警长似乎忘记了晚饭。“因为你的犯人用枪指着地上的孩子。你没理由用一把假枪指着别人。除非地上的孩子不知道真相。”
“嫌疑人后来说他在朝那个孩子挥舞枪,而不是指着他,说‘那是老子的,狗娘养的,你不能拿老子的东西’。我见到的却不是这样。我见到的是他用枪指着那个孩子。我命令他放下武器,举起双手。他要么没听见,要么听见了不理我。他继续踢地上的孩子,用枪指着对方——或者挥舞,按照他的说法。总而言之,我掏出了武器。”蒂姆停顿片刻,“另外,也许并不重要,但两个孩子都是白人。”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两个年轻人在打架。一个倒在地上,正在受到伤害。另一个手持或许是真枪的武器。所以你朝他开枪了吗?希望没发展到那一步。”
“没人中枪。但是……你知道人们看见打架就会围过来看热闹,但有人掏枪就会一哄而散。”
“当然。只要脑子还没坏掉,就该跑得远远的。”
“当时也是这样,但还是有几个人留下了。”
“而且在用手机拍摄。”
蒂姆点点头。“四五个想当斯皮尔伯格的。总而言之,我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按理说只是为了警告。这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但当时似乎很正确,也是唯一的办法。然而商场的那个区域有吊灯。子弹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掉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一个旁观者的脑袋上。拿枪的小子扔下枪,枪一落地我就知道那肯定不是真枪,因为它弹了起来。结果那是一把塑料水枪,只是做成点45口径的自动手枪的样子。躺在地上挨踢的小子身上有几块淤伤和几个破口,甚至都不需要缝针,但那名旁观者失去意识,昏迷了三小时,脑震荡。按照他的律师的说法,后遗症包括失忆和剧烈头痛。”
“那人起诉了警察局?”
“对。会打一段时间官司,但他最后会拿到赔偿撤诉。”
约翰警长思考了片刻。“假如他为了拍摄而留在现场,那他就拿不到那么多赔偿了,无论头痛有多么严重。我猜警察局对你的判决是鲁莽射击。”
确实如此,蒂姆心想,要是咱们能只谈到这一步就好了,然而不可能。约翰警长看上去像非裔美国人版《正义前锋》里的霍格老大,但他一点也不傻。他很同情蒂姆的处境,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会这么做,但他依然会核实情况。其余的事情还是由蒂姆直接告诉他比较好。
“在进鞋店之前,我在冲浪客酒吧喝了几杯。送那小子去拘留所的接警人员闻到我嘴里的酒气,给我做了测试。吹出来的数字是‘06’,不到法定下限,但还是不够好,因为我开枪让一个人进了医院。”
“贾米森先生,你平时喜欢喝酒吗?”
“离婚后的六个月喝得很多,但那是两年前了。现在喝得少了。”我当然会这么说了,他心想。
“嗯哼,嗯哼,让我捋一捋。”警长竖起一根胖乎乎的食指,“你快下班了,也就是说,假如你脱掉了制服,那个女人一开始便不会跑向你。”
“很可能不会,但也许我听见有人争吵,还是会去现场看一看。警察永远不会真的下班。我相信你知道这一点。”
“嗯哼,嗯哼,但你会带枪吗?”
“不会,枪会锁在我的车里。”
阿什沃思为此竖起第二根手指,然后加上第三根。“那小子手里很可能是假枪,但也有可能是真枪。你不可能百分之百确定究竟是真是假。”
“对。”
第四根手指竖了起来。“你的警告性射击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不但掉了下来,还砸在无辜旁观者的脑袋上。当然了,前提是拿着手机拍摄的浑球也能被称为无辜旁观者。”
蒂姆点点头。
警长的大拇指也竖了起来。“然而在事情发生前,你凑巧喝了两杯含酒精的饮料。”
“对,而且我还穿着警服。”
“不明智,没有……怎么说的来着……远见,但我还是要说,你真是倒霉极了。”约翰警长用手指敲打办公桌的边缘。每次轮到小拇指,红宝石戒指就会叩出轻微的咔嗒声。“我觉得你的故事太荒唐了,不可能是假的,但我还是要打电话到你以前的就职单位核实一下。别的不说,至少能让我再听一遍故事,重新惊叹一番。”
蒂姆微笑道:“我的上司是贝尔纳黛特·迪皮诺。她是萨拉索塔警察局的局长。您快回家吃饭去吧,免得您夫人生气。”
“嗯哼,嗯哼,玛西[13]就留给我去操心吧。”警长俯身向前,肚皮顶着办公桌。他的眼睛比先前更亮了。“贾米森先生,要是我现在对你进行酒精测试,你会愿意吹气吗?”
“悉听尊便。”
“别以为我不会测。别以为我没这个必要。”他靠回去,办公椅再次发出受苦的呻吟声。“你为什么会想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小镇做一份巡夜人的工作?薪水一个星期只有一百美元,就从星期天到星期四晚上的麻烦而言,这点钱真是微不足道,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的情况就更糟糕了。彭利的脱衣舞俱乐部去年关门了,但周边地区还有好几家破酒吧。”
“我祖父曾经在明尼苏达州的希宾做过巡夜人。就是鲍勃·迪伦长大的那个小城。那是他从州警局退休以后的事。因为他,我从小到大都想当警察。我看见外面的告示,心想……”蒂姆耸耸肩。他想到了什么呢?和他去废品回收厂找工作时想到的差不多,基本上什么都没想。他忽然想到自己有可能——至少从精神上说——处于某种困难境地。
“跟随你祖父的脚步,嗯哼。”约翰警长把双手扣在他可观的腹部上,用那双深陷于肥厚眼窝中明亮而好奇的眼睛盯着蒂姆,“你当自己已经退休了,是这样吗?想找点事情做做,来消磨无聊的时光?但似乎还太年轻了吧,你觉得呢?”
