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之后,再也没有事情是小说做不到的了
梁文道
1.生活在一百年前的人们,曾以为他们生在了一个最好的时代
请想象一下,如果真有时间隧道,让百年前一位好奇的游客,来到今天任何一座城市,看见很多人耳朵上长了一块东西,一边走路一边自言自语;看见宽阔的道路上挤满了一辆辆汽车,听从一种会变颜色的灯号指示……他会有什么感觉?他会不会觉得自己一不小心是到了另外一颗星球?
但事情并不一定像我们想的这么夸张,因为百年前的世界跟今天的差距,并没有我们所以为的那么大。请回想一下一百年前的时代是个什么样的时代:在那个世界里面已经有电力、电线,至少各大城市的路面已经开始架设电灯了,于是夜晚终于被征服。很多发达地区的家庭开始装上了抽水马桶,各大城市之间也铺设了发电报用的电缆,甚至是海底电缆,使得伦敦跟纽约几乎可以即时通讯。世界各地的媒体也都非常发达,一大堆记者遍布在全球,每天向他们母国的读者报道最新的消息和新闻。一百年前,人类更终于实现了飞向天空的梦想。先不说那时候还只是初具雏形的飞机,至少也有飞船和飞艇。如果走海路,你可以乘坐速度比帆船快得多的蒸汽轮船穿越大洋,跨过海峡;更不用说地面上的铁路已经连接了多少本来相隔遥远的国度。
所以百年前那一代人,说不定会觉得他们生活在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幸福、最进步的年代。的确,那个时代,从来征战不断的欧洲大陆,至少有好几十年没有爆发过大规模的战争了,乃至于有些乐观的西方人认为,人类永久的和平即将自此实现。而且那还是现代世界的第一次全球化,世界各地的货物都能够畅通流转,一切讯息往来无碍。
可是,世纪初的快乐才延续了没多久,接着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大家忽然发现,过去坚信的乌托邦和即将成为现实的伟大梦想都幻灭了。他们经历的,是人类史上前所未有的、最血腥、最残酷、被屠杀人数最多的一场战争,规模扩及全球。那想必有一种世界就在眼前崩塌的感觉。
如果你是百年前那个时代的艺术家,面对着这样一个世界,会有什么想法?许多人面临这样一种处境,认为自己再也不能用过去传统的文学和艺术手段,以及早已定型的音乐语言来描绘这个世界了。他们觉得那一切都已陈旧,属于过去腐朽世界的创造。这一代人必须要有自己的新出路,在艺术上开创崭新宇宙。于是,这就有了直到今天都还让我们这一代人感到震惊的作品。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那十年里出生的一批人,例如画家毕加索和杜尚,音乐家魏本,建筑师勒柯布西耶……除此之外,文学当然也需要改造。
在我看来,当时西方有四位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作家,特别值得今天的我们回顾。最多也就相差六岁的这四人,各自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领域里面以不同的方法,为语言发动了一场革命。首先就是詹姆斯·乔伊斯,而我要介绍的,就是其不朽名作——大多数人听过,但可能从来没有把它整本看完过的——《尤利西斯》。
2.在几十年间被认为是禁书,剩下的时间里被认为是文学作品的最高峰
于是我们终于进入了我介绍过的所有小说中,或许还是将来要介绍的所有名著当中,最不好读的一本了。它长年被列为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同时也是世上最难懂的小说,同时也是最多人听过,但是没什么人能够把它读完的小说。
它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为什么大家都说它厉害?先让我们听一些内行人的讲法。
