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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拥有多个专业的建造师是否可以同时承接多个建设项目?
问:某政府采购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有资料显示,该建造师已有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但没有建筑工程在建项目。请问该建造师能否参加本建筑工程类项目的投标?
答:不能。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5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该规定所指“建设工程项目”,并未区分专业类型。从这个角度看,只要该建造师已有在建项目了,一般不得承接其他建设项目。
通常情况下,招标文件也会有关于“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等类似要求,作此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每月能有足够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综上所述,该建造师已有在建项目,不宜参加其他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