“从警察局退休而已。那段人生已经结束了。有个朋友说他能在纽约帮我找个保安工作,而我也想换个环境。也许我不去纽约也能找到。”他觉得自己真正想要的是换个心情。巡夜人的工作未必能行,但也很难说。
“你说你离婚了?”
“对。”
“有孩子吗?”
“没有。她想要,我不想,我觉得我还没准备好。”
约翰警长低头看蒂姆的申请表。“上面写着你四十二岁。大多数人——也许不是所有人——如果到这时候还没准备好……”
他没说完,用警察最擅长的方式等待蒂姆打破沉默。但蒂姆没有开口。
“贾米森先生,你最后也许还是会去纽约,但目前你只是在四处漂泊。可以这么说吧?”
蒂姆想了想,同意他的这种说法。
“假如我把这份工作给你,我怎么知道你两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之后不会继续上路呢?迪普雷镇不是全世界最好玩的地方,在南卡罗来纳州也算不上。我想知道的是,先生,我怎么知道你靠得住呢?”
“我会留下的,只要你觉得我能胜任就行。要是你觉得我不行,可以直接开了我。要是我想继续上路,我会给你足够长的处理时间。我向你保证。”
“薪水不够过日子的。”
蒂姆耸耸肩。“需要的话,我会另外找点事做。你不会说这儿只有我一个人必须多打一份工来贴补家用吧?另外,我存了一笔小钱,够我坚持一段时间。”
约翰警长坐在那儿沉思了一小会儿,然后站起身。以他的体重来说,他敏捷得令人称奇。“明天上午你过来,咱们看看该怎么办。十点左右就行。”
这样你就有足够的时间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了,蒂姆心想。他要看我的说法是否属实,顺便看看我的记录里还有什么其他污点。
他起身伸出手。约翰警长紧握住他的手。“贾米森先生,今晚你在哪儿过夜?”
“前面那家汽车旅馆,只要他们有空房间。”
“哦,诺伯特有的是空房间,”警长说,“不过我猜他不会向你兜售大麻。要我说,你身上还有那么一丁点警长的样子。要是你消受得了油炸食品,贝芙小馆一直营业到晚上七点。我喜欢他们家的牛肝和洋葱。”
“谢谢。也谢谢你肯抽时间和我谈。”
“哪儿的话,和你聊得很开心。你去旅馆登记的时候,就说约翰警长请他给你安排一个好房间。”
“一定。”
“但上床之前,你还是要仔细看一眼有没有虫子。”
蒂姆微笑道:“已经有人提醒过我了。”
7
他在贝芙小馆点的晚餐是炸鸡排、煮青豆和桃子馅饼,味道确实不赖。然而,他在迪普雷汽车旅馆的房间就是另一码事了。相比之下,蒂姆北行的这一路上住过的地方都算得上宫殿了。窗口的空调机轰轰地运转,却没吹出多少冷气。生锈的花洒在漏水,而且似乎无法拧紧(最后他放了块毛巾在地上,让那滴滴答答的声音变闷)。床头灯的灯罩上烫出了几个窟窿。墙上的画挂歪了,画中的景象令人不安,上面描绘的是一艘扬帆航行的船,船员都是杀气腾腾地狞笑着的黑人。蒂姆扶正那幅画,但它立刻又歪了回去。
室外有一张草坪躺椅。软垫下陷,椅子腿和无法拧紧的花洒一样锈迹斑斑,但总算支撑住了他的体重。他坐在躺椅上伸展两条腿,拍打虫子,望着夕阳橘红色的光芒穿过树枝。见到夕阳,他既高兴又忧郁。八点一刻左右,另一列似乎没有尽头的货运列车出现,穿过州内公路,经过小镇外围的仓库。
“该死的佐治亚南方铁路公司,永远晚点。”
蒂姆扭过头,见到了这家“豪华”酒店的老板兼唯一的夜班员工。他瘦得像钢筋,上半身挂着一件佩斯利呢背心,底下穿着卡其色九分裤,完美地展示出白袜子和过时的匡威运动鞋。复古的披头士发型包围着他贼眉鼠眼的脸蛋。
“真的?”蒂姆说。
“也无所谓,”诺伯特说着,耸耸肩,“晚班车总是直接通过。午夜那一班也几乎总是不停,除非要卸柴油,或者给杂货店送新鲜水果和蔬菜。往前走有个交叉路口。”他用两根食指演示给蒂姆看,“一条线去亚特兰大、伯明翰和亨茨维尔。另一条线从杰克逊维尔往北经过这儿,然后去查尔斯顿、威尔明顿和纽波特纽斯之类的地方。白班列车多半会停。你在想仓库那边有没有工作对吧?他们总是短一两个人手。但腰背必须有劲。我不行。”
蒂姆看着他。诺伯特用鞋底蹭了蹭地面,咧嘴笑了笑,露出的牙齿让蒂姆想到了“消失的乡村”[14]。牙齿确实还在,但似乎用不了多久就会消失。
“你的车在哪儿?”
蒂姆只是盯着他。
“你是警察吗?”