比如另一位非常伟大的现代主义作家福克纳,他就曾经讲过这么一句话:对于这本书啊,你要拿出美国最保守的浸信会里,那种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牧师,在看到《旧约·圣经》中古怪至极的神话时,都还完全相信、不带半点怀疑的态度。简单地讲,也就是无论你觉得它有多乱来、多复杂、多深奥、多沉闷,你也只能够相信它。这是一本要求信仰的书。
再看另外一位现代主义闯将,也是促使《尤利西斯》成功出版面世的美国大诗人庞德。他讲什么呢?当这本书写到最后两章终于要完成的时候,他看过书稿,竟然说:“小说的时代已经结束了。”这还没完,他甚至非常夸张地说:“基督教的世界终结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再也不要用公元纪年法,我们要用尤利西斯纪年法。”
我曾经给大家介绍过美国小说家菲茨杰拉德,也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崇拜乔伊斯到什么地步?他画了一幅小图画,上面的乔伊斯像巨人一般耸立,而他自己则跪在他的脚边。当年他第一次在巴黎见到乔伊斯的时候,就跟他说:乔伊斯先生,我太崇拜你了!你不相信吗?这儿是三楼,你不信,我就跳下去给你看。好在乔伊斯赶紧制止,后来他还对别人说,那小伙子疯了。
但《尤利西斯》除了被认为是小说艺术史上的杰作、里程碑和难以攀越的高峰之外,在当年其实还普遍被认为是本淫荡不堪的邪书。因为除了充满性暗示、露骨的描写之外,各种平常被掩盖起来,一般作家不敢写或者不屑写的与性相关的心理活动等也都被作者细致无遗地揭露出来。很多人坚信乔伊斯的确是变态,因为他好像特别喜欢写人大小便的情况,而且还要把人的排泄行为和性行为连在一起,让当年很多读者觉得很匪夷所思。
所以当时他的祖国爱尔兰——这么一个保守的天主教国家的报纸在评论这本书的时候,就说罗马教廷应该直接把这本书列为禁书,就跟当年哥白尼的书要被禁一样,因为只要读这本书你就等于背叛了圣灵,这是上帝唯一不可能宽恕的罪恶。《尤利西斯》在大西洋两岸都被列为禁书。连载它的一份美国先锋文学杂志甚至要被人拿去焚烧。为了这本禁书,最后还闹上了法庭,负责审判的法官竟然耐着性子读完整部《尤利西斯》,然后说出了在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句判词:
《尤利西斯》就此解封,在几十年间,从禁书变成了文学经典。可是,关于这本书,我们读者还面临另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读它不懂。
3.他把一整个都柏林藏进了《尤利西斯》里
我必须坦言,我介绍书,都至少要从头到尾读上不止一遍。只有《尤利西斯》,我从十四五岁开始读中文翻译版本,二十多岁去读英文原版,读了将近三十年,却从来不曾读完。
直到今年年头,读者们用类似投票的办法强烈要求我来介绍这本书,我这才下定决心,硬着头皮把它读完。虽然只通读了一遍,但好在有一些章节,倒是可以重读几次。这么把它读完之后,我不得不说,它确实太不容易。连我之前介绍过的大家,阿根廷的博尔赫斯,都曾坦言,他从来无法把《尤利西斯》从头到尾读完。所以我就用这个例子来安慰自己,让自己觉得不那么丢人。但是只要你愿意认真把它通读一遍,你多半都会承认:《尤利西斯》确确实实是一部巨著。
为了纪念它,曾经对乔伊斯和《尤利西斯》都深恶痛绝的爱尔兰,有这么一个特别的日子,叫“布卢姆日”,那就是每年的6月16号。为什么是这一天?因为整本《尤利西斯》讲的,就是男主角布卢姆于1904年的6月16号,从早到晚那十八个小时在都柏林游荡的经历。
