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说清楚便说清楚
维特根斯坦告诉我们,语言充满这类陷阱,容易造成误导;他甚至认为所有哲学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不过是我们误用语言所致,所以只要澄清语言的意义或用法就可以消解这些问题。举个例子,由于我只能感到自己的痛,不能感到其他人的痛,那究竟其他人有没有痛呢?我根本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心灵,这样就产生了哲学上“我外心灵”的问题。表面上,“我不能感到其他人的痛”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实质上是分析判断,试想象如果你牙痛时我也会牙痛的话,就好像你的痛会传递给我一样,但这仍然叫作我的痛,而不是你的痛。换言之,“我不能感到其他人的痛”这句话,根据有关字词的意义和用法,就可判定为真,毫无经验内容,所以不可以充作支持“唯我论”的经验证据。
当然,今天已没有人像维特根斯坦那般极端,要完全取消哲学,但讲清楚、说明白必须是哲学的本务,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能够说清楚就要说清楚,否则的话,必须保持沉默。”厘清概念是解答哲学问题的起点。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必须清理一下那些意义不明、用语暧昧的哲学言论,也难怪有人说20世纪初哲学经历了一个大转向,那就是语言的转向。
哲学发展与语言转向
哲学发展可简单分为三个时期,古代哲学着眼于客观世界,现代哲学反省认知主体,而当代哲学则进一步探讨我们认知和思考的工具———语言。
不单语言没有本质,就连语言所指代的事物也不一定有本质,维特根斯坦以“游戏”为例子,指出所有叫作“游戏”的东西都没有共同的地方,比如说“胜负”,有些游戏是没有胜负可言的;游戏一定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参与”吗?也不见得只有一个人玩的就不是游戏。但为什么我们又会将这些事物称为“游戏”呢?维特根斯坦用“家族相似性”这个概念来解释,不同的游戏之间只存在着相似性,就好像一个家庭的四兄弟,他们的长相十分相似,有些兄弟的眼睛很相像,有些是鼻子,有些则是脸型,但细心一看,竟然没有一处是四人都相似的。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有另一种解释,我们只是习惯了这样使用“游戏”这个字词。如果以为像“游戏”“知识”“艺术”这些字词所指的事物一定存在本质,而不断去追寻本质定义的话,那就是徒劳无功,白费心机。
言说行动
受了维特根斯坦的影响,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开创了“言说行动”理论(Theory of Speech Acts),我们可以用语言来做出行动,言说本身就构成行动,他区分了三种言说行动。
要了解一句话的意思,除了语法之外,语境也十分重要,例如我太太对我说“拿它给我”,表面上看,这句话的意思并不完整,因为没有说明“它”是什么,但当时的语境是她正用手指着一只水杯,这样意思就很清楚了。又例如,有一次上街太太发现忘了拿电话,于是对我说:“给我回家看看有没有?”如果我只是回家看看有没有,然后回答她“有或没有”的话,那我就没有完成任务,或没有完全明白她的意思,因为根据当时的语境,这句话的隐藏意思就是“如果她的电话在家的话,就要帮她拿来”。即使是分析判断,在某些特定的语境里,仍可以有信息内容,例如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有一句宣传语为“人不是神”,这句话其实有警惕作用,就是不要把领导人当作神,要重视理性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