“这会儿我只是一个隔着树枝看落日的普通人,”蒂姆说,“而且喜欢一个人看。”
“不说了,我不说了。”诺伯特说,转身撤退,离开时只稍稍扭头打量了他一眼。
货运列车终于开过去了。岔口的红灯熄灭。栏杆抬了起来。在那儿等候的两三辆车启动引擎,开始移动。蒂姆望着落日从橙色变成红色——傍晚的红色天空,那是水手的喜悦,他的巡夜人祖父会这么说。他望着松树的影子在92号公路上越拉越长,最终合拢。他很确定自己得不到那份巡夜人的工作,也许这样更好。迪普雷镇似乎远离一切,不只是偏僻,而是几乎与世隔绝。若不是因为有那四座仓库,这个小镇很可能不会存在。说到仓库,它们又为什么会存在呢?为威尔明顿或诺福克这种南方港口储存电视机,等待被装船送往亚特兰大或玛丽埃塔?或者储存来自亚特兰大的电脑成品,等待重新装车送往威尔明顿、诺福克或杰克逊维尔?又或者储存化肥或危险化工品,因为在美国的这个角落没有法律禁止这么做?念头在他的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但胡思乱想没有任何意义,连傻瓜都懂这个道理。
他回到房间里,锁好门(愚蠢。门板太薄了,一脚踹上去就是个窟窿),脱得只剩下内衣,然后躺在床上,床垫有点塌陷,但没有虫子(至少在他能确认的范围内没有)。他用双手垫着后脑勺,盯着画中狞笑的黑人,他们正操纵着快速帆船(天晓得这种船到底叫什么)。他们要去哪儿?他们是海盗吗?他觉得像。无论他们是什么人,船都要在下一个港口卸货、装货。也许一切都是如此,也许人人都是如此。不久以前,他把自己从前往纽约的航班上“卸”了下来。后来他把罐头和瓶子装进一台分拣机。今天他在一个地点为一位和蔼的图书馆管理员装了几箱书到车上,然后又在另一个地点卸下几箱书。他来到此处只是因为95号公路“装满”了汽车和卡车,车主在等待救援车来拖走某个倒霉蛋撞毁的车辆。救护车多半会先来,把驾驶员装进车厢,开到最近的医院后卸下。
但巡夜人不需要装货、卸货,蒂姆心想。他只需要巡查和敲门。他祖父会说,妙就妙在这儿。
他睡着了,却在午夜醒来,因为又有一列货运列车隆隆驶过。他上了个厕所,在回到床上前,他取下那张挂歪的画,让狞笑着的黑人船员背对着他靠在墙边。
那鬼东西害得他起鸡皮疙瘩。
8
第二天早晨,蒂姆洗完澡,坐在草坪躺椅上,看着日落时遮盖道路的树影按原路后退,这时电话响了。打来的是约翰警长,他不喜欢浪费时间。
“估计你们局长不会这么早就到办公室,贾米森先生,所以我上网查了查你。你在申请表里似乎少填了几项内容。咱们谈话时你一个字都没提。二〇一七年你因为从鳄鱼口中救人获得嘉奖,二〇一八年夺得萨拉索塔警察局的优秀警员称号。你是忘了告诉我吗?”
“没有,”蒂姆说,“我申请这份工作只是一时兴起。要是多给我一点时间思考,我肯定会加上这几项。”
“来,给我讲讲鳄鱼的事。我在小皮迪沼泽边上长大,最喜欢听带劲的关于鳄鱼的故事。”
“我这个故事不怎么带劲,因为那条鳄鱼并不大。另外我也没救那孩子的命,不过这个故事也有好玩的一面。”
“说来听听。”
“报警电话从高地打来,那是个私人高尔夫球场。我是离现场最近的警员。那个孩子爬在一个水障碍区旁边的树上。他十一二岁,喊得脑袋都快爆炸了。鳄鱼就趴在树底下。”
“听着像是小黑孩桑波[15],”约翰警长说,“不过要是我没记错,故事里要吃他的是老虎,而不是鳄鱼;另外既然那是个私人高尔夫球场,我猜树上的孩子肯定不是黑人。”
“对,不是,而且鳄鱼其实在打盹,”蒂姆说,“仅五英尺长,顶多六英尺。我向男孩的父亲——提名嘉奖我的就是他——借了根五号推杆,然后过去敲了它几下。”
“敲的应该是鳄鱼,不是孩子的父亲吧?”
蒂姆大笑。“对。鳄鱼爬回水障碍区里,孩子爬下树,就这么简单。”他停顿了片刻,“但我上了晚间新闻。我正在挥动球杆。播音员开玩笑说我要把鳄鱼‘推’走。高尔夫球玩笑,你明白的。”
“嗯哼,嗯哼,那年度优秀警官呢?”
“呃,”蒂姆说,“我每天按时上班,从不请病假,而局里总要给某个人颁奖嘛。”
线路另一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约翰警长说:“我不知道你这话是谦虚还是妄自菲薄,反正我无所谓。我知道咱们还不太熟,这实在是为难你了。但我这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有一说一——有些人这么说我,包括我的老婆。”
蒂姆望着公路,望着铁路,望着逐渐后退的树影。然后,他偷空瞅了一眼镇上的水塔,它就像科幻电影里的机器人入侵者一样耸立着。今天又会很热,他判断后得出结论。他也在判断另一些事情:他能不能得到这份工作就看这一刻了,取决于接下来他会怎么说。问题在于,他是真的想要这份工作,还是因为汤姆爷爷的家族故事而一时心血来潮。
“贾米森先生?你还在吗?”
“那个奖是我应得的。奖也有可能颁给其他警察,我有好几位同事都相当优秀,但是,对,那是我应得的。我离开萨拉索塔时没带多少东西,要是我真能在纽约站稳脚跟,其余的东西再发运过去也不迟,但我带上了获奖证书。它就在我的行李袋里。要是你想看,我可以拿给你。”
“非常荣幸,”约翰警长说,“不过这不是因为我不相信你,只是想见识一下而已。就巡夜人的工作而言,你的资历高得可笑,但假如你真想留下,那就从今晚十一点开始值班吧。晚上十一点到早上六点,这是工作时间。”
“我想留下。”蒂姆说。
“那好。”
“就这么简单?”
“我这个人相信自己的本能,再说我雇的是巡夜人,又不是保镖,所以没错,就这么简单。你不用十点钟来了。多睡几小时,中午前后来一趟。格利克森警员会给你讲讲情况,用不了多久。就像人们说的,这又不是火箭科学。不过夜里酒吧打烊后,你会在主大道上见到不少把车开成火箭的。”
“好的。感激不尽。”
“等你熬过第一个周末再看你有多感激吧。还有一点,你不是警员,因此无权携带火器。遇到你没法处理或者认为有危险的事情,就用无线电报告局里。没问题吧?”