那么这天到底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值得如此大书特书?我就简单说一下最基本的故事情节吧。那天,布卢姆早上出门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他那性感撩人的老婆摩莉——一位歌剧院的女歌手——约好了情人,要趁他自己不在的时候在家通奸。他明知将要发生这事,但他还是出门,然后整天就在想着它,嫉妒成狂:“我要戴绿帽了”。就在要“戴绿帽”的这一天,布卢姆遇到了一个年轻人斯蒂芬——也就是乔伊斯另一部杰作——《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里的男主角,两人于是就在都柏林的街上聊天。好了,故事说完了,它就是这本书中线索最清晰的情节。
什么?一本小说经典怎么这么无聊?但你要晓得,6月16号这一天,可是都柏林除了圣诞节跟国庆之外最重要的日子。在这一日,几乎所有男人都会穿上小说里面所描写的那个时代的日常服装,然后在都柏林走街串巷,把小说里面所描述过的地点重走一遍。在这一天,爱尔兰各地百姓还会接力朗诵《尤利西斯》,真是一场全国盛典。
爱尔兰人如此崇拜乔伊斯,也算是很古怪了。因为这个国家人口不过四百八十多万,国土面积还远没有中国一个省大,但是他们出过太多文学巨星,随便一数,就有《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剧作家萧伯纳、王尔德、写吸血僵尸德古拉的斯托克,还有我特别仰慕的贝克特,大诗人叶芝、希尼,乃至于今天红遍英语世界的科尔姆·托宾……它有这么一大批足以傲视全球的文学巨星,但他们却认为是乔伊斯,让他们真正攀上世界文学的巅峰,令首都都柏林成为当之无愧的文学之城。这是为什么?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乔伊斯把一整座那个年代的都柏林写进了小说。乔伊斯曾经跟人家说,假如有一天我的故乡都柏林遭遇灾难,整个城市都毁了,人们可以拿着我这本书,把它彻底重建出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能够这样子书写城市。他写这座城市每一种行业、每一个阶层,从屠夫到药剂师,无所不包。他要写下所有人,例如一间酒吧里面的全部顾客,写他们如何生活、如何言语、如何行为,甚至如何思想。这还不够,他还要写他们怎么吃、怎么喝、怎么拉撒、怎么睡,如果睡着之后有梦,那又是场什么样的梦。光是写人,这家酒吧就还不够完整,于是他更要写其中一位坐在大门边的客人,啤酒不小心洒到了地上,流出门口,在路面上被阳光照耀,所以呈现出一种复杂光影,并且看到啤酒泡沫所形成的特殊形状……就是这样,一位作家把他的故乡浓缩在了一天里面。
当然,这不只是都柏林在1904年某一天所发生的事。乔伊斯是一个世界主义者,虽然爱国,虽然厌恶殖民爱尔兰的大英帝国,虽然因为厌恶英国而同情遭到鸦片毒害的中国人,但他从不狭隘,所以和他那个年代一些标榜民族主义的爱尔兰作家不同,他坚持要用英文写作,使爱尔兰航向世界,而不是以爱尔兰语书写,让爱尔兰隔离于世界一角。他深信:只要我写进了都柏林的心灵,我就通向了世界任何城市,乃至于全人类的心灵。
4.不被理解的破碎史诗
一谈《尤利西斯》,很多人首先想起的就是意识流,但读这本书最困难的,绝对不是所谓的意识流。
请读一下下面这段文字,如果你忍受不住而跳了过去,那就真是很可惜了,但你要能放松神经,非常清醒地把它读下去,那你立刻就经历了一场文学史上的奇迹:
如果你居然能够熬过刚才那一小段,我就要恭喜你了,因为你有能把这本“天书”读完的潜力。但如果你始终不能了解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必担心,你并不孤独。
想当年《尤利西斯》在美国那份先锋杂志上连载,编辑在收到刚才那个段落的时候,就给身在巴黎的乔伊斯去信,说:“你最近是不是精神困扰比较大?没有问题的,慢慢来。”这位编辑说话算是比较婉转。使这部书稿得以连载面世的庞德,大概是老友吧,说话就比较直接,他的信上是这么说的:“你最近怎么了?你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砸了头?你是不是被狗咬了?”
