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1篇 论高位

身居高位者可谓三重之奴仆:君王或国家的奴仆、公众舆论的奴仆、职权职责的奴仆;以致他们在人身、行动和时间上均无自由。追求权力而丧失自由,或曰求治人之权而失律己之力,这种欲望真匪夷所思。欲登高位须历尽艰辛,然世人偏愿吃苦头以求更大苦头;钻营有时不免失之卑劣,然世人偏以卑劣行径求得尊贵。居高位如履薄冰,而退路若非垮台,至少也是隐退,其结果都可叹可悲。有古人曾言:既已非当年盛时,还有何理由贪生。[1]但此言差矣,居高位者往往是欲退时不能退,而到该退时则不愿退,甚至到年迈多病需要静养时亦不甘寂寞,犹如城中老翁仍临街倚门而坐,徒让老迈成为他人笑柄。无可否认,居高位者须借他人感观方觉自己快活,若自行判断则无切身体会。惟当念及他人对其所思、对其所慕,他们才会在某种程度上认为自己快活,虽说此时他们内心的感受也许恰好相反;因居高位者虽对自身过失最为木讷,但对自己的烦忧却最为敏感。毋庸置疑,官运亨通者大凡都不复自知,由于事务纠缠,他们甚至连自家身心健康也无暇顾及。恰如古人之叹:悲哉,世人皆知死者何人而独死者无自知![2]

居高位者有权行善,亦有权作恶,然作恶总会留下祸根;故消灾弭祸之前提一是无作恶之念,二是无作恶之力。但行善之权则是谋权位者天经地义的目标,因善心虽蒙上帝嘉许,但若不付之于行,于人也无非只是场好梦,而要让善心变善举,就非要有权位作为有利依托。谋高位之目的在于建功立业,而自知功成名就乃安度余生之慰藉。如果人能分享上帝之所为,那他同样也能分享上帝之歇息。《圣经》有言道:“上帝回顾所创万物,见一切无不美好”;[3]于是便有了安息日。

为官者上任之初,须以最佳楷模为师,因仿效就等于全套准则;稍后则可以己为典范,并严审当初所为是否无可非议。前任失误之处亦不可忽略,这并非是要揭他人之短以显自家之长,而是要找出前车之鉴以免重蹈覆辙。故有改良之举不宜大肆炫耀,亦不可贬责旧时和前任;但仍须坚持己为,不仅要循合理之成规,而且要创良好之先例。凡事均应追本溯源,以观其由盛及衰之原因;但同时仍须向古今二时讨教,问古时何事最佳,问今时何事最当。行事之道须力求有规律可循,以便众人可知其所期,但此道也不宜过分死板,而遇本人违背常规时应详陈原委。本位职权须悉心维护,但职权范围则无须过问,宁可不声不响地操纵实权,不要大张旗鼓地要求名分。下属之职权亦应加以维护,切记坐镇指挥比事必躬亲更显尊贵。若有人就分内事进言或提供帮助,应欣然接受并加以鼓励,勿将报信者作为好事者拒之门外,应当乐意接待他们。

当权者有四种主要的恶习,即拖沓、受贿、粗暴和抹不开情面。若要避免拖沓,则须保证衙门畅通,严守约定时刻,尽快完成已着手之公务,非万不得已不可兼理数事。若要避免受贿,不仅须约束自己和属下使之不受,而且须约束求情者使之不送;因形成惯例的廉洁可约束一方,而公开昭示的廉洁和对贿赂的厌恶则可约束另一方,此举既能免错,亦可消疑。当权者朝令夕改,且有明显改变而无明显原因,这极易招受贿之嫌,故每逢要改变主张或办法,务必明确表示,公开宣告,并同时解释改变的原因,切莫打算悄然行事。如有属员或亲信与当权者过从甚密,但却无其他应受器重的明显理由,那世人往往会疑之为秘密行贿的后门。至于粗暴,此乃一种毫无必要的招怨之因;如果说严厉使人生畏,那粗暴则招致怨恨。即便是责备下属,当权者亦应措辞庄重,切不可恶语痛斥。说到抹不开情面,这比受贿危害更大,因受贿不过是偶尔为之;但当权者若被人情关系牵着鼻子走,那他将永远也脱不了干系。正如所罗门言:徇私情并非好心,因锡金徇私情者会为一块面包而枉法。[4]

有句古话所言极是:当官便露真相。高位使有些人显得更好,有些人显得更糟。塔西佗谈及伽尔巴时说:“倘若他从不曾统治帝国,也许人人都会认为他适于统治。”[5]但他谈及韦斯帕芗时却说:“当皇帝后而变得更好,韦斯帕芗乃惟一之人。”[6]不过塔西佗前句话是就治国之才而言,后句话则是就道德情操而论。登高位而德行愈增,此乃高洁之士的明显标志,因高位显职实则(或曰应该是)德行之所在;犹如自然界中,万物疾动而奔其所,一旦各就各位则静然处之,德行亦是如此,追求显职时则动,问鼎高位后则静。一切升迁腾达均须循小梯迂回而上,上升时若遇派系纷攘则不妨加入一派,然登顶后必须保持中立,无朋无党。追忆前任时应持论公允,言辞审慎,如若反其道而行之,那就将欠下一笔自己卸任后非还不可的旧账。若有同僚,应予以尊重,宁可在他们不想求见时召见他们,也不要在他们有事求见时将其拒之门外。在与人私下会谈和答复私人请求的时候,切莫时时想到或念念不忘自己的地位,最好让别人去说:此公为官和居家真是判若两人。


[1] 语出西塞罗《致友人书简》第7卷。在公元前48年的法萨罗战役中,西塞罗支持的庞培被恺撒击败,西塞罗在政治上失意,此言即他当时的感叹。培根评“此言差矣”,极有道理,因为就连西塞罗本人也不甘寂寞,结果在公元前43年被安东尼部下诛戮。

[2] 语出塞内加所著悲剧《提埃斯忒斯》第2幕。

[3] 见《旧约·创世记》第1章31节。

[4] 见《旧约·箴言》第28章21节。

[5] 分别见塔西佗《历史》第1卷49章和50章。另可参阅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罗马十二帝王传》中的《伽尔巴传》和《韦斯帕芗传》。

[6] 分别见塔西佗《历史》第1卷49章和50章。另可参阅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罗马十二帝王传》中的《伽尔巴传》和《韦斯帕芗传》。