“当然。”
“那最好了,贾米森先生。要是你被我发现带了枪,那就收拾行李滚蛋吧。”
“明白。”
“好了,休息一下吧。你很快就要变成夜行动物了。”
就像德古拉伯爵,蒂姆心想。他放下电话,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拉好磨薄打蔫的窗帘,设置好手机闹钟,继续睡起来。
9
温迪·格利克森警员,警察局的兼职人员之一,她比罗妮·吉布森年轻十岁,尽管她把金发挽成一个紧得似乎要惨叫的发髻,但依然美艳动人。蒂姆没敢和她搭讪,她显然竖起了防搭讪盾牌,而且十分强硬。他不禁猜想:她心里是不是另有人选来做这份夜巡人的工作?比方说,她的兄弟或男朋友。
她给了蒂姆迪普雷镇乏善可陈的商业区地图、能扣在腰带上的手持式无线电对讲机和同样能扣在腰带上的计时器。计时器不用电池,格利克森警员解释道,需要在每次值班前上发条。
“放在一九四六年肯定是尖端科技,”蒂姆说,“其实还挺酷的,怀旧风。”
她没有微笑。“你在弗罗米小型引擎销售与服务公司打卡,然后在主大道西边尽头处的火车站打卡。来去都是一点六英里。埃德·惠特洛克以前每次值班巡四圈。”
也就是差不多十三英里。“看来我肯定不需要体重监察员了。”
她依然没有微笑。“罗妮·吉布森和我按排班表值班。你一个星期休息两个晚上,多半是星期一和星期二。周末过后镇上比较安静,但有时候也许需要顶班。当然了,前提是你没离开。”
蒂姆把双手叠放在大腿上,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她。“格利克森警员,你看我不顺眼对吧?要是有意见,最好现在就说清楚,否则只能一直憋着了。”
她的皮肤是北欧人的那种白皙,因此当红晕在脸颊上升起时,她无论如何都隐藏不了。脸红只是让她变得更加好看,但他估计她很讨厌这样。
“我不知道我对你有没有意见。只有时间能见分晓。我们是一个优秀的团队。团队虽小,但优秀。我们团结一心。你只是从街上拐了进来,找到了一份工作。镇民喜欢拿巡夜人开玩笑,但埃德对那些冷嘲热讽非常大度。这份工作很重要,尤其是在这个警力单薄的镇子上。”
“事先预防胜于事后治疗,”蒂姆说,“我祖父的口头禅。格利克森警员,他当过巡夜人。所以我才会申请这份工作。”
这话也许让她稍微柔和了一些。“至于计时器,我承认它确实很古老。我只能说你尽量习惯吧。巡夜人是数码时代的模拟工作。至少在迪普雷镇是这样。”
10
没过多久蒂姆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基本上相当于一九五四年前后的一名巡警,只是没有佩枪,甚至连警棍都没有。他无权逮捕人。镇上几家比较大的商号有安保设施,但比较小的店铺就没有这样的高科技了。他来到迪普雷商城和奥伯格药店之类的地方,查看安保绿灯是否亮着,确定没有入侵者的痕迹。他来到比较小的商店,抓住门把手或门环转一转,隔着橱窗往里看,然后按照惯例敲三下门。他偶尔会得到回应——有人挥挥手或喊一嗓子,但大多数时候没有,这也很好。他用粉笔做标记,继续向前走。回程中他重复同样的流程,边走边擦掉标记。整个过程让他想起爱尔兰人的老笑话:老弟,要是你先到,就用粉笔在门上做标记;要是我先到,就擦掉标记。这些标记似乎没什么实际用途,只是习惯成自然,大概能一直追溯到重建时期[16],经许多巡夜人传承至今。
多亏了一位兼职警员,蒂姆有个舒服的地方可以休息。乔治·伯克特告诉他,他母亲在车库顶上有一套装修好的小公寓,要是蒂姆感兴趣,她可以便宜租给他。“只有两个房间,但挺像样的。我哥哥弗洛伊德在那儿住了几年,然后去了佛罗里达,在奥兰多环球影城主题乐园工作,待遇好得很。”
“算他走运。”
“是啊,但佛罗里达的物价……哇,高得没边了。不过我要提醒你,蒂姆,要是你租下那个地方,夜里放音乐绝对不能太大声。老妈不喜欢音乐。她连弗洛伊德的班卓琴都看不上,尽管他弹得特别好。他俩以前有时候会吵得很凶。”
“乔治,我夜里很少会待在家里。”
伯克特警员,二十五六岁,好心肠,好脾气,没有一肚子乡下人的智慧。蒂姆的话让他笑了起来。“对,我忘记了。总而言之,上面有空调,马力不算大,但能保持房间凉爽,足够你睡觉的——至少弗洛伊德能。感兴趣吗?”