但他们都误会了,显然没有读懂这段话到底想讲什么。这一段出自《尤利西斯》第11章开头的头两三页。这两三页文字,乃至于整个章节,其实是乔伊斯构思了好几个月,费尽苦心才写出来的。
说到这里,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尤利西斯》潜在的结构。我们都晓得尤利西斯本是史诗《奥德赛》主角的名字。奥德修斯是《伊利亚特》其中一个要角,乃希腊联军中的智将。我们都很熟悉的“木马屠城记”,就是他设计的毒招,一下子瓦解了特洛伊城的防守,结束了十年苦战。但他在这里还不是主角,要到《奥德赛》才成为整个故事的核心。话说希腊联军班师回朝,奥德修斯却在坐船回家的途中不小心得罪了海神波塞冬,于是被惩罚诅咒,在大海上漂流了整整十年才回到老家,与妻子相会。加起来,奥德修斯足足离家二十年。他的妻子潘奈洛佩是位有名的美人,在等待丈夫归家的漫长岁月里,身边聚集了大量追求者。她想尽办法拒绝他们,可那些追求者却赖着不走,霸占了宫殿。他们的儿子帖雷马科一直想把坏人赶走,也苦于无计。与此同时,奥德修斯在海上遭遇了各种不可思议的危险,遇到了独眼巨人,也遇到了赛仑,更遇到一些能活动起来把人夹死的峭壁。“奥德修斯”当然是个希腊人的名字,而在很多方面继承了希腊文化的罗马人,则以拉丁语把奥德修斯称为“尤利西斯”,所以尤利西斯其实就是奥德修斯。
那为什么乔伊斯要用“尤利西斯”来命名这部小说呢?答案很简单,因为看起来是都柏林某天十来个小时里发生的简单故事,却采用了这部希腊史诗的结构。如果荷马写的是两千五百多年前希腊人所想象的世界,他现在就要用同样的结构来写他所身处的这个当代世界,他的老家都柏林。
但这是一个非常艰巨,乃至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荷马史诗的世界,在欧洲人的想象当中是一个非常完整的宇宙。它有神和命运主宰的存在,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有既定意义,也多半跟神有关。采用匈牙利著名思想家卢卡西的说法,那是一个人在大海之中,随便舀一碗海水上来,尝一尝它的味道,就能够知道自己人生意义是什么的一个世界。在这个史诗世界里,一个人该怎么做人、一个人的人生责任是什么,皆是命定,并因此清晰。
但在二十世纪初期,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那个现代世界,却跟古典希腊人想象的世界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个世界是支离破碎的,有各种各样的信仰,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上帝已经“死了”,没有多少人还抱持着绝对的信仰。在这样一个时代,你如何用史诗的结构和主题来处理复杂纷纭到几乎崩溃瓦解的世界呢?更难的地方,当然是荷马史诗里的尤利西斯,也就是奥德修斯,他的故事是个长达十年的故事,而今天的乔伊斯却要用十八个小时来完成。而且古典史诗又是一种很特殊的文类,一种能把古希腊人所想所见全都囊括其中的创作方式,乔伊斯今天该如何用文字去把他所生存的整个世界写进一本书里面呢?
这当然不可能。所以注定了《尤利西斯》的史诗结构是个玩笑,是一种戏仿(parody)。
5.史上最具野心的文体实验
好玩的是,乔伊斯却依然严格地在手稿阶段就为每一章拟下一个与《荷马史诗》相对应的标题。比如说刚才我们读到的那段引文所出自的第11章,它的标题是“赛仑”,也就是史诗里在海上唱歌迷惑水手的那种女妖。乔伊斯在这一章里试图掌握赛仑这种女妖歌声的特点,让种种混杂的声音(即便是非常现代的声音),在我们耳边回荡。
所以我们读到的那一段匪夷所思、不知所云的文字,其实是一连串的拟声描写,既有马车行驶的声音,也有时钟滴滴答答的声音,还有女孩子的笑声,更有一些人走路,鞋底敲击路面所发出来的声音,甚至有块丢给乞丐的铜板落到地上和收银铜盘里的声音。
除了声音,这一章中还有很多关于颜色和形象的描写。那都是一些模糊的色彩,一些片段的形象,彼此没有任何关联地铺展在第11章的开头。但是接着读下去,有趣的事情就来了:刚才那些声音,那些模糊的色彩跟形象,越到后面就越丰富,并且逐渐立体,清晰起来。这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原来这全是小说里出现过的元素,来自书中各段情节。
这种结构跟手法,从某个角度看有点像是音乐。乔伊斯也形容他这一章是用了古典音乐当中的赋格手法。所谓的赋格,简单来说就是:一开头给你一些很简单的音乐片段,但是这些片段在后面得以发展,成为相对完整的一段主题、一段旋律。然后同样的主题或者旋律,又会交给另一个声部,使它变形复现。于是一段主题和旋律就在几个声部的发展和变形之间你追我逐,形成非常特殊的趣味。我们可以把这一章理解为一连串的声音或者音符,一开始是让它们各自响起,然后继续发展,最后全部落实,成为一些有意义的情节跟最日常的生活背景。