蒂姆感兴趣,尽管窗式空调确实不怎么管用,但床很舒服,起居室挺惬意的,而且花洒不漏水。厨房里只有一台微波炉加一个电烤盘,但他大多数时候都在贝芙小馆解决吃饭问题,因此这样自无不可。而且租金不可能更低了:每个星期七十美元。乔治将母亲形容成一条恶龙,但伯克特夫人其实是个和蔼的小老太,然而南方口音过于浓重,他只能听懂一半她说的话。她有时候会在他门口留一块玉米面包或一牙儿蛋糕,用蜡纸裹得整整齐齐,就好像他拥有的不是一位女房东,而是一位南方小精灵。
至于迪普雷仓储公司,獐头鼠目的汽车旅馆老板诺伯特·霍利斯特说对了——他们长期缺人手,永远在招工。蒂姆估计,要是一个地方的工作不但纯属体力劳动,而且只付法律规定的最低酬劳(在南卡罗来纳州,这个数字是每小时7.25美元),那么员工的高流动性也就无可避免了。他找到工头瓦尔·贾勒特,工头同意每天给他安排三小时,从上午八点开始。因此蒂姆在巡夜结束后还有一点时间可以洗把脸和吃顿饭。就这样,除了夜班工作时间,他发现自己又在装货和卸货了。
世界就是这么运转的,他对自己说,世界运转之道。而这只是暂时的。
11
随着他在这个南方小镇的日子慢慢过去,蒂姆·贾米森过上了舒缓而按部就班的生活。他不打算在迪普雷度过余生,但他能想象自己一直待到圣诞节(也许会在车库顶上的小公寓里摆一棵小小的人造圣诞树),甚至一直待到明年夏天。这儿不是什么文化绿洲,他明白为什么年轻人都发疯了一样想逃离这里的单调和无聊,但蒂姆沉迷其中。他确定这种心情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暂时先这样也不赖。
他傍晚六点起床;去贝芙小馆吃晚饭,有时一个人,有时和另外一个警员;巡夜七个小时;去贝芙小馆吃早饭;在迪普雷仓储公司开叉车直到十一点;在火车站的阴凉处吃三明治,喝可乐或甜茶;回伯克特夫人家;睡到傍晚六点。休息日他有时候会连睡十二小时。他读约翰·格里沙姆[17]的法律惊悚小说和“冰与火之歌”系列的每一本书。他是提利昂·兰尼斯特[18]的粉丝。他知道马丁的小说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但觉得没有必要看;他想要多少条龙,就能想象多少条。
作为一名警察,他很熟悉萨拉索塔夜晚的那一面,它和充满阳光沙滩和海浪的度假小城完全不是一码事,就像杰基尔博士和海德先生[19]那样。夜晚的那一面往往令人厌恶,有时甚至危险,尽管他一直没堕落到用那个残忍的警察俚语(NHI,无人类涉案)去称呼丧命的毒虫和受虐待的妓女,但十年的警队生涯还是让他变得愤世嫉俗。有时他会带着这种情绪回家(不是“有时”,而是“经常”,他不愿自欺欺人的时候会这么对自己说),逐渐侵蚀婚姻的酸液有一部分就来自这儿。他承认这种情绪也是他拒绝要孩子的原因之一。世界上的坏事实在太多,可能出错的因素不胜枚举。相比之下,高尔夫球道上的一条鳄鱼算不了什么。
刚得到巡夜人的工作时,他觉得一个只有五千四百人的小镇(大多数还住在镇外的郊野)不可能有夜生活,然而迪普雷镇确实有,而且蒂姆发现自己还挺喜欢的。他在夜晚遇到的那些人其实是这份工作中最令人愉快的部分。
比方说,古尔斯比夫人。大多数夜晚,他在第一轮巡逻开始时会和她互相挥手并小声问好。她坐在门廊摇椅上,轻轻地前后晃动,手中的杯子里也许是威士忌,也许是汽水或甘菊茶。有时候,他巡逻回程时她还在门廊的摇椅上。还有弗兰克·波特,他有时候和这位警员在贝芙小馆共进晚餐,他告诉蒂姆,说古尔斯比夫人去年刚失去了丈夫——温德尔·古尔斯比的大卡车在暴风雪中冲出了威斯康星州的一条公路。
“她还不到五十岁,但他们结婚已经很久了,”弗兰克说,“两个人还没到投票或合法饮酒的年纪就好上了。查克·贝里有首歌说的就是少年婚礼。这种关系通常维持不了多久,但他们的婚姻坚持下来了。”
蒂姆还认识了孤儿安妮,她无家可归,大多数夜晚在警察局和迪普雷商城之间的小巷里睡充气床垫。她还在火车站后面的野地里搭了一顶小帐篷,下雨时就去那儿睡觉。
“她真名叫安妮·勒杜。”比尔·威克洛回答蒂姆的问题。比尔是迪普雷镇最年长的兼职警员,他似乎认识镇上的每一个人。“她在那条小巷里睡了好几年。比起帐篷,她更喜欢那儿。”
“天冷的时候她怎么办?”蒂姆说。
“去耶马西。通常是罗妮·吉布森送她去。她们两个人是亲戚,三代表亲之类的。那儿有个游民收容所。安妮说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她绝对不会去那儿,因为收容所里全是疯子。我说,好女孩啊,你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
蒂姆每晚查看一次她在小巷里的藏身之处,然后每天在仓库干完活后去探访一次她的帐篷,主要是出于纯粹的好奇。帐篷前的泥地里插着三面旗:联邦的星条旗、邦联的星杠旗和蒂姆不认识的另一面旗。
“圭亚那国旗,”她回答蒂姆的问题,“我在佐尼便利店后面的垃圾箱里找到的。很漂亮,对吧?”
她坐在一把铺着透明塑料布的安乐椅里,正在织的围巾长得可以给乔治·R.R.马丁书里的巨人用。她挺友善的,没有被萨拉索塔警局的同事称为“游民偏执妄想综合征”的迹象,但她是WMDK电台深夜谈话节目的爱好者,聊天时话题常会拐进怪异的岔道,飞碟、夺舍和恶魔附体之类的东西屡见不鲜。
一天夜里,蒂姆发现她躺在小巷里的充气床垫上听小收音机,他问她既然有个看上去挺舒服的帐篷可以睡觉,为什么非要待在这儿。孤儿安妮——也许六十岁,也许八十岁——就像在看疯子一样看着他。“这儿离警察比较近啊。贾米森先生,你知道火车站和那些仓库后面有什么吗?”
“应该是森林吧。”
“森林和沼泽。绵延好几英里的湿地、泥塘和灌木丛,一直通往佐治亚州。那儿有野兽,还有一些坏人。碰到老天撒尿我不得不待在帐篷里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打雷下雨肯定不会有东西出来,但我还是睡不踏实。我有一把小刀,总是放在手边,但要是有什么沼泽巨鼠发癫蹿上来,小刀恐怕也派不上什么用场。”
安妮瘦得很憔悴,蒂姆经常会带点零食给她,然后再去仓库装货、卸货。有时候是煮花生或老麦脆饼,有时候是月亮派糖果或樱桃蛋挞。有一次是一瓶威克尔斯泡菜,她抱在只剩两块皮的乳房之间,笑得开心极了。
“威克尔斯!上次吃这个的时候,赫克托还是个小崽子呢!贾米森先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也不知道,”蒂姆说,“大概是喜欢你吧,安妮,能给我尝一口吗?”
她把瓶子递给他。“当然。反正我也要请你帮我打开,我有关节炎,手指疼得厉害。”她伸出双手给他看,她的手指七扭八歪的,像一块块漂流木,“织毛线、补衣服还凑合,但天晓得还能坚持多久。”
蒂姆拧开罐头,浓烈的酸味刺激得他微微皱眉,他夹出一小块泡菜条,据他所知,从那上面滴下来的东西很有可能是甲醛。
“给我,快给我!”
他把罐头还给安妮,吃掉那块泡菜。“我的天,安妮,我的嘴巴大概再也张不开了。”
她大笑,露出剩下的几颗牙齿。“最好配上面包、奶油和一瓶冰镇的皇冠可乐。啤酒也行,不过我已经不喝那东西了。”
“你在织什么?是围巾吗?”
“上帝必不会穿着他自己的衣衫降临,”安妮说,“你该走了,贾米森先生,去履行你的职责。当心黑车里的男人。乔治·奥尔曼[20]一直在收音机里说他们。你知道他们从哪儿来,对吧?”她甩给他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她也许是在开玩笑,也许不是。孤儿安妮总是很难看穿。
科比特·登顿,属于迪普雷夜晚的另一名镇民。他是镇上的理发师,当地人叫他鼓手,外号来自他少年时的某个恶作剧。然而,似乎没人知道确切的情况,只知道地区高中因此罚他停学一个月。他在他的青葱岁月也许玩得很野,但那都是遥远的往事了。鼓手现在五十好几或者六十出头,体重超标,秃顶,严重失眠。睡不着的时候,他就坐在理发馆的露台上,望着迪普雷镇空荡荡的主大道。说空荡荡的,当然没有算上蒂姆。两人常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点头之交会聊的话题:天气、棒球、镇上每年夏季的路边集市。但有一天夜里,登顿说的话让蒂姆警惕起来。
“你知道吗,贾米森,我们以为自己在过的生活,其实并不真实,它只是一场皮影戏,我很乐意见到背后的灯忽然熄灭。在黑暗中,所有的影子都会消失。”
蒂姆走上露台,坐在理发馆的店标底下,不停旋转的三色柱入夜后停了下来。他摘掉眼镜,在衬衫上擦干净,然后戴回去。“能允许我畅所欲言吗?”
鼓手把烟头弹进阴沟,溅起了一团火星。“请随便说。从午夜十二点到凌晨四点,是个人就应该能畅所欲言,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你听着像是个遭受抑郁症折磨的人。”
鼓手哈哈一笑。“你改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吧。”
“你该去看罗珀医生,有些药能让你的人生敞亮。我前妻就吃药,不过和我分手大概能让她的人生更加敞亮。”他微笑,表示这是个笑话,但鼓手并没有报以微笑,而是站了起来。
“我知道那些药,贾米森。它们就像烈酒和烟草,或者年轻人开锐舞派对时嗑的摇头丸。这些东西能让你暂时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一切都有意义。但实际上,一切既不真实也没有意义。”
“别这么说,”蒂姆轻声道,“不可能是这样的。”
“在我看来,这也是唯一的可能性。”鼓手说完走向楼梯,他的公寓位于理发馆的楼上。他的脚步迟缓而沉重。
蒂姆望着他的背影,内心感到不安。他觉得鼓手像会在某个雨夜决定送自己上路的那种人,要是有狗就一起带走,就像以前的埃及法老。他考虑要不要找约翰警长聊聊,随后想到了温迪·格利克森,她的态度依然没怎么柔和下来。他最不希望的是,她或其他警员觉得他高傲自大。他不再是执法人员了,只是小镇上的巡夜人。那么,还是别管吧。
然而,鼓手的身影一直没有完全离开他的脑海。
12
六月末某一天的夜里巡逻时,他看见两个小子沿着主大道向西走,他们背着双肩包,手里拿着餐盒。如果不是夜里两点,说他们是去上学也未尝不可。这对夜间行者是比尔森家的孪生兄弟,他们和父母吵架了,两人的成绩太差,因此父母不肯带他们去邓宁农博会。
“大多数科目得了C,一门不及格都没有,”罗伯特·比尔森说,“而且我们还被提拔了。他们到底有什么好生气的?”
“不该这么对我们,”罗兰德·比尔森附和道,“农博会一开门我们就要进去。听说他们总是缺短手。”
蒂姆想告诉他,正确的说法是“短工”,但觉得没必要离题。“孩子们,我不想戳破你们的幻想,但你们多大了来着?十一岁?”
“十二!”两人齐声叫道。
“好的,十二。别那么大声,大家都在睡觉。农博会上不会有人雇你们的。他们只会随便找个借口把你们扔进那儿的不知什么小娱乐场,直到你们父母赶到。在你们的父母去解救你们之前,人们会跑来围观,也许还会朝你们扔花生或熏猪皮。”
比尔森兄弟厌恶地(或许也带着一丝解脱)瞪着他。
“所以你们现在怎么办?”蒂姆说,“给我立刻回家,我在后面跟着你们,免得你俩心灵感应动什么歪脑筋。”
“什么叫心灵感应?”罗伯特问。
“据说是双胞胎拥有的超能力,至少民间是这样传说的。你们是走门,还是走窗户的?”
“窗户。”罗兰德说。
“好的,那就再走窗户回去。要是运气好,你们爸妈就不会知道你们溜了出来。”
罗伯特说:“你不会告诉他们?”
“除非我再逮住你们这么做,”蒂姆说,“到时候我不但会告诉他们,还会说被我逮住以后,你们怎么和我顶嘴。”
罗兰德震惊道:“我们怎么和你顶嘴了?!”