这样一种写作手法,如果要用今天大家都能明白的方式来比喻的话,那就好比是一张照片,先是故意模糊了它的所有像素,于是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堆鲜明抢眼的色块,但看不出有什么可以辨认的轮廓。然后又逐渐放大,使得照片变得更加清晰,这时候再来看这些色块,就能看到越来越立体,越来越鲜明的形象了。
为什么要这么写?其实这是为了表现日常生活。我们在城市当中总会听到很多声音,比如说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地点——香港的中环,就有各种各样的声响在我身边,猛然一听可能只听到一堆噪声,但再仔细听清楚了,才知道原来这里是一辆车子路过,那边是有人在响喇叭,旁边则是酒吧里的音乐。这就是我们活生生的日常都市印象,乔伊斯试图以最接近我们日常感官的方式来呈现。如何用史诗来完整捕捉现代世界?你就要用各种各样的写作手法来表达一个人在现代城市里所接触到的一切,包括声音与印象。所以乔伊斯每一章都试着转换一种不同的书写方式,试着从各种角度,来让我们认识和感受现代世界的全貌。
如果用绘画艺术来模拟这一章的话,那就有点像是印象派的绘画;但是到了另一章,它又变成了电影蒙太奇,整章好像都是用无人飞行器从天空拍下来,见到几十个角色在城市各个角落行走,以全景的角度去观察他们穿越城市的路线;又有一章却变成两个无名角色的对谈,文字像是法庭审问的笔录;还有一章忽然又变成了学术讨论,争辩莎士比亚的意义……
这些写作手法真是千奇百怪,它对我们最大的挑战,就是没有办法像读传统小说一样去预期任何情节,不能把它当成故事。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每一章所采用的文体形式都截然不同,每一章都要接受一个观看世界的崭新角度。不但如此,乔伊斯还要在这里进行各种文体的实验,仿佛把一部小说当成了文体的百科全书。有时会穿插一篇学术论文,然后读者发现它根本就不是一篇真的论文,而是小说家的虚构,只不过行文用词就像是标准的学术论文,让人更透彻地发现论文也是一种可以创造的修辞文类。他又试图以从古至今的英语变化来展现二十世纪初的都柏林,那就相当于今天有个作家先是用《尚书》的上古汉文来写我所身处的香港,然后逐渐演变,变换文风,最后到了全是今日公众号上标题党的语言。所叹这部书几乎是集我们所知的所有文体实验于一身,难怪它那么难读。但好像唯有如此,乔伊斯才能捕捉到全方位打破读者的感官习惯以重新感知现代世界的办法。
想要透彻地讲解这本书,绝对不是短短一篇介绍能做到的。这时候我们不妨讲一个小故事:乔伊斯才二十出头就知道自己将要成就一番不朽功业,是个少年成才的典型。他对自己充满信心,立志要把祖国爱尔兰带进世界。在二十岁那年,他去见爱尔兰最伟大的文豪——民族诗人叶芝,叶芝当年也才三十七岁。在咖啡馆,他坐在叶芝的对面,诗圣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文学青年前来寻求指导,让他看看他的诗写得怎么样。叶芝看了一点就说,还不错。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小伙子居然对他说:“你觉得这就叫‘不错’吗,那你的品位也不怎么样。”叶芝心想,这小子怎么会这么说话。然后乔伊斯就反问叶芝最近在写些什么。叶芝表示最近正在重写爱尔兰的民族史诗。这可是乔伊斯这种讨厌狭隘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人最恨的事,于是他就说:“先生,那您在退步,退步还很快。”叶芝反驳:“可这事儿我很有把握,我对这种戏剧语言的掌握很娴熟。”乔伊斯一听,便认真表示:“那您退步这件事是肯定的了。”由此可见,这次会面并不算是很愉快。临走前,他又问叶芝多大岁数,叶芝说是三十七岁。乔伊斯很遗憾地说:“很可惜,我来不及影响您了。”没想到叶芝不但没生气,而且还对这个年轻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要不是叶芝大力举荐,乔伊斯的文学才华未必会那么快被发现,以后可能也就没有《尤利西斯》了。
如今,《尤利西斯》出版百年,我们是否还来得及被它影响呢?无论如何,我想大胆地说,自《尤利西斯》起,小说才真正地成了文学之王。因为自此之后,再也没有什么事是小说做不到的了。
(文章出自《一千零一夜》节目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