“我会骗人,”蒂姆说,“而且很擅长。”
他跟着两人回家,看着罗伯特·比尔森用双手垫着罗兰德爬进打开的窗户,然后后者又垫着罗伯特爬进去。他等着看屋里会不会亮起一盏灯,灯亮了,说明父母很快就发现了两人企图离家出走;灯没亮,他就继续巡逻。
13
星期五和星期六的夜里,出来游走的镇民比较多,直到十二点或一点外面还有人,以恋爱的男女为主。等他们回家后,约翰警长所说的公路火箭偶尔会闯入小镇,那是年轻男子开着改装的轿车或卡车,以六七十英里的时速呼啸开过迪普雷镇空荡荡的主大道,他们会并排驰骋,玻璃钢消声器下的隆隆吼声会惊扰镇民的美梦。有时会有本地警员或州警拦住一辆车开罚单(要是测试的数字超过0.09,就会把他们抓走)。但在周末的夜里,就算有四名警员执勤,抓到人的机会也还是很少,大多数时候他们都能逃掉。
蒂姆去找孤儿安妮,他发现安妮坐在帐篷外织拖鞋。就算有关节炎,她的手指依然移动如飞。他问她想不想挣二十美元。安妮说身边有点小钱自然很好,但想不想挣取决于要她干什么。他告诉她后,她咯咯地坏笑。
“乐意帮忙,贾米森先生。再加上两瓶泡菜就更好了。”
安妮的人生格言似乎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大”。她为他做的条幅长三十英尺,宽七英尺。蒂姆在弗罗米小型引擎销售与服务公司找了几根管子,焊成一个钢辊,然后把条幅固定在上面。他向约翰警长解释清楚自己想干什么,并得到“试试也行”的许可后,蒂姆和塔格·法拉第在主大道的三岔路口拉了一根绳子,绳子的一头拴在奥伯格药店的假门脸上,另一头拴在歇业的电影院标牌上,然后把卷轴挂在绳子上。
到了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酒吧打烊的时候,蒂姆拉了一截绳子一下,条幅像遮光帘似的垂了下来。安妮在条幅的一面画了老式闪光灯照相机,底下的文字是:放慢车速,白痴!我们在拍你的车牌号码!
他们当然不可能拍摄车牌号码(尽管蒂姆只要来得及辨认车牌号码,就会记下来),但安妮的条幅确实起作用了,虽然不完美,但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七月初,约翰警长叫蒂姆去他的办公室。蒂姆问他是不是惹麻烦了。
“恰恰相反,”约翰警长说,“你干得很好。我之前觉得拉条幅这事是在发疯,但我不得不承认我错了,你是对的。倒不是说午夜赛车没让我头疼过,镇民也没少抱怨,说我们太懒,没有设法制止。但我也要说,年复一年投票决定不给执法部门涨工资的也正是这些人。真正让我头疼的是,每次有旋风车手撞上树或电线杆,我们都不得不去收拾烂摊子。死人了当然不好,但一夜愚蠢胡闹之后生活就不复从前的那些人……我有时候觉得这样更糟糕。但今年六月的情况还可以,甚至相当不错,也许这只是个例外情况,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是条幅立了功。帮我转告安妮,她的条幅也许救了好几条人命,等天冷了,她只要愿意,随时可以来拘留所睡觉。”
“我会转告她的,”蒂姆说,“你多存几瓶泡菜,她会来得很勤快的。”
约翰警长往后一靠,椅子叫苦的声音越发响亮。“我说过你的资历相对于巡夜人这份工作太高,但我不知道竟然高这么多。等你继续上路去纽约了,我们会很想念你的。”
“我不急着走。”蒂姆说。
14
镇上只有一家店全天二十四小时营业,是开在仓库区的佐尼便利店。除了啤酒、汽水和薯片,店里还卖一种别称“佐尼汁”的没牌子的汽油。一对英俊的索马里兄弟轮流值从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的夜班,他们名叫阿布西米尔·多比拉和古塔阿勒·多比拉。七月中旬一个能热死狗的夜晚,蒂姆一路做标记和敲门,走向主大道的西端,忽然听见佐尼便利店里传来砰的一声。声音并不怎么大,但蒂姆对枪声很敏感。枪声过后是一声惨叫或怒喝,还有打碎玻璃的声音。
蒂姆拔腿就跑,计时器敲打着大腿,他不由自主地去摸枪,可惜他身上已经没有枪了。他看见一辆车停在油泵前,当他快跑到便利店的时候,两个男人从店里冲了出来,其中一个抓着一把应该是现金的东西。蒂姆单膝跪地,望着他们钻进车里,呼啸而去,轮胎在沾着汽油和机油污渍的路面上磨出蓝色的烟雾。
他拿起腰带上的对讲机。“警察局,我是蒂姆。有人吗?请回话。”
值班的是温迪·格利克森,声音听上去睡意盎然,她没好气地说:“蒂姆,什么事?”
“佐尼便利店里出了2/11状况[21]。开了一枪。”
她一下子清醒了。“我的天,抢劫?我马上——”
“不用,你听我说。两名嫌疑人,男性,白人,十几岁或二十几岁。紧凑型轿车。也许是雪佛兰科鲁兹,加油站的霓虹灯照得看不清颜色,但款式比较新;北卡罗来纳州牌照,WTB-9开头,最后三位数字没看清楚。先通知巡逻的弟兄和州警,然后再干别的!”
“什么——”
他切断通话,把对讲机扣回腰间,跑向佐尼便利店。柜台前的玻璃被砸烂了,收银机敞开着。多比拉兄弟中的一个侧躺在地上,身子底下是一摊越来越大的血迹。他在竭力呼吸,每次吸气结束时都是一声哨音。蒂姆在他身旁跪下。“多比拉先生,我要把你翻过来平躺下。”
“别……疼……”
蒂姆知道肯定很疼,但他需要看一眼伤口。子弹从多比拉蓝色工作服右上方打了进去,鲜血把工作服染成了浑浊的紫色。鲜血也从他的嘴里冒出来,浸透了他的山羊胡。他咳嗽起来,血沫喷在蒂姆的脸上和眼镜上。
蒂姆又抓起对讲机,很高兴温迪没有离开岗位。“温迪,这儿需要救护车。让他们以最快速度从邓宁开过来。多比拉兄弟中的一个中枪了,子弹似乎打破了他的肺部。”
她表示明白,然后开始提问。蒂姆再次切断通话,他把对讲机扔在地上,脱掉身上的T恤。他把T恤按在多比拉胸部的弹孔上。“多比拉先生,你能自己按住几秒钟吗?”
“我没法……呼吸。”
“我想也是。你按住。这样有用的。”
多比拉把T恤卷成一团压在胸腔上。蒂姆认为他坚持不了多久,救护车至少要二十分钟后才能赶到——二十分钟已经是奇迹了。
加油站便利店有很多零食,但缺少急救用品。不过货架上有凡士林。蒂姆抓起一罐凡士林,又从旁边的货架上拿了一包纸尿裤。他跑向躺在地上的男人,撕开包装盒。他拿开浸透鲜血的T恤,小心翼翼地提起同样被浸透的蓝色工作服,解开多比拉穿在底下的衬衫的纽扣。
“不,不,不,”多比拉呻吟道,“很疼,别碰我,求你了。”
“我必须这样。”蒂姆听见车辆接近的声音。蓝色警灯的光芒在玻璃碴上闪烁舞动。他没扭头去看。“多比拉先生,坚持住。”
他从罐子里挖了一坨凡士林抹在伤口上。多比拉惨叫一声,然后诧异地望着蒂姆。“我能呼吸了……稍微好点了。”
“只是暂时堵住了而已,不过既然你能呼吸了,那就说明你的肺没破。”至少没全破,蒂姆心想。
约翰警长进来,在蒂姆旁边单膝跪下。他的睡衣上衣宽大得能做船帆,盖在制服长裤上,他的头发乱成一窝草。
“你来得挺快。”蒂姆说。
“我醒着,睡不着,起来给自己做三明治,刚好接到温迪的电话。先生,你是古塔阿勒还是阿布西米尔?”
“阿布西米尔,长官。”他还在喘息,但声音有力量了。蒂姆拿起一片纸尿裤,没有展开,直接压在伤口上。“哦,真他妈疼。”
“子弹是打穿了,还是还在里面?”约翰警长问。
“不知道,我也不想把他翻过来看。他现在算稳定了,所以咱们还是等救护车吧。”
蒂姆的对讲机响了。约翰警长小心翼翼地从玻璃碴里捡起对讲机。是温迪呼叫他。“蒂姆?比尔·威克洛在深草场路看见他们,已经拦了下来。”
“温迪,是我,约翰。告诉比尔,当心一点。他们有枪。”
“他们已经落网了。”先前温迪也许在打瞌睡,但这会儿她不可能更清醒了,而且听上去有些志得意满。“他们企图弃车逃跑。一个断了条胳膊,另一个被铐在比尔警车的保险杠上。州警正在路上。告诉蒂姆,他说得对,是辆科鲁兹。多比拉怎么样?”
“他会活下来的。”约翰警长说。蒂姆不敢打包票,但明白警长不只是在和格利克森警员通话,也是在安慰受伤的人。
“我把收银机里的钱给了他们,”阿布西米尔说,“老板让我们这么做的。”话虽如此,但他听上去很羞愧,发自肺腑地羞愧。
“这么做是正确的。”蒂姆说。
“但拿枪的那家伙还是朝我开了枪,然后另一个砸烂了柜台。为了拿……”又是一阵咳嗽。
“嘘,安静。”约翰警长说。
“为了拿彩票,”阿布西米尔·多比拉说,“刮刮乐。我们必须收回来。除非卖出去,否则它们就还是……”他虚弱地咳了几下,“南卡罗来纳州政府的财产。”
约翰警长说:“安静,多比拉先生。别担心什么该死的刮刮乐了,省两口气给自己吧。”
多比拉先生合上了眼睛。
15
第二天,蒂姆坐在火车站的门廊上吃午饭,约翰警长开着他的私家车来找他。警长爬上台阶,看着另一把椅子下陷的座位。“你觉得它撑得住我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蒂姆说。
约翰警长小心翼翼地坐下。“医院说多比拉会没事的。他的兄弟古塔阿勒在陪他,说他见过那两个人渣,不止一次。”
“肯定是去踩盘子的。”蒂姆说。
“毫无疑问。我派塔格·法拉第去录两兄弟的口供。塔格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我不说你大概也知道。”
“吉布森和伯克特也不赖。”
约翰警长叹了口气。“是啊,但他们都不可能反应得像你昨晚那么迅速和果断。可怜的小温迪多半只会傻乎乎地站在那儿,就算她昏过去,我也不会觉得奇怪。”
“她做调度挺好的,”蒂姆说,“天生就是这块料。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
“嗯哼,嗯哼,做秘书也是个天才,去年她重新编目了我们的全部档案,还把所有东西都弄到了U盘上,但一旦出外勤,她就没什么鸟用了。不过,她喜欢在队里做事。蒂姆,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的队伍?”
“你好像没钱再雇一个警察了吧?怎么,你们忽然全体涨工资了?”
“我也希望。不过比尔·威克洛打算年底就交回徽章了。我觉得你和他也许可以换一下岗位。他巡逻和敲门,你穿上制服,重新携带武器。我问过比尔。他说巡夜人的工作挺适合他的,至少做一段时间没问题。”
“能让我考虑一下吗?”
“没什么不行的,”约翰警长站起身,“到年底还有五个月呢。但要是你愿意加入,我们会很高兴的。”
“也包括格利克森警员?”
约翰警长咧嘴一笑。“想争取温迪的支持可不容易,但昨晚你赚足了印象分。”
“是吗?要是我邀请她共进晚餐,你觉得她会怎么说?”
“我觉得她会答应,只要你不是打算请她去贝芙小馆就行。像她那么好看的女孩,最低限度也是邓宁的围猎餐厅。南边哈迪维尔那家墨西哥馆子也行。”
“谢谢指点。”
“哪儿的话。你考虑一下那份工作。”
“我会的。”
他开始考虑。然而,就在他考虑的时候,夏末一个炎热的夜晚,忽然天崩地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